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加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办法
医院依法规范执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依法执业管理,规范医院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医院成立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药剂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依法执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科室设立依法执业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依法执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依法执业内容1. 人员资质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医务人员合法执业。
(2)对新入院人员,严格执行执业准入管理,未取得独立执业资格前,不得单独执业。
2. 医疗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包括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医师交接班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评价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3.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合法、合规、安全使用。
(2)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杜绝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流入医院。
4. 传染病防治(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
(2)做好传染病监测、报告、隔离和治疗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 医疗广告管理(1)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法规,严禁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2)加强医疗广告审查,确保医疗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四、依法执业监督检查1. 医院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依法执业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科室依法执业负责人定期对本科室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
3. 医院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执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医院依法执业实施方案

医院依法执业实施方案为了规范医院依法执业,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医院依法执业实施方案,是当前医疗行业的重要任务。
医院依法执业实施方案是医院依法管理的基本依据,对医院的日常运作和医疗服务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医院管理。
1.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升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加强医疗设备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
二、规范医疗行为。
1.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师执业行为规范》,严格按照医疗程序和规范操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2.加强医疗纪律教育,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3.加强医疗质量监控,建立医疗质量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问题,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三、加强患者权益保障。
1.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医患沟通,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3.加强医疗信息公开,向患者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和收费标准,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四、加强医院安全管理。
1.建立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医院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2.加强医院感染控制,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控制规范,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3.加强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就是医院依法执业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医院能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中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院依法执业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我院依法执业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诊疗行为。
(二)质量至上: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确保医疗安全。
(三)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依法执业管理制度,提高依法执业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依法执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依法执业工作。
(三)对违反依法执业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定期开展依法执业培训,提高全院依法执业意识。
第三章依法执业基本要求第六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三)不得擅自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等。
第七条医师执业:(一)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二)遵守医师职业道德,恪守医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按照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八条药品管理:(一)依法采购、储存、使用药品。
(二)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三)不得使用假药、劣药。
第九条诊疗行为规范:(一)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二)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保护患者隐私。
(三)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对违反依法执业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一)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完整版)医院加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办法

完整版)医院加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促进医院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工作质量,我院实行医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一、医师执业管理规定1.医生必须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不得独立进行医学诊查、医学处置(病历、处方等)、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3.医师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医师执业证书》上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范围进行执业,未经注册人员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从事母婴保健的执业医师应当依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
4.医师应定期进行“三基”、“三严”训练和考试,按照执业医师标准进行执业。
二、护士执业管理规定1.护士必须依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方可上岗工作。
2.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未经护士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3.见护士只能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4.护士应定期进行“三基、三严”训练和考试,不合格者需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再次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
三、药、技人员执业管理规定1.药剂人员须取得《执业药师证》或《药师资格证》,其他医务人员(技师)需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执业。
2.执业期间需定期参加医院相关考试与考核,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四、执业资格取得程序及方式1.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需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
2.护理专业需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其他医技专业需通过全国卫生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职称资格证书,即为执业证书。
五、管理权限1.医务科、护理部需及时办理在岗医生、护士的执业注册手续,核验医师资格证、执业证,适时调整各类医务人员岗位,未取得执业资格及注册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从事临床工作。
xx医院关于加强依法执业管理的

xx医院关于加强依法执业管理的规定各科室(办):为了认真落实各级卫计部门关于开展卫监行动,促进依法执业的整改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执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对我院依法执业管理工作规定如下:一.医师执业管理规定1.医生必须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按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不得独立进行医学诊查、医学处置(病历、处方等)、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3.医师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医师执业证书》上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范围进行执业,不得超范围职业。
未经注册人员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从事母婴保健的执业医师应当依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
4.医师在执业过程中,按照执业医师标准,要定期进行“三基”、:“三严”训练和考试。
考试不合格的医师,医院有权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暂停职业活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允许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可给予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5.凡从事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本科满一年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专科满一年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两年后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取得执业资格。
6.新聘用人员、外院调入医务人员在没有取得执业资格或没有变更执业地点时,所从事的诊疗活动,由所在科室的主任安排上级医师带教,所书写的医疗文书及处方必须由上级医师签名。
7.医院带教指导老师采取科室及分管领导协调和指定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认。
被确定的指导老师应当履行代签医疗文书的职责,医院按每月100元给予定补,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二、护士及院感执业管理规定1.护士必须依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方可上岗工作。
2.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未经护士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依法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构资质管理1. 医院应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医疗服务。
2. 医院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
3. 医院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 医院停业、歇业或变更登记项目,必须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人员管理1. 医院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 医院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得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3. 医院护士配备数量应符合相关规定,护士执业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
4. 医院应落实护士培训制度,设置护理管理专门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
5. 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药师不得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得少于3名。
四、执业行为管理1. 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包括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医师交接班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
2. 医院不得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3. 医院不得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4.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经过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5. 港澳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应当进行备案。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医院应建立健全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应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调查处理违法行为。
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办法

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根据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科,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任秘书。
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科室日常自查工作。
二、工作职责(一)负责拟定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和年度计划;(二)组织开展依法执业全面自查、专项自查活动,并督促各部门开展日常自查;(三)制止、纠正、报告违法执业行为;(四)完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五)督促落实依法执业整改措施;(六)组织或参与依法执业教育和培训;(七)编制依法执业自查年度总结,定期公开依法执业自查增改情况;(八)收集依法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纳入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九)建立依法执业奖励机制;(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三、自查内容及任务分工(一)医疗机构资质、执业及保障管理:由医务科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二)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三)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用血管理:由药学部、医学装备工程部、输血科分别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临床研究:由医务科、科研部分别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五)医疗质量管理:由医务科、质控办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六)传染病防治:由防保科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含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由防保科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八)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由防保科、健康管理科、医务科分别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九)精神卫生服务:由防保科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十)中医药服务:由药学部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十一)医疗文书管理:由医务科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十二)法律文书规章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其他要求:由院属各科室根据各科室执业范围、职能等负责各部门其他要求的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
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医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制度(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为了加强对执业医师的管理,保障其执业活动的合法性,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执业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
(三)基本要求1.医师执业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方可从事医师工作,独立开展诊疗活动。
2.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或未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人员必须在上级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包括不能出具任何形式的医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
未进行执业注册的医师书写的有关诊疗活动的记录,必须由上级执业医师签字确认。
(四)具体细则1.临床研究生(包括长学制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根据各医院相关情况安排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取《医师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后,注册《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在注册机构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院调入、借调或聘用的医师以及在医院进修学习、在职攻读临床研究生学位的医师,如需独立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必须进行执业医师注册或变更注册,确保依法行医,如未在医院进行执业注册,则不可独立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3.已办理执业注册,需改变原执业类别或执业范围的,须经有关科室主任同意后,向所在医院医务部门提出申请,医务部门依法审核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执业变更。
4.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必须按注册的地点、机构、类别和范围执业,但下列情况例外:(1)对患者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
(2)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5.从事医学影像、病理、超声、心电图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其诊断报告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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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院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执业资格实行严格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师执业管理规定
1.医生必须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按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不得独立进行医学诊查、医学处置(病历、处方等)、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3.医师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医师执业证书》上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范围进行执业,未经注册人员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从事母婴保健的执业医师应当依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
4.医师在执业过程中,按照执业医师标准,要定期进行“三基”、“三严”训练和考试。
二、护士执业管理规定
1.护士必须依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方可上岗工作。
2.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未经护士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3.见习护士只能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4.护士在执业过程中要定期进行“三基、三严”训练和考试,
对考试不合格者,医院有权令其暂停执业活动,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再次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
三、药、技人员执业管理规定
1.药剂人员须取得《执业药师证》或《药师资格证》,其他医务人员(技师)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执业。
2.执业期间定期参加医院相关考试与考核,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四、执业资格取得程序及方式:
1.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执业资格。
2.护理专业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其他医技专业通过全国卫生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职称资格证书,即为执业证书。
五、管理权限:
1.医务科、护理部及时办理在岗医生、护士的执业注册手续,并对本院医务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核验医师资格证、执业证,适时调整各类医务人员岗位,未取得执业资格及注册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从事临床工作。
2.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应在本人执业资格证书的执业范围内执业,严禁超范围执业。
六、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
祁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