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新大纲-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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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5大纲

司法考试2015大纲

司法考试2015大纲国际法第一章导论基本要求:了解: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

理解:国际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熟悉: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

考试内容: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渊源和基本原则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方法)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特征内容)第二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概述国际法在中国国内的适用问题第二章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基本要求:了解: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范围,国际组织的性质和一般制度。

理解: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关于国家承认与继承的规则,国家的基本权利,联合国体系,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熟悉:国家管辖权和主权豁免的规则,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主要形式和不法性的排除。

考试内容:第一节国际法主体国际法主体的范围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国家的要素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管辖权)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国家的管辖权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国家主权豁免)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继承)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一般制度联合国体系非政府国际组织)第二节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和形式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归责原则国家不法行为的要件)不法性的排除(同意对抗与自卫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危难或紧急状态)国际责任的主要形式(终止不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第三节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国际刑事责任问题国际赔偿责任问题第三章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基本要求:了解:国际法上关于空间划分的基本依据和特点,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理解:各个区域的划分方法、范围与相互联系,领土的取得方式,边界和边境制度,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国际法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熟悉:有关领土、海洋、航空和外空等各领域的主要国际法规则和制度。

考试内容:第一节领土领土和领土主权(领土的构成领土主权领土主权的限制河流制度)领土的取得方式(传统国际法的方式现代国际实践中的新发展)边界和边境制度(边界边境制度)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南极地区北极地区)第二节海洋法内海及有关制度(领海基线内海及港口制度)领海及毗连区(领海及领海制度毗连区及有关制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法律制度大陆架及其法律制度)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群岛水域国际海峡)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公海制度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第三节国际航空法与外层空间法领空及其界限问题(领空的水平界限领空的垂直界限)国际航空法体系(国际航空的基本制度国际民航的损害赔偿责任国际民航安全制度)外层空间法律体系(外空活动的主要原则外空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第四节国际环境保护法国际环境法的原则国际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大气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第四章国际法上的个人基本要求:了解:国籍的概念、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国际人权法的体系和机制。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最新变化解读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最新变化解读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私法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基本要求:了解:国际私法的名称、定义和调整对象。

理解:国际私法的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

熟悉并能够运用:国际私法规范、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界定。

考试内容:第一节国际私法的概念国际私法的名称(法则区别说私国际法国际私法冲突法)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国际私法的定义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范围在国际私法范围上的不同主张国际私法的规范(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国内法渊源(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司法解释)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基本要求:了解: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理解:自然人的国籍、住所、居所、经常居所以及法人的国籍、住所、经常居所、营业所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的产生与发展。

熟悉并能够运用: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及其解决,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及其解决,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住所、经常居所、营业所的确定,外国法人的认可规则,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制度以及关于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

考试内容: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私法第三章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基本要求:了解:法律冲突的概念和类型,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类型,准据法的概念。

理解: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和特点,冲突规范的特性,准据法的特点。

熟悉并能够运用: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准据法的选择方法以及准据法的确定。

考试内容:第一节法律冲突法律冲突的概念和类型(法律冲突的概念法律冲突的类型)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和特点(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特点)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冲突法解决方法实体法解决方法)第二节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概念(冲突规范的名称和定义冲突规范的特性)冲突规范的结构(冲突规范的构成连结点系属公式)冲突规范的类型(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第三节准据法准据法的概念和特点(准据法的概念准据法的特点)准据法的选择方法准据法的确定(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时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第四章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基本要求:了解:适用冲突规范的各种制度(定性、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规避)的概念、内容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考试题

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考试题

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的情形包括(A )A、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B、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

(A)A、一年、二年、三年B、六个月、一年、二年C、一年、二年、二年D、二年、二年、三年3、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C )A.及时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送达当事人B.以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作出书面说明,不接收当事人的起诉状C.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D.及时审查,若无法作出判断时,推断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4、《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范的“服务”不包括(D )。

A.政府依法向社会提供的服务B.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C.政府向公务员提供的服务D.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5、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B)。

A.实缴的出资额B.认缴的出资额C.实缴出资额和认缴出资额中较大一个D.实缴出资额和认缴出资额中较小一个6、地方政府举债由(C )报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

A.举债的地方政府B.举债的地方政府财政部门C.国务院D.举债地方的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7、现行宪法序言明确宣告本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D )A.政治制度B.社会制度C.国家制度D.根本任务8、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以下哪种关于批量集中采购的说法是错误的:(D )A.可以在电子商城中开辟批量集中采购频道,以电子拍卖方式实施竞价采购B.批量集中采购只能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C.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但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工程项目可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D.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适合实施批量集中采购9、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章⾏政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政法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政法律规范的特征,⾏政法法律渊源的等级效⼒,⾏政法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别,⾏政法各基本原则的内涵。

熟悉并能够运⽤:⾏政法理论和基本原则分析判断⾏政法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 第⼀节⾏政法的基本概念 ⾏政⾏政法 第⼆节⾏政法的法律渊源 ⾏政法法律渊源的种类 第三节⾏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政合理⾏政程序正当髙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 第⼆章⾏政组织与公务员 基本要求: 了解:⾏政组织法、⾏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公务员的概念。

理解:⾏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国务院⾏政机构的种类,地⽅各级⼈民政府机构的设置与编制,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区别,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基本管理制度。

熟悉并能够运⽤:⾏政组织法理论和制度分析判断机构的性质、⾏政职权的合法性和公务员的⾏政纪律责任问题。

考试内容: 第⼀节⾏政组织法概述 ⾏政组织法的概念⾏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第⼆节中央国家⾏政机关 国务院概述国务院机构的种类 第三节地⽅国家⾏政机关 地⽅国家⾏政机关的组成和职权地⽅国家⾏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第四节实施⾏政职能的⾮政府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第五节公务员 公务员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章抽象⾏政⾏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纲:⾏政法与⾏政诉讼法 第四章具体⾏政⾏为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具体⾏政⾏为及其成⽴、效⼒和⼀般合法要件的概念。

理解:具体⾏政⾏为区别于抽象⾏政⾏为的标准,具体⾏政⾏为效⼒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效的具体⾏政⾏为与可撤销的具体⾏政⾏为的区别,具体⾏政⾏为的⼀般合法要件。

熟悉并能够运⽤:具体⾏政⾏为的⼀般理论和制度分析判断具体⾏政⾏为合法性的基本条件问题。

考试内容: 第⼀节具体⾏政⾏为的概念 具体⾏政⾏为的定义和构成具体⾏政⾏为的分类 第⼆节具体⾏政⾏为的成⽴和效⼒ 具体⾏政⾏为的成⽴具体⾏政⾏为的效⼒具体⾏政⾏为的⽆效、撤销和废⽌ 第三节具体⾏政⾏为的⼀般合法要件 事实证据确凿正确适⽤法律法规符合法定程序不得超越职权和滥⽤职权⽆明显不当 第五章⾏政许可 基本要求: 了解:⾏政许可及其设定、实施、监督和相关制度的概念。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民法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民法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民法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民法。

根据最新发布的考试大纲,2015年司法考试卷三在民法部分,考点内容方面没有变化,但是在附录的法律法规部分出现了变化,主要表现为修订了2个法律法规,新增了6个法律法规。

1.新修2个法律法规:
(1)《最高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商标法实施条例》
2.新增6个法律法规: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4)《最高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5)《最高院关于审理利益信息网络侵权人身权益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6)《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精彩链接:
(微信号:chinalawedu_com)。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刑法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刑法

刑法第一章刑法概说基本要求:了解: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

理解:刑法的机能、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解释刑法的各种方法,刑法的适用范围。

考试内容: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刑法的概念刑法的性质刑法的任务刑法的机能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第三节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溯及力)第二章犯罪概说基本要求:了解:犯罪的分类。

理解: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犯罪的本质特征与法律特征之间的关系。

熟悉并能够运用:结果加重犯和状态犯,犯罪的基本特征。

考试内容:第一节犯罪的概念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第二节犯罪的分类自然犯、法定犯亲告罪、非亲告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普通刑事罪基本犯、结果加重犯即成犯、状态犯和继续犯第三章犯罪构成基本要求: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犯罪构成的分类。

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犯罪构成的特点,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确定方法,犯罪客体。

熟悉并能够运用:作为,不作为,因果关系,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故意,过失,事实认识错误。

考试内容: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法定性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犯罪构成与社会危害性的统一性犯罪构成的重要性)犯罪构成的分类犯罪构成要件第二节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的分类确定直接客体的方法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第三节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概述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危害结果(危害结果的特征危害结果的种类危害结果的意义)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刑法上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第四节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特殊身份)第五节犯罪主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概述犯罪故意(故意的认识因素故意的意志因素故意的认定事实认识错误)犯罪过失(过失的概念过失的种类过失的认定)犯罪主观要件的其他问题(无罪过事件犯罪的动机、目的)第四章犯罪排除事由基本要求:了解:犯罪排除事由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doc

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doc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说明:红色字体为新增内容,紫色字体为调整内容,绿色字体为删除内容第一章司法制度和职业道德概述基本要求:了解:司法的概念,司法的功能,司法制度的概念和范围,法律职业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司法公正,司法效率。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考试内容: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司法的概念司法的功能司法制度的概念(狭义的司法制度广义的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的范围(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制度公证制度等) 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独立第二节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的概念法律职业的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第三节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忠实执行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明纪律,保守秘密互相尊重,相互配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第二章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职权,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审判制度,法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审判组织的组成与职责,法官法关于法官制度的主要规定,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官职业责任的规定。

考试内容:第一节审判制度概述审判制度的概念我国审判制度的特征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审判制度第二节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人民法院的业务机构审判组织第三节法官法官的条件与任免法官的权利与义务法官的考核与培训法官的等级及其升降法官的奖励和惩戒法官的辞职与辞退法官的保障与退休第四节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第五节法官职业责任法官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责任法官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责任第三章检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设置和职权,检查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检查制度,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检察官法关于检察官制度的主要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前言总论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题型分值分布表二、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复习概要〔一〕结构与重点包含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审判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检察制度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公证制度和公证员职业道德等四个专题。

.每年考核12分,依据历年考题,以及近几年的考试趋势推断,重点是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审判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与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局部。

.〔二〕学习方法法律职业群体包含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这四种人个性鲜亮、特征明显,考生可以采取“通观大概〞的学习方法,把握住各个群体的根本特征,如对于法官,大家可以把握住其根本定位:“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然后针对题目中的具体选项做出整体上的推断,这样,即使你在细节上的掌握不是特别充分,也极有可能得分。

.专题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分论本专题为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论概述局部,主要商量司法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及司法的功能、司法公正、司法独立等。

.涉及知识点较多,既有需要记忆的内容,也有侧重理解的内容。

.掌握本章内容对理解其他四个专题的内容颇为关键。

.考点一、司法1、乔治·劳森提出了政府职能的三重划分:立法、司法、执法。

.2、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第—次全面论述了“司法〞的问题。

.3、1787年分权学说被载入美国宪法,由学术层面进入现实实践,使得司法的概念逐渐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

.4、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如美国,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也就仅指法院,而检察权则是作为行政权的一局部。

.5、中国古代并无“司法〞这一概念,“司法〞一词是我国清朝末年从西方引进的,仿大陆法系德日制度,司法权即审判权,虽然审检合署,但是检察部门受特意负责司法行政的法部领导。

.6、社会主义中国,司法权由审判权和检察权共同构成。

.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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