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最新版)
2023年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2023年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电力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性有着更高的要求。
地面低压供电是市政工程的基础设施之一,其安全性对城市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正常生活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二、术语和定义1.地面低压供电:指居民小区、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市区范围内的低压供电系统。
2.低压供电设备:指地面低压配电柜、低压开关设备、低压计量设备等。
3.安全装置:指对低压供电设备进行电气和机械保护的装置,如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
三、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地面低压供电应该以安全为第一优先级,确保供电过程安全可靠。
2.科学规范:地面低压供电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
3.合理布局:地面低压供电设备的布局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和便捷维护。
4.全面监控:地面低压供电设备应配备在线监测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修复。
5.定期检测:地面低压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四、设备选择与安装1.低压供电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规范的产品,具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2.低压供电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干燥清洁的场所,避免因环境污染、潮湿等导致设备故障。
3.低压配电柜应根据供电负荷确定开关容量,保证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安全操作与维护1.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供电设备的开关操作应按照安全规范进行,禁止非相关人员操作。
3.每日应对供电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并记录巡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4.每月应对供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并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5.低压配电柜的进线、出线等部位应设置防护装置,防止人员误触电器件导致电击事故的发生。
六、应急管理与措施1.建立健全地面低压供电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故、停电等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地面低压供电是指在建筑物、工矿企业和农村等场所中,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低压供电的过程。
为了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需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设备维护、用电安全、电气设备管理和事故应急等方面进行探讨,总结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技术管理规。
设备维护:1.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2. 每年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电气设备维修和维护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技术和操作规程。
用电安全:1. 安装合格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2.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测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漏电等安全隐患。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乱用电器设备,防止火灾和电击事故。
电气设备管理:1. 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登记和归档,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基本信息、安装位置和维护记录等。
2.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3. 对关键设备进行备份和冗余,确保设备故障时能及时切换,并保持供电正常。
事故应急:1. 制定灭火和逃生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增强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能力。
2. 配备灭火器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3. 建立事故快速报警机制,发现事故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为了保障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上述措施都应得到严格的执行,并不得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只有这样,才能为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通过不断加强设备维护、用电安全、电气设备管理和事故应急等方面的管理,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性将得到有效地提升。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文(二篇)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文一、引言地面低压供电是指在城市和农村等地区,通过地下电缆或架空线路供应电力能量的一种电力输送方式。
它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行的基础,对人们的生活、生产、工作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供电线路的复杂性和电力设备的运行特点,地面低压供电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为了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提高供电系统的安全性能。
二、基本要求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 规范操作:供电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供电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确保操作规范、标准、安全。
2. 安全检查:定期对低压供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 故障处理:对发生的供电故障要进行及时处理,保证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4. 环境保护:对供电设备周围的环境进行保护,防止供电设备受到外界的干扰。
5. 事故应急:建立完善的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及时恢复供电。
三、管理机构和责任1. 地面低压供电管理机构应建立和健全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应落实到具体的管理人员,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具体责任人包括:(1)管理机构负责人:负责对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
(2)供电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的供电操作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供电安全。
(3)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低压供电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故障处理人员:负责对供电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5)环境保护人员:负责对供电设备周围环境的保护,防止供电设备受到外界干扰。
(6)应急救援人员:负责处理供电事故,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及时恢复供电。
四、技术管理要求1.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供电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地面单位供电管理制度

地面单位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面单位供电管理工作,保障供电安全,提高供电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电力设备的地面单位。
第三条地面单位供电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地面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电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供电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面单位应加强电力设备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确保供电安全。
第六条地面单位应加强用电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电负荷,提高供电效率。
第七条地面单位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第八条地面单位应做好供电设备的标识管理,保持设备清洁整齐。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九条地面单位应按照电力设备的使用要求,合理规划供电设备的布置。
第十条地面单位应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一条地面单位应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清洁,保持设备表面清洁。
第十二条地面单位应对供电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
第十三条地面单位应加强对供电设备的监测,确保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掌握。
第十四条地面单位应建立供电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安装位置、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十五条地面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供电设备管理工作,并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地面单位应根据用电需求合理规划用电设备的布置。
第十七条地面单位应制定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用电时间,避免高峰时段用电过载。
第十八条地面单位应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地面单位应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二十条地面单位应设立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用电安全。
第二十一条地面单位应对新员工进行用电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用电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地面单位应及时更新用电设备,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节能设备。
第二十三条地面单位应设立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用电责任人和管理权限。
第二十四条地面单位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意识。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模版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模版地面低压供电是指用于市政道路、小区、工业园区等地方的低压供电系统。
由于供电线路和设备架设在地面上,需要考虑各种安全风险和防护措施。
本文将从规划设计、线路敷设、设备选择和操作维护等方面详细介绍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
1. 规划设计地面低压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道路条件和周边环境等因素,并满足供电负荷和可靠性要求。
1.1. 线路布置地面低压供电线路应尽量沿道路一侧布置,避免跨越建筑物或其他障碍物。
线路要远离高压线路、燃气管道和有害化学品储存点等危险源。
1.2. 排水设计线路敷设应考虑排水条件,避免积水对设备和线路的影响。
在低洼地区或易积水地段,应采取排水沟和排水管等措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3. 防雷保护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应配备可靠的防雷装置,如避雷针、接地装置和过电压保护器等。
防雷装置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线路敷设地面低压供电线路敷设要满足安全可靠、美观整洁、易于维修等要求。
2.1. 线路保护地面低压供电线路应采用耐候型绝缘材料,并设置保护装置,避免损坏和外力影响。
线路敷设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如电缆和管线敷设深度、线缆间距等。
2.2. 路面切割线路穿越道路时,要进行路面切割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路面结构和强度不受影响。
2.3. 线路标识地面低压供电线路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和标志,如线路编号、供电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以便维修和管理。
3. 设备选择地面低压供电设备的选择应符合技术要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等原则。
3.1. 开关设备地面低压供电系统的开关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产品,具有可靠的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
3.2. 变压器地面低压供电系统的变压器应具有合适的容量和负载特性,选用经济可行的变压器设计和制造。
3.3. 电缆和接头电缆和接头的选择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选用质量可靠、耐高温、耐腐蚀的产品,并遵循正确的连接和绝缘方法。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文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文一、规范的目的和范围本技术规范旨在确保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运行,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
适用于地面低压供电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2.1 地面低压供电:指供电电源电压为220V~400V的供电系统。
2.2 供电主线:指从主配电室至用户终端的配电线路。
2.3 配电箱:指供电主线与用户用电终端之间的电气设备,包括保护开关、断路器等。
2.4 电缆敷设:指电缆在地面或地下埋设的过程。
2.5 绝缘电气设备:指具备绝缘功能的电气设备,包括保护罩、绝缘垫等。
三、供电系统设计要求3.1 供电主线的敷设应满足以下要求:3.1.1 供电主线应远离可燃物,距离不得小于1米。
3.1.2 供电主线应保持与其他线路的距离不小于2米。
3.1.3 供电主线的电缆应采用耐火、阻燃材料,并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电缆受到外力损坏。
3.2 供电主线接地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3.2.1 供电主线应与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连接。
3.2.2 供电主线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四、供电系统施工要求4.1 电缆敷设应满足以下要求:4.1.1 电缆敷设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用专业施工工具,确保电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1.2 电缆敷设时应避免与其他管线交叉,如有必要交叉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4.1.3 电缆敷设结束后应进行电缆的绝缘测试,确保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4.2 供电主线接线应满足以下要求:4.2.1 供电主线的接线应采用专业的电气接头,确保接触良好,无松动现象。
4.2.2 供电主线接线点应配备接地装置,确保电气设备接地可靠。
五、供电系统维护要求5.1 供电主线维护应满足以下要求:5.1.1 对供电主线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电缆老化、损坏等问题。
5.1.2 定期清理供电主线周围的杂物,避免引发火灾风险。
5.2 供电系统设备维护应满足以下要求:5.2.1 对配电箱内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5.2.2 定期检查与维护配电箱的接地装置,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最新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最新版一、关于临时用电电气产品管理和电工测试仪器、工具的配备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等电气产品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国家“ 3C”认证和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
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购买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质量进行核查,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临时用电工程。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电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电工工具,并应配齐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检测仪。
二、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供配电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TN—S 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和环境安全的原则。
同一台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各用电系统中,接地保护的型式必须保持一致。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方式: 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
即: 当采用电缆配线时,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 当采用绝缘导线架空配线时,每一架空分路也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
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当采用电缆配线时,一个分配电箱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
5、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宜选用电缆,电缆的类型、电缆芯线及截面、电缆的敷设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1)总配电箱(配电柜)至分配电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2)分配电箱至开关箱与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的相数和线数应保持一致。
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一般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
(3)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供电开关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向设备配电。
6、电缆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PE线),五芯电缆芯线绝缘色标为绿/ 黄双色、淡蓝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其中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为相线色标,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工作零线(N 线), 绿/ 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保护零线(PE 线),N线、PE线绝缘色标同样适用于四芯、三芯电缆。
低压配电室的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低压配电室的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概述低压配电室是供电系统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供电安全,减少人身伤害和事故发生,制定了本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低压配电室的操作人员。
操作人员在进入低压配电室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持证上岗。
二、操作前准备1. 操作人员在进入低压配电室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护服等,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2. 在进入低压配电室前,应先检查工作票,确保操作任务、操作内容和操作要求清楚明确。
3. 在进入低压配电室前,应先检查配电室的环境,确保环境干燥、通风良好,并排除可能存在的火源和易燃物品。
三、操作步骤1. 打开门前,先查看门口的警示标识是否完整,确保门口安全无隐患。
2. 打开门后,进入低压配电室前,应先检查室内的环境,确保空气清新、无异味。
3. 进入低压配电室后,应先检查地面是否干燥,避免滑倒和触电风险。
4. 检查低压开关柜的运行状态和指示灯是否正常,如有故障应及时报修,切勿擅自操作。
5. 在进行任何操作前,首先应确认低压开关柜内已切断电源,使用电压表或电流表进行检测,确保安全。
6. 操作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切勿用湿手操作开关,并避免在开关柜旁使用有磁性的物品。
7. 操作人员离开低压配电室时,应确认所有的开关、按钮已经处于安全位置,并关闭配电室门。
四、操作注意事项1. 低压配电室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易燃物品、酒精等进入,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操作人员禁止随意触摸配电设备,严禁损坏设备表面或触摸电线,以免触电或造成设备损坏。
3. 操作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低压配电室内,以防发生爆炸事故和危险品泄漏。
4. 操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应保持专注,不得分心,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操作人员离开低压配电室后,应将使用过的工具放回原位,保持整洁有序。
6. 发现设备故障或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请专业人员进行修复,切勿擅自修理。
五、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配电室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迅速报警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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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
范(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45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最新版)
一、检查、检修制度
1、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机电部门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地面低压用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对无人值班的变电所要安排维修人员定期巡查。
暴风雨、冰雪过后要立即组织巡查。
2、建立定期检修制度。
每季度至少对各场所的变电所停电检修一次,输、配线路每半年检修一次,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3、切实加强无人值守变电所安全管理工作。
明确分管单位,责任落实到人。
配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定期维修制度、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供电系统图、绝缘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栅栏、安全标志、灭火器材、门锁。
检修停送电除严格执行电气操作规程外,必须设专人看管,防止误操作伤人。
二、电气施工安全
1、凡是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零星施工必须执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并在施工任务书规定的范围内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电气作业。
3、在必须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按规定着装,工具齐全。
登杆或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工具及保险带。
5、高、低压或低压同杆架设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全部停电时,方可登杆作业。
三、变配电设施及配出线路
1、变配电所的安全设施齐全,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图纸包括相关的上下级变电所的主接线,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2、配出的架空线路杆塔必须注明线路名称、杆号,高、低压
同杆架设时,按上下位置分别标注。
3、配出电缆标志清晰。
四、新增负荷及临时用电
1、车间、班组、宿舍及办公室均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
需要调整时须提出申请,经机电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基建工程临时动力用电及照明用电要经机电部门审批后实施。
五、过流和漏电保护
㈠变配电所(变电亭)变压器二次出线总开关及分路开关有可靠过流保护。
过流整定值每年整定试验一次,负荷变化时要随时整定试验,并有过流整定试验记录。
㈡漏电保护的装设
1、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的移动式设备、手持工具,常年处于潮湿、野外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
采用架空摩擦接触方式引入电源的场所,其电源开关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宿舍应在户内安设漏电保护器。
3、装设两级漏电保护的配合应为:上一级开关安装200mA中等灵敏度,动作时间0、2秒(或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一级开关安装动作电流30mA高灵敏度、动作时间0、1秒的漏电保护器。
4、漏电保护器后的保护零线不能重复接地。
不得将两台漏电保护器并联使用。
六、接地与接零
1、对于三相四线制低压供电系统,动力变压器中性线必须接地,并设置零母线,截面、连接方式及相色符合规定。
各级配电点的出线电缆接地线必须连接到电源电缆的接地线上。
具有3台及以上开关或馈出3条及以上线路的配电点必须设置零母线,电源和负荷出线的接地线必须接至零母线上,零母线设置重复接地极。
2、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低压供电系统中性点严禁接地,按井下接地保护细则执行。
3、电气保护接零的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使用保护地线或通过工作零线与电源端的接地点可靠连接。
4、变压器引出中性线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每一重复接地
电阻不应大于10Ω。
5、三相四线制低压供电系统中任何设备,禁止不接零而采取就地接地保护。
6、地面降压站、井塔、井架等工厂建筑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7、供暖、供气、供水管路不得用作接地;厂房车间内禁止埋设接地极;严禁使用高大建筑的防直击雷引下线和接地极作为动力或照明零线重复接地或工作接地。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