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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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包括考点)

大学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包括考点)

第一章经济法绪论第一节经济法简介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作为一门法学学科何时产生。

西方国家经济法最早产生于德国。

经济法在资本主义国家作为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在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

为什么在此阶段产生,背景和理由: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其自身也有缺陷,市场机制有时也会失灵。

主要表现在:1、市场经济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2、市场调节带有明显的滞后性。

3、市场经济带有严重的不公性。

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失灵情况,以及“看不见的手”的局限性,政府从后台走上前台,从过去不干预经济转变为积极干预经济。

不论是美国的所谓“自由市场经济”,还是日本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都存在着政府对经济的积极干预。

政府怎样干预经济。

是采用行政手段,还是法律手段。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均采用法律手段。

即通过宏观经济立法,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和措施,政府只是基于公权力,以社会公共管理者的名义,对市场进行管理和宏观调控。

二、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一)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过程经济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是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建国后我国的经济立法经历了三个时期:计划经济时期。

(1949-1978)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时期。

(1979-1991)市场经济时期。

(1992年至今)(二)加强经济立法的意义1、加强经济立法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

2、加强经济立法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3、加强经济立法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的含义:一是制定法律规范(制定规则),使政府和市场主体有章可循。

二是执行规则、违法必究。

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

第二节学习经济法有何实际意义一、掌握法律武器才能在经济活动中做到依法办事。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主要面临两个陷阱:一是违法陷阱,招来坐牢和杀身之祸。

比如: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偷税漏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有毒食品。

二是风险陷阱,签坏一个合同就可能拖垮一个企业。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统一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 它包括物资生产部门和非物资生产 (三)调整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关系
部门的管理关系。 是指企业内部领导机构、职能科室、 (四)调整涉外经济管理关系 生产单位之间以及他们与劳动者在企业 是指国家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活 (五)调整同经济管理关系相关的经济协作关系 管理、劳动经营所发生的管理关系。 动进行的管理、包括进出口贸易、提供 它是指由于国家干预、依靠国家计 劳务、技术转让、利用外资、对外投资 划而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与此相关的经 和外汇管理等等。 济协作的合同关系。
任课老师:厉青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的理念:社会整体利益
• 案例:ETS诉新东方 • 原告ETS是全球最大的非盈利性教育研究和考试 机构,它主持开发了 TOFEL考试,GRE考试, 并将其开发的TOFEL试题、GRE试题在美国版权 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并将文字作为商标在中国核 准注册。 • 新东方是我国规模较大的民办英语培训学校。复 制了 上述考试试题,并以出版物的形式公开销售。 此外,在被控侵权的新东方出版物的封面上均用 醒目的字样标明了TOEFL,GRE字样。原告认为 被告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及商标权,故起诉原告 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三)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 织之间所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 经济关系。 主要指有关内部领导体制、经济责任制、内部承 包、内部经济合同、经济核算制等方面发生的关 系。 eg全民企业中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和公司中的 三会制度。
第一节 经济法的产生的发展
• 一、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 经济法是法律、法学体系中最年轻的“法种”。 作为一国事实上存在的经济法律制度,无论是奴隶 制法,还是封建制法,都有体现,但它们既不是现代的 经济法,更不是独立科学意义上的经济法。 现代经济法一般都认为它 最早产生于德国 ,大约是 19世纪末、20世纪初。 20年代,俄国在十月革命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 上,适应国家组织管理经济生活的需要,于颁布《苏俄 民法典》前后,也颁布了许多经济法规。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PPT课件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PPT课件

03
第三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参与、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生活 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4
第四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指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管 理协作关系这种新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5
第五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发展而 制定的,有关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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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经济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2)
0102宏观调Fra bibliotek关系①财税调控关系;②金融 调控关系;③规划调控关 系;④产业调控关系;⑤ 投资调控关系;⑥储备调 控关系;⑦价格调控关系;
⑧涉外调控关系等。
市场规制关系
企业组织关系; 市场管理关系
06
1.2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经 济法主体在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作关系过程中所 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除具备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社会关 系、意志关系、权利义务关系)外,又具有其特殊 性,具体表现为:(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特殊性。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 和国家授权单位对经济法律 关系主体的经济违法行为给 予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如通报批评、警告、责令整 顿、吊销营业执照、记过、 降级、撤职、罚款等。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对违反经济法 并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经济 法律关系主体给予的刑罚处 罚。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01 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 济法律关系客体和经济法律关系内容三 个要素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
02 国家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是通过有关

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基础知识
❖ 这类主体主要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公民个人。 此外,国家机关和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在一定条件下 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021/2/7Βιβλιοθήκη 5❖ 4、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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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②是不确定的事实;
③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
④是合法的事实;
⑤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所附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及 其比较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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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1. 经济法概述 2. 经济法律关系 3. 法律行为与代理 4. 诉讼时效 5.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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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 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
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是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
任何经济法律关系都具有三个基本构成要素,
❖ 即主体、内容和客体。

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其中任何一项发生变更,都可能会引起经济法律关
系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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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 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一定权利和 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 无论何种主体参与经济法律关系,都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 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即使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参与经济管理、 经济协调法律关系,也不是以国家名义,而只能以自己的名 义独立地进行经济法律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

经济法

经济法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内涵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在内容认识上,存在较大的分歧。

但是对于市场秩序规制法和宏观经济调控法是经济法的内容是没有争议的。

市场秩序规制法: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宏观经济调控法: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审计法、会计法、价格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概述2.除宪法典之外,宪法部门还包括相关法律民法:调整民事关系商法:调整商事关系调整行政关系。

包括: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宪法部门行政法部门民商法部门经济法刑法部门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经济法定义1、国家干预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新经济行政论:国家从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进行干预调控和管理的法律。

3、经济协调关系论: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论: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以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促进其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概念理解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是个集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市场主体规制关系市场秩序规制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规制关系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上层建筑范畴。

是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关系。

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关系。

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在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过程中,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的,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关系。

特征国家意志与当事人意志的统一经济权力与经济义务的关系主要产生在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三者缺一不可)主体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承担者。

第一章经济法导论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第一章经济法导论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2. 经济法产生于德国
• 颁布若干具有直接经济内容、体现国家干 预意志、甚至直接以“经济法”为名的法 令、法规 :《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 法》等 • 有关经济法的学术著作纷纷公开出版 :鲁 姆夫《经济法概念》、赫德曼《经济法基 础》等
(二)经济法的发展
• 1.西方诸国经济法 • 制定出台涉及竞争规制、计划和产业政策、财税 金融、国有化(私有化)等相当广泛的经济法律、 法规 • 如:日本有关法律文献有《禁止垄断法》、《中 小企业促进法》等 •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 • 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从一开始就具有组织、 管理经济的职能 推行中央集权和计划体制
• (二)经济管理关系主要发生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
• 经济法的双重职能:确认政府对经济行为的干预, 同时约束政府的过渡或不当干预行为
• (三)经济法是以“社会公共性”为主要特征的
• 经济法以“社会本位”或“社会整体利益本位” 为基础
四、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形式)
制定主体 宪法 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制 定和修改 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及 其常委会制定 由国家最高行 政机关国 务院制定 由地方国家权 力机关制 定 由国务院的组 成部门及 其直属机构在 其职权范 围内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 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 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民族自治地方 的人民代 表大会制定 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特区立法会制 定的法律 须报全国人大 常委会备 案, 但备案并不影响法律 的生效。 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或协定 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 民检察院制定并发布 ××的解释,××的 规定等 地位及效力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仅次于宪法 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经济法大量以该种形 式存在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 ××条例,××实施 细则等 ××地方××条例, 暂行办法等 ××规章,××办法 等 ××规章,××办法 等

经济法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经济法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奠定理论基础,指导实务操作)第一节 概述(认识经济法)一、法的基础知识(一)法的概念和特征1、什么是法汉字“法”至少有三层意思:第一,“法”有神明裁判疑难案件之意第二,“法”有祛除不法行为之意第三,“法”有公平之意关于“律” :《说文解字》解释为“均布也”。

“均布”是古代调音的一种工具,引申为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

“法”强调“平”、“正”、“直”。

“律”强调“人人必须遵守”、“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

清未民初,把“法”和“律”连用,“法”逐渐由“法律”一词所替代。

我国当代法律制度中“法”的含义:狭义的法或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律。

广义的法或法律:指法的整体,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人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等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文件。

2、法的基本特征(重点)(1)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概括性。

法的规范性:是指法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授权性规范)、应当做什么(义务性规范),不能做什么(禁止性规范),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行为标准。

法的概括性:又叫法的定型性,是指法的调整对象时一般的或抽象的、某一类的人和事,它在同样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性和普遍性。

一个国家法律形成的两种方式:一种是制定法律,通过制定形式形成的法律被称为成文法、制定法;另一种是通过认可的方式形成法律,称为不成文法。

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

由于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所以派生出°普遍性”特征,即法律在一国全部地域范围内对一切人和组织发生效力。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和程序性。

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暴力。

国家强制力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 经济法基础》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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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 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只有具有经济 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加经济法律活动,享受经济 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通过以下两种 方式取得:一是法定取得,即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取得;二是授 权取得,即依据有授权资格的机关的授权,取得可以对社会经济 生活实施某种干预的资格。
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经济法律、法规并依法应承 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行为人依行政程序而要求其承担的不利后果。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主要适用于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因不履行义务、不当履 行义务或有违法行为时而对其所采取的制裁措施,如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分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在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过程中因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产生 的经济法律责任,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五、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 济法律规范,这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基本依据;二是经济法主体 ,即权利与义务的实际承担者;三是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引起经 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法律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中的事实,而不是当事人 主观的内心意思。根据法律事实的发生是否具有直接的人的意志 性,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与法律行为。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权利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依法 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 资格。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经济职权和其他经济权利。 1.经济职权 经济职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进行经济管理时依法享有的 权利。包括经济决策权、命令权、审批权、确认权、许可权等 。 2.其他经济权利 除经济职权以外的经济权利可以统称为其他经济权利,主要包 括所有权、经营管理权、法人财产权、经济债权、工业产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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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这个概念最早是由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 里(Morelly)在其1755年所著《自然法典》一书中提 出来的。
20世纪,德国学者莱特(Ritter)在1906年创刊的《世 界经济年鉴》中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用来说明 与世界经济有关的各种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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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经济法的产生 1、1978——1986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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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阶段是经济法学的初创阶段,也是经济法学蓬 勃发展的阶段。受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和实事求是思想路 线的推动,经济法学的研究空前繁荣。
2、1986——1998年阶段 这一阶段,经济法学受到了来自民法学、商法学行
政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的有力挑战,经济法学遇到了 前所未有的困难,是经济法学发展最困难的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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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律的体系 1、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2、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3、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4、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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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指经济法
律、法规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形成的,由国 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相统一 的关系。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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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开一家小店。某日,张某因急事需要离开 ,遂叫来店看望自己的好友王某代为看店。 恰好赵某到商店购物,王某将店里挂着的一 套西服以市价卖给了赵某。不料,该西服是 张某的弟弟准备结婚用的,张某赶紧找到赵 某,要求退还衣款,赵某不同意,为此引发 纠纷。请问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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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胡明欲出国学习两年,因办理出 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颖借款8万 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明在出国钱将钱还清。 但胡明在国外两年与张颖也有过联系,但没 有说钱的事。2008年8月,胡明回国。10月 ,张颖因买房急需钱,找到胡明,胡明当即 表示,全部欠款月底还清,朋友文某在场见 证。11月5日,当张颖来找胡明要钱时,胡明 说过了两年诉讼时效,不用还了。请问该纠 纷怎么解决。
第一章 经济法导论
一、经济法概述 二、经济法律关系 三、与经济法相关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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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调整国家为维护整体利益,在适度干预经济和
管理市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和管理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
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意思表示; 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
代理不适用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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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人所谓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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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权利——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
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为或不为 一定行为的资格。
经济义务——经济法主体为了实现特定权利主体的权利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所承担的实施或不实施某种经济行为 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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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题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 A、权利人向义务人明确主张其权利 B、不可抗力 C、权利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期权利 D、义务人向权利人提供履行债务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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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A、在对方起诉后提起反诉 B、权利人申请仲裁后又撤回仲裁申请 C、权利人起诉后又撤回起诉 D、权利人的起诉因不符合条件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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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基本特征:
(一)经济性 (二)社会性 (三)政策性 (四)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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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国家调整经济关系
1、市场主体管理关系 2、市场运行管理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4、涉外经济管理关系 5、社会保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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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世界经济法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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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济法的渊源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政策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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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经济法律及其体系 一、经济法律的涵义 经济法:狭义 ——一个法律部门。
广义 ——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即经济法律。 经济法律体系: ——对市场经济进行综合调整的诸种性质
各异、作用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一个法律集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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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经济法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经
济过程中依法独立享有经济法律权利,承担经济法律义务的 当事人。经济法主体及时经济权利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 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构 成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位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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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范围: 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和其他公民个人。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实质——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众利益 形式——口头、书面、公告、登记、批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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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将来、不确定、合法)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确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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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民事行为: 无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者不能独立实施; 欺诈、胁迫、违背真实意思; 违法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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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8——2000年阶段
这一阶段,国家教育部将经济法学确立为法学类 十四门核心课之一,为经济法学的发展带来了生机, 注入了活力,经济法学又重新复活,高档次、高品味 的专著、教科书不断涌现,经年以后的阶段
这一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撤销经济审判庭,自 此经济法学又遇到了新的困难,但经济法学的研究并 未止步,而是以新方法和视野推进着经济法学的研究 。
义务所共同指向的目标或对象。 物 经济行为 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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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与经济法相关的基础知识
一、法律行为 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
行为。 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 是一种合法行为
单方和多方、有偿和无偿、要式和不要式、主行为和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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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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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 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中断: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 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延长:法院自由裁量。
2020/8/5
习题练习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殴打乙致伤的行为 B、甲赠与乙1万元的行为 C、甲为一香客,甲赴寺庙进行的行为 D、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乙代为招待的
信其有代理权,在此情况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 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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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时权 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权利。
除斥期间——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 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2年 特别诉讼时效:身体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租金等
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法律行为 法律后果: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没收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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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重大误解民事行为; 显示公平民事行为。 《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冲突
2020/8/5
二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
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 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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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事实,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有 A、太阳坠落 B、某人死亡 C、获得学士学位 D、某产品试产成功 E、保险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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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甲因外出打工,将自己的一头牛委托乙照 料。乙因儿子急需用钱,遂将该水牛以自己的 名义按市价卖给陌生人丙。甲得知后,要求丙 返还水牛。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水牛 B、乙、丙所订合同为无效合同 C、乙卖牛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D、乙卖牛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E、丙已经取得水牛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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