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饱和聚酯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1 总则1.0.1 为了提高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水平,加强对防腐蚀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控制,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用于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的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材料没有国家现行标准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0.4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
2 质量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3 复验报告或技术鉴定文件。
1.0.5 需要现场配制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试验确定,其配合比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经试验确定的配合比不得任意改变。
1.0.6 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
当需要变更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1.0.7 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钾水玻璃材料potassium silicate material以硅酸钾的水溶液为胶结料,缩合磷酸铝为固化剂,硅铝氧化物为粉料和骨料,添加少量辅助材料配制而成的硅酸盐型耐酸耐热材料。
2.0.2 涂层配套aset of matched coating能相容的各类涂层间在材料选用、结构搭配、涂装工艺等方面合理组合形成的复合涂层。
2.0.3 锈面涂料tolerant coating可直接涂装于锈蚀等级为A或B的钢基层表面,同时仍具有一定防锈功能的底层涂料。
2.0.4 自流平涂料self-leveling coating涂装施工过程中,材料呈现一定的流展性,每层涂层干膜厚度不少于300μm,干燥后没有施工痕迹,并有装饰效果的厚膜型涂料。
2.0.5 厚膜型涂料high build coating一次形成干膜厚度不少于60μm的溶剂挥发类涂料或不少于100μm的化学反应类(交联型)涂料。
建筑防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对于验收规程的规定

建筑防腐⼯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对于验收规程的规定建筑⼯程的质量要求是⽐较⾼的,建筑⼯程的质量有很多⽅⾯的要求,例如主体结构的质量、外墙的质量、防腐⼯程质量等,⼯程的防腐质量直接影响⼯程的寿命,那么建筑防腐⼯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对于验收规程的规定?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属表⾯预处理的质量等级检验⾦属表⾯预处理的质量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属表⾯处理后应⽆油污、⽯蜡、灰⼟、旧涂层等污物,酸处理的⾦属表⾯应呈中性,除锈质量应符合设计等级的要求,表⾯应⽆焊渣、⽑刺和焊接飞溅物,转⾓处、板边缘、焊缝等应为圆滑的过渡曲⾯。
⼆、涂膜厚度检验1、施⼯过程中,施⼯单位应按照油漆说明书经常⾃测湿膜厚度,以有效控制⼲膜厚度。
2、每道漆膜实⼲后,⽤电磁式测厚仪测量⼲膜厚度,涂装完毕后,测试漆膜总厚度。
检测时测点选择要注意分布的均匀性和代表性,对于⼤⾯积平整表⾯,每10㎡测⼀个点;对于结构复杂的表⾯,每5㎡测⼀个点;对于狭⼩⾯积区域或部位,需保证每⼀⾃由⾯应有三个以上检测点;对于细长部件,每⽶测⼀个点。
3、⼲膜厚度采⽤两个90%控制,即90%以上检测点⼲膜厚度不⼩于规定膜厚,其余检测点的⼲膜厚度不低于规定膜厚的90%。
4、对于⼲膜厚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部位,应及时补涂。
三、涂层附着⼒检查:施⼯现场常⽤的防腐涂层的附着⼒检查⽅法有划X法、划格法及拉开法。
1、划X法:所⽤⼯具有锋利的⼑⽚、25㎜(1in)厚的半透明压敏胶带、橡⽪及照明灯源,如⼿电等。
测试程序如下:①⽤溶剂清洗涂层表⾯,但不能损害涂层,然后让其⼲燥。
②⽤⼑具沿直线稳定地切割漆膜⾄底材,夹⾓为30°~45°,划线长40㎜(1.5in),交叉点在线长的中间。
③⽤灯光照射查看钢质基底的反射,确定划痕深度是否已到底材;如果未到,则在另⼀位置重新切割。
④拉开75㎜长压敏胶带,把胶带中间处放在切割处的交叉点上,⽤⼿指抹平,再⽤橡⽪磨平胶带,透明胶带的颜⾊可以帮助看出与漆膜接触的状态密实程度。
HGJ 216 79不饱和聚酯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不饱和聚醋树脂类防腐蚀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HGJ 2 1 6 一7 9
关于颁发《 不饱和聚醋树脂类防腐蚀工程
施工及 验 收规程 》 ( 试行 ) 的通知
( 7 9 ) 化基字 第 9 1 7号 现批准化工部化工设计 公司、 上海 市建筑科学研究所主编的《 不饱 和聚醋树脂类防腐蚀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 为部颁标准 , 编号为 H G J 2 1 6 -7 9 , 自1 9 7 9 年1 0月 1日 起 正式颁发试行 。 本规程 由部化工设计公 司负责解释 ; 由第十二化工建设公司施工技术研究所统一管理 。 化学工业部 一九七九年 八月九 日
面积施工。
第1 0 条 除本规程已规定外, 尚 应遵照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 J 2 1 2 -7 6 ) )
有关章节的规定 。
第二节
第1 1 亲
原材 料和制 成品 的质 量要求
不饱和聚醋 树脂 的品种应符合设计 规定。常用 的品种 有双酚 A 型 、 邻 苯型等 。
15
汀底与 衬布的施工间隔时间, 一般不少于 1 2 小时。
16
二 、衬布 : 先均匀涂刷一 层衬 布料 , 随即衬上 一层玻 璃布 , 玻璃布贴实后 , 再涂刷一 层衬 布 料( 胶料不 宜过多 , 但玻 璃布应浸透 ) , 随之再铺衬一层玻璃 布 , 如此连续铺 衬至设计规定 的层
许空隙 不应大于5 毫米。
施工 前 , 基层 应干燥 , 在2 0毫米深度 内的含水率不 应大于 6 0 o ; 表 面的浮 灰、 油 污应清除
干净。
第7 条 不饱和聚醋树脂 类材料的外露表面 , 自然硬 化( 指硬 化至不粘手 ; 下 同) 后, 必须 随即涂刷一层封面 料。 封面料可采 用掺有 石蜡苯乙烯溶液的树脂胶料 , 配合 比见附录 一中表 1 -1 , 涂刷时 , 应搅 拌均匀 , 不得漏涂。 第 8条 常温时 , 不饱和聚醋树脂类耐腐蚀 材料的养护期一般不少于 5 昼夜 。 施工环境温 度较低时( 但 不低于 5 0 C) , 养护期应适 当延长。 第, 条 不饱 和聚酷树脂类 防腐蚀工 程施工前 , 应根据施工 环境温 度、 湿 度、 工 程特点及 原材料成分等 , 通过试验 和小型试点 , 选 定适宜的施工配 合比和施工 操作方法 , 然后再 进行 大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缝深
10mm~15mm
厚度>30
缝宽
6mm~8mm
缝深
15mm~20mm
天
然
石
材
厚度≤30
缝宽
8mm~12mm
缝深
15mm~20mm
8
基层和防腐蚀面层粘结
粘结牢固,无脱层、起壳和固化不完全等缺陷
9
防腐蚀面层厚度与针孔
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
外观质量
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
11
玻璃钢衬布铺设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同层衬布搭接宽度不小于50mm;上下层衬布接缝错开不得小于50mm,阴阳角处增加1~2层衬布
一般项目
1
树脂类防腐蚀整体面层的平整度
厚度≥5mm
≤4mm
厚度<5mm
≤2mm
2
地坪坡度偏差
坡长的±0.2%,且不大于30mm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5.23. 2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6
块
材
灌 缝
天
然
石材
厚度≤30
缝宽
8mm~12mm
缝深
15mm~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mm
厚度>30
缝宽
8mm~15mm
缝深
满灌
7
块
材
沟
防腐施工验收规范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1 总则1.0.1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适用于生产维修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
1.0.2 本规范适用于钢、铸铁制造的工业设备、管子及管件的防腐蚀衬里和防腐蚀涂料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食品工业、核电工业。
1.0.3 防腐蚀衬里和防腐蚀涂料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
当需变更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同意。
1.0.4 防腐蚀工程施工所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本规范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资料。
必要时对原材料应进行抽查复验。
1.0.5 各类防腐蚀工程的施工配比,必须经具有二级证书资格的试验机构出具试验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
已确定的施工配比不得任意改变。
1.0.6 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 一般规定2.1.l 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2.1.1.1 设计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施工图纸业经会审;2.1.1.2 完成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了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技术培训;2.1.1.3 设备、管子及管件应具备出厂合格证或工序交接证书;2.1.1.4 材料、机具、检测仪器、施工设施及场地己齐备;2.1.1.5 防护设施安全可靠,施工用水、电、气、汽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2.1.2 设备、管子、管件的加工制作,必须符合施工图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在进行防腐蚀工程施工前,应全面检查验收。
2.1.3 在防腐蚀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领进行中间检查。
防腐蚀工程完工后,应立即进行验收。
2.1.4 设备、管子、管件外壁附件的焊接,必须在防腐蚀工程施工前完成,并核实无误;在防腐蚀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进行施焊、气割、直接敲击等作业。
2.1.5 转动设备在防腐蚀施工前。
应具有静平衡或动平衡的试验报告。
防腐施工验收规范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1 总则1.0.1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适用于生产维修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
1.0.2 本规范适用于钢、铸铁制造的工业设备、管子及管件的防腐蚀衬里和防腐蚀涂料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食品工业、核电工业。
1.0.3 防腐蚀衬里和防腐蚀涂料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
当需变更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同意。
1.0.4 防腐蚀工程施工所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本规范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资料。
必要时对原材料应进行抽查复验。
1.0.5 各类防腐蚀工程的施工配比,必须经具有二级证书资格的试验机构出具试验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
已确定的施工配比不得任意改变。
1.0.6 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 一般规定2.1.l 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2.1.1.1 设计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施工图纸业经会审;2.1.1.2 完成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了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技术培训;2.1.1.3 设备、管子及管件应具备出厂合格证或工序交接证书;2.1.1.4 材料、机具、检测仪器、施工设施及场地己齐备;2.1.1.5 防护设施安全可靠,施工用水、电、气、汽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2.1.2 设备、管子、管件的加工制作,必须符合施工图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在进行防腐蚀工程施工前,应全面检查验收。
2.1.3 在防腐蚀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领进行中间检查。
防腐蚀工程完工后,应立即进行验收。
2.1.4 设备、管子、管件外壁附件的焊接,必须在防腐蚀工程施工前完成,并核实无误;在防腐蚀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进行施焊、气割、直接敲击等作业。
2.1.5 转动设备在防腐蚀施工前。
应具有静平衡或动平衡的试验报告。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8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817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行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11月15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会同冶金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化学工业部所属的有关单位对原《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6)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近10余年来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工程应用和科研等方面的经验,并多次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包括十二章和四个附录,其中第一、二、十一、十二章为通用部分,其余各章为按材料划分的各种防腐蚀工程的特殊要求,第八、十一章为本次修订时新增内容。
随着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将不断涌现,希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化学工业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中路,邮政编码:05002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化学工业部1990年6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减少因腐蚀而造成的损失,制订本规范。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工艺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工艺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包括:树脂胶料铺衬玻璃钢整体面层和隔离层,树脂胶泥和砂浆铺砌、勾缝或灌缝的块材面层;树脂胶泥、砂浆制作的单一的或复合的整体面层。
树脂类材料的优点是:耐腐蚀性、抗水性、绝缘性好,强度高,附着力强;玻璃钢具有重量轻(相当钢铁的1/4~1/5),整体性、密实性好,耐温、粘结性优良,加工成型容易等优点。
但存在抗冲击性较差,操作技术要求高,价格较昂贵等缺点。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表面铺衬玻璃钢整体面层、隔离层;铺砌块材面层,制作按地面、墙裙、基础、沟道、贮槽等单一式复合的整体面层等防腐蚀工程。
一、施工准备(一)材料要求1. 树脂常用树脂有环氧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酚醛树脂以及环氧酚醛树脂、环氧呋喃树脂、环氧煤焦油等。
(1)环氧树脂外观应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粘厚透明液体,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E型环氧树脂》及表9-2-1的规定。
表2-1 E型环氧树脂的质量(2)不饱和聚酯树脂有双酚A型、二甲苯型和邻苯型等,双酚A型和邻苯型外观为黄色透明液体;二甲苯型外观为黄色、棕黄色粘稠液。
其质量应符合表2-2的规定。
表2-2 不饱和聚酯树脂的质量注:不饱和聚酯树脂的贮存期20℃时不应超过6个月;30℃时不应超过3个月。
(3)呋喃树脂有糠酮型、糠醇糠醛型、糠酮糠醛型等。
糠酮型外观应为棕褐色粘稠液体;糠醇糠醛型、糠酮糠醛型外观应为棕黑色液体。
其质量应符合表2-3的规定。
表2-3呋喃树脂的质量注:①呋喃树脂贮存期,不宜超过12个月;②糠酮型呋喃树脂主要用于配制环氧呋喃树脂。
(4)酚醛树脂外观应为棕红色粘稠液体,其质量应符合表2-4规定。
注:①酚醛树脂常温下的贮存期,不应超过1个月;②当采用冷藏法或加入’(%的苯甲醇时,贮存期不宜超过3个月。
(5)煤焦油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煤焦油》及表2-5的规定,其含水率不应大于1%,不杂质。
表2-5煤焦油的质量(6)环氧煤焦油、环氧呋喃树脂、环氧酚醛树脂系由环氧树脂分别与煤焦油、呋喃、酚醛树脂混合而成。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817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行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11月15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会同冶金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化学工业部所属的有关单位对原《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6)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近10余年来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工程应用和科研等方面的经验,并多次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包括十二章和四个附录,其中第一、二、十一、十二章为通用部分,其余各章为按材料划分的各种防腐蚀工程的特殊要求,第八、十一章为本次修订时新增内容。
随着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将不断涌现,希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化学工业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中路,邮政编码:05002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化学工业部1990年6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减少因腐蚀而造成的损失,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防腐工程验收规范与流程
防腐工程验收规范与流程防腐工程在建筑、船舶、管道等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并提高工作效率。
为确保防腐工程的可靠性和合格性,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防腐工程验收的规范与流程。
一、验收规范防腐工程验收需要遵循相关的规范与标准,以下为常见的验收规范:1. GB/T 50376-2012《建筑工程工程验收规范》:该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的验收,其中包括防腐工程的验收内容和要求。
2. GB/T 23261-2009《防腐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该标准规定了防腐施工质量的检验与评定方法,为防腐工程的验收提供了依据。
3. JB/T 4730.2-2005《非破坏性检测金属材料焊接接头检测》:该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焊接接头的非破坏性检测方法,对于防腐工程中的焊接接头的质量检验具有重要意义。
二、验收流程1. 材料验收:材料是防腐工程的基础,因此在施工前需要对购买的防腐材料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检查材料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对防腐涂料的颜色、粘度、溶剂含量等进行检验。
2. 表面处理验收:在进行防腐施工之前,需要对基材进行表面处理。
验收时应检查表面处理的工艺和质量,如砂浆砂光的均匀程度、锈蚀物的清除情况等。
3. 防腐涂层验收:防腐施工完成后,需要对防腐涂层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检查涂层的厚度、附着力、干燥度等,确保涂层的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4. 防腐层的检测:除了对防腐涂层进行验收外,还需要对防腐层进行检测。
常用的检测方法包括电火花检测、电位差检测等,以保证防腐层的质量和可靠性。
5. 文档验收:在防腐工程验收完毕后,需整理相关的验收文档。
验收文档包括防腐施工记录、材料质量检验报告、涂料使用清单等。
同时,验收文档中还需要包括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验收注意事项1. 验收过程应严格按照规范和流程进行,不能随意变动。
2. 验收人员应具备丰富的防腐工程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
3. 验收人员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对防腐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