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甲醛的测定

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甲醛的测定VOCs是指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133.32 Pa的有机物,如苯、卤代烃、含氧烃等。
VOCs和是人们关注的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有机物,具有毒性和刺激性,有的还有致癌作用,主要来自燃料的燃烧、烹调油烟和装点材料、家具、日用生活化学品释放的蒸气,以及室外污染空气的蔓延。
这些有机物浓度虽低,但释放时光长,对人体健康潜在威逼性大。
(一)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测定测定VOCs的办法是:用富集采样法采样,溶剂洗脱或热解吸出被测组分,用气相色谱法测定。
常用装有固体吸附剂(活性炭、分子筛、聚氨酯泡沫塑料等)的采样管或个体采样器采样;以作溶剂配制苯、甲苯、和四组分的系列混合标准溶液,作为VOCs标准溶液。
测定时,首先在气相色谱最佳条件下分离进样测定系列混合标准溶液,并按照各组分峰高或峰面积与对应含量绘制标准曲线;然后根据同样条件和办法测定样品溶液中各组分,按照其峰高或峰面积和标准曲线、采气体积计算空气中VOCs的浓度。
图3-32为冷冻吸附采样、热解吸进样、毛细管气相色谱法测定流程。
图3-32冷冻吸附采样、热解吸进样、毛细管气相色谱法测定流程 1.载气;2.六通A;3. U形采样管;4.温度计;5.油浴;6.气相色谱仪;7.毛细管色谱柱;8.火焰离子化检测器;9.放大器;10.记录仪 (二)的测定测定空气中甲醛常用的办法有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等。
1.酚试剂分光光度法办法原理基于:空气中的与酚试剂(3-甲基-2-苯并噻唑腙盐酸盐,C6H4SNCH3C =NNH2·HC1,简称MBTH)反应生成嗪,在高铁离子存在下,嗪与酚试剂的氧化产物反应生成蓝绿色化合物,在波长630 nm 处用分光光度法测定。
采样10 L时,最低检出质量浓度为0.01 mg/m3。
测定时,将装有汲取液(酚试剂溶液)的气泡汲取管接在空气采样器上采样,用汲取液配制系列标准溶液和试剂空白溶液,用分光光度计于630 nm波特长测定标准溶液、试剂空白溶液和蔼样汲取液的吸光度,绘制标准曲线,计算空气中的浓度。
第十章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10-2 VOCs污染预防
VOCs控制技术
1、防止泄漏为主的预防性措施
•替换原材料
•改变运行条件
•更换设备等
2、末端治理为主的控制性措施
一、VOCs替代
二、工艺改革
• 非挥发性溶剂工艺取代挥发性溶剂工艺;
•
石油及石化生产过程:回收利用放空气体。
三、泄漏损耗及控制
充入、呼吸和排空损耗示意图
限制较小。
用于催化燃烧的各种催化剂及其性能见表10-11
催化剂品种
Pt-Al2O3 Pb-Al2O3 Pb-Ni、Cr丝或网 Pd-蜂窝陶瓷 Mn、Cu-Al2O3 Mn、Cu、CrAl2O3 Mn-Cu、CoAl2O3 Mn-Fe-Al2O3 稀土催化剂 锰矿石颗粒
活性组分 含量
0.1~0.5 0.1~0.5 0.1~0.5 0.1~0.5 5~10 5~10 5~10 5~10 5~10 5~10 25~35 5~10 5~10 25~35
同理可求得T=649、7600C时所需的燃烧时间分别 为49s、0.2s。
4)燃烧与爆炸
燃烧极限浓度范围=爆炸极限浓度范围 混合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
100 cm a b m c1 c2 ci
cm -混合气体的爆炸极限 ci -i组分的爆炸极限
a, b, m -各组分的百分含量
浮顶罐,用于储存大量的高挥发性的液体。用于密封的浮顶盖浮在 液面上,液面以上没有空隙。液体注入或流出时顶盖随之上下浮动, 避免上面所讲述的呼吸损耗。但是这种密封方式(一般采用有弹性 的橡胶薄盖,类似于汽车上的雨刷)并不是完美的,仍然会有密封 损失。这张草图没有给出防雨雪装置和其他的细节。
转移损耗控制方法-阶段1控制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江苏省重点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挥发性有机物(VOCs),这些有机物的排放不仅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也制约了江苏省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已成为江苏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本文旨在为江苏省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提供指导,以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同进步。
二、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江苏省重点行业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医药制造、印刷、涂装等,这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广泛使用有机溶剂、原料等,导致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据统计,江苏省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量占据了全省VOCs 排放总量的较大比例,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及策略1、源头替代: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和溶剂,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使用和排放。
2、过程控制: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生产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和治理效率。
例如,采用密闭式设备、高效废气收集系统等。
3、末端治理:对于难以替代或过程控制不佳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采取有效的末端治理措施。
例如,采用吸附、催化氧化、生物处理等技术对废气进行治理。
4、政策引导: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监管和管理,推动企业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
5、联合防治: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与协作,形成联合防治体系,共同应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
四、实施控制技术的建议措施1、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为行业提供更高效、更环保的污染控制解决方案。
2、提供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采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如给予税收优惠、环保奖励等。
3、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业和公众的环保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认识和环保意识。
4、建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废气排放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是一种严重影响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污染问题。
为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治理工作,特制定了以下方案:1. 建立监测体系: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源的监测体系,利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定期对重点行业和区域的排放源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污染情况。
2. 加强科研力量:增加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科研投入,开展有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提高治理效果和技术水平。
3. 制定控制策略:根据监测结果和科研成果,制定针对不同行业和区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策略,包括技术控制策略、管理控制策略和政策控制策略。
4. 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源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排放标准和限值,落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推动企业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和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5. 完善法律法规:根据治理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规范性和追溯性。
6.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该污染问题的认知度,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程度。
7. 加强合作与交流:加强国内外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区居民等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研究和推广适用于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技术和措施,形成合力。
8.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通过实施上述方案,可以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9. 强化行业减排措施:针对重点行业,制定严格的减排目标,推动企业采取更加清洁和节能的生产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同时,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减排措施的有效实施。
10. 引导推广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利用,如太阳能、风能等。
通过鼓励企业和居民采用清洁能源,减少传统能源的使用,从根本上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大全

挥发性有机物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大全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
相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我国VOCs管理基础薄弱,已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短板。
当前,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已经成为我国VOCs重点排放源。
为方便大家对各类标准中挥发性有机物限值能够快速了解和对比,本公众号收集了52个包含挥发性有机物限值的标准,对其中的标准限值表进行了整理,制作成了pdf文档。
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2个、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14个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36个。
提示:所有标准均收集于网络,整理过程难免有疏漏,仅供参考。
请以纸质发行版为准。
目录一、环境质量标准表 1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挥发性有机物质量标准值表2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27630-2011)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国家标准表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表4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新扩改建)表5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新扩改建)表6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新扩改建)表7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表8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新扩改建)表9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新扩改建)表10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特征有机物及排放限值表1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新扩改建)表12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新扩改建)表1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新扩改建)表14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臭气浓度表1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臭气浓度表16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1-2004)中的臭气浓度2、地方标准表17 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新扩改建)表18 北京市《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07)(新扩改建)表19 北京市《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1201-2015)(新扩改建)表20 北京市《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02-2015)表21 北京市《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新扩改建)表22 北京市《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15)表23 北京市《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15)(新扩改建)表24 北京市《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15)(新扩改建)表25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6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27 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06)表28 上海市《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表29 上海市《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59-2014)表30 上海市《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15)表31 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32 上海市《船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4-2015)表33 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表34 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35 重庆市《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表36 重庆市《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表37 重庆市《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1-2016)(新扩改建)表38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表39 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40 广东省《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41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42 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43 广东省《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1837-2016)(新扩改建)表44 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 2801.1-2016)表45 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DB37 2801.2-2016)表46 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 2801.3-2016)表47 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 2801.4-2016)表48 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6)表49 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6)表50 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6)表51 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表52 辽宁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1-2019)。
浅谈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浅谈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摘要: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的主要前体物之一,过量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会造成大气氧化性增强,部分具有毒性的挥发性有机物还会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为此,应该明晰VOCs排放特征,针对VOCs污染防治需求,建立健全的治理体系,持续提高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和排查监管力度,从而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落实VOCs减排目标。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1 挥发性有机物概述1.1挥发性有机物定义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作为一个群体,包含大量个体挥发性物种。
定义不同,涵盖的物质不同,管控方向也不同,这给VOCs 污染源统计、监测、管控等都带来了困难,严重制约了我国VOCs的环境管理。
如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定义为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我国环保标准主要基于能否参与光化学反应来定性: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能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该定义是从有机物反应性的“化学反应性”和“监测方法”两方面综合定义的,使所包含的VOCs范围更为全面,定义与监测方法相结合增加了实际监管的可操作性。
1.2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来源VOCs排放源非常复杂,且VOCs污染物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人为源和自然源。
自然源主要是植物、藻类等,由于自然源的不可控性,我们更要降低人为源排放的强度。
人为排放源主要包括交通源、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四大类,其中交通源包括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等;工业源包括石油开采与炼制、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等VOCs生产行业,油品、有机原料等的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等含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括生活建筑涂料与胶黏剂使用、沥青道路铺装、餐饮油烟、干洗等;农业源则包括生物质露天焚烧、生物质燃料燃烧和农药使用等。
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来源及防治措施分析

2021年15期科技创新与应用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Application方法创新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来源及防治措施分析张金亮(普识(厦门)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福建厦门361000)现代化社会变革下我国经济爆发式增长,人们生活质量得到跨越式提升,使得人们对生态环境的污染问题更加关注。
大气污染是威胁可持续发展及国民生活质量的普遍问题,而挥发性有机物是一类有机化学物质的统称,其常见于大气污染,对人体存在严重危害。
随着国内挥发性有机物的增加,各地区雾霾污染、臭氧及酸雨等三种复合型污染逐渐增加,因此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大气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是首要重点工程[1-2]。
1VOCs 概述1.1VOCs 定义根据WHO 定义分析,VOCs 指常温下沸点50℃-260℃的有机化合物。
根据化学结构可将其进一步划分为八大类: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他。
VOCs 主要成分有烃类、卤代烃、氧烃氮烃,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于环保观念不断提高,且我国对于环境保护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其中,我国对挥发性有机物定义主要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70Pa 、常压沸点小于260℃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下,蒸汽压≧10Pa 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3-4]。
1.2VOCs 分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种类庞杂无法统一,常见分类方式都是基于污染源性质进行确定,具体如下:(1)有机溶液。
由有机物组成介质的溶剂,生活中的有机溶液为化妆品、洗发露、洗涤剂,此外还涵盖了生活常用油气、涂料以及黏合剂等工具性用品。
(2)建筑材料。
建筑工程中常使用到的一些具有挥发气味材料,涵盖了涂料、塑料、泡沫隔热材料、人造板材等。
(3)室内装饰材料。
建筑物室内涂料以及室内装饰中具有挥发气味材料,涵盖了壁纸以及具有挥发性气味的壁画等。
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标准与政策汇总

控制指标 苯、甲苯、二甲苯 总VOCs 控制形式 排气筒VOCs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
苯、甲苯、二甲苯
总VOCs 控制形式 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
苯、甲苯、二甲苯
总VOCs 控制形式
单位涂装面积 VOCs 排放量限值
石化行业VOCs污染防治相关 法规、标准与政策要求
2017.05
主要内容
一、VOCs相关法规、标准、政策
二、石化行业相关标准、政策要求
三、VOCs“一厂一策”综合整治工作要求 四、LDAR工作要求
五、下阶段VOCs污染防治工作重点
2
前言
什么是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 缩写 :是指在标准大气压下,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工业 VOCs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 业,油类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 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 VOCs有什么危害:一是臭氧的重要前驱物。在夏季阳光灿烂的高温天气条 件下,NOx和VOC与氧发生化学反应,形成臭氧。臭氧已经成为我市首要 污染物,2015年我市全年超标9天均为臭氧超标,2016年超标12天中有10 天为臭氧超标。二是PM2.5的重要组成。三是VOCs臭气成为环境投诉的热 点难点问题。
2010
2010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 标准
制鞋行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817-2010)
集装箱制造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183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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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气液降膜是工业中常见的传热传质过程,在很多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在湿空气透平( HAT) 循环的主要部件饱和器中,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回顾了降膜分别在气体剪切力下以及由界面相变引起的热非平衡状态下的流动稳定性及传热传质的发展现状和研究进展,总结了气液降膜流动已有的理论和实验结果,并展望了气液降膜流动技术的发展前景。
1、引言
污染物进入环境中后,存在着吸附、分配、溶解、降解、挥发等多种环境行为,其中挥发是一种重要过程。
特别是一些有机污染物,如低相对分子质量和高蒸汽压的有机化合物,以及一些相对分子质量高而溶解度小的有机农药等,它们进入水体后造成水污染,因其挥发又很快造成空气污染。
这种液-气的相变是水污染处理中上常见的现象,因此,液-气相变的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热力学理论, 实际的相变过程是经历一系列非平衡态的不可逆过程, 它是在两相间化学势差Δμ驱动下实现的, 在相变中, 物质只可能从化学势高的一相向化学势低的一相转化。
除了萘、苊、二氢苊的通量方向全年都是从湖水到大气外,其它主要化合物都是从大气进入水体,各化合物交换通量的季节变化特点大部分都是在夏季达到最大值,在冬季交换通量降到最小值,但唯一例外的是芴,其交换通量却是在夏季降到最低值,由于各化合物在气、水相中的含量差别,以及各个化合物的扩散能力大小的不同,从而各化合物在交换通量的量上也有差别,如最大通量值是菲,其次为萘、荧蒽、蒽、芘、芴、二氢苊和苊等,多环芳烃的交换通量除了受到化合物本身的理化参数的决定外,气象条件一定影响也至关重要,如风速的加大与温度的升高都将加大多环芳烃的交换通量。
甲胺磷在水- 气界面挥发动力学研究
挥发是农药在农田环境中迁移转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水-气界面的挥发无疑会对水汽两相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为了根除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和人类的危害,研究农药的挥发规律意义深远。
通过实验研究温度、气流量和挥发时间对甲胺磷在水-气界面的挥发行为,同时初步建立甲胺磷在水-气界面的挥发动力学模型。
甲胺磷挥发量与温度的关系
甲胺磷质量浓度为100.0 mg·L-1,气流量为1.5 L·min-1,条件下,对其挥发量随温度的变化实验研究。
可以看出,气流量相同,挥发时间相同的条件下,升高温度对挥发量的提高有较明显的影响,温度升高会大幅加快挥发速率。
可见,温度是影响甲胺磷挥发量的重要因素。
甲胺磷的挥发量与气流量的关系
温度设定为20 ℃,气流量分别为0.5 L·min-1、1.0 L·min-1、1.5 L·min-1和2.0 L·min-1,对质量浓度为100.0 mg·L-1的甲胺磷进行挥发试验,挥发时间分0.5 h、1h、2h、4h、6h和8h六个时间段,用气相色谱法测定挥发后残留液的浓度。
研究挥发量同气流量的关系表明:在温度和挥发时间相同时,甲胺磷的挥发随气流量的增大而加快,表明水体表面气流量是影响甲胺磷挥发量的又一重要因素。
在挥发时间段相同时,增加气流量,挥发量增加较快。
大气中有机氯农药来源于农药挥发,气候稳定条件下,温度与有机氯农药分压的关系可用lausius-Clapeyron方程来表示。
Cortes等用
模型lnp=a0+a1(1/T)+a2t(其中T表示温度,t表示时间)来研究the GreatLakes沿岸大气中有机氯农药的浓度随温度和时间的变化趋势,DDT、DDE、α-HCH、γ-HCH、HCB、α-氯丹、γ-氯丹、狄氏剂、反式-九氯的浓度与温度呈极显著相关,温度系数a1为负值,说明农药的分压p随温度的升高而升高。
时间参数a2为负值,且比较接近,说明大气中的有机氯农药以相近的速率消失。
有机氯农药在大
气与水之间的迁移方向可用逸度梯度(Γ)表示:
Γ=f w/f a
f w=10-6ca/MZw
f a=10-6cg/MZa
其中:ca和cg分别定
气态的(g·mol-1)HCH浓度;M指化合物的摩尔质
量(g·mol-1);Zw和Za分别为水和大气的逸度容
量(mol·Pa-1·m-3)。
当Γ=1时,体系处于平衡
状态,没有净交换;当Γ>1或Γ<1时,分别表示挥
发或沉积,日流量用下式表示:
N =109MDaw(fw-fa)
Daw=86 400(ka/RT)
挥发时,N定义为正值[12]。
李政一等[13]研究了挥发时间、温度和气流量对农药甲胺磷在水—气界面挥发行为的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温度升高、气流量增大,使甲胺磷挥发量增大较快,二者是影响甲胺磷挥发的主要因素;通过试验还研究了甲胺磷在水—气界面的挥发动力学,分别用插值法建立了温度和气流量对甲胺磷在水—气界面挥发影响的动力学模型:
c1=c0e-(4.6100-kt)
式中:挥发速率参数k与温度T、气流量Q的变
化都满足线性关系,并拟出方程k=2×10-5T2-
1. 07×10-2T+1. 425和k=1. 01×10-2Q+9. 6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