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制度(2018最新版)
临床路径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室。
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经济的原则,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二、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第四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结合本机构医疗技术水平和患者实际情况,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护士、药师、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
第五条临床路径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诊断标准;(二)治疗方案;(三)护理措施;(四)药物治疗;(五)检查、检验项目;(六)预期疗效;(七)注意事项。
第六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科室根据诊疗规范和临床实践,提出临床路径草案;(二)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对临床路径草案进行评审;(三)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临床路径;(四)临床路径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
第七条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临床路径进行诊疗活动,确保患者得到规范、高效的治疗。
三、临床路径的评估与改进第八条临床路径实施后,应定期进行评估,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满意度;(二)诊疗效果;(三)医疗质量;(四)医疗费用。
第九条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条临床路径的改进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科室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方案;(二)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对改进方案进行评审;(三)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临床路径;(四)临床路径经医院领导批准后重新实施。
四、责任与奖惩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临床路径进行诊疗活动,确保患者得到规范、高效的治疗。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停职、解聘等处分。
第十三条对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临床路径用药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用药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路径用药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床路径用药,是指在医疗机构中,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需要,按照临床路径规定的时间、顺序、剂量和给药方式使用药物。
第三条临床路径用药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注重药物疗效和安全性,提高药物治疗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路径用药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临床路径用药工作。
第五条临床路径用药管理工作小组由医务科、药剂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医务科负责人担任组长,药剂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临床路径用药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临床路径用药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临床路径用药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的临床路径和用药指南,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机构的临床路径用药管理规程。
第八条临床路径用药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重、体质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二)根据药物的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合理制定给药时间和间隔;(三)遵循药物治疗的先后顺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用药;(四)密切观察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九条临床路径用药应当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使用合法、合格的药品。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路径用药管理制度,对临床路径用药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四章用药记录与监控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路径用药记录制度,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治疗方案、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内容。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路径用药进行监控,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临床路径用药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提高药物治疗水平。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最新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最新
一、引言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是通过将病人的临床治疗结果和质量指标标准化,
实施统一的治疗步骤、标准和规范来实现的一种医疗管理制度,是由国家
加强临床质量管理,提高临床科研水平和临床应用能力,提高患者就医效率,降低医疗成本,推动就诊质量的改善,促进预防性医疗的发展的目的
而形成的一种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定义、特点、
目标以及实施的方法等。
二、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1、定义: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Clinical Pathway Management System,CPMS),
是一个以临床治疗和服务标准为核心的临床质量管理系统,以有效提高患
者病情和治疗结果,提高治疗质量,降低治疗费用为目标,以改善患者护
理和治疗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为核心,通过规范化的路径和服务管理,
提高临床治疗质量和效率,减少医疗费用的医疗管理制度。
2、特点:
(1)科学、节约:CPMS的核心是规范化诊断、治疗和护理,可以节
约护理次数、治疗时间和治疗费用,体现出护理的科学性和财务节约特点。
(2)高效实施:CPMS高效实施,节省了治疗时间和金钱,提高了患
者就诊的效率,提高了患者满意度。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2018最新版)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各科室更好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依据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第五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
指导评价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
第六条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第七条各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护理长任副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财务部等制订临床路径文本;(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八条各科室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科秘书担任。
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和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和工作制度临床路径作为一种标准化的医疗护理模式,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成本、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临床路径的有效实施,建立一个高效的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和完善的工作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的组成及职责(一)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的组成临床路径实施小组通常由多个部门的人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师、技师、管理人员等。
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医生作为临床路径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医生负责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医生还需要对患者和家属进行病情解释和治疗方案的说明,确保患者和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2、护士护士在临床路径的实施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病情观察、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工作。
护士需要严格按照临床路径的要求进行护理操作,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并向医生反馈。
3、药师药师负责临床路径中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和审核,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药师还需要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解答患者关于药物使用的疑问。
4、技师技师负责临床路径中相关检查和治疗项目的操作和结果解读,如影像技师、检验技师等。
技师需要保证检查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的依据。
5、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负责临床路径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培训、收集和分析数据、评估实施效果等。
管理人员还需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的职责1、制定临床路径根据疾病的特点和诊疗规范,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临床路径。
临床路径应包括诊断依据、治疗方案、护理措施、检查项目、出院标准等内容。
2、培训与教育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相关知识的培训,使他们了解临床路径的目的、意义、实施方法和注意事项。
同时,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健康教育,让他们了解临床路径的流程和预期效果,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床路径是以循证医学证据和疾病诊疗指南为指导,由相关专业的诊疗小组人员共同针对某一疾病的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建立一套具有严格的工作顺序和目的、准确的时间要求、能够被大部分患者所接受的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诊疗的综合模式,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原则;(二)临床工作标准化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三)院科两级管理原则,多部门分层次监管;(四)持续改进原则,管理工作有记录、有书面文件。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制度第四条临床路径管理组织为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第五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六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第七条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高年资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制度第九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依据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和相关疾病诊疗指南、专家共识等,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充分征求相关科室及患者的意见,确保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临床路径的实施应严格按照制定的路径进行,确保患者在诊疗过程中获得最佳的医疗效果。
第十二条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应定期对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版)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版)1. 引言本文档为最新修订版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医疗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是一种基于证据的医疗管理方法,通过规范化的治疗流程,标准化的医疗行为和优化的资源利用,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并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治疗效果。
2. 目标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利用- 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持续改进和创新医疗流程和治疗方案3. 实施步骤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如下:1. 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任务书,明确目标和内容。
2. 组建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实施团队,包括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等。
3. 分析和评估现有医疗流程和治疗方案,制定标准化的治疗方案和流程。
4.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意识和理解。
5. 在医疗信息系统中建立临床路径管理模块,实现临床路径的记录和追踪。
6.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监测和评估其效果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7. 根据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和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4. 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为确保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质量和效果,需要进行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
具体做法包括:1. 设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指标。
2. 定期进行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质量评估和审核,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3. 建立信息化的数据分析和监测系统,及时获取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4. 鼓励医务人员提供改进建议和意见,促进持续改进和创新。
5. 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为确保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
具体做法包括:1. 分析和评估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2. 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减少风险和防范安全问题。
3. 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
医院临床路径工作制度

医院临床路径工作制度1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及相关专业人员在疾病诊断明确后,针对某种疾病或者某种手术制订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
2.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3.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具体成员及职责详见《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4.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科)负责人和临床、护理、药学、医技等专家任成员。
指导评价小组是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部门,设置在医疗管理部门(医务科)。
指导评价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落实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2)向管理委员会提交临床路径管理有关意见、建议,制度草案,规划、计划草案,评价结果或报告;(3)对各实施小组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4)审定各实施小组上报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及文本,涉及伦理学问题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5)组织开展临床路径相关培训工作;(6)组织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评价工作,并负责评价结果运用;(7)临床路径管理过程中关键数据统计与汇总等数据和档案管理;(8)其他需要指导评价小组承担的职责。
5.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药学、医技等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在指导评价小组指导下,开展本科室临床路径管理工作;(2)制定科室临床路径实施目标及方案,并督促落实;(3)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4)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管理方面的培训;(5)向指导评价小组提出本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调整及临床路径文本制修订的建议;(6)分析变异的原因及提出解决或修正的方法;(7)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对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行持续改进;(8)其他需要实施小组承担的职责。
6.临床路径文本应当包括医师版、护理版和患者版,各版本应当相互关联,形成统一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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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各科室更好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依据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第五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
指导评价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
第六条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第七条各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护理长任副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财务部等制订临床路径文本;(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八条各科室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科秘书担任。
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选择与制订第九条各科室应当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一)外科专业以卫生部《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选择5个以上病种进入临床路径。
(二)内科、妇产科、儿科选择本科常见病、多发病1~2个病种进入临床路径,但其中必须选择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1岁以上的儿童)、脑梗死、剖宫产等5个病种,每一病种至少年收治总数达20例以上。
(三)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第四章临床路径的实施第十条各科室在临床路径实施前应当对有关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每季度将培训内容、有关反馈情况、开展例数上报医务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二)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用药、辅助检查等)、实施方法和评价制度。
第十一条临床路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实施:(一)经治医师完成患者的检诊工作,会同科室个案管理员对住院患者进行临床路径的准入评估,并经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讨论后实施;(二)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根据临床路径表单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疗服务的计划,并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三)相关护理组在为患者作入院介绍时,向其详细介绍其住院期间的诊疗服务计划(含术前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给予配合的内容;(四)经治医师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五)临床路径表中的诊疗项目完成后,执行人应当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名。
第十二条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诊断明确,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
第十三条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一)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改变原治疗方案的;(二)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三)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四)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情况。
第十四条临床路径的变异是指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
变异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步骤:(一)记录: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中和病程记录中,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简明。
(二)分析:经治医师应当与个案管理员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
(三)报告:经治医师应当及时向实施小组报告变异原因和处理措施,并与科室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并提出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
(四)讨论: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以组织科内讨论,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也可以通过讨论、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探索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
对于临床路径中出现的复杂而特殊的变异,应当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重点讨论。
第五章医、护、技、药相关科室协调与分工第十五条、医疗分工:(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五)及时反馈临床路径运行情况。
第十六条护理分工:(一)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
(二)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饮食护理和服药护理。
在护师指导下努力掌握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
(四)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与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检验科分工:(一)遵医嘱认真做好路径病人各项体检的检验和登记工作。
(二)严格执行质控标准与制度,认真履行技术操作规程,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四)认真做好收集和采取标本、登记发送报告单工作认真核对,做到正确无误。
(五)做好检验登记工作,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第十八条放射科分工:(一)认真做好路径病人的检查和登记工作。
(二)负责路径病人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三)参加临床路径相关会议和临床病例讨论会。
(四)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第十九条 B超、心电图室分工:(一)负责日常路径病人“B”超及心电图的临床诊断、体检工作并认真做好登记。
(二)参加临床路径相关会议及临床病例讨论会,提高诊断水平。
(三)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协助整理资料,负责病例随访。
(四)经常对本科的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条药房分工:(一)根据临床需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采购、保管、供应工作。
(二)指导和参加药品的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三)按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清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登记、统计工作。
(四)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第六章临床路径的信息平台管理第二十一条完善临床路径信息管理平台,对临床路径做到实时监测。
(一)按月统计临床路径各项指标。
(二)协助临床科室制作临床路径模板及维护模板。
(三)注意安全,加强维护,定期检测病毒,保证数据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四)按时完成处方结算。
(五)负责各科室微机维护保养工作第七章临床路径评价与改进第二十二条实施小组每月常规统计病种评价相关指标的数据(开展例数、费用、变异率等),并上报指导评价组。
指导评价组每季度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根据质量改进建议制订质量改进方案,并及时上报指导评价组。
第二十三条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评价内容包括:相关制度的制订、临床路径文本的制订、临床路径实施的记录、临床路径表的填写、患者退出临床路径的记录及正负性变异等。
第二十四条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类型、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天数、非计划重返手术室次数、手术后并发症、住院天数、手术前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患者满意度等。
第二十五条非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病情严重程度、主要药物选择、并发症发生情况、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患者满意度等。
第二十六条医务科每月完成《临床路径管理检查小结》台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季度召开相关临床、护理、医技、药学、财务等科室负责人会议,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卫生经济学分析,完成《临床路径管理综合评估小结》台帐;第二十七条社会工作科每年对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相关人员分别进行满意度调查,完成《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医务人员满意度小结》和《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满意度小结》台账;第二十八条质控科每月根据《医院台账》目录,检查医务科和社会工作科上述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向分管院长提交书面报告;第六章奖惩第二十九条医院每年将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较好的科室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
第三十条对于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医院将给予有关科室批评和处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