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年休假安排事宜的通知
2017劳动法年休假规定_2017年最新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

《2017劳动法年休假规定_2017年最新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摘要:年假是指职工工作期间一年一次的带薪休假,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属于员工的一种福利,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年假是指职工工作期间一年一次的带薪休假,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属于员工的一种福利。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2017年最新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司第12号-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放假的通知 (1)

北京国电电科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文件
国电检测〔2016〕12号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放假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放假安排:2016年12月31日(周六)至2017年1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1月3日(周二)上班。
春节放假安排: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5日放假,共14天,1月21日(周六)、1月22日(周日)、2月6日(周一)照常上班。
本次假期包含员工年休假,其中1月27日(除夕)至2月2日为国家法定假日。
请各位同事提前做好假期出行、返程安排。
提前祝大家双节愉快!
北京国电电科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综合管理部2016年12月14日印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17]25号
【发布部门】宜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19
【实施日期】2017.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
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0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考虑工作人员意愿,统筹制定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充分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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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年假通知范文

2021年春节放假通知怎么写第一篇:2017公司春节放假通知范文各位领导、各位同事: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现将企业有关春节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春节:2017年01月25日至2017年02月05日,共12天。
其中法定节假日3天,双休日4天,企业福利假日5天。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务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另:请各部门妥善安排职工完成2016年度带薪年休假,相关休假将于2017年2月28日到期。
特此通知。
xxx公司2016年x月xx第二篇:2017公司春节放假通知范文各位同事: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关于2017年春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假期安排如下: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3日共放假14天。
假期前生产安排:2017年1月20号望各地区业务员停止收取加工件,生产部安排截止1月20号中午前收到的加工件放假前全部完成出货。
假期后生产安排:从2017年2月4日起正常接收加工件。
在此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和和义齿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提前恭祝您及家人:鸡年吉祥阖家欢乐!xxx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2第三篇:2017公司春节放假通知范文公司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放假的通知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元旦、春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2017春节放假通知:2017年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假期前后周期请休假申请,需先走流程审批后休假。
如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等特殊情况下不能先提交流程的,申请人须假期结束后四个自然日内补交流程,逾期及跨月补流程及按事假处理(相关制度说明,请见2016年11月02日发布的【2016】办字第021号关于发布《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2016修订)》的通知)。
相关路径:公司OA——行政管理——休假与考勤——请休假申请。
要求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人员值班。
元旦法定假日 2017元旦是不是法定假日

元旦法定假日2017元旦是不是法定假日2017元旦是不是法定假日?是的。
具体怎么放假呢?我们一起看看下面的安排就知道了。
2017元旦放假安排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调休,放假3天2017年1月1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17年1月3日(星期二)照常上班中国的元旦,据传说起于三皇五帝之一的颛顼,距今已有5000多年的历史。
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颛帝以孟夏正月为元,其实正朔元旦之春的诗中。
南北朝时,南朝文史学家萧子云的《介雅》诗中也有四季新元旦,万寿初春朝的记载。
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卷一正月条目: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
一岁节序,此为之首。
;汉代崔瑗《三子钗铭》中叫元正;晋代庾阐《扬都赋》中称作元辰;北齐时的一篇《元会大享歌皇夏辞》中呼为元春;唐德宗李适《元日退朝观军仗归营》诗中谓之元朔。
中国元旦历来指的是夏历(农历、阴历)正月初一。
元是初、始的意思,旦指日子,元旦合称即是初始的日子,也就是一年的第一天。
在汉语各地方言中有不同叫法,有叫大年初一的,有叫大天初一的,有叫年初一的,一般又叫正月初一。
正月初一从哪日算起,在汉武帝以前也是很不统一的。
因此,历代的元旦月、日也并不一致。
夏朝的夏历以孟喜月(元月)为正月,商朝的殷历以腊月(十二月)为正月,周朝的周历以冬月(十一月)为正月。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又以阳春月(十月)为正月,即十月初一为元旦。
从汉武帝起,才规定孟喜月(元月)为正月,把孟喜月的第一天(夏历的正月初一)称为元旦,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
但这是夏历,亦即农历或阴历,还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元旦。
公元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
各省都督代表在南京开会,决定使用公历,把农历的正月初一叫做春节,把公历的1月1日叫做元旦。
不过当时并未正式公布和命名。
为了行夏正,所以顺农时,从西历,所以便统计,民国元年决定使用公历(实际使用是1912年),并规定阳历(公历)1月1日为新年,但并不叫元旦。
公司全体员工度年假安排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度年假安排通知
尊敬的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公司年度假期安排和员工休假政策,为了更好地调动员工积
极性,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年度年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假申请时间
员工需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年假申请,经主
管审批后方可确定具体休假时间。
年假申请需填写《年假申请表》,详细列明休假起止时间、联系
方式等信息。
二、年假使用规定
每位员工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个人需求合理安排年假使用时间,避免集中在公司繁忙时段休假。
年假可分割使用,但每次使用不得少于3天。
未休年假不得累积至下一年度,过期作废。
三、特殊情况处理
部分岗位因工作特殊性可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年假,需提前
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休假的员工,应提前与主管沟通并寻求协调解决方案。
四、注意事项
员工在休假期间需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请提前安排好工作交接事宜,确保休假期间工作顺利进行。
严禁擅自调整休假时间,如有变动需提前告知主管并重新办理休假手续。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合理规划年假时间,享受充分的休息和放松。
公司将竭诚为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平衡环境,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9•【字号】宜府办发〔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0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考虑工作人员意愿,统筹制定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充分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
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并督促工作人员应休尽休,切实推进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
二、从2017年起,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在每年2月中旬前向单位提交年休假申请,单位据此于2月底前统筹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告,于3月底前报主管部门备案。
每名工作人员的休假计划应包括姓名、职务、应休天数、休假时间时段等内容。
各单位应于次年1月底前在本单位公示每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执行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应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从2017年起,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向其支付应休未休期间的工资报酬,具体金额由各单位按《通知》规定自行确定,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单位已安排休假,因个人原因不休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
对2016年未休年休假的人员可以发放工资报酬,但必须按《通知》规定补办不休假的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2017年山东济南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2017年山东济南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济南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9月5日,省政协围绕山东省旅游业转型升级这一话题召开座谈会。
据悉,山东将鼓励各地把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探索山东地方性假日。
并且,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换句话说,山东省的2.5天小长假,最快明年夏季就可以实施了。
山东省将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将带薪休假纳入各地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考核。
这也意味着,下一步,专属的“地方假”以及给力的“2.5天周末”都有望在山东出现,想出门旅游又苦于没有时间的小伙伴们,也有望获得更多“出门看世界”的时间。
对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年休假,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休的职工,所在单位应依照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相应的工资报酬。
鼓励各地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到2017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省内大半景区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专家建议淡季价格可再便宜。
就记者调查得知,我省大部分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淡旺季之分,但淡旺季价格悬殊并不是太大。
据了解,通常进入11月份,我省旅游就基本进入淡季,而且将一直持续到次年3月份左右,季节性非常明显。
另据了解,山东还将加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咨询中心,推进“旅游+互联网”,包括建设好山东旅游产业网,发展智慧旅游。
并且,将扩大旅游对外开放,积极推动济南、烟台、威海等城市落实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争取在条件成熟的航空、水运口岸设立进、出境免税店。
在总体目标方面,山东将力争到2020年,全省旅游消费总额达1.2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超过5次。
扩展阅读随着“暑期模式”启动,朋友圈里最近常会出现各种拉仇恨的“休假炫”模式,让带薪休假又成了备受关注的话题。
你带薪休假了吗?对于这个问题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快乐地回答。
2017年关于职工请休假的管理制度
2017年关于职工请休假的管理制度休假是劳动者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限度内,免于履行劳动职责,自行支配的时间。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关于职工请休假的管理制度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职工请休假的管理制度一、年休假(一)连续工作满1年的工作人员,除享受国家法定的公休日、年节、纪念日假日外,每年享受1次带薪年休假。
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二)工作人员休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当年假期,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者,当年假期可与下年度假期合并使用。
特殊情况将当年假期推迟至下年度或作2次休假者,办主要领导须经市分管领导批准,其他办领导、处室负责人须经办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干部由本办分管领导批准。
(三)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四)工作人员当年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和连续半工半休超过4个月者,不再安排休假。
(五)工作人员休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的年节、纪念日等假日,休假天数顺延。
(六)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拘留、行政开除留用察看、党内留党察看和无故旷工时间超过规定假期一半者,当年均不安排休假。
当年假期已休而后发现上述问题者,在下年度不安排休假。
(七)享受年休假的,如已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不再重复享受,但假期可从高执行。
(八)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当年不安排休假。
二、公假(一)干部职工可享受婚假3天,达到晚婚年龄的结婚者,可另外享受15天晚婚奖励假(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安排丧假3天,干部职工在外地的直属亲属死亡,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三)妇女干部职工符合计划生育和晚育规定,并领取准生证生产者,给产假4个月(难产者另加15天)。
达到晚育年龄生育者,给男方护理假7天。
其它有关计划生育的假期按规定执行。
(四)干部职工与配偶不在同地工作的,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父母在异地的,未婚干部职工每年给探亲假1次,已婚干部职工每4年给假1次,假期均为20天;另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7.03.16•【字号】•【施行日期】201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办法》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现将《山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西省林业厅2017年3月16日山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办法为切实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原人事部令第9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休假时间鼓励职工个人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凡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工作人员从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休假批准权限厅领导休假,由厅办公室协商各位厅领导,经厅长批准确定休假时间;各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休假,由分管领导签字,报厅长同意;其他处级干部休假,按照单位(处室)工作安排,由单位(处室)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厅长审批;其他人员休假,由个人申请,单位(处室)统筹安排,由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以上均须在审批后三日内报人事部门备案。
三、不享受休假的几种情况1.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 累计工作满20年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5.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和脱产参加各类学校学习,已享受学校统一安排假期的;6.单位已安排生产性假期或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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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年休假安排事宜的通知
1、在本公司工作时间连续满12个月以上者,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参加工作时间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若年休假天数已符合10天或15天的员工,请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需提供缴纳社保记录(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劳动服务站或江东区行政服务中心获取)证明材料可享受相应天数,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5天;
4、在确保公司正常有序运转的前提下,各部门要根据岗位的工作特点结合员工个人休假申请,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落实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