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寸石镇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省市选聘到我县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培养管理工作,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热情,建立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基层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村官任职所在乡镇、村党组织对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依据本《办法》,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任职第三条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如其任职村缺少团组织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村团组织书记职务。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手续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大学生村官任职满一年,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经组织考察特别优秀、且所任职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五条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1、协助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10、负责整理资料、管理档案、起草文字材料和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教学组织管理、设备网络维护工作;11、列席乡镇党委组织召开的村支部书记会议,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为乡镇、村两级当好参谋助手;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大学生村官要自觉加强学习,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每季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半年要对工作进行一次小结,每年要形成一篇切合乡情村情的调研报告,并及时将书面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
第四章日常管理和培养第七条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养工作以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管理为主,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主要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宏观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乡镇党委要根据大学生村官和所任职村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出年度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培养,促进大学生村官积累农村工作经验。
第九条乡镇党委要经常对大学生村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大学生村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生村官管理,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有定力、有能力、有活力、有动力的服务群众型、创业富民型、社会管理型的“四有三型”大学生村官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赣组字〔2012〕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坚持制度为上、严格为先、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选聘、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并重,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统一,不断促进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央和省、市统一选聘到我县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第二章管理服务第四条大学生村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日常管理,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第一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同时,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即可改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从任职第二年开始,考核优秀、符合任职条件的,可安排进入村“两委”班子。
第七条大学生村官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所在乡镇机关食宿,鼓励在具备条件的中心村食宿。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八项制度:1、结对帮带制度。
每名县级领导干部或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大学生村官,每名大学生村官至少有1名乡镇领导干部和1名村干部负责联系帮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指导大学生村官提高能力素质,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交流汇报制度。
县、乡要经常性开展大学生村官经验交流活动,县委组织部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大学生村官工作例会;乡镇党委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大学生村官工作汇报。
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办法

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办法1. 前言大学生村官是国家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农村振兴和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力量。
为了做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办法,有利于有效监督、评估和优化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工作质量。
2. 管理办法2.1 档案建立和采集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的建立应在大学生村官招募录用后尽快展开,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建立档案,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档案采集工作。
大学生村官在就职后近一个月内,应向县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报送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履历、学历证书、聘用合同、津贴补助、社保卡等相关材料,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2.2 档案管理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的管理应规范、科学、高效,并要具有可操作性。
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规范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组织人员负责档案日常管理和保管,对档案进行防火防潮、防震防盗等安全保护措施。
2.3 档案使用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的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公开透明、运用科学、服务实际的原则,将档案作为大学生村官的综合素质评价重要依据,推动大学生村官职业生涯规划。
同时,档案还应作为择优选拔和考核大学生村官的主要依据,为大学生村官的职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
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提供服务工作,及时打印档案信息,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2.4 档案互通共享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应该与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互通共享,实现档案的数据化、纸质档的电子化、实现档案的全程追踪和管理。
同时,规范互通共享应制定严格的安全审查机制和技术保障措施,保证档案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3. 效能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完善大学生村官评估和管理机制,提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效益和质量,发挥大学生村官的积极作用,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具有如下效益:3.1 保障大学生村官的权益和利益规范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办法,有利于维护大学生村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使其合法得到薪酬、津贴、社保等福利待遇。
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

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大学生村官选聘、教育、培养、管理、考核和使用工作,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留得动”,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由市(州)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参与配合。
第四条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 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第二章选拔聘任第五条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非中共党员的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也可报名应聘。
每年初根据中央组织部下达的选聘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年度选聘数量,力争到2015年全省有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第六条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4)身心健康。
第七条选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合理安排、保障待遇的原则,一般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面试)、体检、公示、签订选聘合同、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安排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是农村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人才战略工程,是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举措,是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造就新型村级干部队伍的途径。
深化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工作,对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的管理,激励“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在农村建功立业,市委、市《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7〕32号)文件精神,就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章管理范围、任职及待遇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开考选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
条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任职前,由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市委组织部为监管,合同期为 3 年,期满后可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录用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向镇党委书面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法律、法规。
条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选聘1名“大学生村干部”。
“大学生村干部”所工作的行政村,个人志愿与组织就近调配相的办法,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安排在本村或附近村工作。
条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一人双岗制”,既要担任行政村(社区)联村(社区)干部,农村或社区工作,又要到镇各线、各办公室兼职锻炼,能力。
第五条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省公务员可政策规定加分;镇事业干部公开招聘时,可规定加分,也可安排指标在上述人员中单独定向招考。
第六条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生时,在报考本省高校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
第七条被机关或事业录用的,由录用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南陵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草稿)

南陵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组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安徽省选聘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组字[2008]24号)等文件规定,根据我县实际,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加强组织、服务农民、促进和谐、历炼人生"的目标要求来开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2008年及以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
第二章选聘任职第四条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
任满1个聘期后,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
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第五条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也可根据村里实际,兼任远程教育管理员、妇联组织负责人等其他职务。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第六条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前,由县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大学生村官的任职,由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统一提出意见,镇党委下发任职文件并报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备案.党员大学生村官预备期满转正后,应及时调整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当选村“两委”成员后,应及时调整为当选后村“两委”职务.第三章服务管理第七条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镇党委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第九条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十三项制度:1、年度工作目标制度。
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篇: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有效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大学生村官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健康发展的目标,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根据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受聘到我乡担任村干部的大学生。
第二章培养管理第三条受聘大学生村干部的培养管理由乡党委直接管理,所在村党组织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第四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乡党委根据受聘大学生村干部的职责分工不同,每年年初与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进行对照考核。
第五条建立定期述职制度。
受聘大学生村干部与村级班子成员同步述职测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乡党委建立受聘大学生村干部档案,内容包括:(一)个人基本情况(二)聘用合同(三)思想工作汇报(四)年度工作总结(五)年度评议考核情况及奖惩情况等。
第七条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培训机制,乡党委根据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大学生村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培训,定期对他们进行政治理论、农村政策法规、经济管理知识、农业实用技术和工作方法、领导艺术的培训。
乡党委采取半年一轮训办法,抽调大学生村干部到乡机关办公室不同岗位进行实践培训锻炼。
其他任何单位未经乡党委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和抽调。
第八条建立“一带一”学带机制。
选派乡机关业务骨干与大学生村干部开展“一带一”学带,加强相互之间经常性的沟通,了解其工作情况,对其进行政策指导、信息引导、项目帮扶和方法帮教,提高大学生村干部的政策法制观念和组织领导能力,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提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第九条建立党组织书记帮带大学生村干部机制。
党组织书记作为帮带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传帮带”举措,开展工作带在身边,重要活动引导参与,安排任务有的放矢,参加村“两委”会议和村干部工作例会,给他们多压担子,让他们在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积累经验,锻炼才干。
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三十里铺镇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央和省州(市)县委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选聘到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管理,打造一支能够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带领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素质青年农村干部队伍,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范围、任职及待遇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公开选聘到我镇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第二条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手续按有关法律和省州(市)县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首次聘用期限为 3 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合同期内未经镇党委、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无故离职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条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选聘1名大学生村官。
确定大学生村官所工作的行政村,采取个人志愿与组织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落实生活、经济待遇。
为大学生村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时办理养老、医疗等相关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第五条提高政治待遇。
对于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续聘优先,发展党员优先,提拔任用优先,表彰推荐优先。
第六条放大优惠政策。
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园,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对于创办、领办经济实体的大学生村官,提供资金、土地、用工等方面扶持。
第二章工作职能第七条大学生村官实行“一人双岗制”,既要担任行政村干部,做好农村工作,又要到镇政府各线、各办兼职锻炼,增强能力。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在工作期间,必须牢记一个宗旨,切实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困”;坚持两个原则,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农村”和“求真务实,取信于民”;明确三个标准,切实做到“勤于学习与思考,善于开拓与创新,乐于吃苦与奉献”;达到四个要求,切实做到“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
1、做好村党建工作。
协助党组织推进“五有”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党组织定期换届工作;协助做好党员服务中心—红色驿站、阳光驿站、党群之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帮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掌握操作要领,与远程教育专职管理员充分做好远程教育站点的“管、学、用”;党员大学生村官还要协助党组织健全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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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章培养管理
(一)个人基本情况
(二)聘用合同
(三)思想工作汇报
(四)年度
(五)年度评议考核情况及奖惩情况等。
1、政治观念强。
能够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实践“ __”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廉洁勤政;
2、工作能力强。
工作思路清晰,超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以及临时性中心任务,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处于乡领先地位,为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
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才能,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集体经济上做出突出成绩;
4、团结意识强。
注重维护班子团结,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无正当理由超过半个月不参与村里工作的;
2、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的;
3、有参与农村家族宗派纠纷等影响班子团结、社会稳定行为的;
4、年终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30%以上;
5、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个人品行、言行不端,群众反映较大或有其他与身份不符行为的;
7、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8、违 __纪政纪,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9、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被考核人在村党员或村民 __上述职,总结履行职位责任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批评,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村党组织根据评议情况写出评语,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
(三)乡党委根据受聘大学生平时考核纪录和个人总结,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考核等次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核后确定;
(四)乡党委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将《年度考核登记表》装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委负责解释。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