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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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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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导读:规章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篇一: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商品流通企业财务行为,促进商品流通企业公平竞争,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独立核算的所有企业。

包括各种经济性质和组织形式的商业、粮食、外贸、供销合作社、图书发行、物资供销企业以及以从事商品流通活动为主营业务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本的复印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终止清算后,应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供注销手续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门应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资金的管理第六条、企业设立时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

法定的资本金即注册资金,包括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等投入的资本金。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本企业职工以其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国外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

第七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吸收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企业资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期筹集。

一次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第一次筹集的资金不得低於投资者认缴出资的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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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是为商品流通企业编制的专门会计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一、会计核算的范围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包括商品采购、进货、销售、库存、资金往来以及其他与商品流通相关的业务。

二、会计凭证的编制和使用商品流通企业应根据业务情况,按照会计凭证的规定编制凭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凭证的使用、审核和归档。

三、会计账簿的设置和使用商品流通企业会计账簿的设置应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常用的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现金账等。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办法和要求使用这些账簿进行核算。

四、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商品流通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原则和方法进行摊销、折旧,以及处置和报废的处理。

五、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商品流通企业应按照税法的规定,根据企业的税务情况和税负率,进行所得税的预提核销和账务处理。

六、成本管理和费用分配商品流通企业应按照经营成本管理的原则和方法,合理确定商品成本,进行费用的核算和分配,以及成本和费用的核算调整。

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商品流通企业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及时报送给相关部门。

八、财务会计监督和审计商品流通企业应接受相关部门的财务会计监督和审计,确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九、会计制度的执行和改进商品流通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决策至关重要。

只有遵循规范的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才能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新会计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汇编

新会计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汇编

新会计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1、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存货的买价和进货费用。

进货费用包括商品采购时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中的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商品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以及应计入商品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进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进入期末存货成本。

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当期损益。

2、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销项税-本期进项税-上月留低进项税应交教育费附加=本期应交增值税*3%应交城建税=本期应交增值税*7%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一一教育费附加以银行存款交纳税费借: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 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若增值税当月未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下月交纳未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3、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购进商品时: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贷:商品销售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销售成本:借:商品销售成本贷:库存商品101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现金和各种外币现金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102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国际信用证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新会计制度下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两种核算办法

新会计制度下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两种核算办法

新会计制度下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两种核算办法为了便于从事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人员及时掌握新的会计制度的实务操作,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商品流通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会计业务处理办法。

一、库存商品进价核算方法进价核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进价数量金额核算方法,这种方法是同时以进价和实物数量反映和监督库存增减变化和结存的一种方法,适用于批发企业和农副产品收购企业的库存商品核算;另一种是进价金额核算方法,以进价反映和监督库存增减变化和结存情况,一般适用于零售企业经营鲜活商品存货。

其具体会计核算处理办法如下:(一)商品购入核算1.购进A商品1000件,每件200元,价款200000元,进项税34000元,商品已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物资采购——A商品2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贷:银行存款234000借:库存商品——A商品200000贷:物资采购——A商品2000002.购进A商品1000件,每件220元,进项税37400元,商品已入库,发票已到,但款项尚未支付。

借:物资采购——A商品22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7400贷:应付账款——××单位257400借:库存商品——A商品220000贷:物资采购——A商品220000(二)商品销售核算1.销售上述A商品1500件,每件售价400元,价款600000元,销项税102000元,商品已发出,但款项尚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单位702000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2.收到上述A商品款借:银行存款702000贷:应收账款——××单位702000(三)结转已销商品成本核算商品销售后,按时计算并结转销售成本,以便正确核算企业的经营成果。

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计价方法,正确计算并结转已销商品进价。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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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精选资料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年月日财政部()财会字第号文发布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有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独立核算的企业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们。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目录一、总说明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三、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入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从事商流通的独立核算的企业包括商业、粮食、物资供销、供销合作社、对外贸易、医药(石油、烟草)商业、图书发行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薄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薄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慎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

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天内报生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天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甚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入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入员)和会计主管入员签名或盖章。

2023年新会计制度下流通企业库存商品核算方法

2023年新会计制度下流通企业库存商品核算方法

2023年新会计制度下流通企业库存商品核算方法2023年新会计制度对流通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做出了重要的调整和改变。

其中,对于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要采取“科学、合理、准确、完整”的核算方法,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下面将对2023年新会计制度下,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库存商品的计量方法1.平均加权法。

平均加权法是将期初和本期入库的库存商品按数量、金额进行加权平均,然后认为这个平均单价适用于本期销售、结存的库存商品。

这种计量方法简单易行,适用于库存商品数量变化不大、质量比较稳定、价格变化不大的企业。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最先进入仓库的库存商品先销售,最后进入仓库的库存商品后销售。

这种计量方法适用于库存商品质量、保质期等存在较大差异的企业,如食品、药品等行业。

3.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是指最后进入仓库的库存商品先销售,最先进入仓库的库存商品后销售。

这种计量方法适用于库存商品成本价格变动较大的企业,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行业。

4.标准成本法。

标准成本法是以企业材料、人工、间接费用等实际成本为基础,加以制定或估算的每个单位产品或劳务的成本。

根据标准成本计算单位产品或劳务成本,在合理的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形成误差,并通过让调整损益、平衡这些误差。

二、库存商品的初始计量1.采购成本。

对于企业购入的库存商品,在新会计制度下,初始计量的基础应该是采购成本。

采购成本包括购买商品的价格、运输费、进口税等直接费用。

对于国外采购的商品,还需要包含汇率转换成人民币的费用。

2.自行生产成本。

如果企业采取自行生产方式,生产库存商品,则初始计量应采用自行生产成本。

自行生产成本包括材料、人工、工时、制造费用等因素,应该合计计算。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成本。

如果企业采用非货币性资产方式进行库存商品获取,则初始计量应该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成本。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成本是指交换的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无法确定公允价值的,按账面价值计量。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财务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财务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核算制度1. 会计科目设置1.1 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立必要的会计科目,并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业务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1.2 会计科目设置应符合规范会计核算要求,反映实际业务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会计核算方法2.1 会计核算应遵循核算基础、实体、持续性、货币计量等基本原则,确保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2 企业应按照会计期间进行会计核算,并确保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 财务报表编制3.1 财务报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报表中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每月必须按期编制并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4. 会计政策和估计4.1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政策制度,明确会计政策的适用范围、内容和原则,并定期进行审查和调整。

4.2 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会计估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1 企业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预算计划,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预算等,并加强预算执行与控制。

1.2 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对比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2. 资金管理2.1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预测、调配和监控,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2.2 资金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费用管理3.1 企业应建立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

3.2 费用管理应注重细节管理,严格执行费用核销程序,杜绝虚假报销行为。

4. 税务管理4.1 企业应严格遵守税法法规,及时缴纳各种税收,确保税收的合规和及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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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篇一: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商品流通企业财务行为,促进商品流通企业公平竞争,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独立核算的所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包括各种经济性质和组织形式的商业、粮食、外贸、供销合作社、图书发行、物资供销企业以及以从事商品流通活动为主营业务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本的复印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终止清算后,应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供注销手续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门应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资金的管理第六条、企业设立时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

法定的资本金即注册资金,包括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等投入的资本金。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本企业职工以其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国外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

第七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吸收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企业资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期筹集。

一次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第一次筹集的资金不得低於投资者认缴出资的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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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1、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存货的买价和进货费用。

进货费用包括商品采购时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中的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商品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以及应计入商品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进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进入期末存货成本。

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当期损益。

2、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销项税-本期进项税-上月留低进项税应交教育费附加=本期应交增值税*3%应交城建税=本期应交增值税*7%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以银行存款交纳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若增值税当月未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月交纳未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3、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购进商品时: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贷:商品销售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销售成本:借:商品销售成本贷:库存商品101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现金和各种外币现金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1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国际信用证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企业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109其他货币资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111短期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如各种股票、证券等,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121应收票据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二、企业收到商业汇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为带息票据到期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企业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如应收票据是带息票据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部分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帐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汇票和支款通知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帐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四、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122 应收帐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和代垫的运杂费以企业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委托银行收取的款项等。

企业出口商品应收境外客户和以外币结算的进口货款、利息、进口佣金、进口索赔等外汇帐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或增设“应收外汇帐款”科目核算。

二、企业经营收入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企业应收帐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经确认为坏帐的应收帐款借记“坏帐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未提坏帐准备的企业经确认为坏帐的应收帐款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以后又收回的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借记本科目贷记“坏帐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未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帐。

125坏账准备126号科目预付帐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如预付的商品采购货款、发放并应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

企业按合同、协议规定预付的外汇帐款和定金也在本科目核算或增设“预付外汇帐款”科目核算。

预付货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直接记入“应付帐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二、企业按规定预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商品时根据发票帐单等列明的金额借记“商品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三、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129 其他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

财会部门根据报销数领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帐。

第131号科目商品采购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商品的采购成本。

购入商品包括国内采购、国外进口的商品。

企业为了供应和销售给外单位而购入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企业仓库凡是通过本企业结算货款的都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购入的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应在“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企业根据需要也可以将本科目改为“在途商品”科目核算企业购进的在途商品。

二、商品的采购成本确定如下国内购进用于国内销售和用于出口的商品以进货原价为其采购成本。

企业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包括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和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

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一律以到岸价格为基础。

如对外合同以离岸价格成交的商品离开对方口岸后应由我方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佣金等费用记入商品的进价商品到达我国口岸目的港后发生的费用记入经营费用。

收入的进口佣金冲减进价不易按商品认定的冲减经营费用。

三、企业购入商品根据发票、帐单支付货款和各项费用、税金等按商品进货原价有进货折扣与折让的应扣除进货折扣与折让借记本科目、“经营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购入的商品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按进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售价低于进价时应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下同。

购入商品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毁损、短缺或溢余不作为增减购入商品的采购成本处理应于发现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并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应按供货单位、商品类别等设置明细帐。

五、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在途商品的采购成本。

135库存商品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全部自有的库存商品包括存放在仓库、门市部和寄存在外库的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管、代销的商品陈列展览的商品等。

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以出租的商品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运往港口、车站、码头等候装船、装车的出口商品如待运时间较长为加强管理可在本科目内设“待运和发出商品”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二、企业的库存商品可以采用进价或售价进行核算。

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如批发销售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或实际采购成本下同记帐。

三、本科目使用方法企业购入的商品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应由“商品采购”科目转入本科目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应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采购”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应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商品采购”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对于月终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入库商品按应付给供货单位的价款暂估入帐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按暂估的进货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

下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通过“商品采购”科目核算。

企业销售发出的商品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按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个别计价、后进先出、毛利率等方法计算已销商品的销售成本借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平时可按商品售价结转成本借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月终应按差价率计算法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实现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

平时不随销售转成本的企业月终分摊进销差价结转成本时借记“商品销售成本”“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

商品销售成本的计算和结转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本科目按商品种类、名称、规格和存放地点等设置明细账。

151材料物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用于业务经营、设备维修、劳动保护、办公等方面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

(包括进价和运杂费等)二、本科目如对外销售,则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按材料物资的类别、品种、规格设置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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