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读后感2500字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正义论》读后感1《正义论》这本书,越往后看,越晦涩难懂。
但也因此,让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
我在不断地学习过程中,不仅收获了书中的知识,也开始反思:哲学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可以说,王阳明的“心即理”或者说尼采的“权力意志”,磨练了我的毅力。
而罗尔斯的正义思想,则逐渐锻炼了我的思维能力。
总之,到目前为止,哲学改变了我的内在。
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哲学会给我带来更多。
但实际上,“毅力”和“思考能力”,在我的人生道路上就已经很受用了。
我也渐渐总结出了一些学习方法。
知识就像水,探索知识的过程就像挖井。
不一定要挖的很宽,但却一定要挖的足够深。
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受了社会契约论很大启发。
社会契约论具体是什么,它具体包含了哪些内容,在此不做深究。
虽然“公平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一脉相传,但我认为我们更应该看到“公平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二者之间的差别。
简单来说,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在历史某一时期存在过的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的理论。
而“公平的正义”,则以假设为前提。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理想的正义观念一样,“公平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即是理想的。
我个人这样理解“公平的正义”:这种正义观念,毋庸置疑是理想的。
但它却不像社会契约论那样,目标明确的要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
而毋宁说,“公平的正义”恰恰是要为那些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理论提供一种指导。
《正义论》当中的两段话,大概可以支撑我的观点。
第一段话是,为一个暂时被理解为同其他社会隔绝的封闭社会的基本结构,概括出一种合理的正义观来。
这一特殊情形的意义是明显的,无需解释。
我们可以很自然地推测:我们一旦有了一种对于这种情形的正确理论,借助于它,其它有关的正义问题就能比较容易地处理了。
只需做出适当的修改,这样一种理论便可以为别的正义问题提供钥匙。
第二段话是,我相信,我们从理想的理论(idealtheory)开始的理由是,这种理论能为系统地把握那些较紧迫的问题提供唯一的基础。
正义论读后感6篇完美版

《正义论读后感》正义论读后感(一):《正义论》读后感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自1971年问世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热烈讨论,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
由它引发的各类争鸣或研讨文章,更是汗牛充栋,目不暇接。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
〈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
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
这充分证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
以上引自〈正义论〉的序。
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有评论称〈正义论〉一书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罗尔斯所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涉及到广泛的领域。
他是作为一个哲学家从道德的角度来研究社会的基本结构的,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
然而由于这一对象的性质,他在学科上就必然要涉及到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许多领域,而且,他所研究的问题又关系到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切身利益,因此,他的讨论就不仅仅为伦理学,而且为其它一些学术领域的学者所注目,甚至为一般公众所关心。
正义论读后感范文(优选3篇)

正义论读后感范文(优选3篇)正义论读后感范文(优选3篇)当品看完一部著作后,你心里有哪些感受呢?因此必须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
很有可能你如今毫无头绪吧,下边是我为大伙儿梳理的正义论读后感范文(优选3篇),供大伙儿参照参考,期待能够协助到有必须的盆友。
正义论阅读感想1大一第一学年的情况下,学校举行一个念书沙龙活动的主题活动,便是那时候,读了哈佛大学专家教授罗伯特·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
有关这本书,自己觉得很有深层,其实我是多少有点儿看搞不懂的,或是我压根掌控不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说白了便是科学研究公平正义的,我在学这本书以前一直觉得公平正义二字只有跟社会道德联络起來,公平正义是一种道德品质,可是罗尔斯所了解的公平正义确远比我所了解的要繁杂,它涉及到政冶、经济发展、社会道德等行业。
创作者罗尔斯觉得公平正义的主题风格便是社会发展的基本上构造,换句话说得更精确些,便是关键的社会体制分派基本上权利义务和明确社会发展协作所造成的权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之中明确提出有关公平正义的两根标准:第一条是说白了公平的随意标准,即每一个人应当在社会发展中。
具有公平的随意支配权;第二条标准包含区别标准与机遇平等原则。
前面一种规定在开展分派的情况下,假如迫不得已造成某类不公平得话,这类不公平应当有益于境况最烂的大家的较大权益,就是,权益分派应当像处在不好影响力的大家歪斜;后面一种规定将机遇公平的标准运用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公平,使具备同样工作能力、技术性与主观因素的大家具有公平的得到岗位的机遇。
我认为这两根标准既体现人类社会的基本上现况和众多老百姓的要求,最先,实际中每一个人都存有着各种各样区别,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机遇,而大家刚好便是必须公平的自由权和公平公正的机遇。
罗尔斯把既存的核心西方国家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基础理论分成两类:功利主义的公平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公平正义观。
可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全是不赞同的,并且特别是在抵制功利主义作。
罗尔斯的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在我们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篇一:正义论读后感】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得感受。
拜读罗尔斯得《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就是了解了许多新得概念,虽然有得就是过去知道得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得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得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得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
初次接触这本书得第一章得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得瞧不太懂,但就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得过程中获取丰富得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得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得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就是真理,一就是正义,并且二者就是不可调与、决不妥协得。
其中,社会基本结构就是正义得主题,人们在达成其她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得原则达成协议。
然而这种缔约不就是一种实际得历史行为,而就是在假定得原初状态中得选择得结果,它就是互相冷淡得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得选择。
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得原始状态与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得正义并不就是一种完整得契约论。
因为契约论得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得伦理体系,就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得原则包括进去得体系、也就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得有普遍代表性得那类观点所涉及得范围就是有限得。
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得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与新颖。
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得道德常识,尤其就是具有理性上得说服力,却就是异常艰难得。
因此,我们只就是在意罗尔斯得结论就是远远不够得,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就是如何证明得,即这些结论就是怎样得出得。
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得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得论证体系就是非常严密得,逻辑性非常强、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得刻画。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正义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价值观念,它代表了公平、公正、道德和良知。
正义的概念在不同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中有着不同的解释和体现方式,但它始终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之一。
在《正义论》一书中,作者约翰·罗尔斯通过对正义的深入探讨,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新的视角,引发了我对正义的思考和反思。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提出了“公正性原则”,即每个人都应当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社会应当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最不幸福的人的利益为目标。
这一原则不仅强调了平等和公正的重要性,还提出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构想,即“差别原则”,即社会的不平等应当对最不幸福的人有利。
这种思想引发了我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深刻思考。
在现代社会中,不公平和不正义问题时有发生,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弱势群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层出不穷。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和实践正义呢?罗尔斯的观点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他认为,正义不仅仅是一种理论概念,更是一种社会实践,需要通过制度和政策的改革来实现。
只有建立起公平和公正的社会制度,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正义。
读完《正义论》,我深刻地意识到,正义不是一种空洞的理想,而是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去实现的目标。
作为普通人,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和言论去维护正义,关注社会公平和公正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发声。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也可以通过政治参与和社会改革来推动社会正义的实现,倡导公平的社会制度和政策,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作为一个学生,我也深刻地意识到,教育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途径。
只有通过教育,我们才能培养出更多具有正义意识的公民,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因此,我将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将来为社会的正义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的来说,《正义论》给了我对正义的新的认识和理解,激发了我对社会正义的思考和反思。
它不仅是一本理论性的著作,更是一本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宝贵经典。
正义论读后感7篇

正义论读后感7篇读后感可以是对书中人物命运的深刻思考和感悟,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锻炼写作技巧,本店铺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正义论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正义论读后感篇1读着朱自清先生在《正义》这篇文章中强烈喷发愤怒的文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此刻,我想到了那些人前说人话、鬼前说鬼话的伪君子,想到了那些狐假虎威的势利狂,还想到了那些在台上大事标榜廉洁奉公而在台下却大肆侵吞国家与人民财产的官员污吏。
怀着这样一种强烈的感情,我又捧读了一遍。
我深刻体会到,正义这两个字虽然平凡,但它却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财富。
然而,人世间又有多少人的心中会永存这种正义呢?诚如朱老先生在文中说的:可怕的正是这种假名行恶的人。
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地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碧辉煌地正义地签条送了去。
社会凭着他所唱的名字和所粘的签条,欣然受了这份礼;就是明知道是罪恶,也还是欣然受了这份礼!是啊,这种人心底的正义,只怕早已霉了,烂了,且将毁灭了,但在它们的唇边,居然还挂着正义的名字。
我简直不敢想象,正义消失会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该是一个颠倒是非和黑白的社会、一个到处充满虚情假意的糟糕社会了吧。
朱自清先生在人海茫茫中寻找正义,但正义却了无踪影。
读着读着,我更加不安了。
社会在发展在进步,而这种伪君子却越来越多地滋生、繁衍,正义再一次受到挑战。
我们该作何选择?我曾经看过一篇题为《选择》的文章,讲的是一个青年到一个渡口,一路上,万里无云,风平浪静,可是,一到了海中央,海水便汹涌澎湃,这时,青年已拥有了金钱荣誉正义才华势力爱情6个包裹,船夫让他必须抛下一个才可脱险。
青年略一沉思,把正义抛入海中。
没有了正义,那怎么得了?那不就等于丢弃了良心吗?没有良心,那不就等于冷漠无情、只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了么?这样一想,不禁毛骨悚然。
开放文明的社会,需要正义;经济日益繁荣的社会,需要正义;建立和谐人文的社会,更需要正义。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相关推荐《正义论》读后感范文(通用6篇)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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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后感1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主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建设中的运用。
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过程:在原初状态中完成正义原则的选择—制定宪法—制定法制—在正义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的使用,罗尔斯并且认为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也是逐步排除无知之幕的过程。
接着罗尔斯给自由下了定义,并讨论了平等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自由、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
罗尔斯对自由的定义谈了很多,他认为自由是一个体系,由各种基本的自由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受到保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犯时,可以说他是自由的。
关于罗尔斯定义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
他的自由观可以通俗的这样说: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为所欲为。
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点,这也是后来各类解放运动的思想基础。
对于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观点要深刻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认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那是动物的自由;洛克说自由是指人类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领或其他什么人的管理。
接着罗尔斯重点谈论了良心的自由,其实罗尔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罗尔斯明确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制度必须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
但我认为关于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想还是先有宗教的信仰,这个先后次序决定了谁更起主导作用。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体现在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遵守上,体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产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产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依然是正义原则优先次序的体现,就是首先保证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平等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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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后感2500字正义论读后感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自1971年问世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热烈讨论,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
由它引发的各类争鸣或研讨文章,更是汗牛充栋,目不暇接。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
〈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
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
这充分证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
”以上引自〈正义论〉的序。
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
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有评论称〈正义论〉一书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罗尔斯所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涉及到广泛的领域。
他是作为一个哲学家从道德的角度来研究社会的基本结构的,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
然而由于这一对象的性质,他在学科上就必然要涉及到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许多领域,而且,他所研究的问题又关系到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切身利益,因此,他的讨论就不仅仅为伦理学,而且为其它一些学术领域的学者所注目,甚至为一般公众所关心。
”“美国社会处在一种危机之中,处在一个亟须调整关系的关口,而罗尔斯〈正义论〉中所探讨的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份额、差别原则等问题,恰以一种理论的方式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推荐或期望。
照罗尔斯的说法,他的理论是理想性质的,不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探讨范围仅限于一种‘法律被严格服从的状况’,限于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因而他的理论又被人称为一种乌托邦理论。
但是,这并不是那种老式的、真诚幻想和期盼的乌托邦理论,而宁可说是一种证明方式和标准,一种想为非理想的正义理论带给基础的尝试。
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
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
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则应对现实,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
他主要思考的是理想部分,然而,他认为理想理论是非理想理论的基础,理想的正义要为怎样对待现实的不正义带给指导。
所以,在他的著作中实际上体现着一种高度的虚拟性和强烈的现实性的结合,他是有感而发的,但所发并非必须透过直接诉诸现实政治问题的形式。
相反,有时思辨的程度愈高,倒愈能表现时代的面貌。
因此,他的思想作为他所处的动荡时代、他所处的美国社会的一种折射乃至聚光,自然会引起许多人的注目和反应。
”这些问题在当今正值转型中的中国,也是有着同样的价值的。
‘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
然而,在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
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秉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取的。
因此,这些最初的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
换言之,正义原则要透过调节主要的社会制度,来从全社会的角度处理这种出发点方面的不平等,尽量排除社会历史和自然方面的偶
然任意因素对于人们生活前景的影响。
”为此,罗尔斯透过进一步概括以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契约论、使之上升到更高的抽象水平而提出了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取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xicalorder)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第二个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
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
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
所谓"公平的正义"即意味着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平的原初状态中被一致同意的,或者说,意味着社会合作条件是在公平的条件下一致同意的,所到达的是一公平的契约,所产生的也将是一公平的结果。
罗尔斯的正义论确实具有一种平等主义的倾向。
而体现这一正义观的两个正义原则透过几次过渡性的陈述而到达的最后陈述则是: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自由原则)。
正义在某种好处上能够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
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务必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
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到达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
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desert),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
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我也只能借助一些名家们对〈正义论〉的评价看法,提一些人云亦云的看法。
虽然此刻不是很看得懂,但我相信我已经能够把握其中的一些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