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母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工商变更住所变更表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注 册 号: 公 司 名 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 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2014版)本人作为(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本公司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公司类型□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集团名称/简称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公司章程(含股东内部转让部分股权)□董事□经理□监事□公司增设分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分公司注销□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修改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其他□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②)年月日注:①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一)(备案申请表)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二)(备案申请表)注:①上述事项如涉及变更的,应完整填写变更前后的内容,不变的事项可不填写。
②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其他事项”栏内填写。
③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名录①注:①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发生变更的股东,需在此页完整填写其详细信息;本次未发生变更的股东,仅填写“姓名”一栏即可。
第4页,共11页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名录①注:①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发生变更的股东,需在此页完整填写其详细信息;本次未发生变更的股东,仅填写“名称”一栏即可。
③“住所”栏只需填写省、市(县)名。
④“法定代表人”栏,股东(发起人)为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填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集团的登记管理,规范企业集团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
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第六条企业集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集团名称;(二)母公司的名称、住所;(三)企业集团的宗旨;(四)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五)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六)企业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七)参加、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八)企业集团的终止;(九)章程修改程序;(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十一)制定日期。
企业集团章程应当由全体成员签署或者认可。
第七条企业集团的登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当与母公司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进行。
第八条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其他企业集团由其母公司的登记发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基础知识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基础知识一、集团概念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集团应具备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三、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集团登记不收取登记费用。
五、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五步: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领《企业集团登记证》。
六、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一)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二)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登记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集团,是指以一个企业为核心,通过控股、参股、合同等方式,控制多个企业,形成具有紧密联系、共同发展、共同承担风险的经济联合体。
第三条企业集团登记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登记、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二)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相互独立、平等协商、自愿联合;(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集团健康发展。
第四条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条件第五条申请登记为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核心企业之间存在控股、参股或者合同关系;(三)企业集团成员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四)企业集团章程明确规定了集团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成员企业权利义务等内容;(五)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六)企业集团成员企业数量不超过20家;(七)企业集团名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条企业集团核心企业申请登记为企业集团,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书;(二)企业集团章程;(三)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企业集团核心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登记程序第七条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应当提交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材料。
第八条登记机关收到企业集团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工商企字[1998]第59号【发布日期】1998-04-06【生效日期】1998-04-0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5号)的精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了《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集团的登记管理,规范企业集团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
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第六条企业集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集团名称;(二)母公司的名称、住所;(三)企业集团的宗旨;(四)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五)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六)企业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七)参加、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八)企业集团的终止;(九)章程修改程序;(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十一)制定日期。
工商变更资料-南京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提交材料规范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2、加盖原外商投资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外商投资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4、原外商投资公司权力机构关于股东变更及企业类型变更的决议。
5、原投资者共同签署的关于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6、转让双方签署的出资转让协议。
7、外商投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内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9、内资公司新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0、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发起人盖章(单位发起人)或签字(自然人发起人),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的,提交出资人同意的证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的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贵阳市企业办理住所变更流程
贵阳市企业办理住所变更流程同学们,今天咱们来了解一下贵阳市企业办理住所变更的流程。
先来讲讲为什么企业会有住所变更这回事呢。
比如说,有一家企业发展得越来越好,原来的地方不够大了,或者因为业务需要换个更方便的地址,这时候就得办理住所变更啦。
那下面咱们就详细说说具体的流程。
第一步,企业要先做出变更住所的决定。
这通常需要开个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大家一起商量商量。
想象一下,就像一群人围坐在一起讨论新家的样子。
比如有个叔叔所在的企业,大家为了找到更合适的新住所,讨论得热火朝天。
第二步,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这可能包括变更申请书、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副本等等。
比如说,有个阿姨准备材料的时候,一会儿找这个文件,一会儿找那个合同,忙得不可开交。
第三步,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可以去办事大厅提交,也有些地方可以在网上提交。
比如说,有位哥哥第一次去办事大厅,找了半天才找到对应的窗口。
第四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工作人员会认真查看每一份材料,看看是不是齐全、准确。
比如说,有个小妹妹的材料里有个签名不太清楚,工作人员就让她重新补签。
第五步,如果审核通过,企业可能需要在一些指定的平台上进行公告,告诉大家住所变更的消息。
这就像是大声告诉大家:“我们搬家啦!”比如说,有个爷爷不太会操作公告的事情,还专门请教了年轻人。
第六步,公告完成后,企业就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啦。
新的营业执照上会有变更后的住所信息。
比如说,有个姐姐拿到新营业执照的时候,开心得像拿到了一份珍贵的礼物。
在办理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及时问工作人员。
想象一下,企业顺利变更了住所,能够更好地发展壮大。
希望同学们以后如果有机会参与企业的相关工作,能清楚这个流程。
不知道大家对贵阳市企业办理住所变更流程是不是清楚了呢?。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备案)申请书》。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集团章程(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5.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全体集团成员签署)。
6.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其他类型成员不需要提交)。
7.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8.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企业集团的,无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第8项按照《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备案)申请书》。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4.变更相关事项证明文件。
◆企业集团名称变更的,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的,提交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新加入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母公司对新加入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其他类型成员不需要提交。
)集团成员退出集团的,提交其退出集团的文件。
◆企业集团母公司变更的,提交变更后集团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后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其他类型成员不需要提交。
)◆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住所变更的,提交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名称、住所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母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关于实施《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企指字[1998]5号【发布日期】1998-09-05【生效日期】1998-09-0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关于实施《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工商局企指字〔1998〕5号一九九八年九月五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保证企业集团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集团名称应当按照以下形式构成: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集团。
其中行政区划名称为企业集团母公司所在地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对字号、行业的要求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集团名称有简称的,应当在集团章程中载明,并报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后,在《企业集团登记证》上标明。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集团名称可以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
二、《规定》第三条所述“母公司”和第二十九条所述“国有企业”,均可称为“集团核心企业”。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企业集团名称的权限同企业名称的核准权限。
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和使用“中国”、“中华”字样的企业集团名称及其简称,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上报程序同企业名称上报核准程序。
四、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参股名称如需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五、企业集团申请设立登记,集团核心企业名称和企业集团名称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时,集团核心企业属于新设立的,由申请人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的文件;2、企业集团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集团核心企业属于已经登记注册的,应当由登记主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提交以下文件:1、登记主管机关的审查意见;2、集团核心企业名称变更应当提交的文件;3、企业集团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什么材料一、变更营业执照地址的背景和意义。
变更营业执照地址是指企业为了适应经营发展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进行变更。
这在实际经营中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一定的手续和材料支持。
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便顺利完成变更手续。
二、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准备的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这是变更手续的基本材料,也是最为重要的凭证。
2. 变更申请书,企业需要填写完整的变更申请书,申明变更的原因和新地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 新地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如果企业变更的地址是租赁的,需要提供新地址的租赁合同;如果是自有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
4. 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有些地方性质的企业,需要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明变更地址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5.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比如变更地址的公告、变更地址的规划图等。
三、变更营业执照地址的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好变更营业执照地址所需的各项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到工商局或者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3. 审核审批,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审批。
4. 补正材料,如果审核中发现材料不齐或者有错误,需要及时补正相关材料。
5. 领取新营业执照,经过审核审批通过后,企业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上面已经更新了新的地址信息。
四、注意事项。
1. 办理变更手续时,需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为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而延误办理时间。
2. 变更营业执照地址的办理时间一般较长,企业需要提前规划好时间,避免影响正常经营。
3. 在办理变更手续期间,企业需要保持原地址的正常经营,避免因为变更手续而影响业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集团母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应提交文件材料
说明:
1、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母公司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