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岭镇大学生村官管理考核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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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镇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方案

2023年村镇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方案

2023年村镇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方案一、考核目的村镇大学生村官计划是国家推行的一项重要人才工程,旨在通过选拔优秀的大学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素质提升。

为了确保村镇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质量和能力,对其进行有效的考核是必要的。

本方案旨在明确2023年村镇大学生村官考核的内容、方法和标准,为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

二、考核内容2023年村镇大学生村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岗位工作:(1)工作总体情况:包括了解村镇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岗位、岗位职责和工作量等情况。

(2)工作态度和纪律:考核村镇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遵守村镇纪律等方面。

(3)工作成绩:综合考核村镇大学生村官工作成绩,包括项目推进情况、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2.群众工作:(1)群众满意度:考核村镇大学生村官在群众工作中是否取得较高的满意度。

(2)群众组织能力:考核村镇大学生村官组织开展群众活动的能力。

(3)群众信任度:考核村镇大学生村官在群众中的信任度情况。

3.个人素质:(1)学习能力:考核村镇大学生村官在岗位工作中的学习能力和应变能力情况。

(2)沟通能力:考核村镇大学生村官沟通协调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3)职业操守:考核村镇大学生村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操守情况。

三、考核方法2023年村镇大学生村官考核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包括以下几个层面:1.个人材料:考核村镇大学生村官提交的个人材料,主要包括自我评价、工作总结、群众意见等。

2.岗位工作调研:对村镇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岗位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其工作情况和工作成绩。

3.面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对村镇大学生村官进行综合评价,考察其工作态度、沟通能力、学习能力等。

4.群众评议: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评价,了解村镇大学生村官在群众工作中的表现和影响。

以上考核方法将进行多次评估和数据分析,综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成绩。

四、考核标准2023年村镇大学生村官考核采用百分制,结合综合评价的结果,按不同比例进行权重分配。

大学生“村官”百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村官”百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村官”百分制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更好地发挥其特长,促进大学生“村官”锻炼成才,加快农村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主要包括考勤、工作、加减分项目三个方面。

二、考核项目(一)考勤(20分)1、、早晚签到(5分)。

每天早8点至8点半、晚5点至5点半两次签到,无故缺勤一次扣0.2分,罚款30元。

2、会议、集中活动点名(10分)。

参加镇组织集体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罚款30元;旷会一次扣1分,罚款50元。

参加县、镇组织的集中活动,每迟到一次扣0.5分,罚款30元不遵守纪律私自行动,每有一次扣1分,罚款50元。

3、请销假(5分)。

实行请销假制度,请假要写请假条,写明请假起、止时间,按时销假,每年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产假除外)。

未经请假无故旷工(全年累计20天以内),每有一次扣1分,罚款50元;请假超期每有一天扣0.5分,罚款30元。

全年无故旷工20天以上、累计请假两个月以上,该项考核计0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80分)该项工作由镇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管理区、任职村从日常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专项工作(45分)(1)帮扶农户科技致富工程(5分)。

根据工作效果进行评价,一类得5分,二类得3分,三类得1分。

(2)村级档案管理(5分)。

根据工作效果进行评价,一类得5分,二类得3分,三类得1分。

(3)信息工作(10分)。

及时报送各类工作信息、村情民意,每人每月报送至少1条;商务信息每人每月至少10条。

按照报送信息总体质量进行评价,一类得5分,二类得3分,三类得1分。

(4)远程教育工作(10分)。

由镇远程教育管理站进行专项考核。

(5)自身建设(10分)。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实践中锻炼成才。

积极参予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积极为大学生“村官”队伍服务,积极组织参与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发挥表率作用,树立良好形象。

镇大学生村官考核得分标准Microsoft Word 文档 (3)

镇大学生村官考核得分标准Microsoft Word 文档 (3)

**镇大学生村官考核得分标准一、村级工作:(由村支书考核)1、履行村党组织、村委会分配的岗位职责。

履行村两委会秘书工作,配合协助村里做好有关会议的记录归档工作,按要求参加村两委办公会议,汇报工作情况,做好会议记录,承担各类台帐处理及各种村务文档写作和文字处理工作。

(2分)2、促进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

利用考虑问题角度新颖、分析问题透彻的优势,协助村“两委”班子研究确定本村经济发展思路,制定本村经济发展年度目标,努力增加村集体收入和村民收入。

协助做好本村产业发展规划,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2分)3、协助村搞好全年计划生育工作。

(2分)4、协助村搞好全年环境整治工作。

协助村“两委”班子抓住村民关注的“路、电、水、地”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细致分析,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解决方案,积极进行解决。

(1分)5、协助村搞好全年水环境整治工作。

(1分)6、化解矛盾。

协助村干部化解各项矛盾,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积极配合村两委会排摸不安定因素,并及时向党委反映,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着力维护本村稳定。

(1分)7、远程教育工作,履行远程教育操作员的职责,按照党员远程教育点管理的具体要求,负责远程教育点的日常操作和管理。

按时播放远程教育节目,并有记载。

(1分)8、农家书屋管理工作,按要求对外开放农家书屋,做好书籍登记、借阅管理等工作。

不开放者此项不得分(1分)9、协助村搞好当年“四夏”工作。

(1分)10、协助村搞好当年“防汛”工作。

(1分)11、协助村搞好当年“双禁”工作。

(1分)12、协助村搞好全年低保残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作。

(1分)13、协助村搞好全年绿化、植树工作。

(1分)14、协助村搞好全年改水、改厕工作。

(1分)15、协助村搞好当年征兵工作。

(1分)16、开展村民培训。

充分运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对村民进行培训,帮助村民掌握致富技术,提高致富水平,增强村民法制意识、法律观念和对政策的理解力,提升村民素质。

镇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意见

镇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意见
2、初评。村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村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表现,提出初评意见。
3、考核。由镇考核组在自评、初评基础上,年底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全面考核。
4、定级。根据考核结果,总分列前2名的为优秀,考核80分以上的为称职,60分―8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审定为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镇党委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优秀按规定的110%发放年度奖金,年度考核称职按规定的100%发放年度奖金,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按规定的90%发放年度奖金,年度考核不称职不予发放年度奖金。对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的,当年年终奖以120%发放,第二年起重新计算。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连续请事假15天以上;一年内累计请事假30天以上,信息工作未完成基本分。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参加年度考核:当年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当年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经镇党委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四、考核领导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袁继红,陶志军,俞志宏,相关办(中心)主任和村党总支书记组成,袁继红任组长。镇组织办负责汇总、结算和初审,最后由党委会议审定。
6、上挂办(中心)业务工作考核(基本分20分):按照职责分工,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及上挂部门布置的任务。年底由各办(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
7、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擅自离岗,经查实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2分。
三、考核程序
1、自评。本人对照年度考核内容、标准,以年度工作表现为主进行书面小结和自我评估。
4、信息工作(基本分16分):挖掘、总结、提炼所在村的有关党建工作,并撰写相关信息稿件,在《县报》、《日报》、《、县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或“县党建网”上录用6篇(其中县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或“县党建网”必须录用4篇以上)得基本分,缺一篇扣4分,每多一篇加2分,限加10分。

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

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

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第一篇: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2010年度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对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更好地发挥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特长和优势,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体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

二、岗位职责1、履行村党组织、村委会分配的岗位职责。

履行村两委会秘书工作,配合协助村里做好有关会议的记录归档工作,承担各类台帐处理及各种村务文档写作和文字处理工作。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

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积极配合村两委会排摸不安定因素,并及时向党委反映,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政策宣传、群众文化、信息报道、群团等工作,努力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4、积极参与中心工作,虚心向基层干部学习,向群众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及时完成镇党委、政府规定信息工作任务,积极参加镇级和行政村(社区)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5、履行远程教育操作员的职责,按照党员远程教育点管理的具体要求,负责远程教育点的日常操作和管理。

6、充分发挥党员卡作用,协助做好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发展等各项基础性党建工作。

三、考核办法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考核实行镇考核与行政村(社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级考核(占考核总分的50%)具体评分参照到村工作大学生岗位绩效考核细则(附件1)。

考核以日常考评为主,评分由镇组织人事部门在各部门打分的基础上汇总确定。

(二)*考核(占考核总分的50%)行政村(社区)考核主要考核到村大学生在村工作情况,采取百分制。

在年终村级述职述廉大会上,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述职,并由村两委会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核分值。

(三)考核总分的计算和考核结果运用考核总分=镇考核得分×50%+行政村(社区)考核×50%。

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

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评价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规范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根据《河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冀组通字[2009]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考核。

市、县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参照执行。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考核坚持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组织满意的原则,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全面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德、能、勤、绩、廉。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根据大学生“村官”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重点考察本人工作实绩。

第五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日常考核由村(含社区,下同党组织负责,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在岗工作情况等。

年度考核由乡镇(含街道,下同党委负责,以日常考核为基础,主要考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现实表现等,一般在每年底或第二年初进行。

聘期考核由县(含市、区,下同委组织部负责,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基础,综合考核聘期内表现,一般在聘期结束时进行。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人员要严格掌握,县级组织部门加强控制和指导。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第六条年度考核由县级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统一安排部署,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组建考核工作组。

第七条年度考核具体程序:1、个人述职。

大学生“村官”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填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

考核组召开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述职会议,听取大学生“村官”述职。

2、民主测评。

述职后,与会人员对大学生“村官”在村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3、座谈了解。

考核组与乡镇包村干部、帮带联系人、大学生“村官”、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

深入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现场了解,走访部分农户。

大学生村干部考核暂行办法

大学生村干部考核暂行办法

大学生村干部考核暂行办法大学生村干部考核暂行办法大学生村干部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县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大学生村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和工作期间的总体表现。

县委组织部根据对大学生村干部管理的目标要求,制定大学生村干部总体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办法。

各乡镇党委会同大学生村干部所在村党组织,结合实际,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化,明确完成时限,并签订责任书,向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

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尽量细化、量化,便于操作和考核。

第四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15%。

优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政策,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积极参与所驻村各项事务,发挥自身优势帮助群众致富并取得实效,热心为群众服务,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高度认可。

合格: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较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积极参与所驻村各项事务,热心为群众服务,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满意。

基本合格: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基本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能够参与所驻村各项事务,能够为群众服务,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基本认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一)不贯彻党和国家政策,不遵守政治纪律的。

镇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制度

镇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制度

镇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制度镇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激励其扎根基层、服务农村,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建设乌金山镇三晋一流强镇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坚持培训与使用监督相结合,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三条: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不占村“两委”干部职数。

党组织关系要转至所任职的村。

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原则上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是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或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原则上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第四条:建立大学生村官“一岗三责”制度。

负责好所任职村的工作、党委中心工作及所属科室的工作。

(一)所任职村的工作1、宣传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方针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协助村“两委”做好群众思想工作;2、协助村“两委”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任务,做好本村产业发展规划,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和科技示范点等;3、配合完成基层党建、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调查统计、科技推广等工作;4、积极引导开展村民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带头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教育引导农民坚决抵制和揭露各种非法宗教活动;5、负责整理资料、管理档案、起草文字材料和远程教育接收点的教学组织管理及设备维护;6、参与讨论村级重大事务;7、及时报道所任职村的工作动态等。

(二)镇党委中心工作服务镇党委统一安排,服务重点工程。

(三)所属科室的工作按科室分工,做好自身工作。

(四)镇党委和村“两委”明确的其他工作第五条: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要努力学习农村政策,掌握农业生产常识,加强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基层的能力。

就服务群众而言,要深入落实以下七项制度:(一)建立大学生村官集中走访制度,每年集中走访农户不少于300户。

(二)建立大学生村官民情日记制度,坚持做好工作记录,撰写工作心得,定期交镇党委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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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岭镇大学生村官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管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瑞委办[2007]51号)、《关于建立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瑞组发[2009]164号)、《关于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新社区建设中作用的意见》(瑞组发[2011]85号)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考核办法适用于湖岭镇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

第二章管理第三条湖岭镇大学生村官由镇党委领导管理,具体由镇党群工作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大学生村官由湖岭镇人民政府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在任职前由湖岭镇人民政府与大学生村官签订统一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五条合同期内,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需提前30天通知镇党委,可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

第六条大学生村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湖岭镇人民政府可解除合同:(一)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声誉的言论。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四)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五)参与或支持赌博、迷信等活动。

(六)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八)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以下或合同期满考核不称职的。

(九)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十)发现兼职(全日制)的,第一次镇党委予以诫勉谈话,第二次发现将解除合同(经镇党委同意兼职的除外)。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七条每个行政村和居民区原则上选聘一名大学生村官,确定大学生村官所工作的村(居)时,采取个人提出志愿与组织就近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办法。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安排在农村新社区工作。

对进入农村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劳动合同关系不变,工作岗位以社区为主。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进村和社区,原则上以安排助理职务为主,一般应考虑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他工作岗位。

工作一段时间后,工作适应、表现优秀的,可通过法定程序或其他有关规定担任村或社区相应领导职务。

第九条大学生村官的党、团组织关系应迁往工作所在村(居)、参加村(居)组织生活。

第十条实行请销假制度。

大学生村官应严格遵守岗位考勤制度,因事、因病需请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请假3天以内的,由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审批;超过3天的,由办事处主任审批,并报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备案;5天或5天以上的,由各办事处报镇党委批准,假期结束,应及时销假;严格控制5天以上时间的请假。

办事处每月对大学生村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统计、考核;在镇科室挂职锻炼的,由镇党群办进行考勤、考核。

第十一条实行民情日记制度。

大学生村官要将每周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成效等详细记录在“民情日记”上,每月至少4篇。

镇党群办每季度要组织1次抽查,了解和掌握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在岗情况。

第十二条实行“民情巡访”制度,每位大学生村官应到群众家中“访贫问苦”,听取群众的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每月巡访应不少于三户。

第十三条实行挂职锻炼制度。

各办事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大学生村官到镇十大办或办事处内设科室进行短期轮岗挂职锻炼,参与各种重点工作,每年不超过1个月。

挂职锻炼必须报镇党群办备案。

第十四条实行交流汇报制度。

各办事处每季度要召开1次座谈会,加强大学生村官思想、经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章教育培训第十五条镇党委有计划地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和培训,支持他们参加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

第十六条实行脱岗学习制度。

对每月全勤的大学生村官奖励1天脱岗学习,但必须经申请,由办事处统筹安排。

脱岗学习可累计,但1次性连续脱岗学习不能超过5天。

脱岗学习不作缺勤计算。

第十七条镇党委将根据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订相应计划,加强大学生村官培训学习。

(一)岗前培训计划。

组织新进大学生村官参加统一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周。

(二)业务培训计划。

根据镇委、镇政府每年中心工作任务,由镇党群工作办公室组织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或镇科室负责人,对在岗大学生村官至少开展1次集中授课。

(三)结对帮带计划。

各办事处要为大学生村官分别确定1名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三级传、帮、教。

(四)互学互促计划。

建立大学生村官QQ联系群,搭建民情日记、工作日志、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交流平台,拓宽党委政府和大学生村官的沟通渠道,使大学生村官实现“八小时外”自我学习,互学互促。

第十八条大学生村官要结合本村或本社区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每年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文章,四篇简报,上交镇党群办公室。

第四章考核第十九条考核主体。

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工作由镇党委主管,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工作。

具体考核细则由办事处制订和实施,方案报镇党群办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考核方式和内容。

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平时考核占60%,年度考核占40%;其中年度考核包括岗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占30%)、民主评议(占5%)、办事处领导班子评价(占5%)。

(一)平时考核。

每月1次,主要考核内容为考勤、远程教育、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

由办事处党委结合驻村干部、村干部月度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考核细则。

进农村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平时社区和村的工作考核比重为2:1。

(二)年度考核。

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考核一般在年底与村级班子(或社区班子)考核一并进行。

目标责任制考核是指对村“两委”班子(或社区班子)在本年度内推进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核;由办事处党委结合驻村干部、村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考核细则。

民主评议重点评价大学生村官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民主评议大会由村党组织负责人或社区党总支书记召集,办事处考核组负责人主持。

对进农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问村官考核,其参会人员范围是:社区三套班子、本社区驻村干部、本社区的部分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等。

参加民主评议大会的人员应达到应到会人数的50%以上。

评议大会上,先大学生村官个人述职,然后进行民主测评,参会人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每名大学生村官履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再由办事处党委按优秀票计1分,称职票计0.8分,基本称职票计0.6分,不称职票计0.2分的分值,计算民主评议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2)× 100/总票数。

弃权票不计入总票数。

办事处领导班子评价在结合个别谈话结果的基础上,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每名大学生村官的履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计算方法同上。

个别谈话由办事处考核组确定部分参加民主评议大会代表以及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谈话面不得低于参会人数的30%,参会人数少于20人的,谈话面要达到50%以上。

个别谈话时,考核组一般由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做好谈话记录,个别谈话的结果应如实向办事处党委汇报。

第二十一条考核等次确定。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根据瑞安市有关文件规定,由办事处党委差额推荐,镇党委经综合评估后确定人选,进行通报表彰。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村级班子,该村大学生村官不得评为“优秀”、“称职”等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二)大学生村官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考核总得分(平时考核折算为60分,年度考核折算为40分,两者相加即考核总得分)排名后三名且低于70分的,当年考核审定为基本称职,由镇党群办公室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三)大学生村官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称职:1、任期内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3、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4、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处理的;5、考核总得分在60分以下的(平时考核折算为60分,年度考核折算为40分,两者相加即考核总得分);6、连续2年考核基本称职的大学生村官以一次不称职计算。

7、因其他严重问题或被办事处党委认定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量化得分以及考核等次与大学生村官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

(一)平时考核结果,报镇党群办审核备案,作为大学生村官发放月份工资的依据。

月份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本科1200元、专科1000元,考核工资600元,按月考核细则实际得分发放考核工资。

(二)年度考核结果,报镇党群办审核备案,作为大学生村官发放年度奖金的依据。

年度考核以1000分计,按实际得分发放年度奖金。

(三)考核基本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的年度奖金按年度考核得分的80%比例发放。

(四)考核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的年度奖金不予发放。

(五)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优先作为各类先进评选的推荐人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共湖岭镇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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