大连理工大学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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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定

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定

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定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具体地反映课程内容的范围、深度、顺序和教法的纲要性教学文件,也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装备教学设施的主要依据。

为加强我院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关于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特制订本规定。

一、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1、各专业教学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教学大纲由各系部组织编写,可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初稿,交专业带头人审核或集体讨论制定,系主任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3、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应尽量与教务处制作的指导性模版格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4、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符合时代要求,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

5、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要符合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6、课程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7、今后每隔若干年将对全院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全面修订。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1、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程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随意改动。

2、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系部应根据专业岗位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发展变化需要和教师上课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对课程教学大纲作部分调整时,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经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方能生效。

3、课程教学大纲属系部、学院基本教学文件,由系、学院审定、管理和印发。

教学大纲-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教学大纲-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目录《机械设计基础A》 (1)《机械设计基础B》 (8)《**模型设计概论》 (15)阅后删除:请以学部下设学院为单位将全部课程编辑在同一个文档内《机械设计基础A》教学大纲(学分4 学时64)一、课程说明(200字以内,简单说明本课程的地位及教学内容等,阅后删除红色字体)本课程是工科近机械类(包括机械类某些专业)和非机械类专业大类课程之一,是工科学生学习和掌握各种类型的机械中常用机构和通用机械零件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设计方法的技术基础课。

该课程也是工科学生将来学习专业机械设备课程的理论基础。

本课程在教学内容方面着重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设计方法的讲解;在培养实践能力方面着重设计构思和基本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

二、课程目标(对应毕业要求:1-○1、1-○2、1-○3)1. 学习机械工程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常用机构的结构、特性等基本知识,了解各种机械的传动原理,具有分析、选用和设计机械设备中基本机构的能力(对应毕业要求:1-○1);2. 通用机械零件的设计原理、方法和机械设计等的一般规律,具有设计机械传动装置和简单机械的能力(对应毕业要求:1-○1);3. 掌握基本的机械设计创新方法,培养学生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对应毕业要求:1-○1);4.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了解机械设计过程中国家有关的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政策和制约因素(对应毕业要求:1-○1);5. 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学习能力,使学生掌握典型零件的实验方法,获得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标准、规范、手册、图册和查阅有关技术资料的能力(对应毕业要求:1-○1);6. 了解机械设计的前沿和新发展动向(对应毕业要求:1-○1)。

三、教学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序号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学时教学方式对应课程目标1 一、基本概念1. 研究的对象、内容;2. 机械设计的基本要求和一般设计过程。

1. 了解本课程研究的对象、内容2. 了解机械设计的基本要求、一般设计过程。

《工程力学》(二)教学大纲

《工程力学》(二)教学大纲

工程力学(二)(学分4,学时60)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工程力学》是大连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远程高等教育工程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

《工程力学》(二)课程对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静力学的主要内容作了回顾,并增加了结构动力计算的内容。

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们掌握静力平衡和构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两部分的基本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理论力学和材料力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杆件结构内力和位移的计算原理和方法,了解各类结构的受力性能,培养结构分析与计算方面的能力,为学习有关专业课程及进行结构设计和科学研究打下基础,并逐步培养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基本内容:静力平衡;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杆系结构的构造规律、静定和超静定结构内力分析方法,影响线及结构动力分析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说明:对本门课程学习要点的掌握程度由高到低设置为:“掌握”、“理解”、“了解”。

需要“掌握”的内容多为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等,课程的重点也多出于此。

第0章结构力学绪论 4学时第一节、结构力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第二节、结构的计算简图及简化要点第三节、杆件结构的分类第四节、荷载的分类教学要求:一、了解结构力学的基本研究对象、方法和学科内容;二、理解掌握结构构件计算简图的概念及几种简化方法;三、理解结构体系、结点、支座的形式和内涵;四、理解荷载和结构的分类形式。

第1章理论力学知识回顾 8学时第一节、基本知识与物体受力分析第二节、平面力系的平衡教学要求:一、掌握典型约束及约束反力,会作受力图;二、掌握力矩、力偶的概念和性质;三、会计算力在坐标轴上的投影和力对点的矩;四、了解力线平移定理,平面力系的简化方法与简化结果;五、掌握平面力系的平衡方程,正确应用各种形式平衡方程求解平面力系平衡问题;六、掌握梁和刚架的支反力计算。

第2章材料力学知识回顾——杆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 12学时第一节、材料力学基本概念第二节、轴向拉伸和压缩第三节、扭转第四节、弯曲内力第五节、弯曲应力、弯曲变形及强度计算第六节、压杆稳定教学要求:一、掌握用截面法计算内力;二、了解材料的力学性能;三、掌握轴向拉伸杆件的内力、应力、变形计算以及强度条件;四、掌握梁弯曲时的内力、应力、变形计算以及强度、刚度条件;五、了解扭转时的内力、应力、变形计算;六、了解压杆稳定问题。

大连理工大学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管理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管理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管理办法为加强课程建设,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它以文件形式简洁地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的范围、深度、重点、教学顺序、进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无论是教材和参考书的编选,授课计划的制订,还是成绩考核,教学检查及课程评价都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

(二)教学大纲是开展教学改革和进行课程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应集中反映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最新思想和内容,注重教学内容的优化和整合。

(三)编写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体现本课程或教学环节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与其它有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内在联系;注重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学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吸收本学科较新、较成熟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反映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教学内容力求完整、份量力求适中,以适应不同专业的教学需要。

(四)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地适应课程改革和发展的需求,积极进行改革研究,精选教学内容,组织好课堂教学及实践环节。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教学大纲要在课程负责人的主持下,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认真论证后制定或定期修订,经专业负责人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审查,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时,在保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经专业负责人批准,允许根据培养要求和教学内容的发展做适当修订(一)各学部(学院)应根据教育部,各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各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及本管理规定,对教学大纲及时进行制定或修订。

(二)新申请开设的课程须在提出开课申请时提交教学大纲。

(三)教学大纲要在课程负责人的主持下,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认真论证后制定或定期修订,经专业负责人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审查,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大连理工新版教学大纲

大连理工新版教学大纲

大连理工新版教学大纲大连理工新版教学大纲:关注学生发展与学科融合大连理工大学作为中国一流的高等学府,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大连理工大学近日发布了新版教学大纲,旨在提供更加全面和深入的教育体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新版教学大纲注重学生发展,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

教学大纲明确提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引导者和指导者。

大连理工大学希望通过新版教学大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新版教学大纲还强调学科融合。

在现代社会中,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融合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大连理工大学希望通过新版教学大纲,打破学科壁垒,促进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学生具有多学科综合能力的人才。

在新版教学大纲中,大连理工大学提出了一系列的教学目标和要求。

首先,注重学生的基本素质培养。

大连理工大学希望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其次,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

大连理工大学希望学生具备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能够在面对问题和挑战时灵活应对,提出创新的解决方案。

再次,注重学生的国际竞争力培养。

大连理工大学希望学生具备良好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够适应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为了实现这些教学目标和要求,大连理工大学在新版教学大纲中提出了一系列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首先,注重实践教学。

大连理工大学鼓励学生通过实践活动来巩固和应用所学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注重团队合作。

大连理工大学鼓励学生通过团队合作来培养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再次,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

大连理工大学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来获取和处理信息,提高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

总的来说,大连理工新版教学大纲的发布是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改革的一次重要举措。

通过关注学生发展和学科融合,大连理工大学希望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大连理工大学大学英语分级教学与统制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大学英语分级教学与统制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大学英语分级教学与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非英语专业的英语教学具体安排及管理办法如下:一、课程设置英语教学在本科阶段的英语课程学习分为四个级别:即大学英语一级(2学分)、大学英语二级(2学分)、大学英语(2学分)、大学英语四级(4学分)。

每一个级别中含有不同类型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选学相应的课程。

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大学英语一级课程,每门课2学分:、口语1、听力1、阅读1;大学英语二级课程,每门课2学分:口语2、听力2、阅读2;大学英语课程,每门课2学分:听说、翻译、与文化、与文化、历史与治、历史与治、文化西传与解读、文化英译、跨文化交际与案例分析;大学英语四级课程,共4学分:公共演讲英美建筑、音乐、绘画;公共演讲与文化;公共演讲世界文学;写作建筑、音乐、绘画;写作历史与治;写作西方文明史。

该类课程为两门课程套餐制模块学习,学生同时修读某一模块内的两门课程,不能跨模块修读.二、修读指导本科生入学后参加大连理工大学英语分级考试,共三次,分别为大学英语一、二、考试,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分级考试.参加第一次考试(大学英语一级考试)并达到要求的本科生,可获得大学英语一级成绩,并可以参加第二次考试(大学英语二级考试),未达到要求的本科生则从大学英语一级起修读,共需修满10学分。

参加第二次考试(大学英语二级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的本科生,可获得大学英语二级成绩,并可以参加第三次考试(大学英语考试),未达到要求的本科生则从大学英语二级起修读,共需修满8学分。

参加第三次考试(大学英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的,可获得大学英语成绩,进入大学英语四级课程学习,共需修满4学分,未达到要求的本科生则从大学英语起修读,共需修满6学分。

新生大学英语选课工作在报到后军训期间完成,同时“以考代修”取得的课程学分,免收取学分学费。

三、其它英语强化班、创新班、国际班有的英语课程体系,不参加上述教学安排。

关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

关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

关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各教学单位:课程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课程考核大纲是教学大纲的补充延伸,它以纲要形式规定课程考核的范围、重点和评价标准等基本内容。

课程教学、考核大纲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评估课程教学质量、衡量课程教学效果的基本依据。

现就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制定2016版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大纲应紧紧围绕我校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应用型示范校建设的目标,以2016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按“基础适度,专业适中”的要求调整模块结构关系,完善“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基础类课程和专业课程体系进行适切性改革,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和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一)符合培养目标与整体优化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紧紧围绕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明确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课程培养目标,选择教学内容,做到份量适当,深广适宜,难易适中,处理好理论内容与实验、实践内容的关系,处理好与相关课程的关系,避免脱节或重复,实现教学内容安排的整体优化。

(二)以学生为本与突出应用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从学生学习、成才出发,正确处理学科知识的系统性与学生现有学习基础的关系、课堂教学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

改革教学方法,文科课程实行“专题化、报告式”教学,理科课程实行“课题化、研究式”的教学,实践课程实行“项目化、导师制”教学,做到理论内容“精、透、新”,实践内容“实际、实用、实效”。

内容选择和编排要突出应用,实现从过去“教什么”和“如何教”向“培养什么能力”和“怎样培养能力”转变,更加注重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

(三)反映学科、行业发展与改革创新原则。

大学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xxxx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第一条教学大纲是规定课程教学内容,实现课程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纲要,是教师教材、编写课程教案、组织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也是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专业培养方案所列的理论及实践课程均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第三条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质量标准和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依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和培养目标要求做出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安排。

第四条基本原则:(一)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符合培养目标;(二)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注重相关课程的有机联系;(三)注重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四)文字清楚、意义明确、名词术语规范、定义正确、写作规范。

第五条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性质、学时学分、开课教学单位、适用专业、先修课程及后续课程、教材与学习资源、教学目标与任务、课程基本要求、课程主要内容、学时建议、教学方法与手段、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等。

第六条教学单位应组织骨干教师制定和修订本单位所承担课程的大纲,并提交集体讨论。

第七条课程教学大纲初稿完成后,由教学单位进行审核,经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第八条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应保持相对稳定。

为了保持教学大纲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指导性,也要根据教育教学改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修订前由开课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九条为保证教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教务处审定后必须严格执行。

教学单位应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教师在教学中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第十条新开设的课程在开课前必须先制订出教学大纲,由教学单位进行审核,经教务处审定后方可开课。

第十一条经批准后的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教学单位分别保管。

第十二条本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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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管理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管理办法
为加强课程建设,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它以文件形式简洁地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的范围、深度、重点、教学顺序、进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无论是教材和参考书的编选,授课计划的制订,还是成绩考核,教学检查及课程评价都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

(二)教学大纲是开展教学改革和进行课程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应集中反映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最新思想和内容,注重教学内容的优化和整合。

(三)编写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体现本课程或教学环节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与其它有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内在联系;注重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学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吸收本学科较新、较成熟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反映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教学内容力求完整、份量力求适中,以适应不同专业的教学需要。

(四)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地适应课程改革和发展的需求,积极进行改革研究,精选教学内容,组织好课堂教学及实践环节。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
教学大纲要在课程负责人的主持下,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认真论证后制定或定期修订,经专业负责人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审查,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时,在保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经专业负责人批准,允许根据培养要求和教学内容的发展做适当修订
(一)各学部(学院)应根据教育部,各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各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及本管理规定,对教学大纲及时进行制定或修订。

(二)新申请开设的课程须在提出开课申请时提交教学大纲。

(三)教学大纲要在课程负责人的主持下,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认真论证后制定或定期修订,经专业负责人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审查,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时,在保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经专业负责人批准,允许根据培养要求和教学内容的发展做适当修订
(四)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地适应课程改革和发展的需求,积极进行改革研究,精选教学内容,组织好课堂教学及实践环节。

三、课程教学大纲形式和内容
课程教学大纲由六个部分组成:(1)课程说明;(2)课程目标;(3)教学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4)其它教学环节;
(5)授课说明;(6)教材和参考书。

四、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
(一)新开课、首次上课或在新大纲制定、修订后,应做到任课教师人手一份,教师应在上课前及时掌握、熟悉或了解教学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或重新编写及解释由教务处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由课程负
(三)各学部(学院)向教师下达教学任务时,应同时书面下达或说明教学大纲的使用要求,对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教学大纲得以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八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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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或重新编写及解释由教务处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由课程负
(三)各学部(学院)向教师下达教学任务时,应同时书面下达或说明教学大纲的使用要求,对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教学大纲得以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八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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