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刑法经典案例精选LG

合集下载

上海海事法院发布2021年十大精品案例

上海海事法院发布2021年十大精品案例

上海海事法院发布2021年十大精品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公布日期】2022.01.30•【分类】其他正文上海海事法院发布2021年十大精品案例2021年,上海海事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精心打造海事审判精品,依法公正高效审结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在这批案件中,上海海事法院从确立裁判规则、创新裁判方法、体现服务保障功能等方面,精心评选出十大精品案例,现予以发布。

目录1.环境公益诉讼中敏感区附加损失的认定2.航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外国法的查明与适用3.行政处罚程序中听证告知义务的履行及证明4.军舰与民用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5.新冠疫情对承运人责任的影响6.液袋运输方式项下货损责任认定7.纽约公约项下涉离岸公司案件的法院管辖权确定8.租约“选港(择地)”条款的适用9.外籍邮轮变价流程及船载物品处置10.再保险纠纷中共同命运原则的适用与例外一环境公益诉讼中敏感区附加损失的认定提要在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非法捕捞造成对生态系统侵害,可以从侵权行为违法性和严重性考量,在直接损失、渔业资源恢复费用外,要求侵权人承担环境敏感区附加损失。

案情公益诉讼起诉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三分院)被告:蒋某成等六名自然人2020年5月4日至9日,蒋某平、王某友、蒋某军驾驶船只至长江上海段崇明南门港外侧水域,通过设置数顶深水张网进行非法捕捞,起获渔获物十余次,共计1298.55公斤,接驳后由蒋某成、周某华等人加价出售。

同年5月10日,周某华、夏某军依事先约定在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水闸收购蒋某平、王某友、蒋某军当日在上述地点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时,被接报赶来的公安机关抓获。

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长江刀鱼10.05公斤、凤尾鱼162.30公斤。

六被告非法捕捞的上述1470.90公斤水产品分别为,长江刀鱼(中刀)1.34公斤、长江刀鱼(小刀)58.56公斤、大凤尾鱼54.15公斤、中凤尾鱼145.90公斤、小凤尾鱼1210.95公斤。

厦门中院发布2021年度厦门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厦门中院发布2021年度厦门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厦门中院发布2021年度厦门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厦门中院发布2021年度厦门法院十大典型案例01胡某高空抛物案——厦门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案情简介2021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胡某因琐事与家人发生争吵,先后三次分别将塑料儿童护栏、瓷盘与红酒瓶、纸尿裤等物品从其位于33楼的家中阳台窗户扔出,砸落在小区业主进出楼道路上,其中第二次扔出的瓷盘与红酒瓶对恰好途经该处的小区业主造成惊吓,所幸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物受损。

法院审理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在居民小区内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针对公诉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胡某在市级平面媒体和其居住小区公告栏公开赔礼道歉。

专家点评陈小彪,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为精准打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全市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的宣判,为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教育引导公众提高守法意识,不能抱着“只要没有砸到人或物,就不会构成犯罪”的错误思想。

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高空抛物行为,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的惩罚和预防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02吴某诉叶某、程某赠与合同纠纷案——居住权保障七旬老人住有所居,弘扬孝老爱亲,守护和谐家庭案情简介吴某与叶某系母子关系,叶某父亲生前与吴某共同将讼争房屋赠与叶某,约定赠与条件是叶某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以及老人对房屋的居住权。

后讼争房屋登记至叶某名下。

叶某父亲去世后,吴某与叶某前妻和叶某之子共同居住在讼争房屋,但是吴某与叶某前妻因家庭生活琐事等事宜多次发生争执,还多次报警。

刑法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刑法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35岁,某市居民。

2022年3月,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件基本情况如下:2022年2月,张某某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李某某发生争执。

争执中,张某某持一把水果刀刺向李某某,造成李某某胸部重伤。

事发后,张某某逃离现场。

次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张某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3. 张某某是否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案例分析1. 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张某某持刀刺伤李某某,造成李某某胸部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 张某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案中,张某某在作案后第二天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

因此,张某某具有自首情节。

3. 张某某是否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其具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判决结果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其具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如下: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五、案件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案件。

21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

21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

21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摘要:一、引言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十大案例概述三、案例一:张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四、案例二:李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五、案例三:赵某某等污染环境案六、案例四:王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七、案例五:张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八、案例六:陈某等诈骗案九、案例七:王某等职务侵占案十、案例八:李某等合同诈骗案十一、案例九:赵某某等抢劫案十二、案例十:张某等故意杀人案十三、结语正文:一、引言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负责统一解释法律、监督司法活动等职责。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21 年度十大案例,旨在向社会传递法治精神,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本文将对这十大案例进行简要概括和分析。

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十大案例概述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21 年度十大案例涉及多个领域,包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商业秘密、污染环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诈骗、职务侵占、合同诈骗以及抢劫、故意杀人等。

这些案例展示了我国法院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三、案例一:张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张某某等人在未取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购买、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以营利为目的出售给他人。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等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四、案例二:李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李某等人在离职后,利用原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其他公司谋利。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人的行为侵犯了原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五、案例三:赵某某等污染环境案赵某某等人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气,严重污染环境。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罚金。

六、案例四:王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某等人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并追缴违法所得。

21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

21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

21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摘要:1.2021 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2.十大案例分别为:a.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b.于欢故意伤害案c.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被宣告无罪案d.简阳市政府被诉公告违法案e.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纠纷案f.全国首例毒跑道”公益诉讼案g.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h.奢侈包包女”拒不执行判决被搜查案i.百名红通”1 号杨秀珠回国受审案j.卢荣新无罪释放案正文: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 年发布了十大推动法治进程的案件,这些案件在法律领域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以下是这十大案件的详细概述:a.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此案是一起涉及电信诈骗的刑事案件。

徐玉玉是一名大学生,因遭遇电信诈骗导致不幸去世。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电信诈骗问题的关注,促使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打击电信诈骗的力度。

b.于欢故意伤害案:此案是一起涉及民间借贷和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

于欢因不堪忍受追债者的骚扰和侮辱,故意伤害了追债者。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民间借贷问题和暴力催收现象的关注。

c.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被宣告无罪案:此案是一起涉及非法经营和行政处罚的刑事案件。

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被当地政府部门处罚,但最高法最终宣告其无罪。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行政执法和刑事责任的讨论。

d.简阳市政府被诉公告违法案:此案是一起涉及政府公告违法的行政案件。

简阳市政府发布的公告被诉违法,最高法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政府公告合法性的关注。

e.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纠纷案:此案是一起涉及商标侵权和装潢纠纷的民事案件。

王老吉和加多宝就红罐装潢设计产生了纠纷,最高法对此案作出了详细阐述,明确了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

f.全国首例毒跑道”公益诉讼案:此案是一起涉及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

原告诉称学校跑道有毒,最高法受理了此案并展开调查。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关注。

g.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此案是一起涉及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

原告诉称电商平台存在售假行为,最高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1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

21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

21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原创版)目录1.21 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的背景和意义2.十大案例的具体内容概述3.十大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社会影响4.对十大案例的简要分析和总结正文21 年最高法公布十大案例,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审理的众多案件中精选出来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影响力。

它们涵盖了各个方面,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旨在指导和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正和公信力,推动法治进程。

以下是十大案例的具体内容概述:1.某某诉某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劳动关系的认定和劳动权益的保护。

2.某某诉某某局行政处罚案:涉及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行政诉讼的审理。

3.某某诉某某银行金融借款案:涉及金融合同的效力和金融风险的防范。

4.某某诉某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涉及医疗事故的认定和医疗责任的追究。

5.某某诉某某交通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纠纷的处理。

6.某某诉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案: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7.某某诉某某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案: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定和权益保护。

8.某某诉某某市监局商标侵权案:涉及商标权的保护和侵权纠纷的处理。

9.某某诉某某环保局环境污染责任案:涉及环境保护责任的追究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10.某某诉某某教育局学校安全责任案:涉及学校安全责任的认定和学生权益的保护。

这些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多样,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们反映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

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和解读,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的来说,最高法公布的这十大案例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影响力。

它们既是法官审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维护权益的生动教材。

2021年度民法十大案例

2021年度民法十大案例

2021年度民法十大案例1. 《婚姻法》修订案:该案例是2021年度民法领域的重要事件之一,通过对《婚姻法》的修订,加强了对婚姻关系的保护,明确了婚姻自由、平等、离婚自主的原则。

2. 《物权法》适用问题案:该案例涉及物权法适用的争议,明确了物权法适用的准则,为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指导。

3. 电子合同效力确认案:该案例涉及电子合同的效力确认问题,对于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进行了界定,为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该案例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强调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和公平交易权,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5.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案:该案例涉及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律适用和权益保护问题,明确了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下,政府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6. 网络侵权责任案:该案例涉及网络侵权责任的划分和追究问题,明确了网络平台对用户发布内容的监管责任,为网络环境的规范和保护提供了依据。

7. 医疗事故赔偿案:该案例涉及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加强了对医疗事故的监管和责任追究,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8. 居住权保护案:该案例涉及居住权的保护和限制问题,明确了居住权的界定和保护范围,为居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9. 民事执行案:该案例涉及民事执行程序的规范和效力问题,加强了对民事判决的执行力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 婚前财产约定案:该案例涉及婚前财产约定的效力和解释问题,明确了婚前财产的归属和保护范围,为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提供了依据。

以上是2021年度民法领域的十大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婚姻家庭、物权、合同、消费者权益、疫情防控、网络侵权、医疗事故、居住权、民事执行和婚前财产等多个方面,展示了我国民法领域的发展和完善。

这些案例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重庆法院2021年度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1年度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1年度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5.13•【分类】其他正文重庆法院2021年度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一王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典型意义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以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交通客运秩序,并在陈家坪长途汽车站、朝千隧道等公共场所实施持枪械伤害、杀人案件,在全市范围内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王某外逃近18年后被抓获归案并被依法判处死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坚定决心。

基本案情1995年前后,被告人王某依托其注册成立的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营的家用电器门店、在渝中区菜园坝经营的成渝线客运业务,纠集舒某某、张某某等人为其收账、“看场子”等,在菜园坝成渝线客运市场逞强斗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形成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此后,王某以高额经济利益为诱饵,直接或通过团伙成员纠集了大量“两劳”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王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辛某、涂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蒲某某、鲁某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组织,成员先后共计40余人。

该犯罪组织通过参与成渝高速客运业务的经营以及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近1000万元,并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5起、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以及非法拘禁、扰乱成渝高速客运线路等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4人轻微伤的严重危害后果。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重庆主城区和成渝高速客运市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法典型案例精选(LG400).txt41滴水能穿石,只由于它永远打击同一点。

42火柴如果躲避燃烧痛苦,它毕生都将黯淡无光。

刑法典型案例精选(LG400)整顿到苹果姐姐刑法案例大全,索性将这个LG400刑法案例也帖上来。

苹果姐姐刑法案例大全请见司法考试刑法典型案例精选第一某些刑法总则一、犯罪构成主体案例1.李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约五万余元。

14岁生日那天,李某邀集几种朋友一起吃饭。

饭后回家途中(当晚九点),李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种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将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钞票5000余元。

第二天李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

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3人挂倒,二死一伤。

李某不但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

当天下午,李某将汽车以两万元价格卖出。

据说警察在调查此案,李某逃走,后被抓获。

经查,李某在逃亡第五天还曾教唆一种15岁男少年抢劫她人财产1200元;协助她人运送毒品30克,获得运送费150元。

请对李某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阐明理由。

二、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案例2.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乙男勾搭成奸。

乙因工厂不景气而心绪不佳。

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状况公诸于众,被告人甲也不知晓。

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种朋友吃饭喝酒。

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她不会喝酒。

”乙即说:“别说喝酒,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我也奉陪究竟。

”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你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

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人们面将农药倒入乙碗里,然后对乙说:“你喝啊?”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你喝吧!”于是乙便喝了一口。

甲主线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匆匆打掉乙手中酒碗,用手抠乙喉咙,想让乙把农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问:本案中,甲行为与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不构成犯罪,请阐明理由。

三、犯罪构成客观方面案例3.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

某日,郑某将自己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

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

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

江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先后供述不一。

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其运用此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郑某信用卡上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郑某信用卡上关于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

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钱款。

问:(1)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钞票,江某与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2)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钞票,江某构成何罪?(3)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钞票,江某与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4)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钞票,江某构成何罪?四、故意犯罪未完毕形态案例4.宋某系某私营建筑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

,为达到出国观光目,宋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约2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

在国外,宋某在赌场赌博,赢3万元。

归国后,4月,宋某指使其建筑公司在施工中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导致该公司承建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200余万元。

为逃避制裁,宋某找届时任公司经理同乡金某商量对策。

金某恰因走私被追查,金某提出请宋到自己在云南亲戚家暂避,并请宋将自己走私证据带走,隐藏好或干脆悄悄毁掉。

行前金某交给宋某2万元路费。

宋某走后,金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表弟谭某带刘、黄二人在途中将宋干掉。

谭某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金某放弃。

金某诡称只要谭将自己一封亲笔信带给刘黄二人,并随其找到宋某,不必谭动手。

谭某默许。

于是金某当着谭某面写了信,并给谭某3万元。

谭某在途中将金某信交给刘黄二人,假说自己另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金某直接联系,遂于半途下车。

刘黄二人寻到宋某,欲施毒手,经宋某苦苦哀求并许以重金,遂放过宋某。

后宋某向本地公安机关自首。

请分析各人刑事责任。

案例5.甲某以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某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得到乙赞同。

之后,甲乙二人购买催泪枪一支,并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行了两次登机实验。

同步又准备了毒药“赤血盐”,用于杀害丁及其家人。

甲乙二人决定于1999年11月8日晚,杀死丁及其全家后乘长春市至厦门市班机,将飞机劫持至台湾。

11月3日,由甲出资、乙去长春购买了11月7日长春市至厦门市飞机票二张。

日后,乙感到胆怯,独自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制止了事态进一步发展。

问:1.甲构成何罪?应当如何惩罚?2.乙构成何罪?应当如何惩罚?五、共犯案例6.犯罪人甲早就有杀害乙意思,某日懂得乙躲在屏风背面喝茶,就对刚从她处走来丙说:“你不是始终对A公司有仇吗,这是该公司昨天新买屏风,价值8万元,把它砸坏算了。

”丙于是从屋外拣起一块石头,直接向屏风扔去,砸坏了屏风,同步将乙砸死。

司法机关事后调查得知,丙不懂得有人在屏风背面。

问:1.结合共同犯罪理论分析:对于乙死亡,甲、丙与否均需要负责?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2.结合共同犯罪理论分析:对A公司屏风损坏,甲、丙与否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3.丙行为和乙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4.本案最后应如何解决?六、数罪案例7.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工厂打工,赵某拖欠章、郭劳动报酬8000元始终未付。

张、郭二入商量,将赵15岁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

虽经郭、章二人多次催促,赵仍不付报酬。

于是二人商定将赵女儿卖掉。

在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将A奸淫。

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章郭二人以6000元将A卖给了陈某。

陈某买回A后要与A结成夫妻,遭到A回绝:陈某紧张A逃走,便将A关在房间里反锁了1个多月,但A仍不乐意与陈某结婚;陈某日后觉得A年龄小,太可怜,便让A回原籍与家人团聚。

陈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到了章某,让章某退回自己6000元钱。

章某回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章某一辆价值4000元摩托车骑走。

依照上述案情,分析章某、郭某、陈某刑事责任。

七、刑罚案例8.甲因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服刑后被假释。

在假释考验期第5年,甲盗窃一辆汽车而未被发现。

假释考验期满后第4年,甲因犯抢劫罪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内盗窃汽车行为。

此外,甲还在假释考验期满第3年,从A市毒品走私犯手中购买毒品2500克,运到B市后卖出。

问:1.对甲假释考验期间盗窃罪应如何解决?2.对甲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抢劫罪应如何解决?3.对甲进行毒品犯罪应如何定罪?4.对甲最后刑罚应如何拟定?第二某些刑法分则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略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9.李华为报复男朋友陈某始乱终弃,应聘到陈某单位附近饭店当了一名杂工。

当得知陈某会在除夕那天来该饭店吃团圆饭时,除夕那天下午,趁着厨房没人,李华把半包“闻到死”拌进了准备做团圆饭食油和生粉里。

随后她回到家里也服下了毒药,在毒性发作最后一刻,她拿起电话拨打了110……得到消息警察立即赶往现场,所幸时间尚早,尚未有人在该饭店就餐。

日后,通过化验,食油和生粉中具有剧毒毒鼠强成分。

李华也随之获救。

问:李华与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李华与否构成犯罪中断?案例10.甲为获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羊圈内(共有29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她人。

问:甲行为构成哪些犯罪?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例11.某甲是某私营电器厂(不具备法人资格)副厂长,1988年4月由于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993年11月12日假释。

假释考验期至1998年2月12日。

1997年12月,甲为骗取贷款,照银行印章样式,伪造了农业银行某办事处储蓄章和行政章,并套取整存整取存单样本,印制大量空白存单,然后制作2份金额各为100万元假存单,并持该存单到某信用社以电器厂名义规定抵押贷款,从某信用社开出2份抵押证明,盖上私刻印章,以此假存单和抵押证明从银行骗取贷款200万元。

此后,甲某又以同样方式先后共骗取贷款1200余万元。

贷款大多用于偿还电器厂贷款。

案发前,归还银行贷款200万元。

案发后,追回赃款和财物价值600余万元,尚有近500万元无法追回。

问:1.甲某行为构成何罪?2.本案与否属于单位犯罪?案例12.某国有独资公司看到“小糊涂仙”酒在市场上很畅销,即将本厂生产劣质酒伪装成“小糊涂仙”酒出售。

为了顺利出售,该厂伪造了大量“小糊涂仙”酒包装。

涉及该酒酒瓶、带有该厂商标瓶贴等。

该厂共伪造了市值200万元“小糊涂仙”酒,共花去成本4万元。

在尚未销售时,即因群众举报而被执法人员查获。

经查,“小糊涂仙”酒外观设计已获得专利,“小糊涂仙”商标已获得注册。

问:1.该厂行为与否构成单位犯罪,为什么?2.该厂行为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3.本案中有无犯罪未完毕形态?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例13。

4月5日,甲为勒索财物,欲将某大款独生子乙带回家中藏匿,在将乙带回家路上,甲以为该行为不当,又将乙送回家中。

问:甲行为与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处在何种犯罪形态?为什么?案例14.甲、乙合谋勒索丙钱财。

甲与丙及丙儿子丁(17岁)相识。

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

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紧送3万元钞票到商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

丙紧张儿子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备了3万元后送往商定地点。

乙获得钱后告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

问:甲、乙构成何罪?为什么?五、侵犯财产罪案例15.被告人赵某在A市火车站站台上见一刚下车旅客王某(女)带着一种小孩,旁边放着5件行李,便上前询问其与否需要雇人扛行李。

二人商定,由赵某将王4件行李扛出车站,王付给赵人民币20元作为报酬。

赵扛着4件行李刚出站口,王小孩被车站工作人员拦下查票。

看到王忙于出示车票,赵遂产生了非法占有王行李企图,趁王不注意,将行李扛走。

行李内装有人民币6000元、价值5000元真皮提包一种及其她物品。

破案后,公安机关追回了所有赃款和赃物,并发还给失主王某。

问:赵某行为构成何罪?案例16。

8月8日,某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李向兵(生于1986年12月)骑车去公园游玩,骑至某中学附近时,迎面驶来一辆大货车拖挂车厢,将李向兵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某公司业务员项红艳挂倒,项红艳当即昏迷过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