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房地产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流程及办法

房地产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流程及办法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定义项目目标和范围:明确项目的规模、用途、功能以及预期的成果。
2.确定项目资源需求: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财务资源等方面的需求。
3.调研市场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
4.寻找合适的项目合作伙伴:选择合适的设计团队、施工团队和监理团队等合作伙伴。
5.确定项目的预算和时间计划:制定项目的预算和时间计划,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设计阶段:1.编制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团队根据项目需求,制定符合规划、结构和施工要求的设计方案。
2.完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设计团队根据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结构、电气、给排水等方面的设计。
3.设计评审和修订:将设计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设计修订,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施工阶段:1.开展施工招投标:依据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向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并进行招标评审,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入施工阶段。
2.签订合同和准备施工: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指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准备施工现场和施工材料。
3.施工管理和监督:监理团队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4.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四、竣工验收阶段:1.完成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完成后,承包商编制工程竣工报告,包括工程总结、工程验收资料和工程竣工图等。
2.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根据验收结果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并将报告归档保存。
4.工程移交和投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将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使工程正式投入使用。
建筑和房地产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建筑和房地产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建筑和房地产业是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它涉及到人们的居住环境和工作场所,因此监督管理办法在其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建筑和房地产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内容以及实施的困难和挑战。
一、建筑和房地产项目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和房地产项目监督管理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规性和规范化建设直接影响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
因此,建筑和房地产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确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筑和房地产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1. 规划审批和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在建筑项目规划审批和设计阶段,应对项目计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和监督。
监督部门应对项目的可行性、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施工方的资质审查,确保施工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要求。
同时,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和质量隐患。
3. 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阶段的监督管理:在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后,应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监督。
监督部门应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工程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同时,还应加强对现有房地产的管理,遏制盗窃、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不法行为。
三、建筑和房地产项目监督管理的困难和挑战建筑和房地产项目监督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
首先,由于建筑和房地产业涉及范围广泛,监督部门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而这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其次,建筑和房地产项目存在监督盲区和监管漏洞,部分不法分子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监督管理的周期较长,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因此资源紧缺也是一个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困难和挑战,应当加强监督管理部门的专业能力培养,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等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城市、县城、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理、业务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
因职能划转有关工作不在同一部门的,应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主体责任。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进行竣工综合验收。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是否按照经审批的用地范围、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要求开发建设;2.是否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开发建设,明确移交的是否完成产权(使用权)移交或签订产权(使用权)移交协议;3.单体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备案手续是否完备;4.红线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绿化、路灯、环卫、排水等)是否按照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5.红线内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达到使用条件且已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管理;通信基础设施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6.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按照要求交纳;7.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第七条开发企业应在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15日内,持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到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德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德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7•【字号】德政办发[2008]22号•【施行日期】2008.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德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德政办发〔2008〕22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德州市区(包括德城区、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内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以下简称“综合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和项目属地管理。
市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县(市)开发管理部门)实施具体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开发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四条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须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项目用地、规划、工程质量、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单项验收。
验收合格后,再到开发管理部门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分期开发的项目可分期进行综合验收。
第五条综合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各项约定进行开工建设;(二)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审批规划开发建设;(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小区道路和绿化等是否按规划建设完毕;(四)单项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五)施工机具、临时设施、建筑残渣、剩余构件是否全部拆除、清运完毕;(六)是否落实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电照明系统的设计与安装;(七)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是否落实;(八)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否落实;(九)前期物业管理是否落实;(十)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公司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房地产公司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1. 总则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计量计价管理。
房地产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计量计价管理,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经济效益。
2. 工程计量管理2.1 工程计量的定义工程计量是指对工程项目施工中所用材料、劳动和机械设备的实际消耗量进行统计和计量的工作。
2.2 工程计量的原则2.2.1 工程计量应根据设计文件进行。
2.2.2 工程计量应精确可靠。
2.2.3 工程计量应及时进行。
2.2.4 工程计量应上传下达。
2.3 工程计量文件工程计量文件是记录工程项目的各项计量数据和计算结果的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验收单、工程量结算单等。
2.4 工程计量的程序2.4.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指对工程项目所包含的各种工程量进行分类、分项、明细列示的清单。
2.4.2 工程量的验收工程量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所消耗的各种材料、劳务和设备的实际消耗量进行实验室化验或现场检验的工作。
2.4.3 工程量的计算工程量计算是指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各项工程量进行统计和计算的工作。
3. 工程计价管理3.1 工程计价的定义工程计价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经济核算的工作,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结算等。
3.2 工程计价的原则3.2.1 工程计价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3.2.2 工程计价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
3.2.3 工程计价应公正合理。
3.2.4 工程计价应及时完成。
3.3 工程计价文档工程计价文档是记录工程项目的各项计价数据和计算结果的文件,包括工程投资估算报告、工程结算书等。
3.4 工程计价方法3.4.1 工程投资估算的方法工程投资估算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投资进行初步核算和客观估算的工作。
估算方法包括准确测算、单价法、指导价法等。
房地产工程质量维修管理办法

房地产工程质量维修管理办法(总1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仁和置业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河南仁和置业有限公司工程保修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客户是我们至尊的朋友”的核心价值观,及时解决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向业主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第三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温工程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六)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1年;(七)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八)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九)管道堵塞为2个月。
第五条所有维修项目必须遵循“质量一次达标”的原则。
第六条责任人:(一)工程技术部经理、对接维修专员、综合计划部经理、客服部经理、物业公司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二)工程技术部指定维修专员,客服部、预算计划部、物业公司项目部指定对接专员。
(三)维修专员、物业公司对接专员负责现场查看、责任认定,组织维修并监督。
第七条报修、维修流程:(一)业主来电或上门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物业公司统一受理及时填写《工程质量维修联系单》并在4小时内转呈客服部备案,客服部受理人员应在1个小时内送达工程技术部签收;(二)工程技术部接到联系单应在1小时内结合物业公司现场查看分析业主报修的质量问题,如果确是保修期内的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技术部应在1小时内通知施工单位签收《工程质量维修联系单》实施维修;如果是业主人为原因或装修使用不当造成质量事故,应及时对业主说明情况,如有需要,可协助业主联系相关单位自行维修。
房地产公司项目阶段性成果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项目阶段性成果管理办法一、前言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开发具有长周期和高风险的特点,因此项目阶段性成果管理至关重要。
可以使该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有效控制成本和相关风险,加强项目成本和时间控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公司项目阶段性成果管理的内容和管理办法。
二、成果管理的内容1. 项目计划阶段的成果管理项目计划阶段主要是确定项目的特点、目标、要求和项目相关的成本和风险因素。
在这个阶段中,成果管理主要有以下内容:(1)制定项目的规划并分配任务。
(2)对项目要求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项目管理进行有效的布局。
(3)制定项目的目标和计划。
(4)为项目制定项目的相关成本和风险的预估,和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计划来减小风险和控制成本。
2. 设计阶段的成果管理设计阶段主要是进行项目设计,并根据设计方案进行项目实现。
在这个阶段中,成果管理主要有以下内容:(1)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并分配工作任务。
(2)对设计方案进行分析和评估,并确认设计方案是否符合项目要求。
(3)分析设计方案的潜在风险并制定措施来减小风险。
(4)按照设计方案进行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现过程进行控制和评估。
3. 施工阶段的成果管理施工阶段主要是对具体项目进行施工并监督管理。
在这个阶段中,成果管理主要有以下内容:(1)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分配相应的任务。
(2)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
(3)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减小这些风险。
(4)对工程进度进行实时监管,并提前预测可能出现的工期问题。
4. 项目验收阶段的成果管理项目验收阶段是审核和验收最终的成果,并对项目进行实际的使用。
在这个阶段中,成果管理主要有以下内容:(1)制定验收方案,并分配审核和验收任务。
(2)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并确认项目的整体工程质量。
(3)对项目的成本进行评估,并确认项目的成本控制是否符合预期。
(4)对项目的管理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来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
房地产开发单位-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2009年4月总则为加强(以下简称: “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 保证有序、高效地实现项目目标, 提高项目收益,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项目管理模式第一条项目管理的组织模式分为两种: 项目公司制、项目组制。
一、项目公司制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二条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子公司: 在公司管理体制和领导下独立开展项目工作, 公司对资金、财务、成本、计划和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并进行监控, 参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另行制订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一、公司参股的子公司: 根据子公司董事会下达的目标和要求独立开展工作, 另行制订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二、项目组制: 以强化项目管理为目标, 建立以项目总经理为核心的弱矩阵式的项目管理体系。
三、项目组工作目标的确定:项目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任命, 并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项目总经理负责按照公司项目决策委员会批准的《项目目标任务书》的要求, 总控、指导、协调项目组成员及公司各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工作, 保证项目的质量、成本、进度、利润指标达到公司的预期目标, 并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要求。
参见附件一:《项目目标任务书模板》。
四、项目组的人员组成:项目组由各业务部门派出的项目主管组成,各项目主管的人选在项目总经理与部门总经理协商和认同后,由项目总经理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报提议方案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确定。
项目总经理可根据项目工作进展的不同阶段的要求, 决定各项目主管进入或撤出项目组的时机。
当各项目之间因人力资源不足而产生分配困难时, 由项目总经理提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解决。
如项目总经理对人力资源部的解决方案仍不认可, 可提报项目决策委员会, 并由项目决策委员会综合平衡各项目情况, 最终确定各项目的人力资源的分配。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 在人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 个别专业主管可兼任多个不同项目。
项目组的工作范围: 项目组的工作范围包括: 项目定位深化和产品策划、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前期手续、施工管理工作、市政设计和施工、项目计划管理、项目销售管理、物业筹备阶段至入住期间的组织和管理、入住前至入住阶段的客户服务等工作和部分招投标组织、成本管理控制、入住后的项目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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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目的规范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二、适应范围集团公司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管理流程及控制要点四、相关管理文件(一)《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办法》(参见第4页附件一)(二)《项目公司工期控制现场管理办法》(参见第12页附件二)(三)《项目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办法》(参见第15页附件三)(四)《现场签证管理规定》(参见第19页附件四)(五)《工程例会管理办法》(参见第22页附件五)(六)《施工日志管理办法》(参见第24页附件六)(七)《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参见第27页附件七)(八)《施工验收管理规定》(参见第29页附件八)(九)《项目公司总分包管理办法》(参见第33页附件九)五、项目公司定期上交集团的工作表单注:周工程例会纪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上周计划完成情况;2、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详细反映;3、下周工作计划安排。
六、附则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一一、管理目的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客户满意产品。
二、适应范围集团公司所有房地产项目。
三、管理部门与具体职责(一)管理部门:项目公司(二)具体职责:工程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图纸,从便于产品使用、售后服务的角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对图纸的使用功能、结构等进行二次审核。
若发生变更,应及时汇报总工办、通知设计单位,获得批准和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管理原则贯彻“预防为主”、“抓大放小”的管理原则,以确保工程质量为最终目的。
五、管理程序质量管理程序: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分部分项工程。
六、管理内容(一)各总、分包单位都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二)各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目标要服从分部工程的质量目标;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目标要服从单位工程责任目标管理的质量目标,责任要落实到人。
(三)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为: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对隐蔽工程验收,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后,向总包单位报验。
总包单位根据标准验收后,再向监理报验。
严禁总包不验收,就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相关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重要的分项、分部隐蔽工程,按有关规定在完成上述过程基础上,须经质量监督员、设计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各项技术资料要按照监理公司要求和黄河出版社出版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执行。
(五)监理公司要负责施工全过程的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责任心,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六)总包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的技术质量施工管理工作,按照达到《建筑、安装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程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七)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构筑物用料,施工单位应报项目公司和监理公司对其质量进行考察,达到要求方可订货。
进场时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要严把质量关。
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使用。
(八)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监理的监督管理。
如不服从管理,监理公司可根据情节向项目公司提出罚款建议,由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九)监理公司应向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应向各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向各班组进行层层技术交底,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落实。
(十)要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和验收。
严格执行冬季施工要求和按冬季施工方案执行。
(十一)严格工序交接责任制,建立工序交接记录本,在上道工序完成后交付下道工序的过程中,应由相关技术负责人办理交接、检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十二)施工单位上报报验工序、项目,须经过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报。
(十三)各工序、工种,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程序要求,不得违规操作。
六、奖罚措施为了确保上述制度落实,特制定经济奖罚如下:(一)未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意,于施工过程中随意更改设计自行其事的,除责令返工,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元。
(二)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出现重大事故和质量隐患的,除要经设计出方案补救,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外,根据损失程度对施工单位要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三)根据概算和现场审核结果,上报材料量未达到95%的准确率,且误差未能二次补齐者,一次罚款500元;(四)进场材料两证不全、或以次充好;进场材料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用于建筑物者除返工外,根据情节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五)对不服从监理公司管理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者,根据对工程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度给予1000~5000元罚款。
因质量问题被监理下达停工令者罚款5000元。
(六)建筑物平面移位,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一次罚款5000元。
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负完全赔偿责任。
(七)层高控制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住户索赔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赔款。
(八)工序交接未办理检验、签字手续的,每次罚款1000元。
(九)施工单位未经自检,即上报监理验收的,或在监理验收中发现大量质量不合格项者,每次罚款500元。
(十)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操作,每次罚款200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防水工程a 基底未干,即行铺贴防水卷材的;b 防水卷材搭接不足的;c 应设附加层而未设的。
(2)模板工程a 模板尺寸严重偏差的;b 支撑间距大于规范要求,易引起结构变形的;c 模板未经整理,拼接后大量露缝的;d 提前拆模,导致结构受损的。
(3)混凝土工程a 配合比、水灰比不合要求,经劝说后仍不改正的;b 坍落度严重超标的;c 浇筑组织不利,于不应出现施工缝处形成施工缝的;d 施工缝形成后,后续浇筑未能严格按施工缝操作程序处理的;e 楼板施工中不使用振捣设备的;f 楼板施工中不设马道,或操作人员不站在马道上操作,致使钢筋严重移位的;g 砼拆模后无任何养护措施的。
(4)钢筋工程a 钢筋规格、数量、长度与设计不附的;b 钢筋已严重锈蚀,未经除锈而使用的;c 钢筋严重移位的。
(5)砌筑工程a 拉结筋漏设,长度不足,位置偏离过大的;b 未按组砌方法砌筑的;c 缺棱、掉角、劈裂砌块上墙的;e 砌块出厂时间过短,不符合搁置时间要求而上墙的。
(6)给、排水工程a 施工中地面管道开口部位未采取临时封堵措施,至管道有可能产生堵塞的;b 排水管道倒坡及坡度不良的;(7)室内采暖及空调工程a 采暖管道倒坡及坡度不良的;b 空调管道尺寸与设计不附、保温厚度不足、接口密封不严的;(8)电气安装工程a 暗配线管未按操作要求附设,可能导致堵塞、穿线不畅的;b 防雷接地系统中隐蔽工程部分漏设、漏焊、焊接不符合标准的;(十一)砂浆和砼用料问题被监理下达停工令者罚款1000元。
(十二)梁、柱、楼板、楼梯等到支模后不清理,即开始浇筑砼者,除停工清理干净外每次罚款500元。
(十三)砂、石子含泥量过大,不过筛者,每次罚款500元。
(十四)主体施工中,窗台、阳台栏板的混凝土压顶,漏设配筋者每次处罚款1000元。
阳台压顶筋不与墙体拉结者每次处罚款1000元。
(十五)卫生间返沿二次浇筑者每次处罚款3000元。
(十六)拉结筋漏设或做假者每次处罚款100元。
(十七)砌筑砂浆饱满度达不到80%以上者,每次处罚款100元。
(十八)脚手架眼封堵不严,不按要求随意施工者每次处罚款500元。
(十九)砌体不立皮数杆或皮书杆形同虚设者、不双面挂线者,每次处罚款500元。
(二十)落地灰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不得在结构中使用,如使用每次处罚款3000元。
(二十一)每月由监理公司组织,由总、分包单位参加进行月度质量检查评比一次。
对质量最优者给予3000元奖励;对质量达不到目标要求,质量低劣者处以3000元罚款。
(二十二)在当地市区主管部门质量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者,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5000元以上的加重处罚。
(二十三)出现其他未尽质量事故,由监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罚款建议书,由项目公司执行。
(二十四)每月25日由监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奖罚建议书,由项目公司审核后执行,每月结算一次。
(二十五)奖罚执行只针对总包单位,不直接针对单位工程。
七、附则(一)根据项目类型(如多层、高层、小高层)的不同,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可参照此办法与国家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关键质量控制点,筛选、补充制定更加符合自己项目特点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报总工办批准后实施。
(二)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二一、管理目的诚信重诺,确保项目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期竣工,并按合同时限交付客户。
二、适应范围集团公司所有房地产项目。
三、管理部门项目公司。
四、管理程序项目公司→监理公司→总包单位→栋号。
五、管理内容(一)总包单位应及时提交工程进度计划,总工期和月计划及周计划要按时完成,并要求周计划要服从月计划,月计划必须服从总工期。
(二)每周生产例会由监理公司主持召开,总包单位汇报上周完成计划情况,分析完成情况的原因。
并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出切实可行的服从月计划和总工期要求的下周生产计划。
(三)每周、月由监理公司主持,组织总包单位对各栋号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提前完成计划的要给予一定奖励。
对完不成计划的要给予一定惩罚。
奖罚建议书由监理公司书面报项目公司执行,项目公司也可根据计划完成情况直接奖罚。
(四)对各栋号周计划完不成的,每次要处以1000元罚款,提前完成的第一名奖励1000元。
次周仍完不成计划的要依次增加罚款1000元。
(五)月计划完不成罚款5000~10000元;月计划完成的优胜者,根据形象进度,工程款拨付比例增加5%。
(六)月计划完成的周计划罚款可抵消。
(七)根据工程和季节情况划分的分段工程计划,如完不成工期计划罚款10000~50000元。
(八)对总工期完不成的要按合同处以罚款,并要承担售房违约金和损害我公司信誉的赔偿,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九)对周周完不成计划,月月完不成计划的栋号。
项目公司、监理公司有权指令总包单位更换栋号负责人和施工单位。
(十)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的特殊情况可调整工期。
(十一)因较大的设计变更而影响工期的,经协商可适当调整工期。
(十二)总包单位要按各栋号分报周计划。
周计划要求按每天排的办法。
每月25日报下月计划,计划要求尽量详细。
(十三)项目公司对各栋号的奖罚,只对总包单位直接实施,不直接针对各栋号。
(十四)奖罚款每月结算一次。
由监理出具奖罚建议书,由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执行。
六、附则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三一、管理目的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适应范围集团公司所有房地产项目。
三、管理部门项目公司四、管理程序工地安全管理小组→监理公司→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形成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