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大学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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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通字[2009]21号

组通字[2009]21号

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既注重激励保障,又强化竞争择优,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现就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定期选聘制度1、合理确定选聘规模和计划。

中央计划从2008年到2012年选聘10万名大学生“村官”,每年根据各省区市的行政村数量分配选聘名额,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支付。

各地要合理确定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总体规模和年度计划,稳步有序推进选聘工作。

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离任的,或出现其他离岗等情况的,要把缺额纳入下一年度选聘计划。

2、实行定期、统一选聘。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选聘工作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

选聘名额、选聘办法、选聘条件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并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

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3、严格执行选聘程序和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确定的选聘条件和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主要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

高要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实施方案.doc

高要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实施方案.doc

高要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实施方案肇庆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数量全市共选聘440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

其中:鼎湖区22名,四会市45名,高要市105名,广宁县48名,德庆县60名,封开县60名,怀集县100名。

二、报名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优先选聘回原籍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报考: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或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检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他一票否决情况的。

三、选聘程序(一)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15日,考生可在工作日到所报考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具体见附表1),每个考生只能报一个县(市、区),其余时间(6月8日至8月15日周一至周六)考生可到肇庆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报名。

报名须提交《肇庆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登录肇庆组织工作网(份,一寸彩色近期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报名表上须明确报考县(市、区)职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二)资格初审。

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依据选聘人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并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事宜。

(三)笔试。

9月14日,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

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

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大学生村官选聘、教育、培养、管理、考核和使用工作,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留得动”,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由市(州)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参与配合。

第四条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 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第二章选拔聘任第五条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非中共党员的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也可报名应聘。

每年初根据中央组织部下达的选聘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年度选聘数量,力争到2015年全省有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第六条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4)身心健康。

第七条选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合理安排、保障待遇的原则,一般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面试)、体检、公示、签订选聘合同、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

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

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全省拟选聘500名大学生村官到建档立卡贫困村或条件相对艰苦、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惠农政策、协助落实扶贫措施、引导发展富民产业、引领推进电商扶贫和帮助建强村级组织。

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聘期为3年,其中甘南州聘期为2年。

一、选聘对象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国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三本和专升本)和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1.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热爱农村工作,立志投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村发展工作。

2.鼓励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和“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院系团学干部优先选聘。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2〕7号)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合格的方可录用(大学生村官岗位要求适宜男性报考,立志扎根农村、能吃苦的女性也可以报考)。

4.报考甘南州的,原则上应为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其他热爱藏区工作、熟悉“藏汉”双语的也可报名。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根据中央组织部及我省有关政策,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1.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资金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主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2.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年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2.5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6万元。

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央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22元,省级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1000元。

3.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大学生村官保费为每人每年60元。

其中,30元由中国人寿捐赠;其余30元一般可由大学生村官个人承担10元,县(市、区)财政承担20元。

如何选聘合适的应届大学生_基于个人_组织契合度视角

如何选聘合适的应届大学生_基于个人_组织契合度视角

如何选聘合适的应届大学生基于个人-组织契合度视角刘学建山东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摘要∀个人-组织契合度研究作为组织行为的一个重要理论一直备受学者们的关注。

如今,这一理论已被广泛应用到人力资源管理的招聘、培训、绩效管理以及薪酬管理实践当中。

个人-组织契合度研究为企业选聘人才提供了一种全新视角的招聘模式,这一招聘模式要求企业不仅要重视人岗匹配,更要重视应聘者内在特质与组织特质的切合度,从而保证新员工的高忠诚度和低离职率。

本文就是研究个人-组织契合度在企业校园招聘各个环节中的应用,帮助企业选聘最合适的应届大学生。

!关键词∀个人-组织契合度校园招聘大学生一、引言校园招聘已经成为我国大部分企业补充新鲜血液的主流模式。

目前我国每年都会有数以百万计的应届大学生通过企业的校园招聘走上工作岗位。

面对参差不齐的应届大学生,一家企业应秉持选聘最适合企业未来发展的人才的招聘理念,而不一定是选聘最优秀的人才。

个人-组织契合度视角下的招聘模式可以帮助企业重新定位人员招聘,旨在为企业招聘能融入公司特定文化的全面人才,而不仅仅是能够适应特定工作的人才。

二、个人-组织契合度相关理论回顾1.个人-组织契合度内涵研究。

契合度的研究来源于心理学,组织行为学家在20世纪50年代把#个人-组织契合度∃(Personal-Or gan i zati on F i t)这一观念引入管理学。

在以往组织行为学和管理工效学研究中,人们强调的是人与岗位、人与职务的匹配。

在近期的研究中,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和管理人员开始关注人与组织的匹配,人们逐渐意识到员工与组织之间的整体匹配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企业员工要能够满足特定工作和岗位的需要;另一方面,个体内在特质与组织基本特征之间的一致性也非常重要。

组织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组织文化、组织价值观、组织目标和规范,个体的基本特征包括个性、个体价值观、个人目标和态度等方面。

Schneider提出的吸引-选择-磨合模型(A ttracti on-Selecti on-A t tri ti on M od e,l ASA M od el)和P feffer(1983)提出的组织人口统计模型(Organ iz ati onal De m ography)影响最大,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引发了关于个人-组织契合度的大量相关研究。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 5.考研可加分:专升本、考研可加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 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广东方面的具体规定,参见广东省人事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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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2、广东省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 ☆背景资料:2008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 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从八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 行)》。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选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到基层工作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简称也叫优大生调干生经过公务员考试直接录用为公务员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就业政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政策是具有主导性的,政策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可以结合政策作出合适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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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的的有关内容
1、财政保障:人均每年15000元生活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 2、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满2年以
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自治区、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 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
☆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 业的本、专科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 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毕业生。

云组通(2008)47号

云组通(2008)47号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云组通(2008)47号2008-6-8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云组通(2008)47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从源头上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是从根本上解决党政干部队伍来源单一、经历单一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到农村基层建功立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举措。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选聘1.3万名左右的大学生,实现全省村村都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

2008年全省选聘2000名,今后每年的选聘指标另行下达。

二、对象条件1、选聘对象: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参加教育、财政、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本人自愿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各州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作为选聘对象。

2、选聘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培训上岗的办法进行。

1、发布公告。

由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通过各种媒体,向省内外公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对象条件、选聘名额、工作性质、政策待遇及有关规定等。

《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的实施意见》

《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的实施意见》

《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厦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厦大学〔2009〕47号),结合我校实际,建设一支以专职辅导员为主、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规范我校选聘兼职辅导员,发挥兼职辅导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选聘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2.坚持个人综合素质与辅导员工作性质相结合;3.坚持应聘个人与选聘学院双向选择相结合。

二、选聘对象1.学院党务秘书、青年专任教师2.优秀研究生尤其是硕博连读的研究生。

三、选聘条件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4.道德品质优秀,率先垂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成为学生的楷模;5.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要学业优良,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在校党政机关部门实习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选聘程序1.申报招聘计划:每年7月上旬,各学院(研究院)向学生工作部(处)申报需招聘辅导员人数及岗位,由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根据本实施意见核定招聘人数。

2.公布招聘信息:按照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求和各学院(研究院)实际工作需要,10月上旬公布招聘信息。

3.报名:凡申请应聘辅导员者,需填写《厦门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

4.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推荐,学生工作部(处)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考核:学校确认其资格后,由用人学院(研究院)组织面试考核。

6.双向选择:按照用人学院(研究院)需求情况,由学院(研究院)与拟录用人员双向选择确定拟录用人选。

7.审批:拟录用人选报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

8.公布录用结果: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发布录用结果,并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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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选聘大学生到基层任职
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市委《关于加强“一好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关于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实施办法》、《关于选聘大学生到社区任职的实施办法》精神,为确保大学生在基层留得住、干得好、有前途,从制度上解决乡村干部人才匮乏和党政干部来源单一问题,努力形成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安排
1、选聘大学生一般安排在党建工作薄弱村、经济发展缓慢村、信教群众聚居村、条件相对艰苦村和工作力量薄弱社区工作锻炼,或安排在党建工作示范村(社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学习培养,注重安排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2、选聘大学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到条件相对落后村(社区)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安排到条件较好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选聘大学生可兼任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下,协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开展工作。

二、主要任务
3、壮大村域经济。

协助村“两委”班子科学制定本村的中
长期发展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发挥自身优势,谋划投资项目,参与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挥本村资源优势,确立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带头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创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组建农民合作组织、中介组织等,引领农民致富增收。

4、改善村容村貌。

抓好文明生态村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引导农民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快村容村貌改造步伐,促进村庄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硬化;利用重大节日和村(居)民闲暇时间,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村(居)民的文化生活,促进和谐农村(社区)建设。

5、搞好宣传教育。

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终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介绍国家、省、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信息,传播新思想、新观念,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联系农业科技人员搞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村(居)民素质。

6、维护社会稳定。

搞好普法宣传,健全完善治安防范工作体系,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处理,随时掌握并积极反馈影响农村(社区)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助乡镇(街道)、村(社区)妥善处理。

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党员选聘大学生要帮助村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村班子自身建设;协调好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村(社区)“推优”、入
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8、做好基础工作。

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或社区办公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各种会议、活动记录、整理工作,有能力的可协助管理村(社区)集体帐目。

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每半年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区委组织部报送一份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区)建设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或工作中存在问题、不足及对策建议方面的调查报告。

三、待遇保障
9、由市编委对县区下达专项周转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所在县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学历人员标准执行,直接转正定级,所需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人事档案由任职所在县区人才市场管理;户口落在任职县区政府所在地;是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根据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对选聘大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10、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满一年的,通过考录、选拔到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不再实行一年见习期,到村任职的工作时间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四、激励约束
11、选聘大学生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

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大学生任职村(社区)工作实际,年初确定其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报县区委组织部审定后,与选聘大学生签订工作目标责
任书。

由县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年终考核,重点考核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安排选聘大学生在村(社区)两委、村民代表、党员会上进行述职评议,接受群众监督。

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采取相应激励约束措施的重要依据。

12、对发展村(社区)集体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选聘大学生,年终从集体收入年增长额中提取10%以上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由乡镇(街道)审计核实后,从村(社区)集体收入中列支。

13、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选聘大学生优先参加全市重点培训,积极要求进步的非中共党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任职满1年,经过实践锻炼,组织协调、引领发展能力较强、表现突出的选聘大学生,可调整到工作需要的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或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社区)主任。

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列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选,积极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补充人员时优先调入;表现特别优秀的,根据《河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及时选拔到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岗位。

14、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不少于10%的县(区)、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考录任职两年以上、考核优秀或称职的选聘大学生。

工作满两年且考核为优秀或称职的,报考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适当加分。

15、对年度考核被确定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按聘用合同予以解聘;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拒不服从组织安排、自动离职,或有其它原因不适应基层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予以解聘。

五、分级管理
16、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市选聘大学生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对县区指导。

每年制定选聘计划,并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抓好各县区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调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每年了解掌握一批工作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选聘大学生,进行重点培训;发现培养表现突出、不同类型的选聘大学生,进行跟踪管理;每年命名表彰10%的优秀选聘大学生。

17、县区委组织部负责选聘大学生工作日常管理。

制定本县区选聘大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安排选聘大学生任职村(社区)及工作岗位;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协调落实各项待遇,为选聘大学生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和资金支持;将选聘大学生纳入县区干部培训计划,每年进行不少于10天的集中培训;定期召开座谈会、工作研讨会,跟踪了解选聘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选聘大学生考核档案,组织实施年度考核,落实各项激励奖惩措施;开展优秀选聘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抓好选聘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

18、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选聘大学生的具体管理。

与选聘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和工作目标责任书;安排好大学生的办公、食宿等日常生活,实行班子成员联系帮带制度;定期检查选聘大学生学习、出勤、工作等情况,掌握大学生日常表现;配合县区委组织部搞好选聘大学生年终考核;选聘大学生要每半年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区委组织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

19、村(社区)两委负责帮助和支持选聘大学生开展工作,做好考勤和工作实绩记录。

20、聘用期间,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它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区委组织部审批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合同有关规定终止合同。

聘用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意愿续签合同,继续留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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