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安检线规范
客运站六不出站三不进站 [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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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六不出站三不进站 [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站生产安全管理,把好安全源头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三不进站检查制度一、定义 1、无关车辆不进站。
2、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
3、危险品不进站。
二、“三不进站”检查由进站口检查人员、开包检查人员和安检仪工作人员组成,检查人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后方能上岗。
进站检查人员负责对进入车站的车辆进行检查,审查其是否为的营运客车及是否符合进站要求,并协助“危险品”检查人员检查不能通过货运办理的托运、转运行包。
安检人员负责购票旅客携带行包、托运、转运和寄存行包的检查。
行包检查人员和进站检查人员负责协助“危险品”检查人员对托运行包的检查。
未经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放行进入车站、托运、转运和办理寄存。
上述人员应定期参加客站安全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客站安全科负责日常操作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危险品”检查的方法、程序和处理 1、检查人员必须对进站行包进行检查,监控是否存在“危险品”,杜绝夹带“危险品”的行李、包裹进站。
2、主要通过安检仪进行安检。
安检后,在需要确认是否危险品时,由人工开包检查,按一看、二闻、三问、四摸的方法进行检查,重点在问和看。
3、托运处对办理实名登记托运、转运行包,进行把关,审核其进行“危险品”检查的情况,未经检查的应协助旅客送至“危险品”检查处进行检查,对转运行包应经收件检查,对可疑行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携带 ___管制物品时要立即通知特警岗亭或派出所处理。
4、对日常“危险品”检查中收缴或代管的物品应在采取措施必要措施后,及时按全数上交安保科,由安保科根据情况进行销毁或移交公安机关,收缴或代管的物品必须造册登记统计。
5、收缴或代管物品因故不能上交的要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先期处理后再分类保管。
6、查出 ___、枪械、爆炸物品等重大危险物品必须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收缴扣留当事人。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10号令)、《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站经营的营运客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包括乡、镇、苏木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安全检查机构,具体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检查。
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机构应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配足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和设施设备,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严格考核。
第三章安全保障基础第五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三品”核查,报班、售票、检票、乘车、出站检查、站场消防、安保以及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遇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制定对所属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要接受20 小时以上培训,以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应与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运输经营者应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工作,确保营运客车在进站应班时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载安全器材齐全有效,并保证提供符合要求的驾乘人员。
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清远市城北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本站进站经营的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客运车辆安全靠得住性,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结合本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清远市城北汽车客运站。
第三条清远市城北汽车客运站安全捍卫科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机构管理与办法第四条站安全捍卫科负责管理和监督车辆安全例检工作。
第五条站安全捍卫科安检班负责实施车辆安全例检工作。
第六条安全捍卫科按期组织安检员培训教育,明确安检员在安全例检的职责,熟练安全操作规程和查验流程。
第七条安全捍卫科不按时对客车安全装置进行抽查,和安检车间检查,监督安检班工作情形。
第八条班车发车前,安检班负责对客车进行安全例检,例检合格后客车凭《道路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书》才能报班。
第九条站确保安检劳保用品和工具的配置。
第十条安检从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应依据安全例检项目及技术要求对客车进行检查,做出明确判断,完整填写《客运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填表应规范用语,笔迹清楚。
第十一条《客运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须经安检员、驾驶员签字确认并保留备查,保留期不得少于半年。
客车例检合格后由例检员签发《例检合格通知书》。
《例检合格通知书》加盖例检单位印章后方能有效。
例检不合格的客车应在故障排除后从头进行安全例检。
例检单位对当次例检结果负责。
第三章安检人员职位工作制度第十二条车辆安检员必需持证上岗,遵守职位安全职责和严格执行企业主管部门和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催促驾驶员做好车辆回场检查及例行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对车辆车上安全设施(灭火器、逃生锤、三角木、警示牌、安全带)和车头杂物,作常态化日检。
第十五条上岗前和工作时刻严禁饮酒,上岗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手套、不准赤脚或穿拖鞋,按走运发【2012】762号文件要求利用测量工具(查验锤、轮胎气压表、轮胎花纹深度尺等)和工艺流程。
车辆安检工作规范

武汉市航海客运站车辆进出站安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站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减少机械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的安全检查是指对进出我站的客运车辆进行的安全检查。
第二章车辆安检人员管理职责第一条车辆安检人员岗位职责:(一)注意车辆的各项性能和设施,负责对发班车辆的安全检查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把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
(二)熟悉行车安全知识,负责对发班车辆三防物资(三防物资:防滑、防冻、防寒,如:防滑链、三角木、保暖被等)的检查,做好司机宣传工作,严格督促车辆配备齐全。
(三)检查车辆安全证件及线路牌是否相符。
第二条车辆安检人员工作标准:(一)逐一检查发班车辆外观,杜绝残破花车参加营运。
(二)检查车辆方向,制动、灯光及门窗等重要部位是否完好,保证行车安全。
(三)检查参营车辆各种随车安全设备、设施及“三防物资”是否齐全。
(四)做好各项检查记录,不合格车辆不得载客出站。
第三条车辆安检人员工作程序:(一)佩带安全员标志,提前上岗,做好上岗前的准备。
(二)在车辆发车前逐一检查车辆安全及各种随车证件。
(三)做好司乘人员安全宣传,对不合格车辆的司机耐心劝阻,不得载客出站。
(四)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第三章车辆安检人员配备要求第一条车辆安全检查点应设在车辆出站口处。
第二条车辆安检人员配置:(一)车辆的安检人员配备应与检验、检查任务及专业技术要求相适应。
车辆安检岗位由具有修理初级工技术等级并具有相关资质证书或5年以上驾龄的人员担任。
(二)每天不少于2名的专职车辆安检员。
车辆安检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参加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四章车辆安检实施第一条车辆安检按下列程序进行:(一)车辆安检人员应按照《进站车辆安全检查标准》对客车的安全技术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车辆做好记录,责令其限期整改。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为了保障乘客和员工的安全,提高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以下规范: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1.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2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
二、加强车辆安全管理2.1 制定严格的车辆安检制度,对每辆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2.2 提高驾驶员安全素质,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交通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禁止酒驾和超速行驶。
三、加强场站安全管理3.1 制定场站布局方案,明确道路、车辆和人员流线,保障交通畅通,防止拥堵和事故发生。
3.2 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立消防通道和灭火器,加强消防防护设施建设,确保消防安全。
3.3 加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划定停车区域,防止车辆乱停乱放和堵塞消防通道。
四、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4.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2 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提示和宣传,告知乘客安全乘车常识,提醒遵守乘车规定,提高乘车安全。
五、建立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5.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5.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熟悉各项应急程序,确保突发事件的迅速处置。
六、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6.1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6.2 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督人员,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安全生产秩序。
以上就是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通过严格执行规范,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建议汽车客运站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广大乘客提供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标准、每日安全例检表、例检流程图及例检项目表格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的术语和定义、设施设备条件、检查项目、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的安全例行检查。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safety routine inspection for commercial bus of bus station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与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为非替代关系。
3 设施设备条件3.1 设施条件3.1.1 安全检查场所应满足实施安全例行检查和承检车型的需要。
3.1.2 安全检查场所应设有检验地沟或车辆举升装置,地沟长度应不小于承检车辆最大长度的1.1倍,宽度为0.90m~1.10m,深度不小于1.5m,举升装置的规格应满足所检车型的需求,地沟内应设有照明设施及安全电源。
3.1.3 安全检查场所应具有醒目的指示标志和限速标志。
3.2 设备条件3.2.1 管理系统安全例行检查应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具有车辆信息登录、检查数据存储、检查信息查询、检查报告生成、人工录入以及报班等功能。
3.2.2 工具及设备安全例行检查的工具及设备:a) 长柄手锤;b) 便携式照明器具;c) 轮胎气压表;d) 轮胎花纹深度尺;e) 套筒扳手、扭力扳手;f)钢卷尺、钢板尺。
4 检查项目、方法及要求4.1 制动系统4.1.1 气压表工作状况启动发动机,空压机向储气筒充气,观察气压表指示情况。
气压表应能正确指示系统压力。
4.1.2 制动管路密封状况在储气筒保持一定压力条件下,关闭发动机,踏下制动踏板,检查各车轮制动器及制动管路是否密封。
各车轮制动器及制动管路应无漏气声。
4.1.3 制动系统自检接通点火开关,察看制动系统各指示灯指示状况。
汽车客运站进站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最新)
汽车客运站进站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例行检查工作,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第1号令)、《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 76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受检车辆在按照企业车辆维护计划进行了正常维护的前提下,由我站安全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第三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日检查一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
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不得排班发车。
第四条经例检人员安全例检的车辆必须填写《车辆安全例检登记表》(附件一)登记台账;对安全例行检查检验合格的车辆,例检人员要签发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合格记录卡及通知单》(附件二),作为营运客车报班发车的依据。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自签发时起,24小时内报班有效。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超过时限的营运客车,须重新进行安全例检,合格后,方可报班。
第五条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安检人员应当填写《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登记表》(附件三)并开具《车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附件三***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登记表2、填写此表必须情况属实、不得随意涂改,填完此册后交由科室备查。
附件四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存根)NO: 车号:我站于年月日对该车进行安全例检, 发现下列项目不合格,请编号()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回执)NO:车号:我站于年月日对该车进行安全例检, 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目,请修理厂:(章)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附件四)书面告知当班驾驶员客车故障和需要修复的部位项目。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汽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办法细则
汽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办法细则根据贯彻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道路安全源头管理,规范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力度,现就具体细则安排如下:三不进站”指:(1)危险的不进站。
(2)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
(3)无关车辆不进站。
汽车站制定如下细则:(1)设立了安全检查仪对进站的旅客行包进行逐一安检,确保候车室、发车区等重要地区的旅客和营运车辆的安全营运。
除安检仪外,还对有疑问的行包进行复检,保证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2)除旅客正常的出行外,拒绝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发车区逗留,以便车辆发车区能使营运车辆安全出站运行,汽车站在发车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是确保方便安全出行和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后出站的重要保障手段。
“五不出站”指:(1)超载客车不出站;(2)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3)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4)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5)“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汽车站根据以上规定,制定了如下工作规范制度。
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技术管理部门职责齐河县恒源运输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技术部是齐河县恒源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负有车辆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刘宏亮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车辆技术工作负领导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布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操作规程和车辆技术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三、进行车辆选型论证,提供车辆选配依据并参与车辆选配。
四、组织召开各类安全、车管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五、布置和检查单位运管人员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六、对车辆进行技术评估,为车辆的转让和更新报废提供依据。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附件:2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9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1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
客运站经营者负责组织出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对客车安全例检结果负责;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例检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六条客运站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第七条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八条客运站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志,正确引导营运客车顺畅进入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
在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醒目位置公布安全例检流程图,安全例行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九条客运客车实行日(趟)检制度。
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每趟(指往返,下同)营运时间小于或等于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24小时检查一次(简称“日检”),在24小时内发车有效,车辆运行超过24小时必须重新检查。
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
服务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评估标准
评估内容
包括车站设施设备、安全保障、卫生状况、服务态 度、票务管理等方面,确保评估标准的全面性。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企业 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服务质量评估标准。
评估方法
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各汽车 站进行服务质量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 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对客运站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规范汽车客运站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服务规范势在必行。
服务规范的目的和范围
目的
制定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旨在明确客运站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 旅客满意度,促进客运行业健康发展。
范围
调度人员
配备专业的调度人员,负 责车辆的调度和管理。
应急处理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如遇 到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 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
车辆安检服务规范
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严格的车辆安检制度,确 保车辆安全上路。
安检人员
配备专业的安检人员,负责对 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安检内容
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 统、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件的安
全性检查。
03
人员服务规范
前台接待服务规范
热情接待
前台接待人员应以热情、友好的态度迎接乘客, 并主动问候。
耐心解答
对于乘客的问题和咨询,应耐心倾听并给予准确 、清晰的解答。
协助购票
主动协助乘客购票,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残疾人 等特殊群体。
站场保安服务规范
维持秩序
站场保安应保持警惕,确保乘客秩序井然,防止拥挤和混乱。
候车室服务规范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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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安检线技术规范目录第一章设计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设计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二、系统性能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二章检测站厂区设计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一、车间布置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二、厂房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三、供电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四、通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第三章设备配置选型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第四章控制系统技术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一、联网系统硬件系统总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免维护硬件模块化设计,全线采用工业控制计算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联网系统保证高精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系统的模块化设计理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二、系统功能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附:设备地基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第一章设计原则一、设计依据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A468-2004 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A2073-2000 汽车安全检测线电子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GB 11798.1—.9-2001 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GB 4599-1994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GB/T7454-1987 机动车前照灯使用和光束调整技术规定GB 13564—92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GB/T13423-92 工业控制用软件评定准则GB 14050-93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A/T 134-1996 机动车检测站条件GB15742-2001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1798.2-2001 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7-2001 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6-2001 对称光前照灯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计量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公安部2号令)、《机动车注册登记办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国质检监)[2006]379号。
二、系统性能指标第二章检测站厂区设计规范一、车间布置设计在车间入口为登录检测,负责车辆报检,负责检测报告的打印等。
示意图如下:汽车轴重制动侧滑平板检验台车间布置图:汽车轴重制动滚筒检验台车间布置图:车辆检测流程:1、汽车进线,车辆停在车间入口处。
2、车辆检测信息在计算机中登记报检。
3、引车员随时开车上线检测。
4、检测完毕计算机进行结果处理。
5、计算机打印检测报告单。
二、厂房要求1、厂房净高不低于6M,车间大门宽度不小于 4.0M,高度不低于4.5M。
最好使用铝合金卷帘门(电动型)。
车间出口最好朝向主风向。
2、检测车间相对室外高150mm,地面承载能力不小于10吨,纵向坡度小于1‰。
3、各设备的安装地坑应沿行车线严格对齐。
4、厂房的长度和宽度可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定,要求长度最短为20米,宽度最窄为6米。
5、车间内所有要求有预埋管道的地方其地面管道出口均应高出地面20毫米以上,管道内穿细铁丝。
6、检测通道的一侧做电缆沟,沟的截面积尺寸为250mm×300mm,沟顶用加筋盖板或厚木板/钢板封盖;强弱电电缆不宜共管;沟内设置缆线管槽托架,悬空架线,并作好防鼠处理。
三、供电要求1、检测车间的设备,供电容量为30kw左右(根据不同的设备选择可能有所不同,以安车公司后续技术实现报告为准)。
2、车间照明应符合一般试验室要求照度不小于75LX。
3、检测线内的不得采用架空线送电,原则上采用电缆沟馈电。
4、本工程最好由独立的变电室供电,照明、动力接成一个保安系统,在配电柜内与零线相接。
各检测车间的配电盘处需打一个电极,将零线重复接地,地极散流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5、为了提高信号质量和稳定性,系统电器部分供电要求单独接地。
6、本设计是按三相四线380/220V的标准供电,如果当地供电部门要求动力和照明分开供电的话,照明线应另外敷设。
7、所有设备及计算机机房的仪表箱电源均应经过稳压,微机控制系统用电建议采用2~3KVA容量的交流净化稳压电源。
注意:仪表电源务必设置专用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并保证所有的仪表箱良好接地(可以参照图纸施工接地装置)。
检测线厂房在设计时还应考虑避雷问题。
接地装置要求:一般要求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但具体做法又因所在地域的土质结构、气候状况而定。
本要求仅为一般要求,具体制做可咨询当地电力部门,以当地电力部门的方案为主。
接地的性质因作用不同有多种,我们所要求的接地是独立的工作接地。
因此,本接地应和建筑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等严格区分,不可混用,且本接地体施工的接地点也应与其他接地的接地点保持有足够大的安全距离。
一般接地的制作施工方法如下:1、准备好L70×70×7的镀锌角钢,并将其加工为图1所示的形状(将一端截为尖端)数根(可根据情况而定)。
2、根据具体地型确定将其排列为Y形、多边形、网形、一字形(图2示)。
3、先确定打入接地体的位置,可在此位置挖适当深的土坑。
4、将制做好的角钢尖端冲下,用大锤锤角钢上端,将其分别打入地下。
5、使用镀锌扁钢连接(电焊焊接)所有打入地下的角钢上端,并将扁钢引入检测线内靠近交流稳压器(也称稳压电源)的位置,在扁钢端面打孔备用(连接接地线)。
注:打接地体的接地点应距引出位置尽可能靠近,引出位置应靠近稳压电源四、通风要求建筑设计上可采取天窗对流通风。
设置抽风或鼓风机排烟系统(地坑下宜采用鼓风排烟)。
上述排烟系统可以做成集中式,可以做成独立式。
排烟装置的设置应注意消声,噪声声级不大于75dB,以免影响检测车间的正常工作。
车间侧墙下方,距地面0.5m处,可设置由内向外的排风扇,数量按排风量确定。
第三章设备配置选型规范设备选择说明:➢底盘检测是任何车辆必须检测的项目,测量方式是主要通过熟练的修理工在地沟下面仔细认真的查看车辆底盘的连接是否松动、是否漏油等。
➢轴重制动是最关键项,通过平板台制动试验台进行测试,能很好的模拟路面实际。
➢侧滑量的测量,尤其在高速路高速发展的今天,前轮侧滑的测量也显得非常必要。
➢灯光的测量也相当重要,尤其是需要夜间运营的车辆,测量大灯就是非常必要的。
第四章控制系统技术规范一、联网系统硬件系统总体要求1、免维护硬件模块化设计,全线采用工业控制计算机➢工控机是专为现场环境比较恶劣的工业控制场合设计的,可靠性和精度大大提高,具有抗粉尘、抗静电、电磁干扰等特点。
我公司选用的台湾工业控制计算机主板,性能稳定。
➢从信号处理到数据采集,全部采用模块化的工控板,采用成熟的体系化设计,标准的工业化结构生产。
➢分散式标准模块设计,实现了功能上的分布处理。
一旦有问题,五分钟内由用户整板替换,不需要查电路维修,克服了单片机的致命弱点。
➢体系结构上每块板卡均有独立的工作能力,保证在日后功能的增加和系统的扩展上非常方便,只需更换工位的软件。
2、联网系统保证高精度➢采用高分辨率的数/模转换器件,以及无误差的传输机制,使联网系统的检测精度绝对保证不低于单台设备/仪表的精度。
3、系统的模块化设计理念软件的模块化已经形成一种趋势,各个模块使用约定的接口进行通信,只要接口不变,子模块可以单独进行升级而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可以增加新的接口。
系统只要调试通过之后,如果有新的要求,软件基本上不用改动,如各个检测设备都各自具有各自的检测模块,互不干涉;只是针对具体的设备进行改变,则只要进行设备工位的通信协议添加即可,能方便的进行参数和国标的设置与更改,有关设备的参数设置是由设备控制模块自动完成的,从而达到了很高的智能化;报检项目能动态配置,随着国标的修改和检测项目的增加系统能够做到不修改或者局部修改,而不用全部重新编译就能运行,而且兼容以前的版本;同时各个功能模块都进行用户权限的设计,用户只要进行的简单权限设置,就可以控制不同人员所使用的功能模块;当系统遭遇人为干扰时,或当一个受控设备出现失效恢复时,或当一个检测单元控制系统局部硬件出现失效恢复时或者发生掉电事故,在干扰排除后,控制系统应保证受检测车辆队列所有数据有效性,不出现软件系统崩溃。
在控制工作时,不产生因为检测设备各部件机械动作时序不当而造成的车辆、人员、检测设备的损坏。
二、系统功能要求✧主要功能:➢车辆的基本检测信息登陆功能:用户通过登陆界面登陆车辆的基本信息和检测项目。
➢车辆的检测功能:用户调度车辆上线检测,查看车辆检测的时时数据,控制检测报告单的打印。
➢检测数据查询、统计功能:它包括按照车牌号码和车牌颜色、检测时间、检测编号查询车辆检测数据,按照时间、单位的检测量统计,检测数据的合格统计,以及检测数据、统计报告单的查询打印。
➢检测标准设置、数据标定、参数设置功能:它包括检测标准的设置,设备数据的标定,模拟量、数字量信号、端口的通道设置。
➢管理功能:它包括不同的用户名,用户密码、用户的操作权限的设置。
常用的检测字段内容的预先设置。
✧选配功能:➢无序检测调度功能。
➢自动号牌识别功能。
➢区域性联网功能。
附:设备地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