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政府主导作用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宁委发[2007]2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宁委发[2007]22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实现和谐南京的总体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牢把握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性。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没有社区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
随着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加快,社区服务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区日益成为城乡社会管理的重心、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基层民主政治的舞台、社会稳定和谐的载体,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凝聚力;有利于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互动,激发内在活力,调动群众民主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新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的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南京市的社区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自198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社区服务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提高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把社区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改革社区管理体制,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走出了一条具有南京特色的社区建设之路,荣获“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称号。
但与构建和谐南京的要求相比,我市的社区建设仍然存在社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经费不足、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亟待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社区综治的概念

社区综治的概念社区综治是指政府、社区居民和相关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通过多方合作、综合治理的方式,促进社区安全和社会和谐发展的理念和实践。
社区综治的概念起源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社会管理问题。
社会变革和城市化带来了人口聚集、社会矛盾增多、治安问题复杂化的挑战,传统单一机关的管理模式和单一治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
社区综治的基本原则是依据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综合依法治理,多元参与治理。
的领导是社区综治的核心,只有的领导才能确保各方参与的有效性和治理的延续性。
以人民为中心是核心价值观发展的要求,社区综治的目标是服务社区居民的需求。
依法治理是社区综治的基本原则,通过法治手段保障社会治理的公平性和效果性。
多元参与治理是社区综治的重要特点,强调政府、居民、社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共治的格局。
社区综治的实践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但不是单一主导,而是共治共建共享。
政府要加强组织和协调,明确责任和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政府还应该加强社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营造社会机制,完善社会管理制度和机制。
社区综治的另一个参与主体是社区居民,在治安维护和社会治理中要起到积极作用。
社区居民应该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安宁。
同时,社区居民还应加强对家庭教育、邻里关系、社区共建等方面的工作,提高社区凝聚力和综合素质,共同打造和谐社区。
社会组织是社区综治的重要参与方,包括社区业主委员会、社会公益组织、非营利组织等。
社会组织可以发挥专业优势和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综治的各个环节,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完善。
社区综治还需要建立和谐的社会环境,包括安全的物质环境和健康的精神环境。
物质环境包括社区基础设施、居住环境、交通等,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和改善。
精神环境则包括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公平正义等,需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舆论导向。
总之,社区综治是一种全员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旨在通过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法治和谐的方式,提高社区安全和社会和谐水平。
论和谐社区建设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能 力 等 角 色 功 能 。 化 政 府 的 这 些 角 色 功 能 , 以使 政 强 可 府 在 面 对 社 会 自身 难 以调 节 的 某 些 关 系 、难 以 解 决 的 某 些 矛 盾 .面 对 市 场 自身 解 决 不 了 的 问 题 和 市 场 满 足 不 了 的 社 会 公 共 需 求 时 . 能 有 效 发 挥 其 在 社 会 管 理 中 的 作 用 . 有 能 力 担 当 起 弥 补 市 场 失 灵 的 重 任 “ ” 也 退 就
构 建 和 谐 社 区 . 现 社 会 和 谐 . 仅 体 现 了 政 府 对 实 不 社 会 稳 定 、和 谐 的追 求 .也 对 各 级 政 府 提 出 了 新 的 要 求 设 和 谐 社 区 对 地 方 政 府 总 的 要 求 就 是 以 人 为 本 . 建
将政 府 职 能切 实 转 变到 社 会 管理 和公共 服 务上 来 ,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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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 社 区建 设 工 作 会 议 提 出 .我 们 所 要 建 设 的 和 谐 社 区 应 当 是 : 居 民 自治 、 理 有 序 、 务 完 善 、 安 “ 管 服 治 良好 、 境 优 美 、 明 祥 和 ” 社 区 , 为 我 国社 区 建 设 环 文 的 这 指 明 了 方 向 随 着 我 国 政 治 、 济 改 革 的 逐 步 深 入 和 政 经 府 管 理 重 心 的 逐 步 下 移 . 区 在 城 市 改 革 、 展 、 定 社 发 稳 中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越 来 越 突 出 .社 区 已 经 成 为 城 市 工 作 的 基 础 和 重 要 载 体 但 地 方 政 府 角 色 错 位 的 问 题 却 影
人 民 群 众 、 调 社 区组 织 之 间 关 系 、 助 社 区组 织 提 高 协 帮
地方政府参与城市和谐社区发展进程中的运行模式分析

、
非 原 生 型 的 城 市社 区发 展 需要 地 方
政 府 的 主 动 参 与
我 国 的城市 社 区不是 自发 形成 的 , 而是 由政 府
同体之内的个人 , 组织通过与内部、 外部对象的长期 交 往 、 作互 利形成 的一 系列认 同关 系 , 合 以及这些 关 系背后积淀下来的历史传统 , 价值理念、 信仰和行为 方 式” 。可见 , 会 资本 是 建 立 在 公 民 权 利 义 务 基 社 础上的维系社会有序运转 的社会信任、 社会规范和 社会网络的有机结合体。我 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 , 原有的社会资本体系遭到破坏, 新的社会资本体系 还 尚未 建立 , 对城 市 和谐 社 区 的发 展产 生 了极 大 负 面作用 , 导致社 会 信任 丧 失 、 政府 权 威丧 失 、 会 阶 社 层 冲突 、 会 不公 以及 个人 与 社 会 的进 一 步 分离 等 社 问题 。这 些 问题 阻碍 了城 市 和 谐社 区的顺 利 发 展 , 和谐社 区有其 形 而无 其 实 , 以诚 信 为基 础 的具 有 人 文关怀 的社 区无法 真 正 建立 , 因社 会失 范 而 引发 的 各种 问题也 难 以获得 有 效解 决 , 和谐 社 会 的 建设 目 标 遥遥无 期 。为此 , 要 地方 政 府适 时发 挥 自身 职 需 能, 采取多种措施 重建社 会资本 , 形成新 的社会信 任、 社会 规 范和社 会 网络 。 其次 , 决“ 场失灵” 解 市 引发 的 问题 , 和谐 社 为 区发展 提供 充足 的公共产 品 和公共 服务 。在 市场 经 济体制确立的过程 中, 市场固有 的缺陷会因制度 的 不健全 、 机制 的不 完善而暴 露无 遗 , 能有效 提供公 不 共 产 品和公 共服务 , 保证社 会公平 , 法满足 社会 的 无 多元化需求 , 给社会经济的持续 、 稳定和健康发展带 来 负面效应 。我 国的城市 社 区建设 , 由于起步 较 晚 , 社会资源较为缺乏, 仅由市场提供相关资源 , 社区的 建设和发展难以实现。它必须借助政府来整合社会 资源 , 促进资源的有机配置, 为城市社区的发展提供 良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第三 , 化解 “ 单位制” 解体引发的社会 问题 , 实
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摘要]如何构建适应城市经济、政治、文化发展需要的和谐社区治理新模式,已经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政府作为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主体,如何确定其职责、明确其应扮演的角色,是一个现实的重要问题。
本文从政府成为社区治理关键因素的客观原因、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出发,通过克服自身的越位与缺位,如何正确归位,使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真正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和谐治理。
[关键词]社区;社区治理;政府角色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
社区治理是指以社区地域为基础,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它体现为社区范围内的不同主体依托各自资源而进行的相互作用模式。
社区治理的目标是追求以居民自治为主的治理模式,然而在我国现在所处的形式下,我们仍应倡导以政府主导为主,居民自治为辅的治理模式逐渐向自治的模式转变。
对此,本文从分析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人手,阐述政府在治理中的重要性及其客观原因,在治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应该如何调整自己的角色,并对构建和谐社区治理模式提出前景性选择。
一、政府在和谐社区治理中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客观原因治理理论强调治理的多中心,除了政府之外,还有居民、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等。
在中国的特定环境下,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决定了政府应成为各治理主体中的关键因素,发挥其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外在因素1、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深远中国有几千年的集权传统,在以往的政治体系中,中央政府一直处于权利的中心,国家控制社会是天经地义的。
建国后,我国确立了以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一元从属为核心的计划体制,公民和社会失去了自身独立行为的领域。
当前我国政府仍然充当着经济建设主体和投资主体的角色,在实践中造成了政企不分、忽视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发展失衡等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社会采取集中化的管理体制。
这种政府与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使社会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最终影响社会协调、快速和健康的发展。
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的功能定位

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的功能定位摘要:转型时期特定的国情和社会背景,决定了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必需选择“政府主导”的模式。
社区治理中的政府主导,要紧体此刻政府必需扮演多种角色、行使多样职能,更好地培育和扶持社区的持续进展。
可是,政府角色的不妥和政府行为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容易致使社区治理中的“政府失灵”现象。
因此要推动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稳步、健康进展,就必需解决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关键词:政府; 社区; 社区治理; 功能定位社区是指聚居在必然地域范围内的社会一起体。
社区治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托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增进社区健康进展的进程,是对社区工作的整体归纳。
[1] 社区治理靠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力量,二是政府的力量。
从目前的实践看,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开展,政府支持不力或包办过量(行政化偏向),是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普遍的现象,而这一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已阻碍了社区建设走向深切。
因此,笔者以为,要真正找到社区治理的前途,推动社区实现可持续进展,目前必需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一、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功不可没,第一表现为社区建设运动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
政府还通过制定社区进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区建设、标准社区行为,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第二,政府均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具体负责社区治理工作,为社区提供治理和效劳;第三政府为社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政府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在政府强有力地推动下,社区改造,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在短时间内取得推动和改善;最后,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和谐者和操纵者。
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中国城市社区进展进程中渐渐让渡出部份权利,其改革目标是扮演计划者角色。
合发〔2008〕17号

合发〔2008〕17号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合发〔2008〕17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皖发〔200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和要求,以社区党的建设为核心,以居民自治为导向,以社区服务为重点,以社区稳定为基础,以社区居民满意为标准,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幸福家园。
(二)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
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特色明显”为目标,以打造全国社会文明进步的品牌为标志,到“十一五”末,至少有3个区跨入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行列,力争建成全国首批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市。
二、改革体制,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建设体制创新、提高社区自治水平、服务居民群众、承接政府职能等作用。
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部门对口培育、社区牵头组织、居民广泛参与”的培育发展体制,逐步建立社区民间组织内部自律诚信、信息公开和绩效评估的机制。
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服务监督作用。
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开展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整合资源,拓展领域,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六)积极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向社区覆盖。
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岗位、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推进公共服务手段创新,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
要加强社区就业服务,积极为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再就业服务;要积极开展社区救助服务,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健全扶贫帮困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社区卫生、残疾人康复、计生服务,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残疾人康复、计生服务网络;要加强社区文化、教育服务,充分发挥社区的市民学校作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制宣传、科学知识、青少年素质等教育和文明礼仪培训活动,提高全民素质;要培育社区群众性体育组织,不断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推进社区矫正,维护社区消防安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健全完善社区应急机制。
建设和谐社会的政府工作

建设和谐社会的政府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人民的福祉,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将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执法司法三个方面探讨政府工作如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加强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础,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在重要岗位上起着关键作用。
首先,政府需要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政策措施,以规范和引导社会行为。
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力量的引导和管理,鼓励民间组织的发展,增强社会自组织和自治能力。
同时,政府还要积极推动社区治理,加强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服务和管理,提高社区的发展水平。
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加公共服务资源供给。
政府要加强对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
此外,政府还要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关注和保护,实现社会的包容和共享。
三、加强执法司法执法司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政府需要加强执法和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公正性和司法公信力。
政府要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确保执法公正、文明、高效。
同时,政府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和犯罪的打击和预防,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建设和谐社会是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需要政府全面贯彻执行。
政府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政府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只有政府与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最后,希望政府能够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和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只有政府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才能够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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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前,在我国城市和谐社区建设中,政府角色“越位”,行政色彩仍然很浓,缺乏公众参与机制。加快城市和
谐社区建设与政府的主导作用有着紧密的联系,需要政府倡导、动员、提供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推广,
循序渐进地搞好社区居民自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
权,只是被动接受管理。因为事实上居民委员会受街道办 事处的领导,所以其日常工作不得不服从街道的安排,进 而也陷入了繁杂的具体事务之中。这不但造成基层社区 管理的超负荷运转,降低了管理效能,而且有悖于居委会 成立的初衷。目前作为社区自治组织的社区居民委员会 表现出对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的全方位依赖,其与政府之 间的关系不是相对独立的关系,而是全面依附的关系。政 府全面主导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从而使社区居民
管理职能,致使社区成员越来越高的物质文化生活要求 难以得到满足,同时也没有从更深层次上提高广大居民 民主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
另一方面,作为居民群众自治组织的居委会的工作
一、城市和谐社区建设中政府作用的现状及问题 方式也带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居民没有发言权和选择
(一)社区管理体制现状 自 1990 年城市社区建设开始,行政化一直是社区建 设最突出的特征,也成为制约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 重要因素。学术界对此展开了积极研究。一般认为,社区 行政化就是社区组织的行政化,主要表现为组织设置行 政化、组织功能的行政化、自治章程和工作制度制定行政 化、人事决定行政化、经费收支行政化、运行方式“机关 化”、考核机制行政化。尽管这些年各地城市在改革以政
真情相待,以心换心的方法,会收到良好的社团教育效
与发展[J].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
果。会展专业社团指导教师要主动地与学生建立三种关 [3]王怀超.高职院校校园文化的构建[J].青岛远洋船员学
系:即师生关系、朋友关系、长辈关系。这样可以针对学生
第 2012 年第 3 期 (总第 394 期)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文章编号] 1009- 6043(2012)03- 0001- 01
促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
政府主导作用分析
No.3,2012 Total No.394
周文玲
(哈尔滨商业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参 考 文 献]
强。社团引导教育工作是做人的工作,而人的思想的转变, [1]彼得.圣吉.第五项修炼—— —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
不是一朝一夕,不是谈几次话、讲几节课、开几次会就能
[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07
够立竿见影。在实际工作中,配备较好的师资队伍,采取 [2]黄家庆.论大学生社团活动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
我国的社区建设刚刚展开,群众社区意识淡薄,参与 改观,它仍然承担着过多的行政管理职能,工作量过大,
社区活动多是被动执行式的。对于以追求内在发展和持 经常处于疲于应付状态,其后果是既未能够明显减轻政
续发展为目标的社区建设来说,政府的过度参与显然不 府的社会管理负担,也没有能够很好地发挥应有的社会
合适,况且我国“小政府大社会”模式的建构目标制约着 政府过度干预社区事务的行为。但这并非否定了政府在 社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相反,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应该正 确、合理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下转第 124 页)
[作者简介] 周文玲(1985- ),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09 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
共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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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 第 2012 年第 3 期
SHANGYE J INGJ I No.3,2012
动, 这种劳动突出的特点是周期性比较长、综合性比较
府为主导的社区管理体制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努力,但 委员会日益与社会脱离,日益与社区居民脱离,成为代表
社区管理的行政色彩仍然很浓,缺乏公众参与机制。
政府管理社会的力量,正在逐渐或完全失去其自治性,而
一方面,街道办事处“政社不分”的状况并没有大的 [收稿日期] 2011- 02- 10
成为行政性的组织。
[关键词] 和谐社区;政府主导;社区建设
[中图分类号] F294
[文献标识码] A
T he Governm ent's Leading Role in Prom oting H arm onious Urban Com m unities ZHOU Wenling
Abstract: While building harmonious urban communities, the government now plays an offside role with intense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and insufficient public participation. Speeding up the establishment of harmonious urban community relates closely to the guiding role the government played in terms of inspiration, motivation, economic and policy support, supervision, appraisal and experience popularization. Efforts are also required to help community members govern themselves step by step, increase public financial input, and enhance the centralization of community resources and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rough policy measures. Key words: harmonious communities, government guidance, community buil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