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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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

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

项目部薪酬分配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项目部整体经济效益挂钩、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及分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范围为项目部机关职能部门在岗职工。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坚持工资总额与项目部整体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工资报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工资分配向管理责任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的原则。

(五)坚持工资制度改革与其它相关改革相配套的原则。

第四条对招聘的特殊人才、短期用工等实行协议工资制,工勤服务岗位按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工资。

第二章工资总额与工资水平的确定第五条工资总额的确定工资总额计划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工程所在地地理环境及管理模式和定编人数等在每年3月底前由项目部向分公司申报,经分公司审批后执行。

当机构设置和编制定员发生变动时,工资总额相应调整。

第六条工资总额的浮动实行限高保底。

即当责任制指标增长较快时,项目部员工年平均工资的增长率原则上不超过分公司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150%;当未完成责任制指标、结算工资总额下降过快时,按工资总额计划的80%保底。

第三章管理岗位绩效工资构成及计算方式第七条机关管理岗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八条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含津贴、中夜班费等)、绩效工资五个工资单元组成。

第九条岗位工资的确定。

(一)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岗位管理责任、管理难度、技术含量和复杂程度等方面的因素,并考虑工资的保障功能。

其标准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系数、结合项目部当年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在地最低工资等因素综合计算确定,并于每年3月底以前调整公布(以工资表发放数字为准)。

(二)岗位等级系数岗位等级系数主要体现岗位之间劳动贡献和价值创造的差别,根据员工被聘任岗位确定。

1、管理岗位等级系数的确定机关管理岗位设置五个岗级,各岗级对应的岗位为:一岗:办事员;二岗:科员,三岗:主管,四岗:部门副职及其他相同职级的岗位,五岗:部门正职及其他相同职级的岗位。

[建筑]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路桥公司项目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管理资料]

[建筑]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路桥公司项目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管理资料]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路桥公司项目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项目部逐步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又能充分与市场接轨的员工薪酬制度,从工资导向和激励机制方面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遵循按劳分配,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上,发挥工资的导向作用,对技术高、责任重的岗位,艰苦岗位实行工资倾斜,经公司办公会反复讨论研究,决定对公司派出项目部人员的薪酬实行市场机制工资制,即:月薪(部份月薪进行绩效考核)+超额指标奖。

第二章细则第一条月薪(部份月薪进行绩效考核)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的80%计提;试验室主任(有试验工程师证)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80%计提。

试验技术负责人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70%计提;项目部门负责人、质检工程师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的70%计提;项目部门副职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的60%计提;项目部门主办(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50%计提;项目部施工员(计量员、安全员)按照相应的项目经理40%计提。

备注:,其月薪按相应岗位的80%计;(含中级职称)以上无职务者按部门负责人90%套;%计;“四金”、“一险”及各种所须的有效证件费用(如一级建造师、试验检测员证、电工证等)、加班费、工地补贴、津贴等。

四金”“一险”等按总公司工资文件规定套交。

5、每月支付月薪规定中的70%,月薪规定中的20%作为绩效奖金(季度和年终考核奖),10%作为工程全部结清后的考核奖。

6.偏远地区按上述相应标准*。

第二条绩效考核及超额指标奖1、绩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具体由公司每季度对每个项目部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完成任务指标、团结协作、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成本控制等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发放时应结合项目季度和年终考核的营利情况而定。

若考核不及格(差),应予以辞退,且不发该绩效考核奖。

因项目管理不善造成亏损,项目部所有人员不予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2、项目部若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则公司再给项目部3—20万元奖。

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

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收入分配管理,规范项目部人员的薪酬机制,促进项目管理健康发展,争创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办法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和“紧贴效益”的原则;突出岗位责任和贡献,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突出岗位为主要分配要素,体现企业薪酬与市场逐步接轨的原则;突出薪酬结构的合理性、实用性、可控性、操作简便的原则;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岗变薪变,收入能增能减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工资组成: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他补贴三个单元构成。

第五条岗位工资。

根据以员工所在岗位和技术等级等因素确定。

实行“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动态管理。

凡岗位发生变化的,均按新任岗位对应标准执行。

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第六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根据项目经营效益结果,并与生产情况、安全和质量情况挂钩浮动计发的薪酬。

绩效工资分月份生产奖、责任成本兑现奖、年终奖和其他奖励。

一、月份生产奖:月份生产奖由月份生产奖基数、岗位奖金系数决定。

1、月份生产奖基数:标准为1500元。

2、岗位奖金系数是根据岗位性质制订出的系数。

标准(见附表二)。

3、月份生产奖=月份生产奖基数×岗位奖金系数二、其他奖金。

1、业主奖励。

对于业主在计价中提取奖励基金或以奖代补奖金,按季度结算一次,发放原则:奖金额在提取比例平均数以下、平均数以上、超过平均数的,分别按照10%、30%、80%的比例发放。

财务对业主奖励要单列科目,项目完工后,以奖罚之和进行考核,进行兑现。

其他业主奖励,数额超过5万元的大额奖励,公司提成30%,项目部发放比例,必须经公司工程部、经济核算部、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把关,公司总经理审批。

业主奖励要按照《业主奖励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发放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公司一次性奖励。

项目部取得突出成绩可以申请一次性奖励,作为特殊贡献奖(总经理特别奖),申请该奖励的项目部需填写《特殊贡献奖审批表》经公司相关分管领导(分管项目的领导、分管生产的领导、分管劳资的领导)、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制度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建立公平、合理、激励性的薪酬管理制度,使员工对企业有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最终推动企业的发展。

2.原则:公平原则、激励原则、归属感原则、灵活性原则。

二、薪酬管理制度的框架1.薪酬体系:建立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等组成的薪酬体系。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从业经验确定,提供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测评,给予相应的奖励。

-福利待遇:提供丰厚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年终奖金等。

2.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考核标准: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考核周期:设定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等不同的考核周期。

-考核方法:采用多种方法,包括主管评估、同事评估、客户评估等,综合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

3.奖励机制:建立奖励机制,对绩效优秀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奖励形式:包括绩效奖金、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

-奖励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程度确定奖励标准。

4.薪酬保障:确保员工的薪酬待遇得到及时、准确的支付,并建立相应的薪酬保障措施。

-薪酬支付:根据约定的薪酬支付周期和方式,及时发放员工的薪资。

-薪酬保密:对员工的薪酬信息进行保密,确保员工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三、薪酬管理的具体操作步骤1.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由企业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参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政策和流程。

2.能力评估与岗位定级:通过能力评估,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相应的岗位级别。

3.绩效考核与奖励评定:根据考核周期,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评定,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

4.薪资核算与调整:按照薪酬体系的规定,核算员工的薪资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5.薪资支付与保障:根据约定的薪酬支付周期和方式,及时准确地支付员工的薪酬,并建立相应的薪酬保障措施。

四、监督与改进机制1.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由人力资源部门或专门的薪酬管理团队负责监督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工程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薪酬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项目执行力,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的原则,以岗位价值、绩效表现、能力素质为依据,确定薪酬水平。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工程项目部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地区差异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等级、岗位责任、岗位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团队绩效、项目绩效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奖金:包括项目奖金、年终奖等,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个人表现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津贴和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加班费等,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发放周期为每月一次,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计算。

第十一条员工薪酬按照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地区差异等因素,结合公司薪酬政策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员工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一)定期调整:根据公司薪酬政策,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二)特殊调整:因员工个人绩效、岗位变动、工作年限等因素,经公司批准,可进行特殊调整。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薪酬结算。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四条工程项目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个人绩效、团队绩效、项目绩效等。

第十五条个人绩效考核依据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能力素质等因素进行。

第十六条团队绩效考核依据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团队协作、工作氛围等因素进行。

第十七条项目绩效考核依据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因素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工程项目部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薪酬分配秩序,建立更有针对性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项目部领导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项目部经济效益提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人员)薪酬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和按绩效分配相结合,薪酬与责任相一致,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人员薪酬实行期薪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外所有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领导人员薪酬第五条领导人员期薪由基本薪酬、考核薪酬、超额利润奖和辅助工资四个工资单元组成。

第六条基本薪酬是领导人员的基本收入,与公司经济效益状况和项目规模大小、盈亏状况、管理难度等因素挂钩。

按照项目合同金额除以公司策划工期计算年度施工产值,项目部领导人员预发基本薪酬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待年度考核后清算。

考核时,项目若连续两年出现责任成本亏损,领导人员预发基本薪酬及考核薪酬标准均降低一个等级。

铁路项目及边远艰苦地区(不含西藏等有特殊津贴的项目)项目领导人员基本薪酬上浮不超过10%,由公司核定后确定。

代建项目、管理型项目领导人员年度基本薪酬按照二级项目进行预发,年度绩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由公司绩效考核小组另行确定年度考核薪酬和绩效薪酬。

年度施工产值以年度核算收入为准。

第七条领导人员正职年度考核薪酬以基本薪酬的80%为基数,乘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系数确定,绩效考核得分系数最高不得超过1.2。

领导人员副职考核薪酬根据本人绩效考核结果,按正职标准的50%-70%确定,按照插值法进行排列,平均不超过正职标准的60%,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考核薪酬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的奖励性收入。

领导班子成员月度考核预发薪金按照其基本薪酬的50%进行计算,年度考核后进行清算。

第八条超额利润奖是根据项目部实现效益情况计发的奖励性收入。

超额利润奖包括责任成本节余奖励和二次经营创效奖励两部分,具体奖励规则公司另行制定。

第九条辅助工资是指按公司规定发放的各类专项考核奖励和津补贴。

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薪酬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激励和企业的竞争力。

为了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合理和透明,制定并实施薪酬管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确保企业能够科学、合规地进行薪酬管理。

二、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的目的1. 确保薪酬管理与企业战略目标相一致,能够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 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薪酬体系,确保员工薪酬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3. 提供明确的薪酬管理流程和标准,确保薪酬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4. 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三、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 薪酬策略- 确定薪酬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与企业战略目标相一致。

- 制定不同岗位的薪酬结构和差异化激励政策,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进行薪酬分配。

- 设定薪酬增长的幅度和方式,确保薪酬的合理增长和员工的职业发展。

2. 薪酬测算和核算- 设定薪酬测算的方法和指标,包括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奖金、福利等。

- 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明确评估指标和评估流程,确保绩效薪酬的公平和准确性。

- 确定薪酬核算的周期和方式,及时准确地计算和发放员工的薪酬。

3. 薪酬管理流程- 设定薪酬管理的流程和环节,包括薪酬计划制定、薪酬测算、薪酬核算、薪酬发放等。

- 制定薪酬管理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薪酬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力。

- 建立薪酬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薪酬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4. 薪酬信息披露- 提供员工薪酬信息的披露渠道和方式,确保员工对薪酬管理的透明度和了解度。

- 保护员工的薪酬隐私,确保薪酬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 针对员工的薪酬疑问和投诉,建立相应的解决机制和渠道。

四、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1. 合法合规-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确保薪酬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薪酬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薪酬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员工的薪酬结构、薪资核算、绩效考核、薪资调整等多个方面。

为了规范和优化薪酬管理工作,提高员工薪酬的公平性和激励性,制定本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二、薪酬结构1. 薪酬体系- 设立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薪酬组成部分,以满足员工基本生活需求和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

- 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工作职责和绩效表现,确定相应的薪酬等级。

2.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技能水平、学历等因素确定,以市场薪酬水平为参考。

- 基本工资按月支付,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长和出勤情况进行调整。

3. 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确定,以激励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达成。

- 绩效奖金可以以年度、季度或月度为周期进行发放。

4. 福利补贴- 福利补贴包括各种津贴、补助和福利待遇,如餐补、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

- 福利补贴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发放。

三、薪资核算1. 薪资核算流程- 员工薪资核算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薪资计算、薪资发放和薪资记录等环节。

- 薪资核算流程应确保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

2. 薪资计算- 薪资计算应按照薪酬结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的计算。

- 薪资计算应考虑税前税后的差异,确保员工薪资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3. 薪资发放- 薪资发放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 薪资发放应提供相应的薪资单或工资条,明确列示各项薪酬组成部分和扣除项目。

4. 薪资记录- 薪资记录应详细记录员工的薪酬信息,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

- 薪资记录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系统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四、绩效考核1. 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科学、公正、可操作的绩效考核制度,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度。

- 绩效考核制度应明确考核指标、评估方法和评估周期。

2.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应由直接上级或专业评估人员进行,以客观、公正的方式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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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快速稳定发展,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中实际组织项目施工的在岗管理人员。

第三条项目部的薪酬分配原则应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薪酬组成及分配形式。

执行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第五项“司属各单位项目部人员以在岗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分配形式为基础,结合《项目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薪酬分配。


一、项目部各岗位薪酬分配具体形式如下:
1、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

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执行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

年薪由基本薪和考核薪(即浮动薪)组成。

基本薪和考核薪占年薪的比例为:
项目经理:基本薪占60%,考核薪占40%;
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基本薪占70~80%,考核薪占30~20%;
基本薪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中“管理(服务)层薪酬”的组成和发放方式进行分配;考核薪依据《项目部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的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考核薪计入项目考核兑现奖。

2、项目部其他管理(服务)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管理(服务)层”的薪酬规定执行,无考核薪。

3、项目部见习期管理(服务)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无考核薪。

4、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应协议约定包干工资,无考核薪。

二、项目部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根据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项目部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指标进行审计考核,符合兑现条件的,予以发放相应兑现奖励金额。

兑现奖应结合岗位、个人贡献及工作表现,由公司项目员工共同按比例分配。

第五条薪酬标准。

一、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标准。

(一)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薪酬等级标准。

(二)项目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薪酬标准。

二、项目部其他管理(服务)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岗位等级和薪酬标准。

三、项目部见习期管理(服务)人员的薪酬标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应根据其岗位,协议约定标准。

第六条兼职人员薪酬。

一、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兼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薪酬标准,不得重复计薪;
二、其他一般管理人员兼职的,不得重复计薪,可根据工作岗位、表现、负荷等合理调高薪酬标准,但调高部分不得超过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的本人效益奖标准的20%。

第七条特殊时期人员薪酬。

在工程开工前、完工结算、连续停工、间歇性停工、停工后项目终结等特殊时期的项目在岗人员薪酬,由项目经理依据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结合员工本人岗位和表现,合理制定薪酬标准,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发放。

第八条薪酬的发放。

一、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基本薪,及其他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月发放;
二、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薪根据过程考核结果,确定应发标准,每季度发放一次。

竣工审计考核完成后,已经发放的考核薪在兑现奖中抵扣;兑现奖不足的,用抵押金抵扣;抵押金不足的,用以后的薪酬抵扣。

第九条薪酬审批。

一、项目部成立后,由项目经理(执行经理)拟定《项目部薪酬方案》(附件)经分公司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企管部、财务部、商务部、项管部等部门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考核薪由项目部所在单位根据公司审批标准,结合考核结果,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发放。

三、兑现奖由项目经理(执行经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部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关于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收款等考核指标,确定阶段或专项目标,拟定兑现奖申报方案,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公司企管部会同财务部、商务部、项管部、合约部等部门审计考核,公司领导审批。

兑现奖申报经审批通过后,分配方案由项目经理(执行经理)主持制定,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公司企管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分配标准应对项目部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核,结合岗位合理分配。

第十条在项目施工、审计考核过程中,员工与公司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再享有考核薪、兑现奖。

第十一条本《细则》作为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补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本《细则》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项目部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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