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文献综述
关于钓鱼岛的资料(写论文专用)

事件起因:自从日本政府7月7日宣布有意将钓鱼岛进行所谓的“国有化”之后,日本政府和东京都政府上演“购岛”双簧闹剧,日本首相称计划明年4月对钓鱼岛实现“国有化”,并已经启动“购岛”程序。
事件冲突:15日下午,14名香港保钓人士乘坐“启丰二号”冲破日方阻挠在钓鱼岛靠岸,其中7人成功登上钓鱼岛,并展开中国国旗宣示主权。
随后,一行14人相继被日方以“非法入境”为由扣押。
事件进展: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并在11日签署所谓“买卖合同”。
对此,中国多部门密集表态反击日本政府"购钓鱼岛"行动。
钓鱼岛事件的历史原因(由来)关于钓鱼岛的归属问题,大量古代权威已经文献证明, 在1895年日本利用甲午战争之机窃取钓鱼岛之前, 中国已经先于日本500多年发现、认识并实际利用这些岛屿。
冲绳在1879年被日本吞并之前并非日本固有领土, 而曾经是作为琉球国向中国朝贡并接受中国册封的海上独立王国。
在1895年之前,琉球王国只有36岛, 从未包括中国的钓鱼岛。
中国与琉球之间的国界线在赤尾屿和古米岛(现岛)之间。
这是历史上中国、琉球、日本三国历史文献中的一致看法。
1895 年甲午战败后原属于中国领土的台湾岛及其附属的澎湖列岛和钓鱼岛一起奔割让给日本日本将钓鱼岛划归冲绳县管辖。
1943 年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
1945 年的《波茨坦公告》再次确认《开罗宣言》的上述规定同年8 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意味着日本应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的钓鱼岛归还中国。
但在1951 年日美私下签订的《旧金山和约》中将钓鱼岛连同冲绳交由美国托管。
1953 年美国发布的关于"琉球列岛地理界限"的公告政府第27 号令将当时美国政府和琉球政府管辖的区域制定为包括北纬24度、东经122度区域内各岛、小岛、环形礁、岩礁及领海这是美国对钓鱼岛的非法侵占这为中日有关钓鱼岛领土争端埋下了祸根。
钓鱼岛主权争端的由来、进程及其解决路径探讨论文

钓鱼岛主权争端的由来、进程及其解决路径探讨论文钓鱼岛,亦称钓鱼台、钓鱼屿、钓鱼山,是中国东海钓鱼岛列岛的主岛,也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固有领土。
中国海监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坚持巡航执法,渔政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进行常态化执法巡航和护渔,维护该海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
中国还通过发布天气和海洋观测预报等,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实施管理。
以下是店铺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钓鱼岛主权争端的由来、进程及其解决路径探讨相关论文。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钓鱼岛主权争端的由来、进程及其解决路径探讨全文如下:2012 年4 月17 日日本东京都知事宣称东京政府欲“购买钓鱼岛”,此举引发的风波不仅令世人震惊,也引爆了处于漫长“和平搁置时期”的钓鱼岛主权之争。
在再度发酵的钓鱼岛争端的处理中,中日双方中央政府都试图通过尺度的把握与控制来引导事件发展、维护自身利益,因而本文运用尺度政治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析。
此外,批判地缘政治学强调应对不同主体关于事物的表述进行批判性的思考与分析,中国外交部发言是达到政治目标的重要政治传播手段,因而将其作为中方对钓鱼岛事件话语表述的代表,进行言论分析。
本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弥补目前大多集中于法理、历史方面的钓鱼岛事件的研究的不足,以对钓鱼岛事件有更全面的认识;并希望能借此为我国此后处理类似的领土争端提供建议。
而在理论方面,将尺度分析的方法尝试性地运用于国家冲突的分析,试图为地缘政治研究提供新的研究视角;并运用批判性地缘政治学的理论和方法(言论分析)对国家间冲突进行研究,为批判性地缘政治学的实证研究提供一定借鉴。
1 文献综述1.1 批判性地缘政治批判性地缘政治(Critical Geopolitics)是 20 世纪 70 年代末受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影响而产生的一个新的分支,通过对传统地缘政治的反思与批判,将地缘政治的研究范围与视角进行了补充与扩展[1].其强调地缘政治研究是多元的,主要包含三种类型:应用地缘政治(Practical Geopolitics),主要指传统地缘政治学所强调的国家和政策执行人的地缘政治政策构想;正式地缘政治(Formal Geopolitics),主要是学术研究者的学理构建和战略性研究;大众地缘政治(Popular Geopolitics),即新闻媒体和普通民众在涉及地理、政治及两者关系问题时所形成的大众化视角[1].批判地缘政治理论认为地缘政治的竞争演变为知识和话语的竞争[2],关注各不同主体关于世界的表达如何影响并作用于国家的判断和行为[3].因而在对地缘政治的研究中应强调文本研究,除了解表面含义外,还通过揭示文本、话语内存的矛盾和冲突去解构文本,挖掘深层内涵;其中,媒体、技术和全球政治经济均扮演了重要角色[4].G. ó Tuathail 等以批判的角度对美国针对苏联的地缘政治言论进行了分析,为运用文本分析进行批判地缘政治研究提供了实证借鉴[2].而中国有关批判性地缘政治学的发展起步不久,成果相对较少,且大多是对批判性地缘政治学理论发展进行梳理与总结。
钓鱼岛论文

钓鱼岛论文摘要:钓鱼岛是中国东海领土的一部分,其所属权一直备受争议。
本论文旨在探讨钓鱼岛的历史背景、争议及解决办法。
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梳理和分析,本文认为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且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领土争议。
引言:钓鱼岛位于中国东海的北部,是福建省福州市管辖的一个县级市。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归属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备受关注,主要争议方是中国和日本。
本文将从历史、法律和国际关系的角度探讨钓鱼岛的争议。
一、钓鱼岛的历史背景钓鱼岛历史上一直是中国的重要渔场,早在明代就有中国渔民进行捕鱼活动。
清朝时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正式纳入中国版图。
日本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期无故侵占了钓鱼岛,并在1895年通过《马关条约》将其划归日本。
然而,根据国际法,该条约对中国的领土主权没有法律效力。
二、钓鱼岛争议的核心问题钓鱼岛争议的核心问题是归属权问题。
中国坚持认为钓鱼岛是其固有领土,而日本则声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其领土的一部分。
然而,根据历史和法律的解读,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要优于日本。
中国通过对岛屿的有效行使主权来巩固其在国际法上的合法性。
三、解决钓鱼岛争议的办法为了解决钓鱼岛争议,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办法:1. 和平对话:中国和日本应通过和平对话来解决钓鱼岛争议。
双方应坐下来协商,并尊重各自的立场。
通过对话,可以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2. 国际调解:国际社会可以发挥调解作用,帮助中国和日本解决钓鱼岛争议。
国际调解机构可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并促进双方的对话和合作。
3. 国际法仲裁:如果和平对话和国际调解无法取得进展,中国可以诉诸国际法仲裁。
根据国际法,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要优于日本。
国际法仲裁可以为中国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
结论: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钓鱼岛争议是最可行的办法。
中国和日本应通过和平对话、国际调解和国际法仲裁来解决争议。
只有通过合作和共识,才能为两国和整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
从历史地理文献看钓鱼岛

从历史地理文献看钓鱼岛问题--1883年BLACKIE&SON《世界地理与地图大全》这些年,日本为将非法占据的钓鱼岛合法化而绞尽脑汁:在国内借钓鱼岛问题大肆发挥,力图冲破战后和平条约约束,使扩充军力合法化,争取民众支持;另一方面希望借助欧美在中国崛起过程中舆论外交上制华思维的影响而获取一些国际支持,将非法行为合法化。
一而再再而三希望美国表达对日本非法占据钓鱼岛的支持,但是虽然由于二战后特殊的世界政治格局,美国将其管控的、原本独立的琉球群岛和附属中国台湾的钓鱼岛交给了日本控制,但还是很难响应日本的要求。
对日本的要求,要不是三缄其口,或表示对钓鱼岛问题“不持立场”,或明确表示交给日本的只是管理权,而不是主权--钓鱼岛原本就是中国的,明知主权属于中国,却将“管理权”交与日本,本来就是违背历史与法理的做法。
几周前,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高调访问法德英三个影响欧洲政治的重要国家,其目的就在于希望在钓鱼岛问题上获得英法德的支持,如果遂愿,日本必然在钓鱼岛问题上得到莫大的鼓舞。
然而结果却是高调而来,低调而去。
真实的原因就在于,稍具近代史常识者,无不对日本这一百多年的扩张侵略史了如指掌;对东亚百多年来的历史地理稍具常识者,是决不至于在历史地理遗留问题上不负责任地表态的,--这就是美国乃至英法德皆不能赞同日本的“主张”,谁也不能在这个问题上表达“支持”的根本原因。
钓鱼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东部边缘、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台湾的大陆性岛屿。
由于中国人最早发现了此岛,千百年来捕鱼、憩息于此,命之名为钓鱼岛,几百年来,不仅很多中国的,还有一些尤其欧美的历史地理的文献均曽予以记载。
笔者最近读到一本130年前的,颇具权威性和广泛影响力,反映了当时世界政治地理格局和各国家地区间普遍承认的疆域界限的著作--1883年英国BLACKIE&SON公司于伦敦、格拉斯哥、爱丁堡、都柏林出版的《世界地理与地图全书》(<the Comprehensive Atlas and Geography of the World>)。
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琉球国图》

2013年第3期 南 洋 问 题 研 究 No.3 2013 (总第155期) SOUTHEAST ASIAN AFFAIRS General Serial No.155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琉球国图》廖大珂 (厦门大学 东南亚研究中心,福建 厦门361005)摘 要:琉球政府《关于尖阁列岛主权》的声明宣称:“《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所依据的是中国的《中山传信录》,这种资料没有价值。
”本文通过考证,认为《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是《琉球国图》的临摹图,《琉球国图》是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琉球政府的声明不能成立;甲午战争之前,钓鱼岛并非日本政府所称的“无主地”,更不是琉球群岛的属地,而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的领土。
这不仅为中国文献所证明,也为日本和西方的文献所证明。
钓鱼岛属于中国,已经是当时国际社会的共识。
关键词:钓鱼岛,《琉球国图》,日本中图分类号:D993.1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近几个月来,出于个人的兴趣,笔者致力于收集外国有关钓鱼岛的地图和文献记载。
在收集的100多幅地图中,大多数是西方国家的地图,少数是日本的地图,其中以《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附图1)[1]和《萨摩藩图》(附图2)[2]尤引人注目。
笔者拟就两图的关系及有关钓鱼岛的问题略陈一管之见,以就教于专家学者。
一、问题的提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日两国之间就因为钓鱼岛诸岛的主权归属和划界效力问题一直争论不休。
①《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作者林子平。
林子平(1738—1793年),日本地理专家。
名友直,字子平,号六无斋主人;家里世代为德川氏的幕臣,是江户时代后期擅长兵学、地理学的思想家,也是著名的海防论者。
林子平父亲叫良通,通称源五兵卫,在幕府做官,通晓日本历史,著述很多。
林子平自幼在父亲的影响下,喜读历史、地理、兵学、经济等书,慷慨有大志,常以天下为己任。
自青年时代起即四处游学,特别重视海防。
他几次去江户,与通晓兰学(荷兰学,争论的焦点之一是有关《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的评价。
从明清文献看钓鱼岛的归属

从明清文献看钓鱼岛的归属(厘清钓鱼岛问题③)万明《人民日报》(2013年05月16日11 版)地名是活在今天的历史见证。
在明代文献中,钓鱼岛又称“钓鱼台”,而更多的是称“钓鱼屿”。
“屿”即小岛,“岛屿”同义。
从知识谱系来说,有关钓鱼岛等岛屿的明清文献,是自古以来钓鱼岛就是中国固有领土的现存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历史依据。
从最早的关于钓鱼岛等岛屿的记载入手,循迹而下,可以凸显自明代以来钓鱼岛就是中国固有领土的历史事实,印证东海海上疆域形成的历史轨迹。
日本官方无视历史事实,称钓鱼岛是“无主地”,实际上,不适宜人居的无人岛,不等于就是“无主地”。
我们认为,只有在厘清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正本清源,对日本所谓“发现”、“无主地先占”之说,给以有力的回应。
一、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使用钓鱼岛自古以来,中国沿海先民就与海洋发生了密切关系,浙江萧山跨湖桥“中华第一舟”的发现,证明早在8000年前中国先民就在东海开始了航海活动。
古代中国航海的记载,所谓“舟子相传的秘本”,后称“针本”,伴随航海活动而产生,并世代相传。
迄今所见,这类留传下来的航海记录以明代为最早。
一般认为,最早记载钓鱼岛等岛屿的文献,是始撰于1403年的《顺风相送》明抄本。
实际上,我们应该追溯到更早的时候,也就是从《三十六姓所传针本》开始。
据陈佳荣先生最近指出,《三十六姓所传针本》见于琉球大学图书馆藏的琉球人程顺则《指南广义》之中(《清琉球程顺则〈指南广义〉》,香港《国学新视野》季刊,2012年夏季号)。
查阅这部1708年汇辑的航海专书,其中《针路条记》抄引“针路”共14条,来源有二:一是引自《封舟针簿》的4条,其中3条注有“钓鱼台”之名,说明源自康熙癸亥年(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册封使团传授的《航海针法》,其源头则是明代永乐元年郑和等往东西二洋等处;二是《三十六姓所传针本》,共10条,有4条直书“钓鱼台”之名:一琉球往福州,一福州回琉球,一东涌山开船,一钓鱼台开船。
钓鱼岛史料

不了解历史没有发言权,坚决抵制愤怒青年(来自团队文献下载中心)在古老的历史上,中国关于钓鱼岛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国的台湾和钓鱼岛邻近着另一个独立的国家叫琉球,隋炀帝曾派使臣朱宽召其归顺。
14世纪,明太祖时期,琉球王乃正式进贡朝廷,成为藩邦属国。
1372年,中国人杨载首先驻足钓鱼岛。
明永乐年间出版的《顺风相送》对钓鱼岛有详细记载。
其间明人在台湾辖区钓鱼岛采珠集药、捕鱼开发从未间断过,这些在明嘉庆11年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中也有清楚记载。
明朝中叶,戚继光等民族英雄抗击倭寇时,就以钓鱼岛为战略防线。
1602年,日本侵犯琉球,琉球从此遭日人监督内政40余年。
1603年,日本进攻台湾失败。
1654年,清康熙帝册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两年进贡一次,称中国为父国,用大清年号。
明清期间的多幅疆海图都清楚标明钓鱼岛为中国的一部分。
1845年,英国海军军舰Samarang舰长 Edward Belcher ( 爱德华·卑路乍 )作为”Hoa-pin-san”为钓鱼岛登陆,确认淡水的存在推定了地质,而他发现中国人或者日本人的数艘中国帆船的残骸了。
并且测量了纬度·经度和山顶的标高,因为南小岛和北小岛的岛顶峰尖命名了”Pinnacle Islands(尖顶诸岛)”。
并且,作为”Tia-usu”为黄尾屿的纬度·经度也测量了。
并且那些的记录作为书籍被出版的被公开了。
可是,到现在英国对钓鱼岛没主张领有。
钓鱼岛1873年,日本出兵侵占琉球,并入日本改为“冲绳县”。
此时清王朝面对琉球王派到京城哭诉求援的使臣,只向日本提出“强烈抗议”后就不了了之,琉球从此被日本掠夺。
但其间钓鱼岛始终归大清国的台湾管辖。
1879年,日本吞并中国琉球群岛。
同年,中日两国政府曾对琉球的归属问题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双方都认为琉球共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不在36个岛之内。
1884年,日本福冈县人古贺辰四郎为了获取钓鱼岛上的信天翁海鸟羽毛,向日本政府申请开发该列屿。
关于钓鱼岛事件的论文(1500字).doc

关于钓鱼岛事件的论文(1500字)众所周知,2010年9月7日上午10点15分左右,在钓鱼岛海域久场岛西北偏北约12公里海域,一艘中国拖网渔船船头与日本海上保安巡逻船船尾相撞。
巡逻船部分受损,但没有人员伤亡。
日本海上保安厅7日晚,6名巡逻船上的海上保安官以涉嫌违反《渔业法》为由进入了渔船进行检查,并以公务执行干扰嫌疑罪逮捕中国渔船的41岁男性船长。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钓鱼岛钓鱼诸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其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日本竟敢在我们自家门口叫嚣,欺负我们的渔民,这可不是件小事,是日本针对钓鱼岛问题对中国的挑衅,中国自是不甘屈辱,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当天例行记者会上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我们要求日本巡逻船不得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所谓执法活动,更不得采取任何危及中国渔船和人员安全的行为。
中日钓鱼岛之争愈演愈烈,那么在对钓鱼岛主权问题做出正确论断之前,先来谈一下钓鱼岛的价值所在吧。
钓鱼岛的战略价值是重大的,这不仅在于岛屿本身7平方公里的主权标志,而且在于其潜在的军事价值,除此之外,钓鱼岛海底还蕴藏了大量的石油,有很大的经济价值。
因此,无论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国防安全的角度,我们都必须保卫钓鱼岛的主权所有,绝不能容许日本的染指和霸占合法化,这乃是国家利益的要求。
那么钓鱼岛到底是谁的?答案毋庸置疑,自然是中国的。
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一、根据先占原则,钓鱼岛应归属中国。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海槽。
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侧岩礁颇似尖塔,岛上长期无人居住。
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
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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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关系中的钓鱼岛因素
摘要:中日两国对于钓鱼岛主权的归属问题,近代以来一直在争论,是近代以来影响中日两国关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的问题。
一直以来,钓鱼岛都是影响中日关系的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涉及到中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而且也涉及历史及法律方面的各种问题。
中日两国又是一衣带水的邻国,如何处理好两国涉及核心利益的议题,对维护东亚区的和平与稳定双边友好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有时在各自民族主义点燃的国家情绪下甚至都有走向战争边缘的危险,其中在钓鱼岛问题上更是如此。
中日两国都有着独特的历史文化,从加强中日关系发展的路径和对策入手,分析中日关系健康发展的路径。
(一)关于钓鱼岛问题现状的研究
石家铸的《钓鱼岛问题的现状与中日关系》较为系统阐述钓鱼岛问题现状,该文对钓鱼岛问题的由来尤其是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错误做法进行了详细举证,指出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采取强硬政策并极力加强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企图制造日本占有钓鱼岛的既成事实以迫使中国承认钓鱼岛是日本领土,文章同时指出近年来日本对于东海大陆架的调查尤其值得关注。
漠帆的《钓鱼岛问题大事记》和《钓鱼岛问题大事记(续编)》则对从明代中国对钓鱼岛拥有主权一直到2001年钓鱼岛问题的历史资料和发展现状以大事记的方式进行了梳理,是了解钓鱼岛问题来龙去脉的重要资料。
张世均的《钓鱼岛问题的由来与中国人民的“保钓”斗争》除论述了钓鱼岛问题的历史与现状外,从政府和民间两个层次论述了中国人民的“保钓”斗争。
(二)钓鱼岛问题对中日关系的影响研究
胡宏雁的《钓鱼岛问题与中日关系》阐述了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但由于战争等历史原因及美国的横加干涉,钓鱼岛这个悬而未决的领土争议问题成为横亘在中日心头的一个经久难消的“领土疙瘩”.近年来,作为牵制中国发展的一个政治筹码,日本一直在钓鱼岛问题上做文章.这个问题愈演愈烈,今年日本当局竟然厚颜无耻地上演购岛闹剧.严重冲击着中日关系的稳定发展,威胁着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钓鱼岛问题关乎中日关系、亚太局势稳定.需尊重历史,从维护中日关系、亚太局势的大局出发,审慎对待、处理钓鱼岛问题此外,徐斌的《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态度》、杨丹的《从钓鱼岛争端看日本军事发展走向》和《从相关法案看钓鱼岛》、赵平安的《钓鱼岛问题及其对中日关系的影响》等论文均
指出日本之所以在钓鱼岛制造事端,其目标基于整个东亚的战略框架,充分暴露了日本政治右倾化,并成为影响中日安全关系的核心问题。
同时杨凡惠的《钓鱼岛问题及其影响下的中日关系》中指出钓鱼岛争端的始末过程,也更加明显地显露出日本对钓鱼岛的非法窃取性.钓鱼岛问题已严重影响了中日关系的发展,两国同为亚洲大国,和则两利,斗则俱伤,只有相互携手,才能开创亚洲美好的未来。
(三)关于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方案
包琴霞在《中日钓鱼岛领土争端的演变与现状——以“搁置争议”原则为中心》论述应该正确认识钓鱼岛领土争端在中日关系中的定位问题,领土争端已经持续了40多年,但它没有成为中日关系发展的重大障碍,可见这是一个可以控制和避免升级的问题,关键在于当危机出现时,应该冷静处理而不是高调挑衅.为了避免争端的激化和升级,中日两国政府应该在坚持“搁置争议”原则的基础上,达成5项共识.搁置岛屿主权争议,共同开发海洋资源,这一政治的务实的方式可谓是解决权益争端的一项创举,相信遵循这一方针钓鱼岛问题会和平顺利解决。
两国政府应充分信任,通过谈判协商达成一系列协议搁置主权问题的争执,但不意味这双方改变自己的立场,搁置争议是为了和平解决争端,共同开发的最终目的是彻底解决领土的确权问题,以发展的长远的眼光看待主权问题。
在周边资源开发问题上可以以公司的形式共同投资、共同开发、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保护。
吴辉在《从国际法论中日钓鱼岛争端及其解决前景》一文中提出了以下可供选择的途径:(1)搁置岛屿争议,共同开发海洋资源。
其具体步骤包括:首先两国政府通过谈判和协商,尽力达成一项协议以实现“搁置争议”;其次,在进行共同开发的技术问题上可考虑沿北纬30度将东海划成南北两区,在明确有关权利方所主张的大陆架范围的重叠区域的基础上,再行商谈合作开发。
(2)双方本着公平互谅精神,运用成比例法进行协商划界。
(3)通过双边协调仍无法解决争端时,可以考虑将问题提交国际法庭仲裁或接受司法解决。
钓鱼岛问题作为两国间的领土争端,可以充分利用国际法予以解决。
通过国际仲裁和国际法院判决的法律方法来解决争端,可以避免外交谈判中长期的谈而不决的问题。
从客观方面来讲,钓鱼岛长期处于日本的实际控制之下,时间越长对我国越不利。
因此,寻求司法解决也是解决钓鱼岛争端的又一可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