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医院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卫生统计学样本量计算公式

卫生统计学样本量计算公式
卫生统计学中,样本量的计算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研究的
可靠性和有效性。
样本量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研究的具体设计和目
的而有所不同,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使用以下公式来计算样
本量:
n = (Z^2 p (1-p)) / E^2。
在这个公式中,n代表所需的样本量,Z代表所选置信水平的Z
值(例如95%置信水平对应的Z值约为1.96),p代表研究中所关
注的特征在总体中的估计比例,E代表允许的误差范围。
这个公式的推导涉及到统计学中的抽样理论和置信区间的计算,其基本思想是通过控制置信水平和误差范围来确定所需的样本量,
以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样本量的计算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
如预期的效应大小、研究的统计方法等。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可
能会有一些修正或调整公式的参数,以适应具体的研究需求。
总之,样本量的计算是卫生统计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合理计算样本量,可以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从而更好地为卫生领域的决策和实践提供支持。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卫生统计学——精选推荐

2、说明频数分布表的用途?描述频数分布的特征、描述频数分布的类型、便于发现一些特大或特小的可疑值、便于进一步做统计分析和处理3、变异系数的用途?常用于观察指标单位不同时,如身高与体重的变异程度的比较;或均数相差较大时,如儿童与成人身高变异程度的比较。
4、试举例说明均数的标准差与标准误的区别与联系?例如某医生从某地2000年的正常成年男性中,随机抽取25人,算得其血红蛋白的均数X 为138.5g/l ,标准差S 为5.20g/L,标准误x S 为1.04g/L ,。
在本例中标准差就是描述25名正常成年男性血红蛋白变异程度的指标,它反映了这25个数据对其均数的离散情况。
因此标准差是描述个体值变异程度的指标,为方差的算述平方根,该变异不能通过统计方法来控制。
而标准误则是指样本统计量的标准差, 均数的标准误实质要均数的标准差,它反映了样本均数的离散程度,也反映了样本均数与总体均数的差异,说明了均数的抽样误差。
本例均数的标准误X S 此式将标准差和标准误从数学上有机地联系起来了,同是可以看出通过增加样本含量方法可以减少标准误。
5、标准正态分布与t 分布有何不同?T 分布为抽样分布,标准正态分布为理论分布。
T 分布比标准正态分布的峰值低,且尾部翘起得要高。
随着自由度的增大,t 分布逐渐趋近于标准正态分布,即当v →∞时,t 分布→标准正态分布。
6、假设检验时,一般当P<0.5时,则拒绝0H ,理论根据是什么?P 值是指从0H 规定的总体随机抽得等于及大于(或/和等于及小于)现有样本获得的检验统计量值(如t 值 或u 值 )的概率。
当P<0.5时,说明在0H 成立的条件下,得到现有检验结果的概率小于通常确定的小概率事件标准0.05.因小概率事件在一次试验中几乎不可能发生,现在的确发生了,说明现有样本信息不支持0H ,所以怀疑原假设0H 不成立,故拒绝0H 。
在下“有差别”的结论的同时,我们能够知道可犯I 型错误的概率不会大于0.05(即通常的检验水准),这在概率上有了保证。
卫生统计学

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参数:根据总体分布的特征而计算的总体统计指标。
总体:研究目的确定的同质观察单位的全体。
同质:总体中个体具有相同的性质。
变异:同质基础上的个体差异。
样本:从总体中随机抽取的有代表性的一部分观察单位,其实测值的集合。
统计量:由总体中随机抽取样本而计算的相应样本指标。
概率:描述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的数值。
(概率的统计定义:在一定条件下,重复做n次试验,nA为n 次试验中事件A发生的次数,如果随着n逐渐增大,频率nA/n逐渐稳定在某一数值p附件,则数值p称为事件A在该条件下发生的概率。
)抽样误差:由个体变异的存在和抽样引起样本统计量与相应的总体参数间以及各样本统计量之间的差别。
二,问答题。
统计学的基本步骤有哪些?答:统计学是一门处理数据中变异性的科学与艺术,它包括收集数据、分析数据、解释数据,以及表达数据。
总体与样本的区别与关系?答:区别:样本是总体的一部分,联系:如果样本的均衡性较好,就能够代表总体的特征。
抽样误差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可以避免抽样误差吗?答:一,个体差异引起;二,抽样方法引起。
抽样误差不能避免,但可以随着样本含量的增大而减小。
何为概率及小概率事件?答:概率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重复做n次试验,nA为n次试验中事件A发生的次数,如果随着n逐渐增大,频率nA/n逐渐稳定在某一数值p附件,则数值p称为事件A在该条件下发生的概率。
小概率事件是指习惯上将P<=0.05或P<=0.01称为小概率事件,表示某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很小。
第二章定量资料的统计描述一、名词解释频数:对一个随机事件进行反复观察,其中某变量值出现的次数被称为频数。
方差:用来度量随机变量和数学期望(即均值)之间的偏离程度。
标准差:也称均方差,是各数据偏离平均数的距离的平均数。
中位数:是指将原始观察值从小到大或从大到小排序后,位次局中的那个数。
几何均数:变量对数值的算数均数的反对数。
四分位数间距:百分位数P75和百分位数P25之差。
卫生统计学第八版重点

卫生统计学第八版重点1、统计工作的基本步骤:统计工作全过程可分为:统计设计、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和分析资料四个步骤。
2、卫生统计资料一般分为计量资料与计数资料两大类,介于其中的还有等级资料,不同类型的资料应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
因此,搞清楚下面的定义对以后学习具体的统计方法很重要。
①计量资料:对每个观察单位的各样项指标用定量的方法,通过测量得到的数值,我们把这样的资料称为计量资料,一般有度量衡等单位。
如调查某地10岁女童的身体发育状况,以人为观察单位,每个人的身高(cm)、体重(kg)和血压(mmHg)等;又如以每个采样点为观察单位,测得不同采样点的二氧化碳浓度(mg/L)。
②计数资料:先将观察单位按某种属性或类别分组,然后清点所得各组的观察单位数,称为计数资料。
例如对某小学全体学生进行蛔虫卵粪检,每个学生是一个观察单位,将每个学生按粪检结果阳性与阴性分组,得每组人数;又如调查某人群的血型分布,按A、B、AB、O四型分组,得各血型组的人数。
③等级资料:将观察单位按某种属性的不同程度分组,所得各组的观察单位数,称为等级资料。
例如用某药治疗若干痢疾病人,其中治愈、显效、有效、无效人数。
这类资料与计数资料不同的是:属性的分组有程度的差别,各组按大小顺序排列;与计量资料不同的是:每个观察单位未确切定量,因而称为半计量资料。
对分辨计量资料和计数资料,原则上并不困难。
通常凡是用仪器测得的数据都是计量资料,如身高、体重、肺活量、红细胞数、白细胞数、等属计量资料。
通常按性质、类别分组后清点得到的数目,如男性人数、女性人数,阳性人数,阴性人数,对动物实验的各种结果的例数等都是计数资料。
按等级分组资料不难确认,凡是按程度不同分多个组后清点数目,一般都属等级资料了。
3、卫生统计学:是应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居民卫生状况以及卫生服务领域中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的一门科学。
4、抽样误差:有个体变异产生的,抽样造成的样本统计量与总体参数之间的差异,称之。
卫生统计学名词解释

1.总体:总体(population)是根据研究目的确定的同质的观察单位的全体,更确切的说,是同质的所有观察单位某种观察值(变量值)的集合。
总体可分为有限总体和无限总体。
总体中的所有单位都能够标识者为有限总体,反之为无限总体。
2.样本:从总体中随机抽取部分观察单位,其测量结果的集合称为样本(sample)。
样本应具有代表性。
所谓有代表性的样本,是指用随机抽样方法获得的样本。
3.2.随机抽样:随机抽样(random sampling)是指按照随机化的原则(总体中每一个观察单位都有同等的机会被选入到样本中),从总体中抽取部分观察单位的过程。
随机抽样是样本具有代表性的保证。
4.3.变异:在自然状态下,个体间测量结果的差异称为变异(variation)。
变异是生物医学研究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
严格的说,在自然状态下,任何两个患者或研究群体间都存在差异,其表现为各种生理测量值的参差不齐。
5.4.计量资料:对每个观察单位用定量的方法测定某项指标量的大小,所得的资料称为计量资料(measurement data)。
计量资料亦称定量资料、测量资料。
.其变量值是定量的,表现为数值大小,一般有度量衡单位。
如某一患者的身高(cm)、体重(kg)、红细胞计数(1012/L)、脉搏(次/分)、血压(KPa)等6.计数资料:将观察单位按某种属性或类别分组,所得的观察单位数称为计数资料(count data)。
计数资料亦称定性资料或分类资料。
其观察值是定性的,表现为互不相容的类别或属性。
如调查某地某时的男、女性人口数;治疗一批患者,其治疗效果为有效、无效的人数;调查一批少数民族居民的A、B、AB、O 四种血型的人数等。
7.等级资料:将观察单位按测量结果的某种属性的不同程度分组,所得各组的观察单位数,称为等级资料(ordinal data)。
等级资料又称有序变量。
如患者的治疗结果可分为治愈、好转、有效、无效或死亡,各种结果既是分类结果,又有顺序和等级差别,但这种差别却不能准确测量;一批肾病患者尿蛋白含量的测定结果分为+、++、+++等。
卫生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1)教学文稿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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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一般按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统计,包括各类聘任人员及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和返聘本单位不足半年人员。
10.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
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
11.医生: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医士。
12.医师: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3.执业医师:指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
14.执业助理医师:指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15.管理人员: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
包括从事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与教学等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党政、人事、财务、信息、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16.工勤技能人员: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
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包括护理员(工)、药剂员(工)、检验员、收费员、挂号员等。
但不包括实验员、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和研究实习员等,这部分人员分别计入其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
17.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数/人口数X1000。
18.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数+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口数X1000。
19.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注册护士数/人口数X1000。
20.床位数:指年底实有床位数,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超过半年的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床位、因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床位。
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接产室待产床、库存床、观察床、临时加床和病人家属陪侍床。
21.每千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医院床位数+卫生院床位数)/人口数X1000。
22.设备配置率=配置某种设备的机构数/同类机构总数X100%。
23.卫生总费用:反映全国当年用于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所消耗的资金总量,用筹资来源法测算。
分为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三部分。
政府预算卫生支出指各级政府用于卫生事业的财政拨款。
包括:卫生事业费、中医事业费、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费、计划生育事业费、医学科研经费、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费、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费、政府其他部门卫生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经费。
社会卫生支出指政府预算外社会各界对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
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其他保险医疗卫生费、商业性健康保险费、非卫生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办医支出、企业医疗卫生支出、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经费、卫生预算外基本建设支出、私人办医初始投资、公共卫生机构预算外资金投入等。
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指城乡居民用自己可支配的经济收入,在接受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时的现金,包括城镇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和农村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
24.人均卫生费用=某年卫生总费用/同期平均人口数。
25.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某年卫生总费用/同期国内生产总值X100%。
26.每一职工年业务收入=年业务收入/年平均职工数。
27.每一医师年业务收入=年业务收入/年平均医师数。
28.年内病人欠费率=年内病人欠费总额/年业务收入X100%。
二、医疗服务1.总诊疗人次数: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
诊疗人次数按挂号数统计,包括:①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②出诊人次数;③单项健康检查及健康咨询指导人次;④未挂号就诊、本单位职工就诊及外出诊疗不收取挂号费的,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
患者一次就诊多次挂号,按实际诊疗次数进行统计,不包括根据医嘱进行的各项检查、治疗、处置工作量。
2.急诊病死率=急诊死亡人数/急诊人次数X100%。
3.观察室病死率=观察室死亡人数/观察室留观人次数X100%。
4.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
包括治愈、好转、未愈、死亡及其他人数。
其他人数指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
5.每百门、急诊入院人数=入院人数/(门诊人次+急诊人次)X100。
6.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人次数/住院危重病人抢救人次数X100%。
7.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年内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开放病床数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
包括消毒和小修理等暂停使用的病床,超过半年的加床。
不包括因病房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病床及临时增设病床。
8.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住院人数)总和。
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加床在内。
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作为实际占用床位1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1人。
9.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所有出院人数的住院床日之总和。
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的住院床日数。
10.平均开放病床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本年日历日数(365)。
11.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X100%。
12.病床周转次数=出院人数/平均开放床位数。
13.病床工作日=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开放病床数。
1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
15.治愈率=出院人数中的(治愈人数+其他人数)/出院人数X100%。
16.好转率=出院人数中的好转人数/出院人数X100%。
17.住院病死率=出院人数中的死亡人数/出院人数X100%。
18.观察室病死率=观察室死亡人数/观察室留观病例数X100%。
19.急诊病死率=急诊死亡人数/急诊人次X100%。
20.急诊抢救成功率=急诊抢救成功人次数/急救抢救总人次X100%。
21.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人数/(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人数+入院与出院诊断不符合人数)X100%。
22.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人次数/(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人次数+住院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合人次数)X100%。
23.病理检查与临床诊断符合率=病理检查与临床诊断符合人数/病理检查人数X100%。
24.医院感染率=院内感染例数/出院人数X100%。
25.无菌手术感染率=无菌手术丙级愈合例数/无菌手术愈合例数X100%。
26.无菌手术甲级愈合率=无菌手术甲级愈合例数/无菌手术愈合例数X100%。
27.CT检查阳性率=CT检查阳性数/CT检查人次数X100%。
28.MRI检查阳性率=MRI检查阳性数/MRI检查人次数X100%。
29.医师人均每年担负诊疗人次=诊疗人次数/平均医师人数。
30.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人次=(诊疗人次数/平均医师人数)/251。
31.医师人均每年担负住院床日=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医师人数。
32.医师人均每日担负住院床日=(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医师人数)/365。
33.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又称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医疗门诊收入+药品门诊收入)/总诊疗人次数。
34.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又称出院者人均医疗费用)=(医疗住院收入+药品住院收入)/出院人数。
35.出院者平均每日住院医疗费=(医疗住院收入+药品住院收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36.居民两周就诊率:指调查前两周内居民因病或身体不适到医疗机构就诊的人次数与调查人口数之比。
37.居民两周未就诊率:指调查前两周内居民患病而未就诊的人次数与两周患病人次数之比。
38.居民住院率:指调查前一年内居民因病住院人次数与调查人口数之比。
(摘自卫生部2007年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