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管理详解
矿山矿业权属与开发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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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One
Part Two
矿山矿业权是指对矿产资源 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包括探矿权、采矿权和选矿 权
探矿权是指对矿产资源进行 勘探的权利
采矿权是指对矿产资源进行 开采的权利
选矿权是指对矿产资源进行 选矿的权利
矿山矿业权属管理是指对 矿山矿业权的登记、转让、 变更、注销等行为的管理
依法取得矿业权:按照法律规定,通过 合法途径取得矿业权
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矿业权 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加强环境保护: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注 重环境保护,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提高矿业权人的法律意识:提高矿业权 人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矿业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矿 业权纠纷解决机制,及时解决纠纷,维 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 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条例》
制定矿业权属与开发权管理政策
加强矿业权属与开发权管理监督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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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矿业权属与开发权管理机构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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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矿业权属与开发权管理透明度
监督机构: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 会等
纠纷类型:合同 纠纷、侵权纠纷、 行政纠纷等
纠纷解决途径: 协商、调解、仲 裁、诉讼等
纠纷解决原则: 公平、公正、公 开、合法、合理
纠纷解决程序: 申请、受理、调 查、调解、裁决、 执行等
Part Four
矿山矿业开发 权是指对矿产 资源进行勘探、 开采、加工、 销售等行为的
权利。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矿业权管理制度

矿业权管理制度矿业权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矿产资源进行管理和配置的一整套规范性制度。
矿业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详细探讨矿业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内容构成和运行机制。
一、矿业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矿业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国家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矿业权管理制度是保护矿产资源的法律保障。
通过确立和执行矿业权管理制度,可以保障矿山企业依法获取和使用矿业权。
其次,矿业权管理制度是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手段。
通过制定合理的采矿政策和规划,明确各类矿产资源的开发顺序和开采强度,避免资源过度开采和浪费,保障矿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最后,矿业权管理制度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监管的有效途径。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降低矿产资源管理的成本和风险。
二、矿业权管理制度的内容构成矿业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权属管理、权益获取、权益保护和权益移转四个方面的内容。
1. 权属管理:即对矿产资源的归属进行管理。
包括确立矿产资源的国有属性,建立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法定权力,确定矿产资源分配和使用的基本原则。
2. 权益获取:即矿业权的获取和分配。
包括颁发矿业权许可证,制定矿业权许可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等。
同时,还要对矿业权的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资源的特点和开发要求,确定不同类型的矿业权。
3. 权益保护:即对矿业权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包括建立健全的矿业权管理档案和登记制度,完善矿业权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矿业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4. 权益移转:即矿业权的转让和交易。
包括明确矿业权的流转机制和程序,规范矿业权交易的合同签订和审批流程,加强对矿业权交易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三、矿业权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矿业权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立法、行政管理和市场调节三个环节。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矿业权出让和管理中的职责和要求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矿业权出让和管理中的职责和要求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矿业资源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矿业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部的工作人员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要求。
本文将对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矿业权出让和管理中的职责和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定矿业权管理政策作为自然资源部的工作人员,首要的职责是制定和完善矿业权管理政策。
他们需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矿产资源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管理政策。
这其中包括矿业权出让的程序、标准和条件,以及矿业权持有人的权益保护等问题。
只有制定出合理的管理政策,才能保障矿业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
二、矿业权出让自然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在矿业权出让环节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需要根据矿产资源的类型和地理位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矿业权出让的方案和流程。
在出让过程中,他们需要组织招标或拍卖活动,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贯彻执行。
他们还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中标方进行评估和审核。
只有经过严格的出让程序,才能保障矿业权的合理流转。
三、矿业权管理矿业权的管理是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
他们需要确保矿业权持有人依法履行其权责,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
同时,他们还需要监督矿业权持有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矿业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损害,不威胁人员的安全。
他们还需定期对矿业权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矿业权的合理使用和流转。
四、矿业权监督和执法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还需要承担矿业权监督和执法的职责。
他们需要定期进行矿业权的现场检查,确保矿业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业权持有人,他们需要采取相应的监督和执法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矿业权等。
只有对矿业权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执法,才能保护矿业资源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矿业权出让和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要求。
矿业权政策解读及热点分析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北京雨仁慧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李震宇
目
录
• 第一章 矿业权管理概述 一、现行的矿业权管理法规体系 二、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 • 第二章 探矿权转让审批实务 一、探矿权新立和探矿权转让审批权限 二、探矿权转让条件 三、探矿权转让地点 四、探矿权转让形式 五、合作勘查合同的备案和审批 六、向部申请探矿权转让的审批程序 • 第三章 采矿权转让审批实务 一、采矿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二、采矿权转让审批 三、采矿权转让的形式和地点 四、矿业权抵押专题 五、矿业权评估市场 • 第四章 对国土资源部三务院242号令规定,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 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 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 条件。 309号文第十三条规定:“矿业权申请人、矿业权投标 人、矿业权竞买人、矿业权承租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 件。” • 探矿权申请人的资质条件主要包括: 1、探矿权人性质。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分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企业 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 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机关法人、 社团法人不能成为探矿权申请人,自然人从2010年1月日起, 不能成为新立探矿权的申请人。 此处只要求法人资格,而对法人的经济性质不作要求,全民、 集体、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国有控股、外资控股等)、 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文件并没有对探矿权申请人的注册资本进 行要求,而地方性文件或者探矿权出让公告往往将此作为重要 条件。以青海、河南为例,简要说明。
二、探矿权转让条件
矿业权设置方案

矿业权设置方案矿业权设置方案是指在矿业开发领域中,根据国家的规定,对矿产资源进行权益分配和管理的一种具体方案。
下面将对矿业权的设置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矿业权的分类矿业权是指利用矿产资源所获得的特定权益,主要分为两类:1、勘查权:探明矿体位置和规模,对矿产资源进行初步评估和预估,以寻找开发的可能性。
2、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包括资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二、矿业权的设置原则1、公平原则:矿业权分配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遵循市场规律和经济效益的原则。
2、保护原则:矿业权分配应注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避免破坏环境和自然生态。
3、管理原则:矿业权分配应遵循管理规范、科学规划、依法治理的原则,防止无序竞争和过度开采。
三、矿业权的设置程序1、确定勘查区域:选择矿山地质条件比较优越的区域进行勘查,防止盲目开采和浪费资源。
2、勘查资格审批:在勘查区域内进行勘查前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勘查资格,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勘查工作。
3、勘查合同签订:在获得勘查资格之后,需要与地方政府及采矿权持有者签订勘查合同,明确勘查范围、时间和勘查内容等问题。
4、勘查工作执行:勘查工作包括地质勘查、地勘评价、资源储量估算等科学探矿作业,期间应注意保护环境和防范安全事故。
5、采矿权申请:勘查完毕、确认矿体规模之后,开采者可向政府部门申请采矿权,经过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6、资金筹措:获得采矿权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开采工作,应根据市场情况和资源开发状况制定相应的资金策略。
7、制定采矿计划:根据采矿权范围、资源储量等条件,制定采矿计划,目的是保证稳定生产和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四、矿业权的管理机制1、权益披露机制:通过官方网站、媒体公告等途径公示矿权权益,避免矿权交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
2、矿产资源信息公开机制:对矿产资源的储量、产量等信息应实行公开透明,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
3、先占原则:具有勘查权和采矿权的人拥有先用权,应保证其在规定条件下的优先获得资源开发的机会。
采矿业中的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

采矿业中的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矿产开采是采矿业的核心活动之一,而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则是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和管理的重要制度。
本文将就采矿业中的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进行探讨。
一、矿产开采权的概念及特点矿产开采权是指国家或地方授予矿业企业或个人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定权益。
矿产开采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国家所有性:矿产资源是国家所有的,矿产开采权只是国家授予矿业主体的利用权,不包括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 有限性:矿产资源是有限的,开采权也是有限的,需要经过合理评估和分配。
3. 期限性:矿产开采权通常有一定的期限,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开采,否则可能会被收回。
二、矿权管理的目标与原则矿权管理是指对矿产开采权进行监管和管理的过程,其目标是保证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
在进行矿权管理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矿权的获取和分配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资源利益的最大化。
2. 法治原则:矿权管理应该依法进行,各方必须依法办事,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3. 保护环境原则:矿权管理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确保开采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三、矿权管理的主要内容矿权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矿权的获取和分配: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招标、竞争性出让等方式,将矿产开采权分配给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2. 矿权的确权登记:矿权获得后,需要进行确权登记,确保矿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矿权的监管和评估:矿权管理部门对矿业企业的开采活动进行监管,并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开采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要求。
4. 矿权的保护和维权:矿权管理部门要保护矿产开采权的合法权益,对侵犯矿权的行为进行处罚并维护矿业主体的合法利益。
四、矿权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在实际矿权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解决:1. 矿权评估不准确: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手段和标准,导致矿权评估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矿业开发中的矿业权和矿业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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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产资源所有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国家所有。
•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 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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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后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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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采矿权后应注意的问题 取得采矿许可证是仅仅是矿山建设的前提条件之一, 申请人在矿山建设前还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经其 他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一切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建设。矿山建成后进入开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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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要充分重视科技进步和创新。十七大要求“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我国金属矿资源的 基本特点就是共伴生有益组分较多,选矿技术水平有待 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强化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和尾 矿资源的再利用。为此矿山开发企业要特别重视企业的 科技进步和创新,增强企业的活力,掌握自主核心矿业 开发有关技术,实现关键技术领域的突破,进一步提高 我国矿业开发的水平。为保障国民经济对矿产资源的需 求,应鼓励大中型企业开采利用低品位、难选冶的矿产 资源,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使国内低品位、难选冶的资源得到开发利用,继续保障 国内资源维持一定的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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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 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 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 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和生 态恢复。
公司矿业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矿业权的取得、使用、管理、保护和监督,确保矿业权的合理、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涉及矿业权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公司矿业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法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矿业权合法、合规。
2. 合理利用原则: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3. 保护环境原则: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切实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
4. 安全生产原则: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矿业权取得第四条公司矿业权的取得应通过以下途径:1. 矿产资源勘查;2. 矿产资源收购;3. 矿产资源合作开发;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五条公司取得矿业权时,应确保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政策;2. 具备相应的勘查、开发、保护、管理能力;3. 具备必要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人员;4. 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第三章矿业权使用第六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和矿业权合同约定,合理使用矿业权,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合法性和效益。
第七条公司在矿业权使用过程中,应做到:1. 按时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2. 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生产;3. 定期进行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保护;4. 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矿业权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矿业权管理部门,负责矿业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矿业权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矿业权的申请、审批、登记、备案等工作;2. 负责矿业权的监督检查和评估;3. 负责矿业权的保护和开发利用;4. 负责矿业权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矿业权管理制度,包括:1. 矿业权合同管理制度;2. 矿业权登记管理制度;3. 矿业权监督检查制度;4. 矿业权纠纷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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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探矿权的审批内容 1. 勘查项目区块范围 2. 勘查矿种 3. 勘查期限 4. 边探边采项目 5. 交费领取勘查许可证 6. 探矿权招标、投标
二、采矿权的审批和授予管理
(一)采矿权审批的程序和内容 1. 划定矿区范围 2. 领取采矿许可证 3. 采矿权申请的授予
(二)采矿权的出让方式 1. 采矿权的申请和授予 2. 采矿权的招标、拍卖 ① 招标方式
(三)矿业评估在矿业权市场运作中的作 用
7个。 (四)矿业权评估方法的选择
(五)矿业权评估管理
• 矿业权评估管理 • 矿业权评估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9个。
作业
简答矿业权管理的概念和内容
第七章 矿业权管理
第一节 第二节 理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矿业权管理概述 矿业权申请人的资格和资质管
矿业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矿业权审批授予和日常管理 矿业权有偿取得的管理 矿业权市场管理
第一节 矿业权管理概述
一、矿业权的概念 (一)探矿权的概念 (二)采矿权的概念 二、矿业权管理的概念和内容 1. 矿业权管理 2. 内容:7个。
(三)矿业权流转的经济关系
1.矿业权流转经济关系的主体 (1)国家 (2)矿业权人 2.矿业权流转经济关系的客体
二、矿业权流转制度 (一)矿业权国家出让制度 (二)矿业权转让制度 三、矿业权市场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四、矿业权评估管理
(一)矿业权评估概述 (二)矿业权评估的发展趋势 1. 在评估的理论和方法方面 2. 在评估参数的选择方面 3. 在评估工作规范化方面 4. 在专业知识要求方面 5. 在要求加强评估管理方面
② 拍卖方式
三、矿业权的日常管理
(一)探矿权的日常管理
1. 年度检查 2. 探矿权变更 3. 探矿权延续 4. 探矿权保留 5. 探矿权注销
(二)采矿权的日常管理
1. 年检制度 2. 采矿权变更 3. 探矿权延续 4. 采矿权注销
第五节 矿业权有偿取得的管理
一、探矿权有偿取得的管理 (一)探矿权有偿取得的目的和意义 (二)探矿权有偿取得的方式 1. 缴纳探矿权使用费 2. 缴纳探矿权价款 (三)探矿权有偿取得的收费标准 (四)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的征收管理
第二节 矿业权申请人的资格 和资质管理
一、探矿权申请人的资格和资质管理 (一)探矿权申请人的资格和资质 (二)探矿权人资格和资质的管理
二、采矿权申请人的资格和资质管理
(一)采矿权申请人的资格及资质
采矿权人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3个。 (二)采矿权申请人资格和资质的管理
第三节 矿业权人的权利 和义务
一、探矿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 探矿权人享有的权利 7个。 • 探矿权人应履行的义务 6个。
二、采矿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 采矿权人享有的权利 7个。 • 采矿权人应履行的义务 6个。
第四节 矿业权审批授予和日 常管理
一、探矿权的审批和授予管理
(一)探矿权的授予程序 1. 探矿权申请 2. 探矿权受理 3. 探矿权审查
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管理
(一)采矿权有偿取得的意义 6个。 (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方式 (三)采矿权有偿取得的收费标准 1. 采矿权使用费的确定 2. 采矿权价款的确定 (四)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的征收管理
第六节 矿业权市场管理
一、矿业权市场流转形式及经济关系 (一)矿业权流转的意义 4个。 (二)矿业权流转的形式 1. 矿业权的出让市场 2. 矿业权的转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