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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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现场管理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明确各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各级各类人员各负其责,展开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奖惩兑现。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主要是主人翁责任感和安全第一的教育,本职工作安全基本知识技能,既有线行车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排除险情和应急措施的教育,遵守规章制度和岗位作业标准教育。

(三)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事故易发点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如路堑施工前进行安全防护。行车安全措施、既有线路堤开挖防护安全、路堤填筑安全措施、桥梁、涵洞作业安全措施、路基加固安全防护措施、站场改建安全措施、轨道施工安全措施等。

(四)建立检查落实制度

实行周安全例会制,对安全工作进行会前布置,会后

检查落实,做到超前控制。如路堑施工前进行安全防护布置,施工中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以免造成施工及行车安全事故。

(五)引入竞争机制,把安全纳入承包内容,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各分项目工地、树立安全措施和责任负责人姓名标牌。

(六)抓好现场管理,开展文明施工。现场机具停放、材料堆码应整齐有序,经常保持现场“三通一平”良好状况;配变电设施及动力,电讯线路架设,严格按照电气保安规定执行,要有防雷电接地设施,并经常检查维修;在必要的时间、地点设置照明、围挡、信号设施,保证行人和车辆交通安全;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按规定存放,严格看守,严格领发手续。特别抓好与既有线相关的施工现场管理,现场的布设、机具材料的存放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行车等作业安全与现场的整洁。

(七)向当地气象台站了解天气趋势,认真收听每天的气象预报,有暴风、暴雨及时通知各施工单位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因其造成施工作业及运营安全事故。

(八)加强防盗工作

施工现场线长点多防盗工作必须做好。首先,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和派出所的联系,经常向沿线群众宣传国家的

法令、法规;其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重要部位特别是对火工品及危险品要设置岗哨,加强白天和夜间巡视工作,提高全员的防盗意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九)加强防洪工作,建立防洪领导小组。在施工及驻地落实有关防洪的规定。在雨季之前备好充足的防洪器材,对于涵洞及桥涵接长、桥涵顶进施工不安排在此季节施工,确保既有线绝对安全。

(十)推行新技术和新的施工方法,如路基粉喷桩的施工,在操作上要有安全措施。

(十一)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评比工作,查违章,查隐患,查措施抓落实,表扬先进,树典型,使安全工作常备不懈。

(十二)保证施工期间防洪措施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加强汛前防洪检查,在汛期前做好施工地段的加固及铺砌工作,并使临时工程设施不影响原有排汛系统,满足防汛要求。

2.保持排水沟、河道畅通,对既有线涵洞接长,采取赶工措施,限期完成,汛期停止基础开挖。

3.对可能影响既有线稳定的作业,采取备用草袋、块石及抽水设备等可靠的防洪措施,以应付紧急情况。

4.注意天气预报,取得气象服务,对有不安全因素的工

点,派专人看守,并接受地方及铁路防汛部门指挥,配合防汛工作,作好抢险准备。

二、一般作业安全措施

(一)桥涵及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在桥梁的墩台和边坡防护等涉及到高空作业的工序中,严格按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备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安全帽、安全网、安全绳等,并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在高空作业处设置明显的高空作业标识和安全施工规定。严禁施工人员酒后施工或在大风天、雨天作业。

2.支架、地锚、扒杆、井架等受力结构需经过检算,施工中,重要部位应固定专人负责检查,操作与信号人员应熟悉安全性能及信号规定,做到步调一致,确保安全施工。

3.高空作业使用的材料应堆放稳固,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禁止重叠施工。

4.遇恶劣天气(暴雨、大雾或6级以上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空、起重等作业。冬雨季要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5.浇筑桥梁墩、台混凝土要特别注意加强模板的拉杆和背杠木,防止模板崩坍、变形。

6.沿线与光缆、电力、通讯设施相交处,施工时注意保

护,采取防护措施。

7.本标段K143+118.7有一渡槽横跨铁路,渡槽施工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在行车限界之外设支架及钢板进行防护等,保证既有线的行车安全。

(二)、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爆破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安全技术合格证”的人。

2.机械打眼要坚持湿式打眼,用弯钢管吹眼,危岩边坡撬石要派人防护。严禁双层作业。

3.雷管、炸药库设专人管理。炸药、雷管分开存放,两种库房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药库应设避雷针。装药量应经过计算,按需领料。用木棍装药,专人爆破。爆破应在200米以外交通要道设专人防护,明确联系信号,爆破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做药包应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绝对禁止用牙咬或其它物体冲击。

(三)防火、防洪、防尘及防其它自然灾害安全规定

1.临时房屋,修建在不受洪水和山洪暴发威胁或受坍方落石危害的地点,不许修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面。严禁用稻草和山草作挡风墙或隔墙。

2.各种油料库房与其它房屋保持30米以上的防火距离。

3.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硅尘危害的决定》,凡散发硅

尘的作业场所,都应分别采取“水、风、密、管、护、查”的六字综合防尘措施,做好防尘工作,严禁干风枪作业。

(四)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1.制订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2.电动的起重机上的金属构架、轨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它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都必须有保护性装置。

3.起重吊装臂及重物钩下站人,起吊摆臂范围内不许站人,起重作业必须由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千斤顶、起重绳必须满足吊装的安全作业系数要求。

三、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的主要措施

本标段新建、改建的桥、涵、管、线等较多,基本在既有线两侧,既有线施工应严格遵守铁道部文件铁办[2001]14号下发的《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以及郑州铁路局建设管理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规程》、《郑州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施工规范》、《铁路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如我单位中标,我们将按照铁道部《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所有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的施工按规定编制和报批安全施工方案,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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