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
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预缴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行次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1 一、据实预缴2 营业收入3 营业成本4 利润总额5 减:不征税收入6 减:免税收入7 减:免税项目所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8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9 应纳税所得额(4行-5行-6行-7行-8行10 税率(25%11 应纳所得税额(9行×10行)12 减免所得税额13 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4 软件企业15 小型微利企业16 过渡期减免税优惠(财税[2008]1号内容)17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18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11行-12行-17行)——19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20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1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20行÷12或20行÷4)22 税率(25%————23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1行×22行)24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25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26 总分机构纳税人27 总机构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18行或23行或25行×25%)28 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18行或23行或25行×25%)29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18行或23行或25行×50%)30 分支机构分配比例31 分配的所得税额(29行×30行)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纳税人公章: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会计主管:经办人:受理人: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填表日期:年月日代理申报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的所有修订只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一部分中“据实预缴”类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的所有修订只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一部分中“据实预缴”类项目。
除本表单独列明需填报的项目,其他项目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44号通知精神填列。
二、第2行“营业收入”按照原口径填报,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2行。
三、第3行“营业成本”按照原口径填报,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3行。
四、第4行“利润总额”按照原口径填报,为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
五、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征收收入。
六、第6行“免税收入”填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征收收入。
七、第7行“免税项目所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仅填报按税法规定给予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减、免所得。
八、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九、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为4行-5行-6行-7行-8行,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4行。
十、第10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5行。
十一、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第11行=第9行×第10行,且第11行≥0。
此行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6行。
十二、第12行“减免税所得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12行≤第11行。
此行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7行。
十三、第13行“高新技术企业”填报当期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3行≤12行。
十四、第14行“软件企业”填报当期软件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4行≤12行。
版企业所得税 季度 申报表 居民企业A类

17
其中:总机构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5×总机构分摊比例
0.00 %)
18 总机构 财政集中分配应补(退)所得税额(15×财政集中分配比例
0.00 %)
填 报 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分摊所得税额(15×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19
0.00 %×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
0.0000000% %)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 办理人员身份证件类型: 经办人执行证件号码:
税申报表(A类)
30日
按照税务机关确定 的其他方法预缴 跨地区经营汇总 纳税企业分支机构
本年累计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 税率(25%)
11 应纳所得税额(9行×10行)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写A201030)
13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14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
16
总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7+18+19)
行次
项目
1 营业收入
2 营业成本
3 利润总额
4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5 减:不征税收入
6 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填写A201010)
7 减: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
8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3+4-5-6-7-8)\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1、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2、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2、第25行至第32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纳税人填报。
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4行的基础上,填报第26行至第30行;汇总纳税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填报第28行、第31行、第3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地税计算机代码":填报地税机关核发的征收管理码(8位)。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4、"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5、"纳税人类型"(单项选择):纳税人类型(单项选择):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节"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总机构选择"汇总纳税--总机构",其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选择"汇总纳税--分支机构"。
除上述以外的纳税人选择"独立纳税"。
三、各列的填报1、第2至17行、19至22行、24至32行的"本期金额"列,第19至22行、24行的"累计金额"列不填。
2、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合并相关修订内容)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5月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预缴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类)税款所属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行次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累计金额本期金额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减: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实际利润额(行行行行行)税率()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应补(退)所得税额(行行行行)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行X或)税率()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行X行)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曰纳税人公章:会计主管:填表日期:年月曰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经办人: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代理申报日期:年月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受理人:受理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位)。
.“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第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行至第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月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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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所属期间: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预缴 □ 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方式 企业 □ 一般企业 类型 预 缴 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 □ 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 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方法预缴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总机构 分支机构 款 计 算 本年累计金额
项 目 行次 1 营业收入 2 营业成本 3 利润总额 4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5 减:不征税收入 6 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 7 减: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 8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实际利润额(3+4-5-6-7-8)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 纳税所得额 税率(25%) 应纳所得税额(9×10) 减:减免所得税额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 \ 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 总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7+18+19) 其中:总机构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5×总机构分摊比例__%) 总机构 财政集中分配应补(退)所得税额(15×财政集中分配比例__%) 填报 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分摊所得税额(15×全部分支 机构分摊比例__%×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__%)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分支机 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 构填报 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附 报 小型微利企业 □ 是 □ 否 高新技术企业 □ 是 □ 否 期末从业人数
信 息 科技型中小企业 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
□ 是 □ 是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以及有关税收政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