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35kV、110kV输电线路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川天全丰禾电力有限公司昂州河流域(白木河电站~中心变电站)35kV、110kV输电线路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8年5月11日,四川天全丰禾电力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组织召开了《昂州河流域(白木河电站~中心变电站)35kV、110kV输电线路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验收会。
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四川天全丰禾电力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四川巴斯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和特邀专业技术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在建设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结果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的汇报,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该工程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
实际建设内容为:(1)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待建的昂州河水电站110kV门型构架挂线点,经架空至单回路终端塔左转跨昂州河至JD1塔,再经右转至J1转角塔(喇叭河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南侧处)再大幅右转跨昂州河流域至J2处并沿着喇叭河旅游公路右侧山上线,过娄子山、兰花沟至J11转角塔处,下钻穿越国网500kV电力线路再跨318国道及喇叭河后,左转至中心变电站预留第3#门型构架挂线点,为单回输电线路工程;(2)35kv线路工程:白木河~两岔河、两岔河~头道沟、头道沟~昂州河,为35kV单回输电线路工程。
项目总投资2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2.32%。
2016年7月,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了天全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关于昂州河流域(白木河~中心变电站)35kV、110kV输电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调查表的批复》天环审批[2016]15号。
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研究

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研究摘要:电力作为社会生活所必需的重要能源之一,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对于稳定我国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基于目前社会的高速发展,电力企业的供电压力不断加大,因此应当要大力开展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工作,但考虑到环境保护的问题,应当要在输变电工程建成后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从而提升输变电工程的建设水平,并促进电力企业的良好发展。
基于此,本文以输变电工程为研究对象,就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展开简要探讨。
关键词: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的电力企业也实现了显著的进步,电网的建设工作也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当中,实现了我国整体供电模式的有效转变,并对我国的电力资源整合分配工作进行了优化。
对于输变电工程来说,其具有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建设意义,但是如不经过严格的控制和监管,该类工程的建设工作也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不符合我国的绿色环保发展理念要求。
因此,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应当积极开展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以此来通过加强约束和管理促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水平的提升。
1.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存在的问题1.1缺少相关法律约束目前,我国在开展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中,主要依据的是环境基本保护法以及相关的污染物专项法,但是考虑到输变电工程的特殊性,其对于环境造成污染的主要类型为电磁污染,我国并没有针对于该项环境污染类型出台相关的专项法律,因此往往实际的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开展存在脱离实际的问题,且缺少相关的法律作为约束手段。
1.2公众支持力度不足所谓公众参与,即输变电工程的建设需要通过公众意见,这也是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因此,为实现输变电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应当要确保获得良好的群众基础,得到居民的支持。
但现实情况中,输变电工程所产生的工频电场以及工频磁场等有可能会对当地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使得输变电工程的建设难以取得群众的支持。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工作组二〇一二年十二月目 录1项目背景 (1)2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 (2)3标准编制原则 (2)4主要内容说明 (3)5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9)6标准征求意见和处理情况 (9)7标准技术审查情况 (10)8标准行政审查情况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为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输变电工程的污染环境,减缓输变电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原国家环保总局决定修订环境保护行业标准《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
2007年12月7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安全管理司发文《关于编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导则的通知》,组织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等有关起草单位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进行合并,编制包括交流和直流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
1.2 工作过程2007年12月,标准编制单位接受任务后,立即成立了标准编制组。
编制组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编写了标准的初稿,并组织了内部和外部的多次讨论,不断完善标准。
2007年12月,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管理司组织召开标准编制会议,编制组根据会议要求,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了《环境保护管理导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
2008年1月3日,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组织总局辐射安全管理司辐射处、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等单位,就《环境保护管理导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2008年1月14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国家电网公司武汉高压研究院等单位,就《环境保护管理导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海口江东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海口江东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受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于2020年1月12日在海口主持召开了海口江东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出具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江东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变压器容量3×180MV A,220kV出线间隔8回,110kV出线间隔12回,10kV出线间隔3×12回,无功补偿装置:安装3×4×8Mvar 的电容器和3×1×8Mvar的电抗器。
2)220kV线路新建工程新建江东站π接220kV玉洲至东路架空线路,新建线路长2×6.623km,共设杆塔22基。
3)110kV线路新建工程①玉洲~海甸110kV线路、新琼~美丽沙110kV线路分别π入江东220kV变电站,分别形成110kV江东至玉洲、江东至新琼双回线路和110kV江东至海甸、江东至美丽沙双回线路。
其中110kV江东至玉洲、江东至新琼双回线路新建段为双回架空、电缆混合线路,新建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1.32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0.096km。
设双回路电缆终端塔1基;110kV江东至海甸、江东至美丽沙双回线路新建段为双回架空、电缆混合线路,新建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1.44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0.098km。
设双回路电缆终端塔1基。
②110kV江东至东营单回线路新建段,架空、电缆混合线路,其中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38km,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123km。
设单回路电缆终端塔1基。
③110kV玉洲至新琼、玉洲至海甸线路改建工程利用本工程220kV线路工程建设的同塔四回路铁塔挂线,长约2×2.219km。
输变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点分析

输变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点分析发布时间:2021-05-12T11:08:26.820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0期作者:刘云1 刘新2[导读] 摘要:本文对某区域输变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研究,对输变电项目建设区域的相关状况与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对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关键内容提出相关建议。
1 江苏省苏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 210019;2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徐州供电分公司江苏徐州 221005摘要:本文对某区域输变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研究,对输变电项目建设区域的相关状况与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对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关键内容提出相关建议。
通过对我国现阶段快速发展的特高压输变电项目的研究,发现输变电项目在运用过程中的问题,对此提出输变电项目竣工环境验收工作的建议,确保输变电项目的顺利建设、运行及验收。
关键词: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点引言输变电项目作为一种线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经过不同的地区,同时还具有建设区域跨度大、建设区域呈现点状散布的特征。
由于民众缺乏对输变电项目电磁、磁场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导致部分民众认为输变电项目会产生“电磁辐射”危害健康。
在进行输变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时,由于受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以及建设区域民众的环保投诉,导致输变电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难以进行,从而增加了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验收时间。
当前伴随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输变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相关内容也得到了逐渐的完善。
随着我国输变电项目的快速发展,确保输变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我国输变电项目的顺利建设和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1项目建设范围与建设范围内环境变化情况的研究输变电项目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过程中,验收内容主要由项目建设范围(项目的用地区域、变电站内设备的数量与容量、输电线路路径长度、输电线路走向、塔基数量、项目永久占地、项目临时占地等内容)。
对于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新技术规范的探讨

刘 钊 - 吴 宝 良 - 翟海 波
( 1国网重庆市 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 司 重庆江津 4 0 2 2 6 0 2湖北 君邦 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武汉
/ \
4 3 0 0 2 2 )
r , / 摘 要: 《 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 术规范 输 变 \ 、 ] 验收时一般调查沿线实际存 在的敏感点 。因此验收中常出现敏感 f 电工程》 将于2 0 1 5年正式实施 , 新规 范针对输 变电项 目特 l 点 和 环评 无 法 一 一 对 应 的情 况 。 l 点 ,对输 变电3 - 程竣工环境保护特 点提 出了一 系列新要 l 3电磁 环 境 影 响 调 查 内 容 I 求。本文将针 对这些要求进行探讨 , 并对输 变电项 目竣 工 I { 验 收 过 程优 化提 出建 议 。 l 新规 范细化 了电磁环境影响调查 内容 , 要求对 于 3 3 0 k V及以 上电压等 级的输 电线路工程 出线交叉跨越或并 行 睛况 , 应考虑其 L 、 关键词 : 输变电项 目; 竣工验 收; 环境保护 ; 新规范 、 - . . 一 ——. . . . / 对电磁环 境敏感 目标 的综合影 响 ; 交叉或平行线路 中心线距离 小 《 建设 项 目 竣 工环 境保 护验收 技术规 范 输 变 电工 程 》 ( H J 于 1 0 0 m时 , 应调查相关输 电线 路工程名称 、 电压等级 、 与拟验 收 7 0 5 — 2 0 1 4 ) ( 以下简称新规范 ) 自2 0 1 5年起正式实施 。 新规范对输 工程相对位置关系 。 输变 电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于输 电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 变 电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调查 的内容和方法进行 了规定 。 相对于输变 电项 目竣工环保验收之前执行 的《 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 多限于模型预测及类 比分析。其 中模型预测多限于对直线塔在无 保护验 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 H J 3 9 4 — 2 0 0 7 ) , 新规 范针 对输 变 干扰 、 理想 、 满负荷情况下的电磁分布情况 , 对于含 出线交叉跨 越 电项 目特点 , 对项 目验收监测 工况 、 电磁环境敏感 目标调查 、 电磁 或并行情况的输 电线路 , 尚无有效 的模型对其进行预测。。 引 现行环 也多限于直线塔 。 环境影响源项调查等方面进行 了细化要求。 本 文将针对这些要求 境影 响评价文件对 于电磁环境影响的类 比分析 , 进行探讨 , 并对输变 电项 目竣工验 收过程优化提出建议。 因此 , 对 于需考虑多条线路对同一环境敏感 目标 综合影 响的情况 , 需在验收监测时确定敏感点所在区域电磁场强度的达标可靠性 。 1验 收 监 测 工 况 4声 环 境 监 测 规 定 新规范对输变 电工程验 收监测工况提 出了具体要求 : 验收监 新规范要求 , 变 电站 、 换 流站 、 开关站 、 串补 站厂界噪 声监测 测 期间 , 工程 实际运行 电压 必须 达到设计 额定 电压等 级 , 主要噪 声源设 备均应正常运行。如工 程运 行负荷无法 达到设计 负荷 , 应 点应尽量 靠近站内高噪声设备。一般情 况下课在 每侧厂界设置若 注明实 际电压 、 电流、 有功功率等变化范 围。 干代表性监测 点 , 如 有超标现象 , 应 沿噪声衰减 方向合理 布点监 变 电站设计 负荷通 常考虑其供 电区域数年 后的用电需 求 , 而 测至噪声小于标准值处 。 变电站声环境影响一直是变 电站周边居 民关注 的焦点 问题 。 运行负荷则随供 电区域实际用 电量 发生变化 。因此 , 在变 电站建 成初期 , 运行负荷小于设计 负荷 , 随着变 电站供 电区域用 电需求 变 电站的主要噪声来源为变压器运行时产生 的电磁 噪声 , 冷却机 产生的气 流噪声和机械噪声 。 铁心硅钢片的磁致伸缩 现象是产生 逐 年增加 , 变电站运行负荷将逐步增大 , 最终达到设 计负荷 。 机 械噪声则是设备振动 、 冷却装置引起 的。 方面 , 变 电站对周边 电磁环境影响与运行负荷正相关 , 【 - 喊 电磁噪声的主要原 因。 运行期 间, 许多变 电站运行 负荷远小 于设 计负荷 , 变 电站对周边 冷却装置包括冷却 风扇 、 油泵等 。当变压器加 电投入运行时 , 变压 油泵在运行 时会产生振动 , 辐 射噪声 。 当外 电磁环境影 响小于满负荷运转 时的影响 。 另一方面 , 《 建设项 目竣 器油泵也要投入运行 。 为了加强冷却效果 , 冷 却 风 扇也 要 投 入 运 行 , 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规定 :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应 当与 界 环 境 气 温较 高 时 , 辐 射 噪 声 。由于 变 电站 昼 夜 运 行 , 变 电 站 噪声 又 为 主体工程竣工验收 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 目, 建设 同时 产 生 振 动 , 单位应 当 自建设 项 目投入试生产之 日起 3个月 内, 申请该建设项 中低频噪声 , 波长较长 , 不易被吸收 , 对周边居 民影响较大 。 目需要配套建设 的环境保护设施竣 工验收。 变电站站内有多个噪声源 , 围墙较长 , 对变电站厂界单 一布点 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期 限与变 电站 运行 实际情况 导致 了电磁 难 以全面反映变 电站厂界噪声排放情况 ,尽量靠近站内高噪声设 在没测 厂界设置多个噪声监测点 , 十分必要 。 环境影 响验收监测无法有效 反映变 电站满负荷运行 时的实 际影 备布置噪声监测点 , 响 。因此 , 在验收监测期间 , 对于变电站实际电压 、 电流、 有功功率 若超标现象 出现 , 沿噪声衰减方 向合理布点监测至噪声小 于 标 准值处 ,可有效 确定变 电站建成后周边声环境质 量超标区域 , 变化范 围的记录 , 以及跟踪监测 , 非常重要 。 对分析厂界噪声和敏感 目标 声环境 质量达 标情 况提供数据支撑 , 2验收调 查重 点 对后续公众参与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 新规 范强调 , 验收调查 的过 程 中, 应重点核 实工程设计及 环 参 考 文献 境影响评价文件 中提 出的噪声环境影响 的主要工程 内容 , 并核实 【 1 ] 宋晓红 . 电网输变 电系统 电磁环境影 响初探 【 J j . 电力环境 保护 , 实 际工程 内容 、 方案设计变化情况 和噪声 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 。 2 O7 , 2 3 ( 2 ) : 5 4 — 5 5 . 验 收调查时应结合环评报告 中提到 的敏感点 , 调查线路及变 【 2 】 濮文青. 输变 电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 收相 关要点分析 [ J ] . 电站周边实际存在的敏感 点。 变 电站站址从设计到 实际建设基本 电力科技 与环保, 2 0 1 1 , 2 7 ( 4 ) : 5 — 8 . 3 】 张起虹 . 高压 输变 电项 目的 电磁 环 境管 理 [ J ] . 电力 环境 保 护 , 无 变化 , 因此 敏感点情况环 评中和验收调查 阶段基本 相同 , 目前 [ 大 多数输变 电项 目是 在可研 阶段进行 的环境影 响评价 , 可研阶段 2 O8 , 2 4 ( 4 ) : 5 8 — 6 0 . 主要进行项 目初 步选线和方 案论证 , 在初步设计阶段是施工 图阶 作 者 简 介 段输 电线路路径 经常会有 局部 调整 , 甚至个别地段还会友较大 的 刘钊( 1 9 7 3 一) , 重庆人 , 高级工程师 , 主要从事输 变电工程管 变化 。 环评阶段确定的环境 敏感点不是很准确 , 评价范围也很宽 。 理相关工作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工程
1 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原则、方法、范围以及编制
调查方案和调查报告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330kV 及以上输变电(含直流)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的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
6 验收技术工作的准备
6.1 资料查阅 报告资料: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文件资料:建设项目核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图件资料:输电线路路径竣工图、变电站和换流站最终总平面布置图。 环境管理资料: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规章制度、
日常检查、监测计划等。 其他资料:拆迁与安置情况。
磁场是有规则地运行着的电荷(电流)周围存在的一种物质形式,随时间作 50Hz 周期 变化的磁场称为工频磁场。磁感应强度是矢量,该矢量值在任一点的散度为 0,单位为特斯
1
拉(T)。磁场强度是矢量,单位为安培每米(A/m)。在空气介质中,1μT 相当于 0.8 A/m。 3.5 合成场强
直流电晕产生的空间电荷形成的场强和标称场强合成后的电场强度,单位为千伏每米 (kV/m)。 3.6 直流磁场
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 .................. 17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法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国务院253号令,2016年修订意见稿。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受理 的决定: (一)选址(选线)、布局、规模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 保护红线要求的建设项目; (二)不符合相关规划和未依法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意见 要求的建设项目; (三)位于被依法限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区域的建设项目; (四)其他依法应当禁止的建设项目。
一、法规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施行。2016年7月2日通过全国人大修订、9月1日起施行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 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 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 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 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法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国务院253号令,2016年修订意见稿。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 用: (一)未经批准发生重大变动的; (二)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书(表)及其审批意见落实环境 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其措施的; (三)施工阶段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修复的,或者存在环境 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
一、法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国务院253号令,2016年修订意见稿。
第四条 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 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环境污染和生 态破坏。 ---保留了“以新带老”的要求
一、法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国务院253号令,2016年修订意见稿。
一、法规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施行。2016年7月2日通过全国人大修订、9月1日起施行 。
第三十三条 负责预审、审核、审批、备案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审批、备案 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令退还;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取消了预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 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法规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施行。2016年7月2日通过全国人大修订、9月1日起施行 。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
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 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 依法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 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 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一、法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1日施行。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 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 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 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细化了“三同时”的内容和要求
一、法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国务院253号令,2016年修订意见稿。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开展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 第十九条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 织开展环境监理。
---细化了“三同时”和环境监理要求
一、法规要求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 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环保部办公厅,2016年4 月7日,环办环评【2016】32号。
目前,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已结束,经研究决 定,废止2012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 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
一、法规要求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 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施行。
项目 名称 送( 输) 变电 工程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 环境敏感区含 表 义 / (一)中的全 部;(三)中 的全部
500千伏及以上; 其他(不 涉及环境敏感区 含100千伏 的 以下) 330千伏及以上。
也就是环保部只负责审批跨省500千伏以上工程。 其他需要环评的建设项目由省级以下环保行政部门审 批环评。各省自行确定分级审批情况,如220千伏、 110千伏项目有些省已经下放到设区市,甚至县。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 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一、法规要求
(6)《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 目目录(2015本)》2015年3月
电网工程: 跨境、跨省(区、市)±500 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 跨境、跨省(区、市)500 千伏、750 千伏、1000 千伏交流项目。
---明确不得验收的情形
一、法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国务院253号令。2016年修订意见稿
第二十五条 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有下例情形之一的,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投产使用三至五年内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一)产生长期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的水利、水电、采 掘、港口、铁路、公路、管线、输变电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 设项目; (二)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建设项目; (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 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 ----新增的环境影响后评价
目 录
一、法规要求 二、HJ24-2014 环评导则简介 三、HJ705-2014 验收规范简介 四、关注问题 五、建议
一、法规要求
一、法规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 同时”制度是我国预防为主环 保政策的重要体现,两项制度 相互衔接,构成了对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的两项基 本制度。
一、法规要求
一、法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国务院253号令,2016年修订意见稿。
第三条 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布局和规 模,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规定,符合环境 质量改善目标和依法开展的相关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总体要求。 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 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按照排污许可 证排放污染物。 ---对建设项目要求更加严格
环评不再是建设项目的“买路条、敲门砖”
一、法规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施行。2016年7月2日通过全国人大修订、9月1日起施行 。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 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审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 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 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以及备 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信息。建设单位应当如实 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以及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畅通参与和监 督渠道,保障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 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新增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一、法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国务院253号令,2016年修订意见稿。 第八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 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 批和监督。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在线平台上 发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服务指南,列明环境影 响评价审批的申请材料及所需附件、受理方式、 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审查条件等内容。 ---新增在线管理
一、法规要求
(4)《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 意见稿)》2015年6月 。
第二十一条(项目申请报告附送文件) 项目单位报送项目申请报 告时,应当依法附送以下文件: (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 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二)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 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 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但需提供已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属于重特大项目范围的,还应附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重特大项目范 围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并报国务院批准。
一、法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国务院253号令,2016年修订意见稿。
第二十一条 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委 托第三方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 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 施和措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要进行验收
---明确不受理的情形
一、法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国务院253号令,2016年修订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