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学习案例解析总结.doc
关于打假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假冒伪劣商品问题日益严重,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为了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打假案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多个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原告张某,系某市居民。
2019年5月,张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瓶某品牌白酒,价格为2000元。
张某饮用后,发现该白酒味道与平时所购白酒有较大差异,怀疑该白酒为假冒伪劣商品。
于是,张某向某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会协助调查。
经消费者协会调查,发现该白酒的生产厂家并非原告所购买的白酒生产厂家,且该白酒在包装、标签等方面存在多处瑕疵。
消费者协会遂将案件移交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发现涉案商家李某及其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生产、销售假冒某品牌白酒,侵犯他人知识产权;2. 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3. 伪造商品产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三、审理过程1. 调查取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消费者协会移交的案件后,迅速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涉案商家李某及其公司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的事实确凿。
2. 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商家李某及其公司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万元;(2)吊销涉案商家李某及其公司的营业执照;(3)将涉案商家李某及其公司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 案件审理消费者协会在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后,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判决如下:(1)支持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李某及其公司退还张某购买白酒的货款2000元;(2)支持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李某及其公司赔偿张某因购买假冒伪劣白酒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3)支持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李某及其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公司违法违规案例分析假冒伪劣产品与知识产权保护

公司违法违规案例分析假冒伪劣产品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司违法违规案例分析:假冒伪劣产品与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假冒伪劣产品已成为企业界和消费者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不仅侵害了知识产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将分析一些与假冒伪劣产品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公司违法违规案例,并探讨企业应采取的措施来应对这些问题。
一、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电子产品制造公司的知识产权被侵犯某电子产品制造公司生产的产品被其他公司大量仿制,并在市场上销售。
这些侵权产品外观和功能几乎与原产品一模一样,严重侵犯了原公司的知识产权。
原公司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 案例二:某食品公司涉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某食品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生产出的产品质量远低于标准要求,但却冒充高品质产品在市场上销售。
一些消费者因购买了这些假冒伪劣产品而导致健康问题,给公司带来了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
3. 案例三:某服装品牌遭受知识产权侵犯某国际知名服装品牌在中国市场上开设了连锁店,但很快发现有大量仿冒品牌店在其附近开业。
这些仿冒品牌店销售的产品与原品牌几乎一样,极大地损害了原品牌的声誉和市场占有率。
二、问题分析上述案例反映了企业在面临假冒伪劣产品和知识产权侵权时面临的一些共同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包括:1. 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格。
企业如果存在生产环节上的问题,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被仿冒者利用。
2. 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侵犯时可能没有建立健全的保护机制,导致难以维权。
3. 监管不力。
当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时,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导致相关企业难以摆脱这一问题。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假冒伪劣产品和知识产权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内部管理。
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
2.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企业应及时申请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控和维护,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迅速采取法律行动。
假冒灯具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假冒灯具案例分析报告范文一、案例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照明设备在家庭和商业空间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本文通过分析一起假冒灯具案例,旨在揭示假冒灯具的危害,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并为相关部门提供监管参考。
二、案例概述2019年,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在某建材市场购买的灯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短路、起火等严重安全问题。
经过调查,发现该市场存在大量假冒伪劣灯具,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监管部门立即采取行动,对市场进行整顿,并依法对涉事商家进行了处罚。
三、假冒灯具特点分析1. 外观模仿:假冒灯具在外观上模仿正品,使消费者难以从外观上进行区分。
2. 材质低劣:使用劣质材料,如塑料代替金属,降低成本,但严重影响产品耐用性和安全性。
3. 工艺粗糙:制造工艺不精细,导致灯具结构不稳定,易出现故障。
4. 标识模糊:产品标识模糊不清,甚至故意使用与正品相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
5. 价格低廉: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但质量和售后服务无法保障。
四、假冒灯具的危害1. 安全风险:假冒灯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短路、起火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 经济损失:消费者购买假冒产品后,可能需要重新购买正品,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
3. 品牌信誉:假冒产品损害了正品的品牌形象,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 市场秩序:假冒伪劣产品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环境。
五、消费者鉴别方法1. 观察外观:正品灯具做工精细,标识清晰,而假冒产品往往工艺粗糙,标识模糊。
2. 检查材质:正品灯具使用优质材料,手感沉重,假冒产品则使用劣质材料,手感轻飘。
3. 对比价格:正品灯具价格相对稳定,而假冒产品价格低廉,消费者应警惕价格异常的产品。
4. 咨询专业人士:在购买前,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到正规渠道进行购买,避免购买到假冒产品。
5. 查验证书:正品灯具会有相关的质量认证和检验报告,消费者应要求查看并核实。
假冒伪劣产品案例分析

姓名:专业:09 级广告学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例分析据杨先生称,他在沃尔玛知春路店购物时,看到该店出售的“红井源”牌亚麻籽食用油说明上,宣传该食用油具有“防癌、减肥、降血压及预防糖尿病”等多种功效,于是花 4470 元购买了 30 盒。
后有朋友提醒杨先生,食用油不可能有多种治病疗效,杨先生遂向有关部门举报。
海淀卫生监督所调查后,对沃尔玛作出了罚款 5000 元的处罚决定。
杨先生认为,沃尔玛误导消费者,其行为构成为了欺诈,遂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赔偿。
事后他曾经多次找到沃尔玛,要求商议解决此事,但对方以“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为由,拒绝接受他提出的任何要求。
法院认为,沃尔玛作为销售者,在亚麻籽油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已构成欺诈,据此做出了双倍赔偿杨先生 8900 余元的判决。
杨先生的经历,在我们生活中可谓随处可见。
毒奶粉,地沟油,化妆品,假药品到处泛滥。
广东省消委会日前发布的“消费维权 10 大案例”中,也可以看到中国黑心产品的泛滥严重程度。
云浮市有石材公司于销售时拒绝消费者验货,至顾客发现货不对办,却又拒绝退货;顺德有快递公司运送时打破价格逾两万元的液晶显示屏,但结果只肯赔偿 540 元,遭消费者告上法庭等。
重庆市工商部门发布 10 宗典型案例,情节更为吓人,包括 2022 年查获商贩销售过期大白兔奶糖,当局缴获多达 11 吨;南岸区两间幼稚园买入 2 百多张未经消毒的黑心棉被;有钢厂出售不合格钢筋,当局至少缴获 75 吨问题钢筋等。
湖南长沙则有民间打假人士到超市调查,一小时内发现超过 10 种问题食品,主要为伪造质量安全的 QS 认证。
广西南宁前日一场教授如何辨别伪劣产品讲座,更有来自云南的民工当场投诉,时常在路边摊档买到假货,促当局加强监管。
长春市一女子使用质护皮肤品,贪靓变毁容,浮现脸部红肿刺痛、呕吐等症状,求医后证实重金属汞“水银”中毒,涉事产品水银超标 3 千倍。
假货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市场日益繁荣,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也日益突出。
本案例选取一起发生在我国某地的假冒名牌商品案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我国现行法律在打击假货方面的规定及实践。
案件简介:2019年,我国某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大型购物中心内发现大量假冒名牌商品。
经调查,该购物中心内一家店铺涉嫌销售假冒某国际知名品牌手表、服装、箱包等商品。
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将店铺负责人张某抓获,并在店铺内查获大量假冒商品。
二、案件分析1. 假冒商品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假冒商品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销售的假冒商品与某国际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侵犯了该品牌的商标权。
2. 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害: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3)没收违法所得:侵权人因侵权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4)罚款: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
在本案中,张某销售假冒商品,侵犯了某国际知名品牌的商标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死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消费者购买假冒商品后,可能会对自身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对经营者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规定。
4. 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3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在本案中,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并依法对张某进行了处罚。
产品质量法案例解析(doc 6页)

产品质量法案例(一)案情摘要:2000年9月,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市某土产品采购提供站的50吨蜂蜜进行监督抽查。
结果查明,该批蜂蜜中含有一定量的硫酸铵,被认定为劣质品。
2001年3月,市技术监督局发出2号处罚决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土产品采购提供站作出“没收全部蜂蜜,直接责任者罚款2000元”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不服。
同年7月,市技术监督局又发出6号处罚决定书,撤销2号处罚决定书中对直接责任者进行罚款的决定,没收全部蜂蜜的处罚仍予保留。
相对人接到6号处罚决定书后,即向当地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市技术监督局撤销6号处罚决定书,解除已扣压10个多月的50吨蜂蜜,并要求市技术监督局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受理该案后,在案件审理期间产生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蜂蜜在产品分类中为农副产品,但如果食用,就是食品;如果作药用,又成为了药品;进入到市场它就成为了商品,所以市技术监督局适用《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并无不当。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根据GB7635——87《全国工农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划分标准,蜂蜜为农副产品,不是《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产品,当然也就不应该适用《产品质量法》,因此市技术监督局的处罚决定没有法律依据,应支持土产品采购提供站的请求,至于该蜂蜜含有硫酸铵的问题,技术监督局可以依照其他规定进行处罚。
点评:本案争论的焦点是,蜂蜜是否属于《产品质量法》所调整的产品范围。
第一种意见是对《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的认识模糊导致的。
《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售销的产品。
”所谓“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经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
本法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指出,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等是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产品。
假冒伪劣商品经典案例解析

在淘宝上买到假货已经不能算是新闻了,但是在淘宝上卖假货竟能在半年内使销售额高达2000万元之巨,你信吗?杭州85后女子小李聪明孝顺,家庭幸福,除此之外还有一身能赚钱的本领。
通过对奢侈品市场的研究,她在淘宝上开了一家三蓝冠级别的网店,主要销售假冒国际大牌产品,如LV、香奈儿、普拉达等。
小李不仅指挥位于广东的各个厂家制造仿冒的国际品牌,而且自己还会根据某个大牌的设计理念和用料,生造出这个品牌根本没有的款式。
然后以某品牌的名义以低于正品的价格进行销售。
在销售过程中,小李明知售假不对,所以她从来不直接写这是LV,这是香奈儿,而是注明买卖双方彼此心照不宣的昵称。
其次,仿品的照片上无可避免会出现大牌的标识或是LOGO,她就打上薄薄的马赛克,但肯定让买家还是能一眼认出这是什么牌子。
最后,小李交代网店客服,当买家问起这是不是真货一类的问题,绝对不能回答真假,而只能回答这是原单或者尾单。
有时候小李故意在标牌上剪个不大的洞,但还是让买家认得出这是什么牌子。
小李的生意越做越大,淘宝网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小李的网店有问题,并且主动把这些线索告知了杭州下城经侦部门。
经省市区三级经侦部门相继介入调查。
查证到她网店最近6个月的销售额就高达2000万元之巨,后被下城经侦大队民警带走。
律云律师观点:首先,小李未经国际大品牌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已经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刑法第213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小李在明知其商品是假冒商品的情况下,仍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销售金额高达2000万元。
依然构成刑法上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货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假冒伪劣商品问题日益突出。
尤其在化妆品领域,假冒品牌、假冒产品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以某知名品牌化妆品为例,对假货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某知名品牌化妆品在我国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深受消费者喜爱。
然而,近年来,市场上出现大量假冒该品牌化妆品的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难以辨别真伪,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有关部门对这起假货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案件事实2019年3月,某消费者在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一款某知名品牌化妆品。
使用一段时间后,消费者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于是联系品牌客服。
客服在确认产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后,建议消费者报警。
随后,消费者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迅速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化妆品店销售的某知名品牌化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
这些假冒产品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市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查获大量假冒伪劣化妆品,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三、法律分析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在本案中,化妆品店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受到伤害,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在本案中,化妆品店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侵犯了某知名品牌的商标权,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同时,这些产品在质量上存在严重问题,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规定,禁止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在本案中,假冒产品与某知名品牌化妆品在外观、包装等方面高度相似,涉嫌侵犯商标权。
4.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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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冒伪劣产品案例分析姓名:韩冰专业: 09 级广告学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例分析一、案例链接据杨先生称,他在沃尔玛知春路店购物时,看到该店出售的“红井源”牌亚麻籽食用油说明上,宣传该食用油具有“防癌、减肥、降血压及预防糖尿病”等多种功效,于是花 4470 元购买了 30 盒。
后有朋友提醒杨先生,食用油不可能有多种治病疗效,杨先生遂向有关部门举报。
海淀卫生监督所调查后,对沃尔玛作出了罚款 5000 元的处罚决定。
杨先生认为,沃尔玛误导消费者,其行为构成了欺诈,遂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赔偿。
事后他曾多次找到沃尔玛,要求协商解决此事,但对方以“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为由,拒绝接受他提出的任何要求。
法院认为,沃尔玛作为销售者,在亚麻籽油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已构成欺诈,据此做出了双倍赔偿杨先生 8900 余元的判决。
二、生活中的假冒伪劣产品杨先生的经历,在我们生活中可谓随处可见。
毒奶粉,地沟油,化妆品,假药品到处泛滥。
广东省消委会日前公布的“消费维权10 大案例”中,也可以看到中国黑心产品的泛滥严重程度。
云浮市有石材公司于销售时拒绝消费者验货,至顾客发现货不对办,却又拒绝退货;顺德有快递公司运送时打破价格逾两万元的液晶显示屏,但结果只肯赔偿540 元,遭消费者告上法庭等。
重庆市工商部门公布10 宗典型案例,情节更为吓人,包括2010 年查获商贩销售过期大白兔奶糖,当局缴获多达11 吨;南岸区两间幼稚园买入 2 百多张未经消毒的黑心棉被;有钢厂出售不合格钢筋,当局至少缴获75 吨问题钢筋等。
湖南长沙则有民间打假人士到超市调查,一小时内发现超过10 种问题食品,主要为伪造质量安全的QS认证。
广西南宁前日一场教授如何辨别伪劣产品讲座,更有来自云南的民工当场投诉,经常在路边摊档买到假货,促当局加强监管。
长春市一女子使用质护皮肤品,贪靓变毁容,出现脸部刺痛、呕吐等症状,求医后重金属汞“水”中毒,涉事品水超 3 千倍。
青市民吃干腹泻不止。
生干的弥漫腥臭味,部分已臭腐。
工人用水靴直接掉,水洗刷后,放入黑的劣油内烹煮。
有者甚至用双氧水洗。
⋯⋯三、象背后的原因(一)高利的引1、高利的是假冒劣品盛行的主要原因。
当假正厂商看到假冒厂商得到超利而自己利益受,一部分厂商在假冒厂商的示范作用下就会从事假冒劣的生活;一部分信誉的厂商,由于受到不正当争的力将做出退出市的决策。
2、被假冒的企无力打假或不愿打假。
一个企的人力、物力、力均是有限的,若从中抽出一部分人力、物力、力从事打假活,可能影响到企正常的生活,并且因支付打假用而提高品成本,削弱品的市争能力。
(二)消者法律意的淡薄由于我国法律法的宣力度不,加之消者法律意淡薄,多数消者有关法律知之甚少,商品知的了解更是皮毛。
造假售劣者正是利用消者一弱点,向消者兜售假冒劣品。
(三)假冒劣品有需求市消者假冒劣品存在烈的需求,假冒劣品提供了广的市。
一方面,某些消者了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假冒品。
些消者知法犯法的行更定了造假者的决心。
另一方面,消者虚荣心作怪,喜消名牌品,而力有限,假冒名牌商品便足了他的炫耀性心理。
只要存在市需求,供就会生,需求越烈,供者利的机会越大,供给就会更加活跃和旺盛。
(四)消费者投诉的机会成本较高,客观上给造假售劣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当受到假冒伪劣产品侵害的消费者到有关部门投诉时,一拖再拖的官僚作风,使许多受害者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投诉难的问题在广大消费者之间已形成共识。
因此,投诉的机会成本过高,使许多受害者特别是受到假冒伪劣小商品侵害的消费者放弃投诉,自认倒霉。
这样,消费者疏于投诉的事实无形之中降低了非法厂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风险,使假冒伪劣产品长盛不衰。
(五)地方保护主义的支持和纵容地方保护主义为制假售劣分子撑起了保护伞。
因为我国现行的财政政策是包干制,所以有些地方政府就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自己的政绩,而罔顾国家的法律法规。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对假冒伪劣现象视而不见。
为了增加地方税收,政府对当地的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者网开一面,甚至为他们大开“绿灯”,公然保护假冒伪劣行为。
(六)工商部门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执法犯法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不可否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打击假冒伪劣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必须承认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现象在我国仍很严重。
某些素质不高的执法者为了谋求私利,官商合谋、共同制假售劣,致使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
可以说,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工商行政部门的执法腐败或地方保护主义。
(七)法制不健全、不完善,对造假售劣分子惩罚力度太轻。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的结构不完善,有些法律条文对执法者在执法时如何操作没有具体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中都有一些在执行过程中无法可依的空白,给执法造成困难。
法制不完善,给造假者留下了法律空子,对违反市场规则者处罚不力,使造假分子敢于铤而走险。
四、如何整治假冒伪劣打击假冒伪劣不是靠几个“打假斗士”去完成的。
它需要生活中各个主体去共同努力。
政府:(1)、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建立企业信用调查评级制度、对守信者奖励失信者惩罚的机制等,提高中小企业的商誉、信用意识,管制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
(2)、完善法律体系,防止不法分子投机取巧。
在法律法规中增大假冒伪劣产品的成本和风险,加大对执法不力者、执法犯法者的打击力度,消除地方保护主义。
(3)、完善市场信息,包括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等。
促进信息的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以及扶植信息服务业,通过提供信息来规范市场,监督市场,遏制假冒伪劣产品。
(4)、借鉴国外做法1.进行质量监控法国由财政部直接领导的“竞争、消费和反舞弊总局”,专事打假和反暴利、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2.舆论公开曝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办法,对假冒伪劣商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
这对于制假售劣的企业来说,具有很大的震慑作用。
3.严格法律制裁这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打假治劣硬举措。
如澳大利亚就很注重以法律规范市场管理,该国在打假治劣、维护市场秩序中,专门成立专司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执法职能机构,并赋予其加强市场监督、打假除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职能。
4.实行赔偿重罚国外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进行处罚,十分严厉,一经发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就实行加倍赔偿和从重处罚,决不手软,甚至达到了罚得你倾家荡产的程度。
如美国法律就规定,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均属有罪,对产、销者分别处以25 万美元以上无限额的罚款,并处以 5 年以下的监禁。
5.商家自律自卫墨西哥在打假治劣、保护消费者权益中,注意发挥商家的自我约束功能,来堵塞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渠道。
该国商店有一个共同的信条,即“保护顾客就是保护你自己”,在经营中自觉只卖质量一流的商品。
厂商(1)、建立信息自我披露制度,如卖药品,就必须披露和消费者相关的所有信息,同时使消费者能方便地获得这些信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积极打击假冒伪劣,绝不纵容。
消费者(1)、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做理性的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营造一个知假不买的氛围,将假冒伪劣产品逐出市场。
(2)、消费者的维权途径有下列五种: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大学生如何提高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
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而作为大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懂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础。
多参加法律普及讲座和活动,深入了解,增强法律观念。
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如面对假冒伪劣产品,应积积极维权。
最后的感想作为大学生,我们就应该学以致用。
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去实践。
但是,我发现,尽管我们知道自己买到了假货,却很少有同学去积极的打假。
原因大部分是觉得麻烦,但是我发现这不是最关键的。
更为严重的是,我们对身边的假货已经麻痹了。
买到假货变成了很正常的事!我们国家的法律虽然还不完善,但是作为大学生,作为一个有法律意识的消费者,如果我们不去积极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又何谈让普通老百姓去打假呢?我认为,打假应该从自身做起,从大学生去引导打假风尚,当我们大家有了打假的呼声,有了打假的需要,无形中就督促了我们国家的法律建设。
暑假中我就亲身经历了一次打假活动。
家里的卡车坏了,到修理厂后,维修人员告知是因为机油的问题。
爸爸怀疑机油是假的,但店家不承认。
家里也只能认倒霉。
而我看了机油的外包装又到网上查询了厂商的产品资料。
我发现这桶机油厂家去年就停产了,而我们所买到是产品从生产日期是今年4月份。
我告诉爸爸我们必须查清楚,不能吃哑巴亏。
然后我和弟弟带着这桶机油坐火车去了山东潍坊的厂家,厂家证实我们的产品的确是假货。
回到家后,我请教了学习法律的同学,写了一封举报信。
爸爸带着举报信到工商局进行了举报。
并请潍坊厂家给我们当地工商局发了证明信函。
最后,工商局查封了店家仓库,进行了罚款。
爸爸在听从我的建议后先与店家进行了协商,后达成协议,店家对我们赔偿修车费用一万一千元,误工费四千元。
家人很高兴,说我是打假小斗士。
通过这次打假经历,我真正的认识到懂得法律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大学生应该去积极的实践,身体力行的去带动身边的人学法懂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