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行动】广州公安侦破公安部目标案件“70614D”特大走私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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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一大毒村”陆丰博社村老弱妇孺全参与制毒贩毒警方海陆空全方位抓捕

广东“第一大毒村”陆丰博社村老弱妇孺全参与制毒贩毒警方海陆空全方位抓捕

广东“第一大毒村”陆丰博社村老弱妇孺全参与制毒贩毒警方海陆空全方位抓捕南方都市报2013年12月29日,广东公安、武警及边防等多警种“海陆空”立体围剿陆丰市三甲地区制贩毒“第一大毒村”—2013年12月29日凌晨,广东公安、武警及边防等多警种出击,在警用直升机、边防快艇的配合下,通过“海陆空”立体围剿陆丰市三甲地区制贩毒“第一大毒村”—省公安厅评价,此次行动是广东省有史以来打击毒品犯罪用兵规模最大、抓捕对象最多、打击震慑效果最好的一次标志性战役,对解决陆丰汕尾全省乃至全国制贩毒突出问题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行动直升机快艇全方位立体抓捕12月29日凌晨3点40分,由全省五市公安局抽调的精英加上武警、边防部队联合组成的109个抓捕小组,接近博社村外围,坐镇一线指挥的省公安厅副厅长郭少波做了最后部署,并向指挥中心汇报行动概况。

凌晨4点整,副省长、省公安厅长李春生一声令下,"雷霆扫毒’汕尾统一收网行动按原计划开始执行!”所有抓捕小组快速进入博社村,完成对各个目标的包围。

50名边防警力从甲西新寨陆路包抄博社村南面海域,同时在海上,一艘边防大艇拖带两条“大飞”(快艇)在博社海湾巡防,做好拦截海路接应脱逃准备。

两架警用直升机在博社村上空盘旋,进行空中管控。

通往博社村的各条道路已被交通管制,一张“海陆空”全方位立体抓捕网牢牢罩住博社村。

捷报频频传到前线指挥部,4点06分,9名犯罪嫌疑人被擒获;4点17分,19名犯罪嫌疑人被擒获……2号、3号大毒枭落网,并在其家中查获大量毒品……一抓捕小组冲进一间民宅,却被一股浓烈的刺鼻的盐酸气息呛住,整个房间除了卧室其余都用来生产冰毒,一桶桶污浊、褐色的半成品把房间塞得像个酱油作坊,一盆盆的冰毒正在结晶,两台用于发电的柴油机正在高速运转。

清晨6点,收网行动战果卓着,基本完成预期目标,警方共打掉18个特大制贩毒犯罪团伙,抓捕网络成员182名,捣毁制毒工场77个和1个炸药制造窝点,缴获冰毒2.925吨、K粉260公斤、制毒原料过百吨、枪支9支子弹62发。

当前毒品走私犯罪案件的特点难点及侦查对策初探

当前毒品走私犯罪案件的特点难点及侦查对策初探

众所周知,毒品是人类的公敌。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近年来更是不断受到国际和国内毒潮的冲击,毒品犯罪形势较为严峻。

虽然经过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加强了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由于毒品犯罪手法的不断翻新,案情复杂多变,以及有关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难点、疑点,给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

笔者尝试从缉私警察侦办毒品走私犯罪案件的角度,对当前毒品走私犯罪案件的特点,以及预审工作的相关对策作一个粗浅的探讨。

一、近期广东毒品案件概况及特点分析(一)广东毒品走私形势依然严峻。

据统计,2004年,广东海关共立案侦办走私毒品案件45起,抓获涉案人员75人,查获毒品约577千克。

其中走私进境案件24起,走私出境案件21起。

案发地相对集中,主要是广州、深圳和拱北关区。

今年以来在广东海关继续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下,查获的毒品走私案件数量增长较快,1-7月共立案侦办走私毒品犯罪案件45起,抓获涉案人员67人,查获各类毒品合计万公斤,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4%和%,走私毒品情况依然严峻。

(二)广东毒品走私主要特点分析。

1. 涉案毒品品种齐全,案发地相对集中且以进境为主。

在今年以来查获的涉案毒品中,海洛因、大麻、MDMA、可卡因、美沙酮、氯氨酮、咪达唑仑、咖啡因、吗啡、蓝精灵等均有查获,走私品种齐全,且案发地较为集中,主要是广州关区的新白云机场、深圳关区的罗湖口岸和拱北关区的行监处旅检现场。

其中广州关区6起,查获走私毒品约千克;深圳关区19起,约千克;拱北关区5起,约千克。

在1-4月查获的30起案件中,走私进境案件20起,查获毒品约千克,分别占立案数和查获数的%和%。

2. 走私渠道主要发生在海关旅检行邮渠道,走私方式主要是行李和人身藏匿。

今年1-5月,广东海关旅检行邮移送案件27起,占立案数的90%,显示海关行邮渠道依然是走私毒品的高发区。

走私方式主要是通过行李夹层藏匿、咖啡袋藏匿、茶叶袋藏匿、在挖空的书籍内藏匿、人身藏匿以及人体藏匿等方式实施。

广州警方700多名精锐警力抓捕暴力涉黑村长(图)

广州警方700多名精锐警力抓捕暴力涉黑村长(图)

广州警方700多名精锐警力抓捕暴力涉黑村长(图) 现场:广州警方抓获黑社会成员村长为头目警方在行动中缴获各类枪支12支。

犯罪集团使用的刀具及毒品。

6月24日的抓捕行动,警方一举抓获包括犯罪集团头目冯某针在内的66人。

6月24日凌晨2时许,广州白云区竹料竹一村村长冯某针还是坚持着居无定所的习惯,他并没有住在自家豪华的别墅里,而是开着奔驰车来到花都某酒店。

自2007年再一次出狱以来,冯某针都是如此。

此时,广州警方某训练基地灯火通明,700多名精锐警力早已全副武装,他们已锁定72名目标对象,冯某针正是这些目标的首脑。

凌晨5时40分,抓捕行动总指挥广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晓丹下令展开抓捕。

冯某针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穿着底裤躺在酒店的大床上。

几名荷枪实弹的民警冲进房间,强光手电照射着冯某针,他猛地爬了起来,又乖乖将双手举向头顶就擒。

此时是5时42分,距离抓捕命令下达仅过了两分钟。

直至行动结束,民警在白云、花都、从化等地抓捕目标对象共66名,该组织的首脑、骨干成员均全部被抓捕归案,这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被广州警方彻底剿灭。

昨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警方摧毁以冯某针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的详情。

加上前期抓获的8名犯罪团伙成员及缴获的6支手枪,截至发稿时止,广州警方共抓获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74人,缴获各类枪支12支。

经初审,掌握该犯罪组织共涉及各类案件110多宗,其中非法持有枪支弹药25宗、故意伤害17宗、寻衅滋事13宗、敲诈勒索12宗、抢劫10宗、贩卖毒品7宗、绑架勒索5宗。

目前,7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黑龙会”才覆灭新“黑帮”又崛起2008年9月10日,活跃于广州白云区竹料地区的黑帮“黑龙会”宣告覆没,头目冯志希、冯志钊分别被广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收“保护费”、非法持有枪支……是“黑龙会”主要的犯罪事实。

或许是“黑龙会”的覆灭“成就”了冯某针,他的组织很快走上“黑龙会”同样的道路。

重审刘招华的教训

重审刘招华的教训
重审刘招华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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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几年,法 制报道中 刑事侦 查类故事 以其跌宕 起伏的情 节 而受到读者、听众和观众的青睐。各种媒体也频频与警方联合推出 此类版面、专栏和节目,而且有越 来越兴旺的迹象,媒体所获得的 广告回报想必也很可观。毋庸讳言 ,这类故事有公安部门作为消息 源,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普法价值 ,同时又能够吸引眼球,媒体似 乎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获得了“双丰收”。然而,国人关注的
刘招华涉毒案审理的最新进程表明,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新闻晨报》报道,6月2 6日,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和贩卖毒
品案 在广州市 中级法 院开庭。 广州市 检察院指 控:1995年至1999 年,刘招华先后伙同他人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18000多千 克, 并将部 分毒品 甲基苯 丙胺运到 广州等 地贩卖 ,从中 获利3 2 00 多万元。
人面目的毫无遮拦。 尽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内地和香 港的法律 体系有 别,但是 在刑事案 件所适用 的
法理方面,并不存在“一国两制”的问题。在法院审判程序启动和终 结之前,依据“无罪推定”的原则 维护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的案件 当事人的正当权利,避免过度披露和渲染可能有变的“案情”,这大 概是刘招华案给我们的教训之一。
内地 一位媒体 法权威人 士在香 港任教时 ,曾经给 大学非法 律 专业 低年级学 生播放 国家级电 视台一 期警方打 击制售 盗版光盘 的
节目。这 位教 授本以为该 节目能向港 人展示内地 法制的逐步 健全;让 他大 感意外的是, 学生凭直觉 普遍惊讶于 未及法院审 判的案情细 节的大量披 露、犯 罪嫌疑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12•【字号】穗府[2005]26号•【施行日期】2005.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的通告(穗府[2005]26号)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毒品的严重危害,推动禁毒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全市各级政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要大力支持、协助并主动配合禁毒职能部门及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民拒毒、防毒和积极参与禁毒的浩大声势,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现象的蔓延,夺取禁毒人民战争的全面胜利,为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有下列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人员限于2005年8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缉捕归案,依法从严惩处。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二)非法持有毒品的;(三)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犯罪所得财物的;(四)非法运输、携带制毒原材料或配剂出入境,或者非法买卖制毒原材料或配剂的;(五)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六)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包括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七)非法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八)有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吸食、注射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K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人员,限于2005年8月31日前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并接受免费戒毒治疗。

反走私案例

反走私案例

厦门成品油走私案
2005年6月17日22时30分,汕头海 关根据情报在南澳东南海域成功查 扣悬挂“BONVOYAGE”号牌的国内 走私油船一艘,现场缴获涉嫌走私 成品油800多吨,抓获涉案犯罪嫌 疑人11名。

6月16日,汕头海关缉私局接获情报称:近日有走私分子准备利用国内油船在外海从 外籍大型油轮上接驳“白油”走私入境偷卸。接获情报后,汕头海关缉私局立即认真 研究制定查缉战略,确定“抓大船、打硬仗”的查缉方案,针对查缉行动中可能出现 的情况部署了多套预案,确保查缉行动有步骤的开展。 根据行动部署,6月16日上午10时,海关缉私警察在预定地点秘密登上缉私船艇, 火速赶赴目标海域。经过12个小时的海上追击,于当晚22时左右利用雷达锁定了处在 缉私船艇前方8海里处的国内走私油船。此时,该走私油船正停泊在大型外籍油轮附近 约1海里的海面上,伺机从外籍大型油轮上过驳成品油。为避免打草惊蛇,汕头海关缉 私警察在距离走私油船9海里处漂航监视,参战民警克服呕吐晕船等困难,伺机出击。 至次日凌晨5时,走私渔船仍未敢贸然行事,为防止暴露目标,查缉行动指挥部果 断采取“欲擒故纵”的战略战术,命令负责监视的缉私船艇退到距离走私油船10多海 里的外围海域监控。经过16个小时的秘密监控,17日14时10分,放松警惕的国内走私 油船从外籍油轮接驳成品油后开始返航。为防止走私油船逃脱,现场指挥员立即下令 全速追缉。历经8小时的海上追缉,海关缉私警察在南澳东南附近海域追上走私油船。 面对突然出现的海关缉私警察,狡猾的走私分子不甘心束手就擒,快速打转船头企图 摆脱查缉。缉私警察果断决定强行登艇,在两船船舷靠近的一瞬间成功跳帮并控制住 走私油船。经查,该油船共载有涉嫌走私的成品油833.027吨,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11 名,查缉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广州市关于严禁吸毒贩毒和赌博的通告

广州市关于严禁吸毒贩毒和赌博的通告

广州市关于严禁吸毒贩毒和赌博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3.04.19•【字号】穗府[1993]35号•【施行日期】199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广州市政府关于严禁吸毒贩毒和赌博的通告(穗府(1993)35号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九日)为确保本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和查禁吸毒、贩毒、赌博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广东省禁止赌博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凡有下列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犯罪活动并在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一九九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到当地公安机关或本单位保卫部门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交出毒品和非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二)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三)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毒品的;(四)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六)向赌徒或吸毒、贩毒分子放高利贷或利用放高利贷逼人犯罪的。

二、凡有吸食、注射毒品或赌博行为的人,必须立即停止活动,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到当地公安机关或本单位保卫部门进行登记,自觉戒赌、戒毒。

三、凡在本通告期限内投案自首。

坦白交代交出毒品或吸毒、赌博工具和其他赃款赃物的,或者有检举立功表现的,一律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只要主动交代问题,保证今后不再重犯,一律不予追究。

对赌债及高利贷主与赌徒非法形成的债权债务一律废除。

四、凡拒不投案自首、坦白交代问题,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毁灭证据,阻挠他人坦白交代问题或者对检举揭发人进行报复的,一律依法从严惩处。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老虎机、角子机、轮盘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经营活动。

六、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工地工棚、船舶、车站、码头、个体出租屋等单位和业主、凡纵容、包庇、掩护违法犯罪分子在本单位或所属场所内进行吸毒、贩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或知情不报的,视情节轻重,依法分别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员要追究法律责任。

罗瑶与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治安管理(治安)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罗瑶与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治安管理(治安)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罗瑶与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治安管理(治安)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1【案件字号】(2020)粤71行终294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戈丁玮易鸣娟【审理法官】张戈丁玮易鸣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罗瑶;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当事人】罗瑶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当事人-个人】罗瑶【当事人-公司】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罗瑶【被告】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行政拘留拘留户籍所在地证明维持原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原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并有相应证据证明,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2019年10月31日,海珠公安分局作出穗公海社戒决字[2019]00406号《社区戒毒决定书》,认定上诉人吸毒成瘾,并决定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三年(2019年10月3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2020年4月15日,上诉人因涉嫌吸毒被海珠公安分局民警抓获,经人体毒品成分检测,上诉人尿液检测结果为冰毒呈阳性。

2020年4月16日,海珠公安局对上诉人进行询问,据《询问笔录》记载,在海珠公安分局告知上诉人有陈述、申辩等权利后,上诉人对其被抓获当日的吸毒行为供认不讳。

同日,上诉人亦在记载有社区戒毒信息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详细信息表》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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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侦破公安部目标案件“70614D”特大走私毒品案
外表看似平常的洗衣粉厂,实际上却是一个分工精细的大型制毒工厂,招聘来的工人按照“技术员”(配毒者)指示配制出一包包毒“洗衣粉”,再通过秘密渠道运往国外……而这个巨大周密的制毒工厂的幕后操控者,竟是一个涉足多行业、受人尊敬的跨国公司董事长。

广州市公安机关侦破的这个公安部目标案件“70614D”特大走私毒品案,共计缴获毒品安眠酮2367.9千克,彻底摧毁了一条从中国广州至东南亚、南非的国际走私毒品通道。

生意资金周转不灵
走上制毒不归路
四十多岁的商人吴某明是澳大利亚籍华人,他还拥有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

是多家跨国公司的董事长,一个令普通人羡慕的成功人士。

而就是这么一个成功人士,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身份:制毒厂“当家人”,操控着一条从制毒到运送的“毒品链”。

而这个身份连他最亲的家人也毫不知情。

吴某明大学读的是化学专业,主要做的是建筑材料填缝剂等材料。

2008年,他的建筑材料生意在资金周转上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生意陷入了困境,就在缺钱的档口,他动起了歪脑筋,身边朋友有人提议,做利润高的毒品生意,于是他找来了“技术员”(配毒者)。

最初,他只是做一些“擦边球”,生产一些国家违禁管制的二类违禁药品,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缉毒民警已经开始关注上他了。

毒“洗衣粉”厂外
花花草草皆死光
慢慢地吴某明的胆子越来越大,他在思量着如何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搞一个制毒“基地”。

思来想去,吴某想出了一个办法,一能掩人耳目,二也能“光明正大”地生产。

他利用自己合法商人的身份,在东莞市开设了一家生产日化用品(洗衣粉)厂,还向当地工商、税务和环保等部门申请正规化工厂的经营执照。

厂子办起来了,制毒工厂内有专门配毒的“技术员”,随后他以生产洗衣粉为名,从劳动市场上招了9名工人。

工厂内放置的不是制造洗衣粉的机器,而是几台制造毒品的大型设备。

从劳工市场上找回来的工人们,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起初工人们都“照葫芦画瓢”操作,按照“技术员”(制毒者)的比例生产“洗衣粉”,日子已长,工人们开始起了疑心,“为什么占地这么大的工厂,只有他们这么几个人在这里工作?”、“生产过程中常伴随味道十分难闻的气味?”,最让大家不能理解的是,建厂初期厂房外面空地茂盛的杂草现在都变黄枯萎了。

直到“老板”吴某明被警察抓获那天,工人们才知道,他们生产的不是洗衣粉,而是“白粉”(毒品)。

运送途中联系中断
事败平静被捕
2009年11月初,毒品已经制作好,他先命手下将制作好的“成品”送至广州市太和镇某仓库,又指示团伙成员大批购买砖胶,将毒品用填缝剂藏封在砖胶内,准备装船出境。

而此时,缉毒民警们已经做好了收网准备。

毒品确定运输的时间是11月14日,参与运输的部分团伙成员在这个日子之前陆续来到广州。

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吴某明事先与团伙成员约定好,运送过程中,每隔半小时就互通一次电话,告知对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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