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993-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养老保险政策知识百问

养老保险政策知识百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1、我国《社会保险法》从什么时间开始实行?答:我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
2、《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答:《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答: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
(2)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3)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4)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4、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答: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为四个方面:(1)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
(2)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3)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4)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
5、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答: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6、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应该履行哪些义务?答:个人应该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登记义务。
历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历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92年~2008年)历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92年~2008年)_樂樂_新浪博客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与2007年相比,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了4297元,增长17.2%,增幅回落1.5个百分点。
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0%。
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是1978年的40.5倍,年均增长13.6%。
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001元,比上年增长14.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7%;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364元,比上年增长14.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8%;2004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024元,比上年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2003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040元,比上年增长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2002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422元,比上年增长1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5%;2001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870元,比上年增长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2%;2000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371元,比上年增长12.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1999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346元,比上年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1%;1998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7479元,比上年增长6.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1997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6470元,比上年增长4.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1996年,全国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6210元,比上年增长1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1995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5500元,比上中增长21.2%,扣除物价影响,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2.8%;1994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4538元,比上年增加l167元,增长34.6%,扣除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平均工资增长7.7%1993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3236元,比上年增长19.4%,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平均工资增长2.8%;1992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2711元,比上年增长15.9%,1992年职工生活费价格指数为108.6%,比上年上升3.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职工平均实际工资增长6.7%。
河北省1993-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发视频
综合
博文
博主
音乐
视频
播主
群组
最近顶了的博主:
加载中…
为了您的账号安全,请绑定邮箱
2365元
2010年7月21日
冀人社发[2010]37号
2010年
32306元
2692.17元
2011年4月24日
燕赵晚报
2011年
36166元
3013.83元
2012年5月4日
河北日报
2012年
39542元
3295.17元
2013年5月23日
河北青年报
注:2003年以后,“全省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改为“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河北省1993-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年份
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月均工资
发布时间
来源
1993年
3034元
252.8元
1994年
4185元Leabharlann 349元1995年
4839元
403.2元
1996年
5286元
440.5元
1997年
5692元
474.3元
1998年
5820元
485元
1999年
6421元
535元
2000年
7043元
586.9元
2001年
7864元
655元
2002年
8959元
747元
2003年
11189元
933元
历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和本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及社保缴费比例对照表

历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和本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及社保缴费比例对照表
注: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从2000年11月起分批在参保企业中陆续推行,实际参保时间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2004年5月起单位参加1%地方补充医保。
二、从2003年4月1日起苏州市区(包括吴中、相城、工业园区,下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谋职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上下限的基数,改按我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参加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上下限基数,改按我市市区事业单位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具体以当年公布数为准。
三、2006年7月1日后我市办理退休和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企业职工,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改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
1986-2009河北省社平工资

河北省历年社会平均工资1985年 796元/年来源:关于河北省一九八四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栏目: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文件,《河北经济统计年鉴》(1985年)/cyfd/MetaShow.aspx?zhibiao=%e8%81%8c%e5%b7%a5%e5%b9% b3%e5%9d%87%e5%b7%a5%e8%b5%84&areacode=xj0300&pn=%e6%b2%b3%e5%8c%97%e7%9c%8 1%e5%85%a8%e7%9c%81%e8%8c%83%e5%9b%b41986年 1000元/年1987年 1132元/年1988年 13521989年?1990年 1821元/年来源:1989年河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概况,栏目:统计资料,《河北科技年鉴》(1990年)1991年 2019元/年来源:河北省统计局关于“七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栏目:统计资料,《河北科技年鉴》(1991年)1992年 2156元/年1993年 3034元/年;1994年4185元/年;1995年 4839元/年;1996年 5286元/年;1997年 5692元/年;1998年 5820元/年;1999年 6421元/年;2000年 7043元/年;2001年 7864元/年;(注:1993-2001年数据,已经通过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2333人工电话查询核实。
)2002年冀劳社[2003]30号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2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通知2002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59元,月平均工资为747元。
2002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年平均养老金为7296元,月平均养老金为608元。
2003年冀劳社[2004]55号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3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通知2003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11189元,月平均为933元;2003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为7320元,月平均养老金为610元。
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要求,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累计12个月为1年。
(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1992年底以前历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取值为 1.0,1993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一年本人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小于1.2时,按1.2计算。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附后)。
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四、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即“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一)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二)调节金。
调节金为调节金基数乘以计发比例。
调节金基数为130元,计发比例2006年为90%,以后每年递减10%,直至取消。
五、2005年底以前已经离退休人员(即“老人”),仍按国家和省原来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 签】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颁布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冀人社发﹝2012﹞40号【发文日期】2012-09-21【实施时间】2012-09-2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税费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本级统筹单位: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为妥善处理《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省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缴范围 (一)欠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用人单位,2011年6月30日前已核定缴费基数但因各种原因未按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形成的欠费,经用人单位与地方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补缴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滞纳金核算办法加收滞纳金。
(二)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补缴 1、符合下述情况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
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劳动合同制职工1986年10月;原临时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2003年1月,下同)。
(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二00七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二00七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通知
【文 件 号】冀劳社办[2008]61号 【颁布部门】河北省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8-04-11 【实施时间】2008-04-11 【时 效 性】有效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直统筹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结果,现将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平均养老 金予以公布,供2008年计算离退休人员待遇时使用。 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911元,月平均为1659.3元。 2007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11472元,月平均养老金956元。 2007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925元。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1993-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从2010年开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再单独公布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需数据按河北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河北省统计局公报发布的数据执行。
附: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2010年以后退休的实施“新办法”)
计算条件:
1、视同缴费月数月(参加工作月份~1992年12月)
2、建立个人账户前实际缴费月数 36月(1993年1月个人首缴~1995年12月)
3、建立个人账户后实际缴费月数月(1996年1月个人账户~至今)
4、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0、过渡性养老金核加比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增发待遇,增发比例最高6.9%)
11、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12、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60岁为139个月,55岁为170个月,50岁为195个月,45岁为216个月。
13、工龄(月份/12,保留两位小数)
计算公式: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
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X1.3% X1+ 参保人
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X过渡性养老金核加比例
四、一定比例补贴和调节金
调节金基数为130元,计发比例2006年为90%,以后每年递减10%,2015年取
消。
备注:
视同缴费月数:是指参保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个体工商户主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为本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增发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文件要求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6〕67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中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冀劳社[2008]30号)
关于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增发待遇问题。
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并在特殊工种岗位退休人员,其1994年10月底前从事有毒有害和高温井下工种工作合计满9年以上,可按从事有毒有害、井下高温工种工作每满1年增发0.3%过渡性养老金。
增发最高比例不超过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