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央企深圳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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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深圳地区绩效考核方案(试行)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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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深圳地区绩效考核方案(试行)1.目的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落实工程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责任,合理评价各类人员的工作绩效,顺利实现各项管理目标,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2.考核原则2.1绩效考核以激励员工落实和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任务为目的;2.2绩效考核以深圳地区承担的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为主要依据;2.3绩效评估结果按照得分分等,并作为薪酬、奖罚、晋升等依据。

3.考核方法3.1单位分类深圳地区所有单位按类型分为三类,对三类单位分别下达不同的考核指标。

3.1.1新会、蛇口、台山、南沙项目部以及在深圳地区新组建的实体型项目部,按照单独的实体型单位进行考核,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指标参照公司的文件执行(下同)。

3.1.2除实体型项目部外的深圳地区的其他项目部归并深圳工程项目管理部统一考核,绩效考核指标结合管理型项目部的特点,以考核到位、简便宜行、符合公司管理需要为主3.1.3深圳工程公司本部以集体为单位,以集体承包形式与公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工程公司的管理职能并以完成公司下达的主要任务为主。

3.2考核方法3.2.1实体型项目部的绩效考核,由公司与深圳工程公司组合进行。

日常考核、季度考核以深圳公司为主,每季度将考核结果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A类指标参考公司考核办法执行),年度(含半年)考核由公司机关考核或由机关部门委托深圳公司对口部门考核。

3.2.2深圳工程项目管理部由深圳公司制定考核细则并实施考核;深圳工程公司本部由公司机关进行考核,并以年度为时间单位。

3.3绩效考核指标实体型项目部绩效考核指标参照三航苏分企发(2009)27号文件执行。

深圳工程项目管理部绩效考核指标3.3.1完成工期目标(A类指标)按合同工期完成,无投诉信函。

本项满分 10 分3.3.2质量目标(A类指标)竣工项目质量等级与合同规定符合率100%;重大质量事故0本项满分 30 分3.3.3安全目标(A类指标)杜绝重大因工死亡责任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船舶和(道路)交通事故,因工死亡率0,因工重伤率0。

央企某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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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某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完整版央企公司绩效考核方案一、背景和目的绩效考核是央企公司为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质量以及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工作而设立的一套综合性的考核机制。

该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对员工工作表现的量化和定性评估,以及对个人和团队成就的奖惩措施,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整体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考核指标和权重1.个人考核指标及权重:(1)工作完成情况(30%):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评估员工是否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并能够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2)专业知识技能(20%):评估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其在工作中的运用能力。

(3)团队合作精神(15%):评估员工在团队合作中的主动程度、积极参与和对他人的支持。

(4)主动创新和问题解决能力(15%):评估员工是否具备主动创新的意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绩效目标达成情况(10%):评估员工是否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工作并达成预期成果。

(6)其他要素(10%):可以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和公司要求进行设置,例如员工的服务态度、沟通能力等。

2.团队考核指标及权重:(1)团队协作能力(30%):评估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程度和团队合作的效率。

(2)项目成果(25%):评估团队在项目中取得的成果和质量,包括项目目标的达成情况和客户满意度等。

(3)团队创新能力(20%):评估团队是否具备创新意识和能力,是否能够提出创新思路和解决方案。

(4)团队贡献度(15%):评估团队成员对整个团队的贡献程度,包括主动协助他人、分享经验等方面。

(5)其他要素(10%):可以根据具体团队的特点和工作需求进行设置。

三、考核流程1.绩效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

2.考核流程:(1)目标设定:公司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并向员工传达和解释目标。

(2)自评和互评:员工进行自评,主管对员工进行评价,并进行互评。

(3)面谈:员工和主管进行面谈,双方共同讨论评价结果并达成共识。

(4)绩效激励: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员工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如薪资调整、晋升、培训、表彰等。

某公司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某公司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某公司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某公司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某公司制定了一套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该考核办法主要侧重于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成果、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任务完成情况该项考评指标用来评价员工的任务完成情况和任务完成质量。

主要从任务容量、任务效率、任务完成时间、任务合格率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

考核结果将根据情况转化为对应的等级,而等级与员工的奖励、晋升等都有直接的关联。

二、工作态度该项考评指标主要考核员工的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性、与同事的关系等方面。

对工作态度方面的评估必须选取到多位同事、领导的反馈来进行,以减轻主观因素的影响,确保结果公正有效。

三、工作成果该项考评指标用来评价员工在工作中的成果,该评估指标关注的是员工对公司、对团队以及对自身发展的贡献。

该评估指标不能仅看诸如项目完成数、客户满意度等硬性数字,综合考虑到员工的工作特点,衡量结果的真正贡献。

四、专业素养该项考评指标主要用来评估员工的专业能力、学习能力和技能。

通过对员工参加的培训、评估等方面进行整体考评,可更直观地看到员工专业素养的进步与提高。

通过这个方面的考评,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因此该项评估指标的重要性自不必多言。

五、量化指标该项考评指标是针对员工工作量进行量化考评的指标,通过量化给出具体的指标标准,完成任务的可量化标准和目标、完成时间和进度延迟、完成质量和效果等等方面都是考核重点。

该项考核评估具有具体、直接的特点,能够更直观地呈现该员工的工作实绩和能力等等。

相较于其他考核维度,量化指标的重要性更为明显。

以上五大维度是某公司综合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

作为一家高效、谨慎、相互协作的企业,某公司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是公司长期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员工综合素质,让公司发展业绩不断提升,更加稳定和健康。

国企绩效考核办法范本

国企绩效考核办法范本

国企绩效考核办法范本以下是一份国企绩效考核办法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评估国企各项工作的绩效,提高国企的经营管理水平,激励员工积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企绩效考核应以国企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为基础,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人能力和贡献,综合考虑国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三条绩效考核应公开、公正、公平、公正。

绩效考核结果应与奖惩制度相结合,激励优秀员工,惩罚不良员工。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四条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国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方面内容。

第五条经济效益指标应包括销售收入、利润、资产报酬率等,根据国企的行业特点和经营业务可以适当调整指标权重。

第六条社会效益指标应包括员工满意度、客户满意度、供应商满意度、社会责任履行等,根据国企的社会责任和群众评价可以适当调整指标权重。

第七条环境效益指标应包括环境保护投入、节能减排、资源利用效率等,根据国企所处环境和污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指标权重。

第三章考核流程第八条绩效考核应定期进行,一般按年度进行。

具体考核流程包括制定考核计划、开展考核工作、评估结果公示、结果确认和奖惩措施。

第九条考核计划应根据国企的经营规划和目标制定,明确考核指标、权重和评估方法。

第十条开展考核工作应包括数据收集、指标评估和绩效评估三个环节。

数据收集主要通过国企内部数据系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指标评估主要通过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绩效评估主要通过对指标得分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一条评估结果应公示,公示方式可以包括内部公示和外部公示等多种形式。

公示结果应包括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分情况和排名情况等。

第十二条结果确认主要是由国企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绩效优秀的员工可以给予奖励,包括工资晋升、职称晋升、年终奖金等。

第十四条对绩效不良的员工可以给予惩罚,包括警告、罚款、减薪、降职等。

第十五条对绩效不良的国企也应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责任追究、降低行政补贴、限制经营活动等。

央企绩效考核办法

央企绩效考核办法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6次委主任办公会议修订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4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下列人员:(一)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第五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二)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三)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价值创造、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安全发展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国有企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合理地考核公司员工的业绩,加强对员工的指导、监督、激励与约束,确保公司年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员工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包括高管层领导、中层干部、基层领导、班组长和一般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员工绩效考核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并组织实施,经营计划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企业文化部、技术安全部、党委工作部、纪监审法部配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员工绩效考核办公室主任: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公司领导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长成员:经营计划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企业文化部、技术安全部、党委工作部、纪监审法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职责1.负责制定与修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2.负责组织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各项考核资料及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核;3.负责仲裁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申诉;4.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提交厂务会审定。

第三章考核第五条各级(类)员工的绩效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班组长及以下员工只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六条员工月度考核的时间为次月6日以前,基层领导以上人员的半年考核时间定为7月中旬,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时间定为次年的1月中旬。

第七条高管层领导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所辖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的平均值,中层干部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本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基层领导及以下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由部门按照制定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第八条高管层领导的半年和年度绩效考核一、总经理、党委书记的绩效考核由上级公司按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的绩效考核上级公司占80%,公司考核占20% ;其余高管层领导的绩效考核均按本办法执行。

二、半年考核结果占40%,年终考核结果占60%。

三、高管层领导半年或年度绩效考核的项目及权重四、高管层领导绩效考核流程图第六条第九条中层干部的半年或年度绩效考核。

央企某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完整版

央企某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完整版

央企某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完整版央企公司绩效考核方案一、绩效考核目标本绩效考核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激励,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和实现战略目标。

同时,通过绩效考核可以识别和奖励优秀员工,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绩效考核指标本公司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包括个人和团队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对公司整体目标的贡献程度。

2.工作质量:评估员工的工作成果的质量和准确性,包括工作报告、项目成果等。

3.工作效率:评估员工的工作效率,包括任务完成的速度和及时性。

4.专业能力:评估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包括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和相关资质证书。

5.团队合作精神:评估员工在团队中的合作能力和贡献,包括与同事的协调合作和积极参与团队活动。

6.自我学习和发展:评估员工自我学习和发展的积极性和成果,包括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三、绩效考核流程1.目标制定:公司向员工明确工作目标,并根据公司整体目标和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量化和界定。

2.绩效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具体时间在公司内部通知。

3.绩效考核评定: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结合绩效指标进行打分,并制定绩效等级。

4.绩效考核结果通知:公司将绩效考核结果及时通知员工,并与员工进行面谈,解释评定结果和对绩效的认可与指导。

5.奖励和激励措施:公司将根据绩效等级对员工进行奖励和激励,包括薪资调整、晋升、培训机会等。

四、绩效考核权责及透明度1.权责分配:公司将明确绩效考核的权责分配,由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对下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2.评定透明度:公司将建立明确的绩效考核评定标准和流程,使员工能够清楚了解评定标准和考核指标的设计和应用。

3.绩效申诉机制:公司将建立绩效申诉机制,员工可以通过正式的渠道对绩效评定结果进行申诉,并得到公正的处理和回应。

五、绩效考核结果使用1.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薪资调整、晋升、激励等决策。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客观公正科学地考核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为企业负责人任免和奖惩提供依据,引导企业培养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试行办法所称的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企业,为企业总经理)。

第四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下简称任期考核)采取由市国资委主任或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的任期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任期考核与企业长远发展、战略规划相结合;(二)任期考核与年度考核、长效激励相衔接;(三)任期考核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考核.第六条任期考核期限原则上与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相吻合,考核期一般为三年.由于企业负责人岗位发生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任期考核期限的,由市国资委决定。

第七条市国资委成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指标的选取、目标值的确定和调整、考核结果的确定和奖惩兑现等事项。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八条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一)双方的名称、地址;(二)考核指标;(三)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四)奖惩;(五)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六)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第九条企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分类指标和评议指标.(一)基础指标是指可以计量的财务或业务指标,包括主指标和辅指标。

1、主指标主指标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下同)同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的所有者权益×100%客观因素由市国资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审核确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以市国资委确认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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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深圳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行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绩效目标的制定、绩效沟通与改进、绩效评估及评估结果的运用,激励和鞭策公司员工围绕公司目标努力工作,促进员工工作素质的不断提升,从而既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又提高员工的职业能力。

第二章基本制度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类型、对象和权限:
1、考核类型和对象:绩效考核分组织考核和个人考核两类;组织考核的对象包括公司和部门,个人考核的对象包括公司领导班子、部门经理和部门员工。

2、考核权限:公司执行委员会考核公司/公司领导班子,总经理办公会成员考核部门/部门经理,部门经理考核部门员工,部门员工对部门经理进行民主评议,所有考核结果由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核确定。

第三条考核周期与考核内容:
1、考核周期:设月度、季度和年度三个考核周期。

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行为表现情况和工作素质。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功能定位建立了关键绩效指标体系(KPIS),确定了公司、各部门以及相应职位的关键绩效指标(KPI),用于指导绩效目标的制定和考核,以保证员工、部门和公司的绩效与公司战略目标的一致。

3、不同的考核对象的考核周期和考核内容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季度和年度两期考核,季度考核内容为公司季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内容为公司年度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部门/部门经理:进行季度和年度两期考核,部门季度考核内容为部门季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内容为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包括部门年度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部门经理季度考核内容为部门季度考核内容加上部门经
理季度工作行为表现情况,年度考核内容为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加上部门经理年度工作素质评估以及员工民主评议。

各考核内容的权重如下:
(3)部门员工:专业支持族和运行保障族员工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三期考核,事务操作族员工进行月度和季度考核;月度考核为季度考核的参考和依据,月度考核结果不运用于其他方面。

各考核期具体考核内容及其权重如下:
第四条绩效考核流程主要包括年度目标制定与考核、月度计划制定与评估和季度计划制定与考核三部分。

(详见附件1《某某技深圳公司绩效考核流程》)第五条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应进行持续不断的沟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计划沟通。

通过月度、季度和年度工作计划会议进行沟通,就工作目标、工作计划达成共识。

2、过程沟通。

在工作过程中,通过正式工作沟通、辅导以及其他非正式的工作交流,研讨、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完成目标和工作任务。

3、考核沟通。

通过考核结果反馈和绩效面谈等形式进行沟通,以达到鼓励员工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第六条绩效考核评分实行5分制,评分结果划分为4个等级:
1、考核评分实行5分制,0.5分为最小计分单位,参考以下标准进行评分:
2、绩效考核评分结果划分为4个等级,如下表所示:
第七条为了实现有效的绩效区分,从而鼓励先进、鞭策或淘汰落后,保持个人和组织的活力,推进个人和组织绩效的改进与提升,有必要对部门考核等级分布和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等级比例进行控制。

具体如下:
1、部门考核等级分布建议:
公司总经理可参考以上分布建议确定各部门的考核等级。

2、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等级比例控制:
如果部门员工考核结果不符合上述比例控制,部门经理须做特别说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车队安全员(兼司机)、司机(兼办事员)两职位员工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在行政管理部中不列入实行考核等级比例控制的员工范围,其扣分办法见《某某技深圳公司司机季度绩效工资系数计算办法》〕
第八条鉴于各部门经理对员工考核宽严尺度的标准把握不尽一致,有可能会出现部门考核得分低而部门内员工考核得分普遍偏高或部门考核得分高而部门内员工考核得分普遍偏低的情况。

遇有以上情况,人力资源部可向总经理建议对该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得分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
个人绩效考核调整得分=个人绩效考核得分×部门绩效考核得分/部门员工的平均绩效考核得分。

第九条为鼓励团队合作,推动员工关注部门的绩效,特建立员工绩效与组织绩效的挂钩机制,具体办法是在季度和年度考核时计算员工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用于发放员工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奖金。

具体公式为:
个人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个人绩效考核得分×60%+部门绩效考核得分×40%,(如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按本办法第八条进行了调整,则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应为调整后得分)
第十条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主要应用于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奖金的发放、薪资调整、职位晋升以及员工解聘等方面,具体规定如下:
1、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奖金的发放:
(1)季度绩效工资系数和年度奖金系数的确定:
〔车队安全员(兼司机)、司机(兼办事员)两职位员工季度绩效工资系数计算办法见《某某深圳公司司机季度绩效工资系数计算办法》〕
(2)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奖金的计算:详见《某某深圳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2、薪资调整:详见《某某深圳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3、职位晋升:员工两年年度考核均为“A”,且素质提升,符合高一级职位的任职要求,如公司有相应职位的空缺,可优先考虑职位晋升;若员工有重大贡献,且素质提升很快,符合更高职位的任职要求,如公司有相应职位的空缺,可考虑破格提拔。

4、员工解聘:员工一年中前三个季度中有两次季度考核结果为“D”,公司给予警告,若全年季度考核结果有三次结果为“D”,即予以解聘。

第十一条为保证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建立了考核申诉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申诉表。

部门经理对员工进行考核面谈后,若员工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考核申诉表》(附表21),送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员工若经过考核面谈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员工考核申诉表》直接报公司总经理裁决。


2、面谈与调查。

在员工提交《员工考核申诉表》后3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听取员工申诉,调查考核评议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审批。

3、审核裁决。

公司总经理根据人力资源部调查意见对考核申诉进行最终裁决。

对于不严肃对待员工考核,造成部门员工多次投诉的管理者,经查实降低其季度或年度绩效考核得分。

第十二条新员工需经过试用期考核方可正式就任职位,整个试用期为考核周期,考核内容包括试用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行为表现情况,考核评分为两项考核内容评分的算术平均(详见附表22)。

试用期考核结果用于确定员工是否转正和转正后的薪资级,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的员工考核:
1、休假和旷工:员工因休假、旷工在一个季度考核期内缺勤累计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在一个年度考核期内缺勤累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则不参加该季度或年度正常的绩效考核,而由考核人对其季度或年度考核期内上班时间的绩效进行考核评分,并参考本办法第六条和第十条确定考核等级和相应的浮动薪资系数,直接作为发放该季度或年度实际工作时间浮动薪资的依据(详见《某某深圳公司薪资管理办法》);其季度或年度考核等级由考核人根据其考核期内实际工作绩效直接确定,且考核等级原则上不得超过B级。

2、新员工转正后考核: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参加正常的绩效考核,经试用期考核转正后,不参加当季度和当年度正常的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而由考核人对其当季度和当年度转正后的绩效进行考核评分,并参考本办法第六条和第十条确定考核等级和相应的浮动薪资系数,直接作为发放当季度和当年度浮动薪资的依据(详见《某某深圳公司薪资管理办法》),当季度和当年度不计考核成绩。

新员工转正后休假或旷工,参考1进行考核。

3、员工因休带薪年休假、婚丧假、节育假、看护假、产假、工伤休假而使季度或年度考核成绩偏低,其相应的考核结果不作为降薪和解聘的依据。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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