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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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我国城乡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许多农民失去了耕地和居住地,他们面临着社会保障问题。

如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建议及对策亟待制定并落实。

一、建议1.政府加大力度,加强政策扶持政府应该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方面可以增加对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贴,包括经济补助、住房补贴等,另一方面还应该加大对他们的再就业培训补助力度,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状态。

2.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针对被征地农民,应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有效地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养老、医疗等问题,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3.加强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的参与政府应该引导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的参与,通过各种途径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帮助。

比如可以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多多帮助被征地农民,包括提供就业机会、提供岗前培训、提供教育资助、提供帮扶资金等。

4.强化对被征地农民的法律保障政府应该注重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法律保障,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明确被征地农民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加强对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依法获得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用。

二、对策1.政府应该加强扶贫政策政府应该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扶贫政策,通过精准扶贫的方式,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可以采取提供生产资金、提供就业机会、提供技能培训等各种措施,帮助被征地农民自力更生,改善生活水平。

2.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职业培训政府可以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的职业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学习一些技能,提高就业能力。

可以通过举办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班,提供各种就业岗位的培训,帮助他们重新就业,实现自身的发展。

江苏排查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情况

江苏排查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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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主动融入党建工作及廉政要
求,检查前制定下发《督查工作注意事项》,明确纪律规定,强化履职意识;检查中市县搭配、以老带新、交叉对查,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学的目的。

工作组成员严格按照督查方案开展工作,严守纪律规定,采用集中普查全市、实地抽查督办的方式,重点核查各地被征地农民应纳入社会保障的任务底数和落实情况,针对地方存在的征地批文不完整、安置人数不清晰、保障资金有缺口、保障标准不达标等问题,现场与被检查地区交换意见,指导督促各地按照刚性进保和经办规范的要求缺项必补,问题必改。

政法广角
ZHENGFAGUANGJIAO 编辑:赵昕(****************)
农业农村部近日表示,2020
年中国粮食丰收已成定局。

江苏排查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情况
9月16日至10月26日,江苏省人社厅抽调全省骨干力量组成7个工作组,对省政府93号令实施以来各地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此次督查验收工作是省人社厅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扎实做好抓“六保”、促“六稳”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本次排查整改工作涉及2013年12月1日以来的所有征地项目,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且各地呈多样化特点。

为此,人社厅相关负责同志三次组织专题部署,研究排查方案。

人社厅居保处和居保中心专门召开任务布置会,系统梳理排查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制定排查工作流程,形成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参与人员集中培训,确保本次督查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督查验收工作以落实“五抓五促”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为指。

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措施建议

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措施建议

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措施建议随着中国的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由于被征地农民通常无固定的工作单位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其养老保险问题也变得十分紧迫。

如何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此,我们有必要对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措施进行一定的建议,以期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思路和参考。

本文将提出几点关于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措施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被征地农民养老联动机制被征地农民在养老保险问题上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如流动性强、居住地分散、收入来源不固定等。

建立完善的被征地农民养老联动机制至关重要。

这种机制可以促进各方面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和支持,建立由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机制,共同促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二、建立多层次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针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我们应当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既要保证基本保障,也要为其提供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具体而言,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附加保险、商业保险等多种补充保险形式,以满足被征地农民的不同养老保险需求。

同时还可以鼓励被征地农民参与养老储蓄计划,增加其个人养老储蓄的积累,为养老保险提供更为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加强政府支持,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权益在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应当加强支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权益。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其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同时还可以建立政府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机构的合作机制,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更为便捷和优质的养老保险服务。

四、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五、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共同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在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过程中,我们应当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共同营造有利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发展的环境。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被征地农民是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力量,对于保障他们的社会保障,是当前社会稳定
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

因此,在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需要重视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劳动力转移就业
被征地农民失去土地后,需要转移就业,因此需要提供就业机会。

在提供就业机会上,应该重视技能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技能水平,让他们能够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就业率
和收入水平。

二、养老保障
由于被征地农民失去了土地,退休后的养老保障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需要建立健全
相应的养老保障制度,对于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则应该制定相应的养老补贴
政策,让他们得到应有的保障。

三、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需要建立健全医保制度,提
供符合被征地农民实际情况的保障。

应该优先保障他们的就医权利,提高医保报销率和医
疗服务水平。

此外,应该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

四、住房保障
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民通常会失去原有的住房,因此需要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安排被征地农民新居时,应该考虑到他们的个人需求和家庭情况,为他们提供舒适的居住
环境。

总之,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多个层面,需要加强政策制定和执行,不断
完善保障体系,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更好的保障。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一系列民生保障问题,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X号)、X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X人社发〔X〕14X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X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X〕X号)、X市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安人社办发〔X〕16X号)、《X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X政发〔X〕1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以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问题为重点,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目标,按照“政府能承受、被征地农民能接受”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类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相关民生政策既有区别又相互衔接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被征地农民尽快融入城镇社会,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1.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原则,组织开展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

2.坚持“市场引导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相结合”原则,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全方位开展就业指导,促进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

3.坚持“多方式、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原则,整合优化现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云南2020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方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云南2020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方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云南2020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方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云南201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方案:到2020年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不少居民来说,“征地”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

以往土地被征用以后,为了保障本省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云南省自2008年起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主要用于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如今,为完善征地农民参保以来出现的各类问题,日前,云南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16年开始,云南省每个州、市将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到2020年,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今年每州、市确定1个试点县市区虽然云南省早已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问题进行保障,但随着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不断建立健全,试行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被征地农民参保意愿不强、现行参保方式不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等问题。

此次方案将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的方式,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按照方案计划,2016年,每个州、市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17年扩大试点,2018年进行试点总结评估,修订试行办法,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

到2020年,云南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同时,此次方案将采取政府给予补助的方式,引导被征地农民自主选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将基本养老保障衔接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同时,严格征地社保审核,强化征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确保“先保后征”。

试点对象为2009年起被征地农民根据方案显示,方案对象主要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土地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册人员。

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

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

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各局(室)、村(社区)、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推进开发区城乡统筹建设,加快开发区转型发展,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 结合开发区(汊河街道)工作实际, 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机构成立开发区(汊河街道)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吴亚龙同志担任, 副组长由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农村工作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包括各局(室)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劳动社保科。

二、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7月31日)。

成立各村(社区)工作班子,抽调工作人员, 逐户上门登记,核对基础信息,反馈疑难问题,填写被征地农民花名册及汇总表, 报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10月30日)。

召开宣传部署动员大会,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推选各村民小组代表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宣讲。

在前期入户调查宣传的基础上, 展开重点宣传, 每家每户发放宣传资料, 利用宣传栏、横幅、滚动字幕、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 整理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家庭和个人档案。

3、实施办理阶段(11月1 日—12月31日)。

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本人自愿的原则, 积极稳妥地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三、工作流程(一)申请参保时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参保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2、已参保人应在《申报认定表》上注明已参保的起止时间, 提供已参保的社会保障号、《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明;3、高中、中专以上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服兵役及享受国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的, 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申请人为被判刑或劳动教养人员的,应如实说明,其服刑或劳动教养的年限不视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在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化建设成为了我国发展的重要方向。

为了推进城市化进程,征地是一项不可避免的举措。

然而,征地过程中涉及到的农民的权益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成为其中的一环。

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权益,制定和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可持续、合理的养老保障,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2. 原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性原则:保证被征地农民享有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不论其所在地区或征地方式;- 可持续性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济可持续,能够长期为农民提供充足的养老保障;- 包容性原则: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农民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保险政策,满足农民的不同需求。

三、实施方案1. 参保对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参保对象为所有被征地的农民,无论其年龄、性别、是否就业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2. 缴费方式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由政府和农民共同缴纳。

其中,政府负责支付一定的补贴,而农民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3. 养老金发放被征地农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发放按照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多少、缴纳年限和平均寿命等因素进行计算。

同时,政府也会根据经济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以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足够的养老保障。

4. 其他保障措施除了基本的养老保险之外,被征地农民还可以享受其他的保障措施,如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

这些措施的具体内容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方案中进行制定。

四、实施策略1. 宣传教育为了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了解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农民普及养老保险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

2. 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应加大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一定的财政资金作为养老保险补贴,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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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
各局(室)、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推进开发区城乡统筹建设,加快开发区转型发展,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汊河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开发区(汊河街道)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亚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农村工作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局(室)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社保科。

二、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7月31日)。

成立各村(社区)工作班子,抽调工作人员,逐户上门登记,核对基础信息,反馈疑难问题,填写被征地农民花名册及汇总表,报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10月30日)。

召开宣传部署动员大会,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推选各村民小组代表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宣讲。

在前期入户调查宣传的基础上,展开重点宣传,每家每户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横幅、滚动字幕、手机短信、电子
显示屏等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整理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家庭和个人档案。

3、实施办理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本人自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参保时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参保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2、已参保人应在《申报认定表》上注明已参保的起止时间,提供已参保的社会保障号、《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明;
3、高中、中专以上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服兵役及享受国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被判刑或劳动教养人员的,应如实说明,其服刑或劳动教养的年限不视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

(二)参保业务流程
1、被征地农民、失地农民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由户籍所在村(社区)组织其填写《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认定表》(以下简称《申报认定表》),失地农民需签订书面承诺书,村(社区)组织专人对申请人参保资格及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报送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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