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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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根据《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学生要注重培养良好的品德修养和道德观念,自觉遵守社会行为准则,不得从事违背道德、伦理的行为。

第五条学生应当保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物品,不得损坏学校的财产。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六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教学实践,全面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任务。

第七条学生要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参加课程,不得缺课、旷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如实说明原因。

第八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

第九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的考试制度,按规定参加考试并如实填写考试答卷,不得违规作弊。

第十条学生要按照学校的教学要求完成作业,不得抄袭或代写他人作业。

第十一条学生要遵守班级纪律,听从班主任、辅导员和班干部的管理,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行为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违禁物品。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园内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不得穿着不当的服装,不得涂写、携带或张贴违规宣传品。

第十四条学生要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有侮辱、恶意攻击他人的言行,不得故意扰乱课堂秩序。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骑车抢行,不得私自驾驶车辆进入校园。

第十六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或参加外出实践活动时,必须遵守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行为规范。

第四章课外活动管理第十七条学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实践活动和社团活动时,必须征得辅导员和家长的同意,并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书。

第十八条学生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和社团活动,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提升综合素质。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范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范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范文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校学生管理是指高等学校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教育、身心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学生管理应坚持党的领导,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高校学生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人性化、规范化原则,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五条高校学生管理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治能力培养,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高校学生管理应注重团结和谐,创造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高校学生管理应建立健全学生纪律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机制,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安全。

第八条高校学生管理应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联系,形成共同育人的合力。

第二章思想政治教育第九条高校应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条高校应设立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

第十一条高校应建立学生读书活动机制,推动学生广泛阅读、独立思考。

第十二条高校应建立完善学生社团组织,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章学术教育第十三条高校应加强学术教育,培养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和学术能力。

第十四条高校应制定学业规划辅导制度,引导学生科学选择学习方向和课程。

第十五条高校应注重创新能力培养,推动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竞赛。

第十六条高校应鼓励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四章身心健康教育第十七条高校应加强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八条高校应设立心理咨询中心,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第十九条高校应开展体育锻炼活动,提供健身设施和场地。

第二十条高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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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范文尊敬的教育部:我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有幸参与了学生管理规定的起草工作。

在这之前,我司聆听了广大学生对学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自身的经历和思考,综合了各方面的观点和需求,希望提出一份全面、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规定。

以下是我对学生管理规定的范文,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高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管理的原则是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坚持依法、科学、公正、严肃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管理的内容包括思想教育、品德教育、学风建设、行为规范、日常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机制,明确学校、院系、班级、学生、家长、社会的责任和权力。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和引导,激发学生的自主管理意识。

第八条教师应当带头遵守学生管理规定,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二章思想教育第九条学校应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对重大理论和思想成果的宣传和解读,加强理论学习的指导。

第十一条学校应创造良好的思想交流平台,鼓励学生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思想交流。

第十二条学校应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第三章品德教育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品德教育,培养学生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的品德。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第十五条学校应注重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表率。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展示先进典型,引导学生向优秀者看齐。

第四章学风建设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课堂纪律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学术诚信和创新精神。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范本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范本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三、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一、学生享有与其身份对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受到平等待遇、充分发表言论的自由、参加学生组织的自由、获得良好的学习环境、接受真实、准确、及时的教育教学信息等。

二、学生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犯罪,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侮辱、歧视或伤害等。

三、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发展自身良好的兴趣爱好,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学生的表现得分评定一、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品德表现和社会实践等因素,对学生进行得分评定。

二、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学校评定学生表现得分的重要依据,学生应当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三、学生的品德表现是学校评定学生表现得分的重要依据,学生应当恪守道德底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备优秀的品德修养。

第四章学生的奖励和处分一、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得分,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称号、奖学金、学术推荐等。

二、学校将对违反学校规定、行为不端的学生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五章学生的安全与保障一、学校将严格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校园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安全规定,注意个人和他人的安全,不参与任何危险、违法活动。

三、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根据学校的安排配合处理。

第六章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一、学校将明确学生管理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

二、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规范和提升学生的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旨在培养和引导学生端正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提高学生的文化水平和道德素养。

第三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体制,落实学生管理的责任和任务,明确学生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第四条学生管理工作要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形成教学管理相统一的工作机制,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第五条学生管理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培养,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管理要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七条学生管理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第八条学生管理要尊重学生的人权和人格尊严,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制度,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校目标
第九条学校的学生管理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学生管理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学校与教育部门、家庭与社会的紧密合作来共同努力。

第三章管理方式
第十一条学生管理方式应以教育为主,辅以惩罚和奖励的手段。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的管理流程,依法规范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管理工作要做到\。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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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模版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应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围绕服务和满足学生的成长需求,提高学生的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三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统一的学生管理制度,形成科学、规范、完善的学生管理体系,注重自主管理、社会共治,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合力的协同育人。

第四条学生管理应依法、公正、透明,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和尊严,关注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生管理应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发挥教师和班主任的育人职责和作用,加强学校的社团活动、辅导员制度、心理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的育人活动,启发和引导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实践能力。

第六条学生管理应加强政策支持,精细管理,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学生管理体制第七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类型和特点,合理设置学生管理机构。

学生管理机构应负责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资料统计、政策制定、信息发布等。

第八条学生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建立学生管理服务队伍。

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工作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学生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生管理机构应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

学校可以依据需要设立学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督导制度,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学生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督导员进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章学生管理服务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学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运用。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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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学生的行为, 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学习水平,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校注册学籍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 遵循道德伦理, 尊重学校师生, 维护学校形象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对学生实行教育管理和行为规范的双向责任, 即学校要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学校设立学生管理委员会, 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并定期向学生公布管理规定和政策。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六条学生入学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面试等环节, 经学校审核及录取后方可注册入学。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 应按规定进行学籍登记, 并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学生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学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 不得从事任何危害学校和师生利益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参与违法犯罪活动;2.参与涉及暴力、赌博、毒品等违法活动;3.参与传播淫秽、恶俗、低俗等不良信息;4.损坏学校设施设备、破坏学校环境;5.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6.侮辱、恶意中伤师生及他人;7.其他有违法、违规和违背道德的行为。

第十条学生不得随意缺课、旷课, 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

如有特殊情况, 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循学术规范, 尊重知识产权, 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第十二条学生应保护学习环境, 不得在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嬉闹打闹, 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三条学生应尊重师长、敬重同学, 遵循公序良俗, 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第四章学生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成绩, 设立奖励制度, 对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和奖学金等形式的奖励。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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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学生的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其他各类在校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生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主体,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权利第四条学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有平等接受教育和平等参与学校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享有自由思想、言论和表达的权利,有批评、建议和监督学校工作的权利。

第六条学生享有隐私权,学校不得非法获取学生个人信息、侵犯学生个人隐私。

第七条学生享有参与学生组织、社团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权利,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场所和条件。

第八条学生享有参与学科竞赛、学术交流和科研项目的权利,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第九条学生享有学习和成长的环境权利,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第十条学生享有受到公平评价和奖惩的权利,学校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实施体罚和非法惩戒。

第三章学生义务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学习、行为和管理规定,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和教育秩序。

第十二条学生应认真学习,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取得合格的学业成绩。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定,尊重师长和同学,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第十四条学生应保护学校的财产和设施,不得在校园内实施破坏行为和偷盗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公民素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应积极参与学生组织、社团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社交能力。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七条学生管理应坚持教育为主,依法管理,以德育为根本任务,为学生提供培养成才的环境和条件。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学生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和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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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道德品质;
(四)推动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积极互动和良好沟通。

第三条高等学校是学生的培养机构,承担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

高等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使其具备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能。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品质,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和社会风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校管理
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制定学生行为规范,明确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学校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明确学校行政部门、班级导员和学生会等组织的职责和权责。

学校应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学习、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学校应在学生入学时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学校管理规定和学生权益保障措施等,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校表现。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和惩治,建立学术诚信体系,保证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章学生基本权益
第九条学生享有学习、科研、实践、创新和参加学校各类活动的权利。

学校应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为学生参与各类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条学生享有公平评价和考试的权利。

学校应采取公正的评价制度,确保学生的学习成果得到公正评价。

学校应组织考试,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一条学生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学校应及时向学生发布重要信息,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第四章学生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和同学,树立文明素质。

学生应遵守学术规范,不得从事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学生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违背社会伦理和道德的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和校园环境,不得损坏学校财物和公共设施。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妨碍他人健康和生活秩序。

第十五条学生应崇尚科学文化,不得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不得从事危害自己和他人的行为。

第五章学生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违纪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大过、记小过、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处分。

第十七条学校对违法犯罪的学生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和举报。

学校对严重违法犯罪的学生应进行录入学生档案和高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并向社会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对于暂未包含在本规定内的学生管理问题,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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