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7融资服务平台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业务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1.15•【字号】粤工信技改函〔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4〕2号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云浮市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
本批次下达2024年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预算额度77633万元,现就做好资金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及标准根据各地市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省财政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核算奖励资金额度,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奖励,奖励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
二、资金用途(一)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由各地市政府围绕投资奖励资金使用范围评审遴选后予以事后奖励,资金使用主要范围如下:降低用地或生产运营成本、科研投入、产业园发展、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设备奖励、贷款贴息、人才奖励、用工或职业技能培训、“工改工”等。
(二)投资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过的固定资产。
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及案例分析研究

供应链金融正在成为企业拓展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互联网+”时代,供应链金融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征信、普惠金融等创新技术,为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提供交易平台和融资解决方案,有效提高了供应链金融服务效率,供应链金融正在成为下一个投资新风口。
本文在分析供应链金融产生的背景和成功案例的基础上,总结了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及发展路径,并探讨了供应链金融未来的发展前景。
一、发展背景:政策推动+需求推动我国供应链金融起步较晚,1998年,深发展银行(现平安银行)在广东地区首创货物质押业务;2002年,深发展银行提出系统发展供应链金融理念并推广贸易融资产品组合;2005年,深发展提出要建设最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商。
此后我国供应链金融历经三个时代的发展后,现已形成多个主体参与,多种形式,多种属性,多种组合的供应链金融.(一)供应链金融1。
0:线下“1+N”供应链金融模式统称为“1+N”,银行依据核心企业“1”的信用支撑,完成对一众中小微企业“N”的融资授信支持。
线下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二:一是银行对存货数量的真实性不好把控,很难去核实重复抵押的行为;二是经营过程中的操作风险难以控制。
(二)供应链金融2。
0:线上“1+N”传统的线下供应链金融搬到了线上,让核心企业“1”的数据与银行完成对接,从而可以让银行随时能获取核心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仓储、付款等各种真实的经营信息.线上供应链金融能够保证多方在线协同,提高作业效率.但其仍然是以银行融资为核心,资金往来被默认摆在首位.(三)供应链金融3.0:线上“N+N”电商云服务平台的搭建颠覆了过往以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模式,转为以企业的交易过程为核心.银行的思路也开始逐步转变,要搭建一个电商云服务平台,让中小企业的订单、运单、收单、融资、仓储等经营性行为都在上面进行,同时引入物流、第三方信息等,搭建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在这个系统中,核心企业起到了增信的作用,使得各种交易数据更加可信。
广州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1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及广州市政府《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十条工作措施》,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发挥小票贴现中心专业化服务作用和引领作用,切实缓解其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断提升票据贴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水平,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广州市内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遴选设立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
第二条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以下简称“小额票据贴现中心”)是指由选定的广州市内银行机构设立的,专门办理中小微企业持有的、面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小额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专营机构。
第三条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专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并坚持政府指导、金融支持、公平公正、务求实效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的管理工作,包括筹划建立、日常监督及评估等。
第五条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制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的遴选办法及实施方案,组织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的遴选设立、政策支持、宣传推广、信息统计、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广州市财政局配合市工信委做好小额票据贴现中心认定、评估及奖励资金拨付工作。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负责组织银行机构的申请工作,参与对申报机构的遴选工作和日常工作评估,参与对小额票据贴现中心贴现业务合规性监督等工作,并在货币政策工具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八条广东银监局负责对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各银行机构贴现业务贸易真实性、业务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并参与日常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应尽义务与激励措施第九条被遴选为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的银行机构应积极发挥票据贴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并履行相关义务:(一)制定小额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工作细则和操作流程。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小额票据贴现中心)项目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119【发文字号】粤经信技术[2017]76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7.03.24【实施日期】2017.03.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小额票据贴现中心)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术〔2017〕76号)各有关银行机构:现将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该批计划共2项,安排奖励资金共1000万元。
奖励资金可作为金融机构开展小票贴现业务的风险补偿和对中小微企业培训、宣传推广等符合会计财务制度规定的费用支出。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新获得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奖励的银行机构,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和《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管理办法》(广州银发〔2016〕1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承担“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工作。
(一)新获得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奖励的银行机构,须在2017年7月前设立“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小额商业汇票(票面金额100万元以下)贴现服务,并于每年1月份、7月份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财政厅报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业务数据情况。
(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优先办理再贴现。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财政厅对“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票据贴现服务成效较好的银行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票据贴现服务成效较差的银行机构,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处理,并按照广东省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和财政专。
2017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专项奖 标准

2017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专项奖标准2017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专项奖标准一、介绍2017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专项奖作为广州市政府为鼓励和支持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的重要奖项之一,其标准的制定对于激励和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2017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专项奖的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便您深入理解这一重要奖项并为您的工作和发展提供帮助。
二、评估1. 背景介绍让我们从背景介绍开始,2017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专项奖是广州市政府为推动产业发展和培育创新人才而设立的奖项,其标准的制定必须紧密围绕着广州市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以及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进行。
这就要求标准必须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能够真正引导产业发展和吸引优秀人才。
2. 标准内容让我们从标准的内容进行评估。
2017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专项奖的标准内容应该包括对申报人条件的要求、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评审标准和程序等方面。
在申报人条件方面,标准应该明确要求申报人必须具备怎样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以及成果等,以及对在广州市的工作和贡献等方面的要求。
在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方面,标准应该明确要求申报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如何提交材料等。
在评审标准和程序方面,标准应该明确评审人员的资格、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以确保申报人公平地参与评审并获得公正的评价。
3. 参考价值让我们评估一下这一标准的参考价值。
2017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专项奖的标准对于参与申报的人员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申报条件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以及了解评审标准和程序,从而提高申报成功的机会。
这一标准也对评审人员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可以帮助他们更加客观、公正地评审申报材料,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撰写文章基于以上评估,我们将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全面解读2017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专项奖的标准。
广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规范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广东省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15〕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5〕4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穗字〔2013〕9号)、《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4〕9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本市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由市财政在本级预算中安排用于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提升中小民营企业市场开拓能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建立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微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如该标准修订,按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每年扶持民营企业的资金数额不低于安排资金总额的70%。
第五条专项资金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工信委”)和广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市工信委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确定资金使用项目,编制和申报专项资金预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资金分配、报批、项目实施管理以及验收;联合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负责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项目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18日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我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产业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产业向高质高端高新方向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我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预算、申报、审批、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是指市本级财政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按法定程序纳入市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管理,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包括:(一)2013年开始,连续安排共计40亿元用于设立广州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的财政专项资金;(二)201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安排12亿元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共计60亿元。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新兴产业,是指《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领域居于主导性地位、处于高成长过程中的产业。
第五条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扶持。
根据项目不同类型和资金支持方式,分类征集和遴选优质项目,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智慧广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智慧广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09.14•【字号】穗工信规字〔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智慧广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穗工信规字〔2016〕1号各区工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广州市智慧广州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4〕90号)的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制订了《广州市智慧广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反映。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2016年9月14日广州市智慧广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智慧广州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推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根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4〕9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智慧广州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慧广州,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目标,安排用于支持智慧广州发展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广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本专项资金的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确定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和重点。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项目申报、前置审核、报批、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对具体项目实施及其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财政预算管理,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报批和下达资金使用计划。
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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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融资服务平台小额票据贴现中心
业务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已被认定为“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或申请被认定为“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的金融机构;
2、业务区域覆盖指标:在广州市内布局网点机构20家以上;
3、业务开展指标:在广州市内拥有2年以上小额票据贴现经验;
4、内部架构指标:申报主体已成立专门针对小额票据贴现服务的专业部门或定点服务支行,保证服务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业务的专业性;
5、贴现率指标:申报主体须对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价格进行价格下浮,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贴现率指标①须小于等于0,贴现率指标①=累计办理小额票据的直贴加权平均利率-全部票据直贴加权平均利率。
(2)贴现率指标②须小于,贴现率指标②=小额票据贴现价格/全市平均贴现价格。
全部票据直贴加权平均利率以各行提供的本行贴现价格信息为准,全市平均贴现价格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数据为准;
6、贴现专项额度指标:申报主体应设置中小微企业贴现专项额度5亿元以上,不因额度的限制暂停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业务。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已认定的“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
1、《2017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融资服务平台小额票据贴现中心)(见附表7-1);
2、融资服务平台小额票据贴现中心承诺函(见附表7-2);
3、广州市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业务明细表,以及同期本行全部票据直贴加权平均利率和全市平均贴现价格(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数据为准)(附表7-3);
4、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评估表(附表7-4)。
(二)申请被认定为“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
1、《2017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融资服务平台小额票据贴现中心)(见附表7-1);
2、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申报银行机构的基本情况;申报银行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的整体情况,近2年开展广州市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业务的情况;
3、申报主体及广州市内网点(20家)清单及加盖银行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机构建设“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的工作方案;
5、申报机构设立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专业部门或定点
服务支行的有效证明;
6、申报机构设置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专项额度的有效证明;
7、申报融资服务平台小额票据贴现中心承诺函(见附表7-2);
8、广州市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业务明细表,以及同期本行全部票据直贴加权平均利率和全市平均贴现价格(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数据为准)(附表7-3);
9、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评估表(附表7-4)。
三、联系方式
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络方式见附件15;
市工信委联系人:陈雪薇、林李海珊,电话:、。
项目申报咨询服务:唐先生,电话:,Q1
附表:7-1 2017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资金方向)项目申请表(融资服务平台小额票
据贴现中心)
7-2 融资服务平台小额票据贴现中心承诺函
7-3 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业务明细
表
7-4 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评估表
附表7-1
2017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资金方向)项目申请表
(融资服务平台小额票据贴现中心)
附表7-2
融资服务平台小额票据贴现中心承诺函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附表7-3
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业务明细表
填报单位:单位:万元
6
附表7-4
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评估表单位名称:
填写说明:1、本表按年填写,其中,以上指标有2项以上(含2项)不达标则评估不达标;
2、贴现率指标①=累计办理小额票据的直贴加权平均利率-全部票据直贴加权平均利率,全部票据直贴加权平均利率以各行提供的本行贴现价格信息为准;
3、贴现率指标②=小额票据贴现价格/全市平均贴现价格,全市平均贴现价格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数据为准;
4、“再贴现投向效果指标”对使用再贴现的机构评估,其它未使用的不评估该指标;
5、被评估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表格,并对填报的数据及相关情况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