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为单位,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土地、山林、水面、草原等自然资源,依靠家庭劳动力和家庭成员共同劳动,进行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在我国农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也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家庭农场的规模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
一般来说,家庭农场的耕地面积应当在30亩以下,林地面积在50亩以下,牧草地面积在100亩以下,水面面积在10亩以下。
同时,家庭农场的规模还应当与家庭劳动力和家庭成员数量相适应,不能过大而无法有效管理,也不能过小而无法形成规模效益。
其次,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方式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
家庭农场应当以自然资源和家庭成员劳动力为主要生产要素,依托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来进行生产经营。
同时,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应当以种植、养殖、捕捞等农业生产方式为主,不得采用大规模机械化生产方式。
再次,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
家庭农场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经营管理,不得将生产经营外包给他人或单位。
同时,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应当符合当地的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最后,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
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应当能够为家庭创造一定的经济收益,提高家庭的经济收入水平。
同时,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还应当能够为当地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做出一定的贡献。
总之,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是多方面综合考量的结果,既要考虑到家庭农场的规模和生产经营方式,也要考虑到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
只有符合一定的标准,家庭农场才能够得到认定,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认定家庭农场,推动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文(5篇)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收入水平,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家庭农场是指建立在家庭成员之间合作经营的农业生产组织。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其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第二章产权与经营权第四条家庭农场的产权归属于家庭成员,其中相关土地产权及其他生产要素归属可以根据家庭内部协商确定。
第五条家庭农场的经营权可以由一人或多人负责,经营者必须是家庭成员,并依法履行相应的资格及手续。
第三章生产经营第六条家庭农场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农产品的特点,科学选择种植或养殖业态。
第七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合理的农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作物轮种、兽粪利用等,保障农产品的供应和质量。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和农技人员的对接,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第九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十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农产品销售与市场开拓,积极参与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第四章经营服务第十一条家庭农场应提供必要的经营指导和技术服务,帮助家庭成员解决经营中的问题,提高经营能力。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为家庭成员提供农业生产风险保障。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帮助家庭成员解决资金困难。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协会的合作与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民收入增长。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应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及时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信息。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应定期进行经营评估和改进,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善。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依法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家庭农场简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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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简介。
家庭农场是指由一家或一户人家经营的小规模农场,通常是以
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依靠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进行生产经营的农
业生产单位。
家庭农场在农村地区广泛存在,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
成部分,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我们的家庭农场位于美丽的乡村,占地面积约10亩,主要种植
水稻、小麦、玉米、蔬菜等农作物,还养殖鸡、鸭、鱼等家禽家畜。
我们的农场主要以生态农业为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致力于生产绿色、有机的农产品,满足人们对健康食品的需求。
在我们的农场里,我们采用了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技术,引进了
先进的种植和养殖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我们还注重
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开设了农家乐、农产品直销店等业务,将我
们的农产品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同时,我们的家庭农场还注重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引进了一
批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了农业科技示范和培训,帮助当地农
民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促进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在未来,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产业的多元化
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力度,为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家庭农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将继续秉
承“诚信经营、质量第一、顾客至上、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与
社会各界携手合作,共同推动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
和农业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我们热忱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指导,共同分享农业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共同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家庭农场是指由家庭经营的小型农业生产单位,是我国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认定标准。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土地规模。
家庭农场的土地规模是认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般来说,家庭农场的耕地面积不得超过一定的标准,通常在30亩以内。
同时,家庭农场的土地使用要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政策,合法合规。
二、生产经营方式。
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方式也是认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家庭农场应当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生产力,依托家庭成员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应当以农业生产为主,兼顾养殖、种植、加工等多种经营方式。
三、经营收入。
家庭农场的经营收入是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家庭农场的年经营收入一般不得超过一定的标准,通常在30万元以内。
同时,家庭农场的经营收入应当以农产品销售为主要来源,合法合规。
四、生产设施。
家庭农场的生产设施也是认定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家庭农场应当拥有必要的生产设施,如农田、温室大棚、养殖场等。
同时,生产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保证生产经营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五、环境保护。
家庭农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也是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家庭农场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农田、水源、空气等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同时,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六、合法合规。
家庭农场的认定还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合法合规,依法纳税,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总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是为了规范和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农业政策和发展要求。
家庭农场应当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家庭农场的分类

家庭农场的分类
家庭农场是指由家庭经营、依靠自然资源和家庭劳动力生产、经营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企业。
根据其经营规模、管理模式等因素,可以将家庭农场分为以下几类:
1. 小型家庭农场:占地面积较小,通常不超过10亩。
主要经营种植和畜牧养殖等,属于单一经营模式的家庭农场。
2. 大型家庭农场:占地面积较大,通常超过10亩。
主要经营多种农、林、牧、渔业生产,属于多元化经营模式的家庭农场。
3. 合作型家庭农场:由多个家庭合作组建的农业企业。
成员之间共同出资、共同决策、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实现资源共享和规模效应。
4. 休闲型家庭农场:以提供休闲度假服务为主要经营目标,开展农业观光、采摘、垂钓等活动,辅以农产品销售,做到旅游和农业的有机结合。
5. 专业型家庭农场:由专业人士或农业科技企业家组建,以高科技、高品质、高效益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为主,发挥其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
以上是家庭农场的主要分类。
随着城乡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家庭农场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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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简介

家庭农场简介家庭农场是一种农业经营模式,它是指通过家庭的努力和合作,将土地和资源利用起来,进行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和加工。
家庭农场的经营理念强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保,注重提供优质的有机农产品,满足人们对健康食品的需求。
本文将介绍家庭农场的背景、特点、经营方式和发展前景。
一、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食品安全和健康问题。
传统的大规模工业农业生产模式面临着环境污染、农药残留和品质下降等问题,使得人们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存有疑虑。
为了满足消费者对绿色有机食品的需求,家庭农场应运而生。
二、特点1.小规模、家庭经营:家庭农场通常由一户人家经营,规模相对较小。
这种经营方式使得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变得更近,消费者可以直接与农户交流,了解产品的生产过程和品质保证。
2.生态友好:家庭农场注重生态保护和环境友好,采用有机农业生产模式,减少对土地和水资源的污染。
农场主们倡导自然农法,利用有机肥料和生物防治,避免对土壤和作物的化学残留。
3.品质保证:家庭农场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农产品,注重生产过程的细节和质量控制。
通过精心的管理和照顾,获得的农产品口感更好,营养价值更高,更符合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要求。
4.多样化经营:家庭农场经营的范围可以包括种植、养殖和加工等多个环节。
一些家庭农场还提供观光农业和农家乐服务,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消费者。
三、经营方式1.有机农业:有机农业是家庭农场的核心经营模式。
农场主们采用有机种植和养殖技术,避免使用化学农药、化肥和生长激素,确保产品的纯天然和绿色健康。
2.合作社模式:一些家庭农场采取合作社的方式进行经营。
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农场主们可以共享资源和信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3.互联网销售: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家庭农场可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产品销售。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优质的农产品送达到消费者手中。
四、发展前景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经营模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家庭农场的定义和特点
家庭农场的定义和特点家庭农场是一种小规模农业经营形式,由农民家庭经营和管理,通过种植农作物、养殖畜禽等农业活动,供应一部分家庭消费和市场销售。
家庭农场具有独特的定义和特点,本文将详细探讨其含义和特色。
一、家庭农场的定义家庭农场是指农民家庭对自家土地、农田和农作物的管理和经营。
它不同于大规模农业企业,主要以家庭成员自己的劳动和知识来开展农业生产。
家庭农场通常拥有相对较小的土地面积,而且经营方式更加灵活,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二、家庭农场的特点1. 自给自足和市场销售并重:家庭农场的主要目标是满足家庭的自给自足需求,即为家庭成员提供足够的食物和生活必需品。
同时,家庭农场也可以将多余的农产品进行市场销售,增加家庭收入。
2. 劳动力多样化:家庭农场通常由家庭成员共同劳作,每个成员都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任务。
这样的分工可以更好地利用家庭成员的技能和兴趣,提高生产效益。
3. 生产方式多样化:家庭农场不仅仅局限于种植作物,还可以涉及养殖业、渔业、林业等农业领域。
农民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经营项目。
4. 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家庭农场追求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的理念,注重土壤保护、水资源管理和农业废弃物处理等环境问题。
它倡导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5. 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家庭农场通常根植于特定的地域和文化背景中,传承着独特的种植和养殖技艺。
这些传统知识和技能在家庭农场中得以保护和传承,为当地的农业发展和文化多样性做出贡献。
6. 慢生活和农业体验:家庭农场还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农业体验和慢生活的机会。
人们可以来农场亲近大自然,了解农业的生产过程,参与农作物采摘、动物喂养等活动,感受农村的宁静和放松。
综上所述,家庭农场是一种小规模的农业经营形式,由农民家庭经营和管理,具有自给自足和市场销售并重的特点。
家庭农场注重劳动力多样化、生产方式多样化、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等特点。
家庭农场情况介绍
家庭农场情况介绍家庭农场是指由一户或几户家庭组成,以自己的土地、劳动和资源,在农村地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对健康食品的追求,家庭农场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逐渐兴起并得到重视。
本文将从家庭农场的概念、特点、形式、发展趋势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更好地了解和推广家庭农场经营。
家庭农场,顾名思义,是一种基于家庭的农业经营方式。
其主要特点是由一户或几户家庭组成,既是生活的地方,也是生产的场所。
家庭成员通过自己的劳动和资源,从事农业生产和销售,以谋求经济收入。
家庭农场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根据土地面积、种植养殖项目以及经营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
常见的家庭农场形式包括果园、蔬菜大棚、家禽养殖、畜牧养殖等。
家庭农场可以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和资源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项目。
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也多样化。
有的家庭农场采用自然农法,不使用化学农药和化肥,注重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有的家庭农场采用有机农法,通过有机认证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还有的家庭农场发展农家乐、观光旅游等农业休闲项目,提供农村旅游、采摘、农事体验等服务,以增加收入。
家庭农场在农村地区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首先,家庭农场能提供丰富的就业机会,可以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减少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打工和流失。
其次,家庭农场可以提供健康有机的农产品,满足城市居民的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农村和城市之间的优势互补。
此外,家庭农场还有利于传承农村文化和农业技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然而,家庭农场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是土地资源的不足。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困难,家庭农场的发展受到限制。
其次是市场机制的不完善。
目前,家庭农场的销售渠道和市场定位相对薄弱,农产品流通成本较高。
此外,家庭农场的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许多农户缺乏农业技术的支持和培训,导致生产效率低下。
为了进一步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支持。
一方面,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提供补贴和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参与家庭农场的经营。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家庭农场是指由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管理的农业生产单位,其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使用和农业技术推广等。
为了推动家庭农场的发展,各国都有相应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第一,家庭成员的要求。
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应为至少两个家庭成员联名或者直接参与经营。
这样能够确保家庭农场做到了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分享收益。
第二,农业生产的要求。
家庭农场应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包括种植、养殖、渔业等。
种植方面,要求家庭农场具备一定的规模、一定的育苗和种植技术;养殖方面,要求家庭农场具备一定的规模且有养殖设备和技术;渔业方面,要求家庭农场具备一定的渔场或者池塘且有养殖设备。
第三,土地要求。
家庭农场的土地使用面积应满足一定的标准,并拥有相应的土地证书。
对于家庭农场来说,土地利用是家庭农场的基础,有了足够的土地使用面积,才能更好地进行农业生产。
第四,收入要求。
家庭农场的年收入应达到一定的标准,以保证家庭农场的经营状况稳定。
这一标准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产值来制定。
第五,设施和设备要求。
家庭农场需要具备一定的农业机械设备和农业生产设施,如拖拉机、收割机、温室大棚等。
这些设施和设备的存在,能够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
第六,环境保护要求。
家庭农场应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土壤保护、水源保护、农药使用和废物处理等。
这些要求有助于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并能够保护农田的生态环境。
第七,法律法规要求。
家庭农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食品安全法等。
同时,家庭农场还需要办理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证书,以确保其经营合法合规。
总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成员要求、农业生产要求、土地要求、收入要求、设施和设备要求、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
通过制定和落实这些标准,能够促进家庭农场的规范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农业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家庭农场的优势和挑战
家庭农场的优势和挑战家庭农场是一种小规模的农业经营形式,它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家庭农场的优势和挑战,并展示家庭农场在农业发展中的价值。
一、家庭农场的优势1. 精细管理:家庭农场通常规模较小,农民可以更加集中精力投入到农田管理、农作物种植和养殖等方面。
相比大规模农场,家庭农场更容易实现精准的肥料施用、灌溉和病虫害防治等,从而提高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
2. 多样性经营:家庭农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选择不同的农作物和养殖品种进行经营。
这种多样性经营使得农户既可以增加农产品的供应,又能有效分散风险,降低对单一农作物或养殖品种的依赖。
3. 生态友好:家庭农场通常采取有机农业和可持续农业的生产方式,减少对化肥和农药的依赖,注重土壤保护和农作物的养分循环利用。
这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农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此外,家庭农场还可以发展生态旅游和农家乐等业态,进一步促进农村地区生态经济的发展。
4. 地方特色:不同地区的家庭农场可以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和文化等条件,挖掘和推广当地的传统农产品和特色农业。
这不仅有利于传承和保护地方农业文化,还能为当地农产品赋予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家庭农场的挑战1. 资金和技术:家庭农场通常面临资金和技术的双重挑战。
由于规模相对较小,很难获得大额的农业补贴和贷款。
同时,农民的技术水平也需要提高,以适应现代化的农业管理和市场需求。
2. 市场竞争: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大规模农场和农业企业的崛起,家庭农场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
他们需要在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自身的竞争力。
3. 劳动力短缺:随着农村劳动力逐渐向城市流动,农民面临着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家庭农场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劳动力的浪费。
4. 自然灾害:家庭农场通常位于农村地区,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如洪涝、干旱和病虫害等。
这些灾害对农作物和养殖业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农民需要有应对灾害的准备和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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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民通常在自有土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
农场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参加生产劳动。
早期家庭农场是独立的个体生产,在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向集体承包较多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
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家庭农场一、概述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
它的形成,有助于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有助于生产与市场的对接,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组织化程度。
中国农业的整体生产力水平还比较落后,土地等基本资源紧缺,整体上看,家庭农场的规模不可能很大,发展进程也不可能很快。
二、定义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优势特点1、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
2、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
3、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管。
四、中美情况美国斯诺农场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中部的费尔菲德县。
如果不是红白两色的畜棚和散于各处的农业机械,人们很难想象在这个花园成荫、庭院成片,寸土寸金的地方有一座94年历史的家庭农场。
农场主人菲尔·斯诺从祖辈手中继承下这座占地60英亩的农场,并和家人一起经营。
是农场的主要劳动力,并在运营管理方面负主要责任。
家庭农场的规模不等,从占地数千英亩到几英亩。
斯诺农场属中等规模。
中国以周末农场的家庭农场为例,其规模大多在20-200亩之间,其生产的农产品有以其名字命名的生产者自有品牌,并且建立了完整地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更有保障。
21世纪初以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五、推广难题家庭农场是2012年前后才兴起的新型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一直以地方实践为主,中央层面尚未对其做明确定义。
尽管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和生产实践经验,但由于缺少资金,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长期性投入能力不足,加上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隐忧,使家庭农场主扩大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1、中国对家庭农场缺乏清晰的定义。
尽管中央时常提及“家庭农场”,但如何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
这就导致有的种植大户已在尝试这一经营模式,却不知自己就是家庭农场的雏形;有的农场不以家庭成员为组成,或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却自称家庭农场;有的人将家庭农场主与地主相提并论,担心引发土地兼并;有的人错误地将家庭农场与“休闲农业”混为一谈。
对家庭农场的含糊定义,影响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问题。
2、难以得到相应的扶持政策,缺乏更新设备和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
一些农民流转了大量土地做农场经营,但是受没有进行土地整理的限制,地被分成若干小块,遇上机耕道,必须自己扛着小型农机到另一块田里去。
昂贵的租金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搞土地整理自己又无财力完成。
3、融资难也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一大障碍。
一些试验阶段的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却遭遇了融资难题。
农民很少有可以抵押的资产,靠少量贷款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4、土地流转不规范,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
面对农户承包地极其细碎的现状,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最大的困难就是租到成方成片的耕地,并确保租期较长、相对稳定。
但由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农民的惜地意识,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稳定地保持足够的土地经营规模。
六、实施建议推广家庭农场,应明确家庭农场的定义,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探索建立注册登记制度,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定义明确后,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等注册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各地在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时,不可一刀切地在全国使用同一标准,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环境,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2、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接受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各地应落实中央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倾斜的要求,将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有机统一,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明确家庭产经营活动,如对种粮的家庭农场可给予更多的扶持措施,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3、加紧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
2012年12月,农业部已在50个县试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这项工作对明晰农用地产权、捍卫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理清家底等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规范化土地流转的先决条件。
建议应将这一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
4、应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引入事前准入审核、事中监督管理诸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
(1)、国家主管部门下发土地流转规范合同书,引导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防止口头契约。
(2)、对流入方大规模流转土地的主体,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防止非农户经营主体假借家庭农场之名大规模租赁农地,注册登记后套取项目资金。
(3)、做好土地流转的法律与政策宣传工作,使农户能正确看待土地流转,尊重契约精神。
对自愿流转出的土地,在流转期内,不得将土地收回。
从而稳定流转规模,使家庭农场主能够放心投入、生产与经营。
七、意义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
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八、需求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透过中央一号文件对“家庭农场”的鼓励和支持态度,我们看到了一条农业农村改革的新路径,一条充满着阳光和希望的新路径。
当前,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进城打工,有很多农民工还长期在城市驻扎下来。
而与之相对应,在不少村庄则出现了“青壮年荒”,或者说是“劳力荒”,村里留守的大多是老人和儿童,青壮年已经不愿意或者因工作原因不能不便回家种地,大量的耕地主要靠老人打理。
尽管有日益发展的农业机械化帮忙,但年龄越来越大的老年人们还是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了。
另外,在土地上不管是老年人当家还是青壮年担纲,各家各户传统的生产模式已经没有多少活力,土地的生产效率较低,农民的信息采集能力、决策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博弈市场的能力、盈利能力都非常有限,以至于不少农民只能盲从和赌博,在农业的“大小年”现象中随波逐流。
应该承认,当前的农业格局已经制约了农业的再发展,应该承认,我们又站在了农业改革的十字路口。
发展“家庭农场”是一个正确的改革方向。
实际上除农业部确定的6000多个“家庭农场”外,还有很多农业能人通过承包更多土地、开展规模种植、特色种植等方式当上了名副其实的“家庭农场主”,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也为“家庭农场”模式的发展摸索出了宝贵的经验。
同时,更多的人在跃跃欲试。
无疑,“家庭农场”模式符合农民的需要,符合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符合国情。
“家庭农场”模式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释放农业的潜力。
“家庭农场”的经营特性明显,“家庭农场主”必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理、追逐利润,必须要适应市场、开拓市场,由于“家庭农场”实行规模化、策的鼓励扶持下,“家庭农场”必将成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和骨干力量。
“家庭农场”模式往往要涉及土地流转和集中,而在土地流转和集中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双方自愿和平等互惠的原则,即其他农民或村集体自愿把土地承包给“家庭农场主”,由“家庭农场主”支付合理的承包费,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承包的期限。
在这种模式中,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的性质是不变的,向外承包土地的一方在合同到期后可以收回土地。
因而,“家庭农场”模式并不会伤害农业的根基,并不会伤害其他农民和村集体的利益,并不会伤害农业公平,即便在发展“家庭农场”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我们也可以通过不断修正来进行完善——我们完全可以放下忧虑,迈开大步走下去.九、历史早期家庭农场是独立的个体生产,在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向集体承包较多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
农业经营规模和组织化程度也相应提高,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逐渐显现。
但是,从中国国情以及国内外实践来看,在生产领域,适合土地经营的主体还是以农户为主。
十、试点情况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
浙江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宁波市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良田适度规模经营大户,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大户自发或在政府部门引导下,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以期寻求法律的保护和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
截至2012年12月,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家庭农场有295家,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有90家。
上海上海市松江区自2007年推出家庭农场到2012年6月止,已发展到1173户,经营面积占全区粮田面积的77.3%,户均经营面积114.1亩,户均年收入10.1万元。
松江区所指家庭农场,是以同一行政村或同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家庭为生产单位,从事粮食、蔬菜种植或生猪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
发展家庭农场须坚持五大原则:农民自愿有偿原则、经营者自耕原则、适度规模经营原则、土地流转费合理适度原则、经营者择优原则。
松江区的家庭农场试点被称为松江模式。
湖北武汉市从2011年确定了“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模式”,培育家庭农场99家,并下发《2011年家庭农场项目指南》,扶持资金354.7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获得财政补贴3.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