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大学生村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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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村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工作方案

2024年度村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工作方案

2024年度村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工作方案村级管理人员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效果直接关系到乡村的发展和村民的福祉。

为确保村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工作方案。

一、考核目的本次考核旨在全面了解村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评估工作绩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村级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村级管理人员,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

三、考核内容1.政治表现:主要包括村级管理人员的政治觉悟、遵守党的纪律规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

2.职责履行:主要包括村级管理人员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3.工作作风:主要包括村级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勤政廉洁、敢于担当、团结协作等方面。

4.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村民对村级管理人员工作的认可程度和满意度。

四、考核方法1.定性考核: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村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性评价。

2.定量考核:根据村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设定具体的量化指标,对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评价。

3.综合评价:将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结果相结合,对村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

五、考核流程1.自评:村级管理人员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填写《村级管理人员工作考核自评表》。

2.初评:乡镇政府对村级管理人员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价。

3.综评:县级政府对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实地调查、座谈会等情况,对村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4.公示:将综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审批:县级政府对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村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职务晋升、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优秀的村级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并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计划

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计划

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计划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和目标规划1. 提升村庄整体经济水平和社会文化素质,实现村庄可持续发展。

2. 开展扶贫工作,脱贫攻坚,帮助贫困户走上致富道路。

3.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挖掘和培育村庄特色产业,提升村庄整体产业竞争力。

4.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庄完善程度,改善村民生活质量。

5. 关注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提高村庄社会管理水平。

6. 打造良好的村民自治组织和服务体系,促进村民自治意识的提高。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1.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制定时间规划。

2. 积极组织村庄各方力量,开展产业扶贫、文化扶贫、道德扶贫等系列扶贫工作,做好慰问贫困户、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困难等具体工作。

3. 通过大力开展产业培训、加强产业集聚等方式,提高村庄竞争力,促进农业现代化。

4. 针对村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

5. 加强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村民生活质量。

6.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村庄内部组织机制,确保村民族自治体系顺利运行。

三、资源调配和预算计划1. 根据工作计划,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种资源,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 进行资金预算和管控,提高预算的使用效率,确保公款不能浪费。

3. 积极利用电商平台、产销对接、农村金融等渠道,筹措相关扶贫资金和工作经费。

四、项目风险评估和管理1. 对各项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工作风险可控。

2. 健全各项工作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五、工作绩效管理1. 根据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绩效目标和考核评估标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 加强工作成效监督和评估,对工作效果进行量化,确保工作成效可衡量。

六、沟通和协调1. 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村庄发展。

2. 注重与村民的沟通和交流,了解村民的需求和想法,促进村民自治。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安排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是农村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人才战略工程,是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举措,是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造就新型村级干部队伍的途径。

深化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工作,对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的管理,激励“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在农村建功立业,市委、市《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7〕32号)文件精神,就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章管理范围、任职及待遇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开考选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

条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任职前,由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市委组织部为监管,合同期为 3 年,期满后可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录用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向镇党委书面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法律、法规。

条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选聘1名“大学生村干部”。

“大学生村干部”所工作的行政村,个人志愿与组织就近调配相的办法,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安排在本村或附近村工作。

条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一人双岗制”,既要担任行政村(社区)联村(社区)干部,农村或社区工作,又要到镇各线、各办公室兼职锻炼,能力。

第五条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省公务员可政策规定加分;镇事业干部公开招聘时,可规定加分,也可安排指标在上述人员中单独定向招考。

第六条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生时,在报考本省高校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

第七条被机关或事业录用的,由录用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南陵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草稿)

南陵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草稿)

南陵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组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安徽省选聘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组字[2008]24号)等文件规定,根据我县实际,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加强组织、服务农民、促进和谐、历炼人生"的目标要求来开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2008年及以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

第二章选聘任职第四条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

任满1个聘期后,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

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第五条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也可根据村里实际,兼任远程教育管理员、妇联组织负责人等其他职务。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第六条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前,由县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大学生村官的任职,由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统一提出意见,镇党委下发任职文件并报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备案.党员大学生村官预备期满转正后,应及时调整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当选村“两委”成员后,应及时调整为当选后村“两委”职务.第三章服务管理第七条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镇党委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第九条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十三项制度:1、年度工作目标制度。

村干部考核办法

村干部考核办法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创业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进程,促进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级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文书。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由县委组织部备案,并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督查。

第二章管理考核第四条未推行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实行村干部定期集中办公制度。

正常工作日,各村要保证有一人到岗办公,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

村干部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工作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向乡(镇)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其他村干部要向村支部书记书面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村干部考勤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本乡(镇)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并与之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

第六条考核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七条考核内容。

对村级班子的考核主要根据全县基层党组织“星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抓五强、创五好”的标准进行全面考核;对村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重视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4、社会事业发展情况;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6、精神文明建设;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XXXX大学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

XXXX大学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

xxxx大学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构成。

一、日常行为积分日常行为积分包括日常行为正面积分和负面扣积分两项。

主要指参加党的活动(全体党员)、岗位现实表现(教工党员)、在校表现及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党员)等方面。

1、参加党的活动(全体党员)(1)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每次计1分。

(2)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每次计1分。

(3)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每次计1分。

(4)党员在党某某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每次计1分。

(5)党员根据党支部安排,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每次计1分。

(6)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 每次计1分。

完成每月“灯塔大课堂”学习任务的,每次计3分,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每天平均积分40分及以上的,每半年计10分,每天平均积分30分一40分的,每半年计5分。

(7)党员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在本支部范围的,每次计3分;在学校层面的,每次计5分;经学校党委批准受邀到校外的,每次计10分。

(8)党员发表党建论文(文章),其中在学校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计3分;在校外正规期刊(媒体)发表的,每篇计5分;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10分。

(9)党员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其中校级项目的,每项计2分;县级项目的,每项计3分,市厅级项目的,每项计5分;省部级项目的,每项计8分;国家级项目的,每项计10分。

(10)党员响应学校党建工作安排,按时完成规定任务的,每次计1分。

2、岗位现实表现(教职工党员)(1)党员担任学生导师,学期末导师考核一等的加10 分,学期末导师考核二等的加5分,其余导师加3分。

(2)党员参加扶贫工作、参加“三包靠+”帮扶三类特困生等相关公益活动的,每次计2分。

(3)党员个人受学校表彰的,每次计2分;受县级表彰的每次计3分,受市级表彰的每次计5分,受省级表彰的, 每次计8分;省级以上表彰的,每次计10分。

关于印发《重庆市从2010年选派大学生“村官”中录用公务员量(精)

关于印发《重庆市从2010年选派大学生“村官”中录用公务员量(精)

重庆市关于2012年度村官量化考核办法渝人社发〔2012〕10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从2010年选派大学生“村官”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重庆市从2010年选派大学生“村官”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选派大学生“村官”量化考察合格后录用为公务员工作,在全市统筹安排下,由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牵头,政府人力社保局协助,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来共同完成。

考察工作结束后,要按照市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要求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公局发〔2010〕17号)精神,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选派大学生“村官”录用为公务员,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实施量化考察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将适时进行抽查。

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二○一二年六月六日(此件主动公开)重庆市从2010年选派大学生“村官”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从2010年选派大学生“村官”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及《重庆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10年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中选派到建制村(含农村社区)服务期满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现仍在岗的大学生(以下简称2010年选派大学生“村官”)。

2010年选派大学生“村官”中年度考核有一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三条量化考察是指通过明确考察内容,细化考察指标,合理设置考察指标分值,以实现对考察对象的全面量化评价。

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三十里铺镇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央和省州(市)县委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选聘到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管理,打造一支能够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带领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素质青年农村干部队伍,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范围、任职及待遇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公开选聘到我镇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第二条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手续按有关法律和省州(市)县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首次聘用期限为 3 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合同期内未经镇党委、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无故离职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条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选聘1名大学生村官。

确定大学生村官所工作的行政村,采取个人志愿与组织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落实生活、经济待遇。

为大学生村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时办理养老、医疗等相关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第五条提高政治待遇。

对于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续聘优先,发展党员优先,提拔任用优先,表彰推荐优先。

第六条放大优惠政策。

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园,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对于创办、领办经济实体的大学生村官,提供资金、土地、用工等方面扶持。

第二章工作职能第七条大学生村官实行“一人双岗制”,既要担任行政村干部,做好农村工作,又要到镇政府各线、各办兼职锻炼,增强能力。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在工作期间,必须牢记一个宗旨,切实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困”;坚持两个原则,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农村”和“求真务实,取信于民”;明确三个标准,切实做到“勤于学习与思考,善于开拓与创新,乐于吃苦与奉献”;达到四个要求,切实做到“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

1、做好村党建工作。

协助党组织推进“五有”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党组织定期换届工作;协助做好党员服务中心—红色驿站、阳光驿站、党群之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帮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掌握操作要领,与远程教育专职管理员充分做好远程教育站点的“管、学、用”;党员大学生村官还要协助党组织健全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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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规范日常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安徽省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办法(试行)》,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认可、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1 ”岗位职责落实情况以及受表彰奖励情况等三个方面。

第四条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
1 、在村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每月在村工作不少于2
2 天。

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期间不无故请假、离岗,确需请假或因工作需要外出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销假。

2、工作日志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记录
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内容详实、实
事求是。

日志每周报送点评,按月接受检查。

3、参加学习培训工作情况。

积极参加乡镇、县区和省市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村官培训学习活动,认真遵守活动纪律,主动参与讨论交流。

妥善保管、及时校验《培训登记手册》,每年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7 天。

4、工作总结及信息交流情况。

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与结对老干部、乡镇工作导师、县区选聘办进行交流汇报。

及时报送工作开展信息,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各类主题实践活动。

每月至少报送1 条工作信息。

第五条“6+1 ”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包括:
1、宣传教育。

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农业实用技术和科学文化知识。

2、事务管理。

起草文字材料、做好“两委”会议记录、规范档案资料管理、村级网页维护和内务工作等。

3、协助工作。

配合村班子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带头开展创业富民活动,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配合做好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等工作。

4、参与决策。

参加村“两委”会议,参与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出谋划策,提出建议。

5、联系包片。

负责联系村民组,深入农户了解情况,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指导督促村民组发展生产和服务群众,努力为村民排忧解难。

6、加强组织。

协助村级党组织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参与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四议两公开” 和党员议事会的协调联络等有关具体工作。

负责协助抓好村团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工作。

7、创业富民。

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为村民提供创业致富信息,积极组织村民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积极参加大学生村官创业协会各项活动,根据实际主动开展各类创业富民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效。

第六条受表彰、奖励及有关情况。

主要包括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奖励、单项表彰或奖励;撰写报告或信息被省、市、县(市、区)媒体宣传报道或采用,或者在县级以上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当选党代表或人大代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

第二章考核方法及量化标准
第七条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考核由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组成,年度考核总分为100 分,两项考核各占50 分。

考核工作由县区组织部具体负责,其中集中考核的程序按照《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日常考核主要针对大学生村官执行日常管理制度情况,采取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由县区组织部负责汇总,每季度在铜陵先锋网《大学生村官园地》通报一次。

日常考核基准分为50 分,根据平时查岗、检查中发现问题扣除相应分数。

其中:未按规定撰写工作
日志或未及时报送点评的, 1 次扣2 分;无故脱岗、擅自离岗的,1 次扣3 分;未履行请假手续按脱岗计算,每天扣 3 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的活动的,1 次扣5 分;参加学习培训活动中不遵守纪律、无故缺席、被通报批评的,1 次扣 1 分;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1 次扣1 分。

第七条集中考核主要针对大学生村官履行“ 6+1 ”岗位职责以及受表彰奖励情况,采取满意度测评、述职谈话、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每年8-9 月份集中组织。

乡镇党委和村“两委” 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大学生村官履职情况进行1 次评价,村干部、村民代表在年度考核中对大学生村官进行集中评价,根据评价得分,分别按15% 、15% 和20% 的比例进行折合,作为基准分。

考核年度受县区级表彰的,加3 分;受市级表彰的,加5 分;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加7 分;撰写报告或信息被省、市、县(市、区)媒体宣传报道或采用的,每篇分别加 2 分、1 分、0.5 分;考核年度新当选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担任村“两委” 副职以上职务的,加1 分。

第三章考核等次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总积分在85 分以上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60 分以下的为不称职等次,60-84 分为基本称职等次。

其中,考核等次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每批大学生村官总人数的35% 。

第九条大学生村官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出现3 次以上无故脱
岗、离职或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年度考核定为称职以下等次。

第十条大学生村官在一个考核年度内,累计2 次被乡镇或村评价为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累计3 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

第十一条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必须在一个聘期内,获得2 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聘期内,年度考核出现1 次不称职等次或2 次基本称职等次,聘期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续聘、奖惩、选拔任用、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助学贷款代偿等重要依据。

大学生村官两年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享受全省大学生村官有关政策待遇。

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乡镇党委书记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 2 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由县区委组织部直接予以解聘,引导其另行择业。

聘期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不再续聘。

第十三条大学生村官对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市级组织部门提出申诉。

由市委组织部调查核实,给予答复。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2014 年4 月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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