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粉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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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废气控制程序

粉尘废气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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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粉尘废气控制程序生效日期XXX
1.目的:
为了对粉尘和废气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减少粉尘和废气对大气的污染和对人身的伤害,
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生产工艺过程中粉尘、废气污染的控制。

3.术语与定义:

4.权责:
4.1 生产部负责所有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废气污染的控制管理。

4.2 管理部负责定期安排第三方测试机构对相关车间的废气检测。

4.3 品质部负责废气控制的监督检查。

5.作业程序:
5.1 管理办法
5.1.1 生产线应保持良好通风,以降低作业场所废气浓度。

5.1.2 为了减少粉尘、废气对人身的伤害,各车间内局部粉尘、废气浓度高的工序工位,操作员工应佩戴活性炭面罩。

5.1.3 管理部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安排第三方测试机构对丝印车间的废气进行检测,确保废气中有害物质符合国家标准。

5.2 新、扩、改项目及设备管理
5.2.1 新、扩、改项目及设备如可能造成粉尘、废气排放或大气污染,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环境因素和危害识别、评价,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5.3 监督检查
质量部对上述过程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检查发现不符合,由质量部出具《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并监督纠正措施的实施。

6.相关文件
6.1《新、改、扩建项目控制程序》
7.相关表单/记录
7.1 《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

粉尘废气管理规定

粉尘废气管理规定

粉尘废气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防止大气污染的管理工作,使公司在施工中的扬尘以及施工过程中和整个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气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对大气污染物的防治管理。

3. 职责3.1 项目管理部(器材)负责公司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管理,施工扬尘的治理和监控。

3.2资产部负责汽车废气污染防治和锅炉燃烧废气的监督管理(蒸汽大于或等于1t)。

3.3综合办负责食堂油烟的控制和1t以下生活用锅炉的燃烧废气的监督管理。

3.4 工程部负责现场道路硬化、围墙封闭的监督管理。

3.5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4. 工作程序4.1 大气污染产生源a. 锅炉燃气排放;b. 建筑材料搬运储存及施工中产生的粉尘;c. 汽车尾气排放;d. 食堂油烟的控制;4.2 锅炉燃烧废气的控制4.2.1 锅炉燃烧应使用优质低硫煤,(含硫量小于0.5%,含灰量小于10%)。

4.2.2 燃油锅炉运行要调整空气压力与空燃比,保持各喷嘴通畅,使之雾化良好,燃烧正常,以确保不冒黑烟和达标排放(黑度一级以下)。

4.3 对施工中粉尘、废气的控制4.3.1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流体建材、(水泥、白灰、砂子、石子等)堆放场地要采取喷淋、遮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条款规定。

4.3.2 施工现场要经常保持整洁,工程弃土要及时清运,要设置洗车轮的设施,确保车辆出入施工现场不带泥土。

4.3.3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垃圾暂存点,工程垃圾与生活垃圾要分别存放并及时回收、清运工程垃圾与废土。

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应采取喷淋、遮盖等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渣土洒落、外溢造成扬尘污染。

4.3.4 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所有工地进出口必须加30米长混凝土路面,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对于某些不便全部封闭的道路工程施工现场,应在作业场所的四周设置隔离墙、围。

废气与粉尘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与粉尘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与粉尘排放管理制度1目的本标准规定了本厂对废气、粉尘的控制、监测及管理。

保护和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废气、粉尘的污染。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厂所产生废气、粉尘的管理。

3引用文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3.2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 5748-1985)3.3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4职责4.1安全保卫科负责协调环保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并负责废气、粉尘治理设备的运行监督。

4.2动力工段负责锅炉烟气排放和煤炭燃烧产生的粉尘的控制,负责中央除尘系统的维护管理。

4.3机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车辆的尾气排放管理。

4.4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4.5各工段负责生产设备运行的日常管理。

5术语6工作程序6.1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原则减少废气、粉尘的产生,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a) 部门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个人依法进行检举、监督。

b) 购置新设备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采用资源和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

c) 防治废气、粉尘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须经安全保卫科同意。

d) 部门防治废气、粉尘污染的设备要做到定人管理,定期维修,定期清扫。

e) 环境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定人管理,定人清扫,不留死角。

f) 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减少废气与粉尘的污染。

6.2废气、粉尘的来源6.2.1废气的来源——工段除尘器排放、净气;——锅炉燃烧排放的废气;——中央空调除尘器排放、净气;——机动车辆产生的尾气;——工段产生工艺尾气。

6.2.2粉尘的来源——锅炉燃烧排放的粉尘;——薄片、制丝、卷接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6.3废气、粉尘的控制6.3.1废气排放控制——各工段做好各类除尘器的日保、周保和定期维修,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除尘器排放净气出口浓度应小于120mg/m3,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除尘效率;——各工段所有工艺尾气应进入管道排放;——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车辆司机在发现车辆尾气排放异常时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减少废气的污染;——厂区内不得焚烧树叶、树枝、垃圾、废纸和残漆等;——任何使用易挥发油类及化学物质的过程中,应先检查油桶及化学品包装(或盛载物)是否完好,若发生打翻、泄漏油类及易挥发性化学品,应参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防止大量油类及化学气体挥发,造成对人体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污染;——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提供和保证油类或化学品的商品质量和良好包装,以上物资入库时,验收和仓管人员应仔细检查,防止泄漏挥发;——对有易挥发气体、油类贮存区应保持避光低温(室温以下)通风等措施。

天津市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监督管理办法(97修正)

天津市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监督管理办法(97修正)

天津市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监督管理办法(97修正)【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发布日期】1997.12.07【实施日期】1997.12.0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0件政府规章和8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29日实施日期:2004年7月1日)废止(原因:被2002年7月18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取代)天津市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994年4月8日市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12月7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发布)第一条为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对本市大气环境的污染,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一切向大气环境排放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烟雾、粉尘和恶臭(以下统称为有害废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有害废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市辖区内向大气排放有害废气的企业,必须把有害废气防治工作纳入生产建设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

企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有害废气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把对有害废气污染的防治作为考核企业的主要指标之一。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对无组织排放有害废气的污染源应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暂时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单位,须制订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治理计划,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其治理污染的计划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逾期不实施治理计划,或无组织排放源对厂区外大气环境的影响超过规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应限期治理。

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模版(3篇)

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模版(3篇)

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模版施工现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场所,但同时也是一个会产生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等环境问题的地方。

为了保护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制定和实施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措施十分关键。

下面是一个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模版,供参考。

1. 粉尘管理措施1.1 粉尘防控方案:- 制定和执行粉尘防护方案,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粉尘防控措施、施工过程中的沉降尘和扬尘监测、粉尘防护设备的选择和使用、施工现场的尘土管理等。

1.2 扬尘控制:- 确保在施工现场上的车辆和机械设备都配备了有效的尘控装置,如灰尘收集器、喷水设备等,以减少粉尘的扬起。

- 在必要的情况下,提供给工作人员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护目镜等,以减少吸入粉尘的风险。

- 定期清洁施工现场的道路、设备和建筑物,以清除积尘,并采用湿拖的方法进行清洁,以减少尘埃的扬起。

2. 噪声管理措施2.1 噪声监测:- 在施工现场设置噪声监测点,并定期进行噪声监测,确保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2.2 噪声防控:- 在施工现场采用噪声控制措施,如选择低噪声设备和机械、设置噪声屏障、对施工现场进行隔声处理等,以减少噪声产生和传播。

- 将施工现场噪声源与周围环境的噪声源隔离开来,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 对噪声超标的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如调整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机械的使用等。

3. 废水管理措施3.1 废水处理设施:- 在施工现场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对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分离和处理,以确保废水的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 废水处理设施应具备足够的处理能力,能够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水,并确保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排放要求。

3.2 废水收集和排放:- 在施工现场设立废水收集系统,将产生的废水收集起来,避免废水直接进入地下水、河流或其他水源。

- 对收集的废水进行净化处理,去除其中的污染物质,然后再进行排放。

环保管理制度—废气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废气管理制度

废气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各单位废气收集、治理及达标排放等各方面的事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废气的来源1.热处理工序、印刷工序产生的NMHC。

2.RTO焚烧炉产生的烟气。

3.混料工序投料粉尘和切割烟尘。

4.烧结工序产生的CO和NMHC,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施工工地和临时作业现场产生的粉尘等。

三、废气的控制管理(1)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2)施工期运输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物料的车辆,应当采用密闭、遮盖等方式,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段行驶,不得遗撒、泄漏物料。

(3)各生产单位向大气排放工业废气的,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4)各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须经过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能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必须处理达标后排放。

各单位不得擅自停用(闲置)、拆除废气处理设施、设备,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因异常情况需暂时停用或长期停用的,应办理“环保设备设施开停机报备审批手续”,经使用车间主管、生产单位负责人、安环部主管、安环部经理以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停用。

(5)各生产单位产生的废气必须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6)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7)各生产单位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各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和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8)热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全部通过RTO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如果RTO焚烧炉不能正常作业,应当及时联系运维人员检修。

在RTO焚烧炉不能正常作业期间确需排放非甲烷总烃的,应当开启RTO焚烧炉旁路装置,通过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按照要求限期修复。

2024年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

2024年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

2024年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很抱歉,作为AI助手,我无法提供给您2024年的文件。

建议您根据当地的环境保护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计划。

一般来说,以下是常见的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措施,供您参考:
1. 粉尘管理:
- 使用覆盖物或防尘网覆盖土地,减少土壤扬尘。

-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水喷雾设备,对施工区域进行湿式降尘处理。

- 使用封闭工艺或吸尘设备进行作业,减少产生的扬尘。

2. 噪声管理:
- 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具进行作业。

- 在施工现场边界处设置隔音屏障,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根据施工现场噪声的特点,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如隔音罩、消音器等。

3. 废水管理:
- 对施工现场的废水进行集中处理或分流处理,确保废水符合排放标准。

- 设置合适的沉淀池、过滤器等设备,进行废水的初级和二次处理。

- 定期监测废水的排放情况,确保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4. 废气管理:
- 使用低排放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减少废气的排放。

- 设置排气管道,并确保排气管道的高度和位置符合规范要求。

- 选择高效的污染物去除设备,减少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

同时,还建议您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更详细的施工环境管理计划,并落实相应的措施,保护环境,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为了保护环境、减少空气污染,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企业的废气粉尘排放进行管理和控制。

废气粉尘是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如果排放不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会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对废气粉尘排放进行有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护环境。

废气粉尘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不可逆的,它会破坏大气、土壤和水体的生态平衡,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

2. 保障人民健康。

废气粉尘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长期暴露会引发各种疾病,严重影响人类健康。

3. 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通过建立完善的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促使企业主动履行环保责任,改善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二、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的内容1. 废气粉尘排放管控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废气粉尘排放的限值和监测要求,确保排放满足环保要求。

2. 排放监测与报告。

企业应定期对废气粉尘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同时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3. 废气粉尘治理技术。

企业应选择适合自身生产工艺的废气粉尘治理技术,确保治理效果和经济效益。

4. 废气粉尘排放的处罚与奖励制度。

对于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应当依法处以罚款或关闭整改;同时对于积极履行环保责任的企业,应当给予奖励。

5. 废气粉尘排放监督管理。

设立专门机构对企业废气粉尘排放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6. 废气粉尘排放数据公开。

企业应当将废气粉尘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的实施1. 政府的监督管理。

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废气粉尘排放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排放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企业的自我管理。

各企业应加强对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的环保体系,主动履行环保责任。

3. 社会监督。

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的监督,并对违规企业提出举报和投诉,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四、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的评估与改进1. 定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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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粉尘管理办法
1.0目的
控制公司的废气和粉尘的排放,以符合政府相关的法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排放废气/粉尘的区域。

3.0定义

4.0职责
4.1对有废气或粉尘排放的生产车间、车辆应制定管辖区域,由办公室与生产部共同编
制项目废气/粉尘排放点。

4.2生产部负责废气/粉尘的排放中不符合的排放项的标识。

4.3办公室负责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并进行测量与监督。

4.4新项目时要把废气/粉尘排放作为项目评估的一部份对于大中型项目应按有关“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办法”。

5.0程序
5.1废气/粉尘排放的识别
大汽污染源主要来源于以下途径:生产部生产过程中的扬尘、车辆排放的尾气等。

5.2废气与粉尘排放的管理
5.2.1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废气/粉尘进行管理。

5.2.2生产部生产时应加强文明生产管理,减少粉尘的产生。

5.2.3生产部生产过程中可通过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
5.2.4处于扬尘环境中或使用易扬尘的物料时,操作者除了要戴好防护口罩,防止员工吸入体内;操作时要轻拿轻放,尽量缩短其在空气中暴露时间,避免空气中扬尘并要及时封存好物料。

5.3 废气/粉尘的检查
废气或粉尘的监测按程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程序”,由环保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公司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各生产部按本规定实施粉尘控制管理。

5.4不符合发生时的处置
当发生粉尘环境污染时,事故发现者应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主管须报告环保责任人,环保责任人和办公室经理共同现场调查,并当场提出纠正措施。

事故严重时,要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处理。

5.5废气/粉尘标准
5.5.1 公司所在地的排放标准按政府规定的法律或法规规定。

5.5.2生产现场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0记录

7.0相关文件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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