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人民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整理完整版)
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确保患者、医务人员和医院利益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网络信息系统。
第三条医院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保证信息安全合规性。
(二)风险防范:采用科学、系统的方法分析和评估信息安全风险,制定相应措施加以预防。
(三)纪律和责任: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安全保密:确保患者和医院信息不受非授权的泄露、窃取和篡改。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医院设立的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一)制定、完善相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对网络信息安全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三)组织网络信息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四)建议网络信息安全设备和技术的采购和更新。
第三章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第五条提升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能,应采取以下措施:(一)网络访问控制:制定访问控制策略,对网络进行细分,设置不同级别的权限。
(二)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定定期备份数据的计划,并进行数据恢复测试,确保数据安全和完整性。
(三)防火墙设备:设置网络边界防火墙,阻止非授权访问和攻击。
(四)加密技术:对重要的医院和患者数据进行加密,防止数据泄露。
(五)安全审计和日志管理:记录系统的操作日志和安全事件,便于安全事件的追踪和安全审计。
第四章信息安全事件处理第六条对于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及时报告: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后,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二)紧急处置: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尽量减小事件的影响范围。
(三)事件回溯与溯源:对事件进行溯源和事后追踪,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四)修复和恢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范围,尽快修复漏洞和恢复系统。
(五)事后分析:对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加强类似事件的预警和防范。
人民医院信息网络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信息网络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医院信息网络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医院信息中心负责全院的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各部门计算机工作站的使用由所在科室负责管理。
二、为保证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转,使用者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后方可授权操作,并由系统使用人员所属管理部门统一申请用户,经审核后由信息中心给予授权。
三、人员离岗时,其所属管理科室应及时申请,经审核后由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将用户授权停用。
四、为保证软件和数据安全,操作人员应保管好个人密码,经常修改,以防被盗;计算机使用完毕应退出应用系统,以免被他人盗用系统、造成信息错误或泄漏。
五、禁止使用人员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和卸载任何软件,禁止更改计算机配置,禁止做与业务无关的任何操作。
六、业务系统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技术人员予以确认和解决。
七、使用人员应爱护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禁止各项违规操作。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使用人员,信息科有权将其违规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医疗信息安全,维护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系统、终端设备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网络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协同联动;(三)技术保障,科学管理;(四)持续改进,提升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网络安全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宣传和演练;(三)监测、分析、评估网络安全风险;(四)处理网络安全事件;(五)协调各部门开展网络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按照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二)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三)配合网络安全办公室开展网络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四)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五)做好本部门信息系统、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医院网络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遵循安全、可靠、高效的原则。
第九条医院网络设备应具备以下安全功能:(一)访问控制:限制非法访问,确保数据安全;(二)入侵检测:实时监测网络异常行为,及时阻断攻击;(三)安全审计:记录网络安全事件,便于追溯和调查;(四)病毒防护:防止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侵入;(五)数据备份:定期备份重要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条医院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安全措施:(一)用户身份认证:确保用户合法、安全地访问信息系统;(二)数据加密: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三)权限控制:根据用户角色分配访问权限;(四)安全审计:记录用户操作行为,便于追溯和调查。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对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确保网络安全。
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

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为保护医院的网络安全,维护医院的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高医院各部门员工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
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网络安全管理的目标确保医院所有网站、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其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和业务连续性。
2.网络安全管理的原则网络安全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责任分明,从严治理;(3)技术保障,保障安全;(4)法律合规,遵纪守法。
3.网络安全基础建设医院应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络设备规划、网络架构设计、设备部署、硬件维护等方面,保证系统的基础设施稳定和安全。
4.网络安全操作规程医院应制定网络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系统维护、应急处理、日志审计、备份管理等方面的规范以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5.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医院应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网络攻击和安全事件,将损害降到最低。
二、网络安全规定1.账号密码设置和管理(1)必须设置强密码,并定期更改。
(2)密码不得向他人透露。
(3)员工离职或调离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部门,禁止使用带离单位设备或资料。
2.网络防病毒与漏洞保护所有网络终端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及时升级补丁程序,保障系统稳健。
网络管理部门应当监控网络状况,发现威胁立即处置。
3.备份管理医院应定期备份各类数据和应用程序,确保数据安全。
网络管理部门负责备份数据的存储和恢复。
4.上网安全(1)禁止在医院内与个人互联网进行交互。
(2)上网审批制度,制定具体规定和流程。
(3)电子邮件审查制度,对其内容和附件进行审查。
5.信息安全保护(1)禁止以任何形式分享患者信息。
(2)必须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防止患者信息外泄。
网络管理部门应对系统进行加密和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的管理。
(3)所有工作人员应对各类应用、操作及使用等事项进行明确规范。
医院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院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我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工作,保证我院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运行,防止泄密和传输非法信息、不健康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规定。
2、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控制。
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以及用户口令密码的分配、设置由网络中心专人负责制定和实施。
3、网络中心主管我院网络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4、严格办理机房出入手续,进入机房要办理审批和登记,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附近施工,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如无法避免而影响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网络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6、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共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医院网络系统泄露国家机密、医院机密,不得损害医院网络系统的安全。
7、严禁将携有黄色、淫秽的磁盘(片)、光盘在计算机上运行,一旦发现从严处理。
8、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使用科室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则,以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所有进入网络系统的软盘,必须经过严格杀毒处理,对于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应追究相关责任。
对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发生的问题,有关使用科室负责人应当立即向网络中心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报告。
9、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信息的防范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处理。
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时,有关科室应积极配合并提供详细情况和资料。
10、科室和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均不得擅自接入我院局域网,凡通过我院网络进行国际连网或与院外其它公共网络连接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医院安全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医疗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医院信息安全和患者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网络安全的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业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网络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齐抓共管,综合治理;4. 依法管理,技术保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网络安全办公室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3. 监督检查网络安全措施的落实;4. 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5. 指导、协调各部门网络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3. 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4. 配合网络安全办公室开展网络安全工作。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网络设备管理1. 网络设备采购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2. 网络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3. 网络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网络访问控制1. 对医院内部网络进行分级管理,严格控制外部访问;2. 对内部网络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确保用户访问权限与实际工作需要相符;3. 定期更换用户密码,禁止使用弱密码;4. 禁止随意连接外部网络设备。
第十条网络安全防护1. 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确保系统安全;2. 部署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防止网络攻击;3. 对重要数据实施加密存储和传输,保障数据安全;4. 及时更新病毒库,防范病毒攻击。
医院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医院信息及网络安全,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信息及网络安全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实用的原则,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及网络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二章信息及网络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设立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信息及网络安全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院信息及网络安全方针、目标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信息及网络安全重大问题。
第七条医院应设立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及网络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技术保障。
第八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和实施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进行信息及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漏洞扫描;(三)组织进行信息及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四)组织进行信息及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五)监督和检查信息及网络安全的运行情况;(六)其他与信息及网络安全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及网络安全技术管理第九条医院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信息及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
第十条医院应采取以下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及网络安全:(一)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和入侵防御系统,防止外部攻击;(二)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三)建立病毒防护和恶意代码清理系统,防止病毒和恶意代码的传播;(四)建立身份认证和权限控制系统,确保合法用户访问;(五)建立日志审计和行为分析系统,监控和分析网络行为;(六)其他必要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进行信息及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人民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人民医院信息安全管理,保障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医院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信息安全责任1. 院长对本院信息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2. 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信息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科室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 全体员工应遵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增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网络安全(1)网络设备、系统软件和应用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2)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网络设备接入医院网络。
(3)禁止私自修改网络配置,如需修改,须报信息科审批。
(4)禁止在内部网络中传播、存储、使用非法软件。
2. 数据安全(1)数据存储设备必须使用正版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
(2)数据存储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数据安全。
(3)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复制、删除、修改、泄露数据。
(4)对重要数据实行加密存储,确保数据安全。
3. 用户安全(1)用户应遵守用户密码管理规范,定期更换密码,不得将密码泄露给他人。
(2)禁止使用弱密码,如生日、电话号码等容易被猜测的密码。
(3)禁止使用同一密码登录多个系统。
4. 病毒防范(1)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扫描,确保计算机无病毒。
(2)禁止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设备。
(3)禁止在内部网络中传播、存储、使用非法软件。
5. 信息安全培训(1)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2)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专项信息安全培训。
四、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 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2. 信息科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信息安全事件。
3.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向院长报告处理情况。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信息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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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安全防范基本原则
1、建立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
2、准确的进行系统功能裁减。
3、利用防火墙设置安全边界的防护能力。
4、利用数据安全体制减少网络传输的风险。
5、通过安全检测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系统检查,记录系统运行
状况。
6、利用网络检测手段进行安全追踪。
1、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
门颁发的行政法规、用户手册和其他有关规定。
2、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是保障计算机及配套的设备、
设施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障医院信
息管理系统功能的正常运行,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
行。
3、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
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及用户口令密码的划分、设置由计算机
中心负责制定和实施。
4、计算机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
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
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上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利益的
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6、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完全的其他有害数据信息的防治工
作,由信息中心负责处理。
7、计算机中心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软件、设备、
应用程序的安装、调试、排除故障。
其他任何科室或个人不
得自行拆卸、安装任何软、硬件设施,私自配置IP地址、
所用人进入网络使用的软盘,必须经过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
和检毒,未经检毒的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
8、绝对禁止医院局域网系统网络计算机登陆国际网站,原则
上禁止医院局域网计算机网络登陆国际网站,原则上禁止医
院局域网系统网络计算机与院外其他公共网络联接。
9、保持机房的清洁工作,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
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
1、计算机网络中心对网络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
监督职权。
(1)、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维护工作;
(2)、查处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违章行为;
(3)、履行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2、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发现影响计算机网络安全系统的隐患时、
可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3、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就涉及计算机网
络安全的特定事项采取特殊措施进行防范。
4、计算机网络中心对违反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制度,危
害网络系统安全的科室或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四、网络安全处罚条例
医院各类人员一旦发现网上任何异常现象(包括故障现象)都应及时与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上网者有义务和责任举报任何上网者的非法或违规行为。
凡违反网络管理制度和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制度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由信息中心以口头或书面警告、暂停或撤消当事人上网使用资格,或建议医院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或医院财产严重损失的个人或组织,要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1、上网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教
育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在
网上操作任何有关国家机密的信息。
不得有违反国家、省、
市的法律法规行为。
2、不得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得访问国内外的反
动、淫秽网站;不得下载各种非法信息。
不得在网上散布反
动、淫秽、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个中信息。
3、上网者有黑客行为,不得在网上散布、下载、传播任何计
算机病毒,一经发现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上网者不得盗用他人网址非法上网;不得盗用他人E-mail
地址;不得盗用医院名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
向院外
人员泄露口令密码而造成后果的;擅自使用他人密码,造成
系统破坏的。
5、在内网工作站进行与医疗工作无关而造成危害的;接到计
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拒不改进
的。
6、不按照规定擅自安装软、硬件设备,私自配置,更改IP地
址、机器名称;私自拆卸更改网络设备而造成危害的。
7、在网络系统设置、设施附近作业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影
响网络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作业单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