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同名1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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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全文

《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全文

《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全文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制定了《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根据《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是指我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信息提供主体),在行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开展行业自律等履职过程中产生或掌握的,可用于识别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本办法所称信息主体,是指信息提供主体在履职过程中采集、整理、加工和使用的信用信息的描述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使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区市县(先导区)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使用和管理工作。

市、区市县(先导区)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可以指定相关机构(以下统称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等辅助性工作。

第六条市、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七条公共信用信息实行目录管理。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由市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和国家、省标准组织编制并公布。

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主要包括: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身份登记、社保登记等登记类信息事项;资质认定、执业许可、职业资格等资质类信息事项;行政奖励、荣誉记录等表彰类信息事项;行政处罚、禁入限制、责任事故处理以及弄虚作假、违反告知承诺记录等监管类信息事项;涉经济类民事判决、刑事判决等判决类信息事项。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9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9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我市信息惠民工程,完成国家试点任务,对我市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普惠程度,推动我市各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信息化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具有重大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工作流程,细化环节任务,加快工作进度,完成任务指标。

推进工作中,要加强各方衔接,落实联动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注意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源的有机结合,确保如期完成国家试点城市工作任务。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28日大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5—2016)2014年6月,我市等80个城市获批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

为全面落实我市信息惠民工程,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普惠程度,推动我市各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信息化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紧扣民生,明确重点各部门要以解决民生领域管理服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制约因素,以及解决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改变以往技术导向、项目驱动的信息化建设模式,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的创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为了促进诚信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加强信用监管和信用惩戒,我们制定了以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诚信意识。

宣传教育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

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如举办宣传活动、开展诚信教育培训等,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增强诚信观念,推动形成诚信社会风气。

二、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间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交换,推动形成全面、准确、及时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同时,加强对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三、加强信用评价和监管。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个人和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形成信用评价结果。

同时,加强对信用违约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建立健全的信用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

四、推动信用应用和创新发展。

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应用,推动信用在金融、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促进信用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

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在信用建设方面进行创新,推动信用服务业的发展。

五、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国际合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国际化。

积极参与国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国际化进程,提升我国的国际信用声誉。

综上所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这一方案,努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完善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和政策支持,确保信用体系的顺利推进。

2.制定信用信息的收集、共享、利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推动信息互通共享,提高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

3.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制定信用修复的相关政策,引导各方主体树立诚信意识,推动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

二、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1.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包括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两个层面,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确保信息的准确、即时和可信。

2.支持发展信用评估机构,引进先进的评估技术和方法,提高信用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保护个人隐私权。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实施1.加强对社会主体的信用管理,推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树立诚信意识,遵守诚信原则,规范经营行为。

2.鼓励各个行业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规范,引导企业遵守规则,提高行业整体信用水平。

3.加强对政府行为的信用管理,推动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加强政府责任的履行和监督,确保政府言行一致。

四、建立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1.设立信用激励奖励机制,对遵守诚信原则、出色履约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提高信用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对失信主体进行惩戒,限制其参与市场活动,加大信用破产和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形成失信成本。

3.搭建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评级结果和信用记录,提高社会监督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健全监督和管理机制1.建立信息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信用体系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2.加强对信用评估机构的监督,建立信用评估结果的审查和复核机制,防止虚假信用评级和不当干预。

3.设立相关机构和部门,负责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明确职责和权限,推动信用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5•【字号】大政办发[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8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六月五日大连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实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不断改善民生,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市政府决定,2008年全市实施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决策为指针,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标,在巩固我市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挖掘扩面潜力、加强基金征缴,将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使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实现老有所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到2008年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确保指标186.6万人(其中133.2万在职参保人员),奋斗目标197.3万人(其中143.9万在职参保人员);统筹基金征缴确保指标50.8亿元,奋斗目标52.7亿元。

三、工作重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扩面工作重点: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二是金融、保险、证券等部门中劳动关系比较稳定的农民工;三是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稳定、劳动关系规范的乡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四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五是从未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三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三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一、背景和意义社会信用体系是指通过对个人、组织和行业的经济、社会和行为信用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和评价,对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并对个人、组织和行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公示、激励和约束的机制和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阐述____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

二、主要目标和原则1. 主要目标:通过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明建设,提升国家竞争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和整体素质。

2. 主要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精确准确、鼓励激励、依法合规。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1. 完善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提升数据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加强对信息采集的法律法规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及监管。

2. 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和机制:根据社会经济活动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和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

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对个人、组织和行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3. 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和查询:建立便捷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提供全社会对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了解服务。

同时,鼓励个人、组织和行业自愿公示信用信息,增强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4. 完善信用修复和激励机制:对于存在信用问题的个人、组织和行业,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提供相关支持和指导,帮助其恢复良好的信用状况。

同时,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对信用良好的个人、组织和行业给予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5. 加强信用监督和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信用监督机制,对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组织和行业进行惩戒和追责。

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6. 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

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

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

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1.18•【字号】大政发[2003]98号•【施行日期】2003.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大政发[2003]9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你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

”温家宝总理在关于开展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报告上批示:诚信建设覆盖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涉及法律、道德、信息、制度、管理和服务等各个方面,是一个综合的体系。

需要从重点行业、重点机构和企业的信用建设入手,逐步推广;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密切协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

任何一个部门不能包打天下,这项工作由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为落实十六大精神和温家宝总理的指示,今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确定,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根据全国整规办统一确定的工作原则和辽宁省整规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通过对守信行为的褒扬,对失信行为的社会联防和适当惩戒,有效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

社会信用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主要指政府行政和司法的公信力)等内容。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需要综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环境、市场培育和中介服务、政府监管及行业自律、技术支撑体系等多个环节,全面考虑制度安排、组织形式、运作方式、技术手段及规划、法规、标准、工作进程等许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04•【字号】大政办发〔2016〕115号•【施行日期】2016.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1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4日大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关于同意北京市海淀区等32个城市(城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城区)工作方案的复函》(发改财金〔2016〕769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和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总体目标要求,立足大连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至2017年底,初步建成与大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建立与国家、省同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互联互通,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开展公共信用信息便民服务和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大数据示范应用,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形成,诚信文化快速发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水平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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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

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和规范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根据《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大政发〔2003〕98号文件印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在建设和谐社会有关决议中也提出建设诚信社会的要求。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互信互利的社会氛围;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管理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有利于优化投资和贸易环境,促进交易正常发展,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扩大对外开放,进而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创建文明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加速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现代社会信用制度。

以建设“诚信大连”、构建和谐社会和搭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为基础,综合抓好宣传教育、信用立法、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培育信用市场等工作,整合资源,齐抓共建,切实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为大连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要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一是政府引导推动、创造环境。

政府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着力点是搞好规划、制定标准和规则、营造环境、培育需求、协调监督、提供服务,不参与商业化的信用服务活动。

要统筹协调,加强信用监管。

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搭建信用监管技术平台,整合信用资源,实现信用数据资源共享和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二是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化运作,实行特许经营、专业服务,在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同时,依法规范和监管信用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

(三)总体目标
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社会公民的道德水准、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显著提高,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信用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制定统一的企业、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和方法;按照“失信惩戒”和“守法便利”的原则,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信用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形成;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立。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制度
出台《大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健全我市信用制度和信用相关标准,制定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监管等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大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1.研究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披露、社会咨询、网络链接、信息共享的法律依据和基本要求,整合相关部门有关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法规体系。

2.建立健全企业税收信用奖惩机制。

深入探索在税收信用等级评定中的奖惩机制,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

在法定的范围内,依法建立对A级信用等级企业的税收优待政策和对C级信用等级企业的监控制度,规范纳税人主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3.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建设。

一是组织专家制定质量诚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对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从事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评审的组织和程序、监督管理、审批和公告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产品质量档案,为建立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奠定基础。

三是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激发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的内在动力。

四是扎实做好市场准入管理,对87种主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米、面、酱油等关系人身健康的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加贴“QS”标志,引导正确消费。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经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业局、市卫生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农委、市劳动保障局、大连银监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海关
(五)开展“诚信兴商”活动
开展“诚信兴商”宣传,组织反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制定出台《大连市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充分利用大连市商业局的网络平台,建立商会、行业协会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加快实现与税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劳动保障、卫生、公检法等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以全国商业信用中心和北京商业联合会制定的《全国商业企业信用等级分类标准》和《全国商业信用等级行业评估管理办法》为依据,评定大连市商业信用企业和推荐全国商业信用企业。

责任单位:市商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加快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外汇管理局、大连银监局、大连证监局、大连保监局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根据日常监管需要和业务特点,分别建立和完善信贷、外汇、证
券、保险、期货等各项信用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涉汇主体、证券机构、保险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之间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联防。

率先在保险行业进行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以监管者信用为先导,以保险从业人员诚信建设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信用建设为重点,以被保险人信用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保险监管信用、保险主体信用、被保险人信用”三位一体的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保险业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和道德水准,培育保险信用文化,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行业风尚,促进保险机构诚信经营,实现我市保险信用状况的根本好转。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外汇管理局、大连银监局、大连证监局、大连保监局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步骤(2005—2010年)
按照5年左右建成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的设想,具体实施分为4个阶段:
启动阶段。

2005年9月底前,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完成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

2005年10月底前,出台《大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和动员。

具体实施阶段。

2006年年底前,建立健全我市信用制度和信用相关标准,出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监管等有关管理制度,初步建成同业征信、联合征信信息平台,开展行业和个人征信试点工作,政府信用体系基础工作取得进展,根据信用市场的发育状况,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评级试点。

全面推进阶段。

2007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提高信用行业的监管水平,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工作,整合有关部门的信息,基本建成全市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搭建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开始联网运行,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促进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完善阶段。

到2010年年底前,初步构建起覆盖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综合网站,构建起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

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大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研究拟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规划和相关的标准、制度、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以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基础,建立全市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监管全市社会信用系统的运行和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也应明确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二)制度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工作分工,制定各自的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投入保障。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行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为该项工作正常推进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

(四)监督保障。

一是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二是要将该项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和开门评议中统一考评;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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