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能源平衡表的规则
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

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GB/T 16615-1996Methods of drawing up energy balance table in enterprises1996-11-28发布1997-07-01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能量平衡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编制能量平衡表。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589-9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3484-93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 16614-1996 企业能量平衡统计方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非平衡项 team not join in balance不参与平衡计算的项目,如企业内回收利用的能量。
4 能量平衡表式4.1 企业能量平衡表的横行划分为购入贮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四个环节。
纵行是能源的供入能量、有效能量和损失能量、回收能量和能量利用率等项。
4.2 购入贮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与最终使用四个环节的表式如附录A。
4.3 最终使用划分为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采暖(空调)、照明、运输及其它等六个用能单元。
4.4 购入贮存环节等价值栏右侧使用双线,平衡表双线右侧数字均为当量值。
5 编制平衡表的数据5.1 企业能量平衡表的基础数据来源于企业能源统计资料。
5.2 平衡表的数据除各种能源的实物量及等价值栏外,均是能量的当量值。
5.3 企业能量平衡表的结果应符合能量守恒定律。
各种能源的当量值收支总量应保持平衡;供入能量与有效能量及损失能量之和保持平衡。
5.4 非平衡项数值应使用方括号括住。
5.5 购入贮存栏内数据已扣除库存增量及外销量。
5.6 有效能量的计算应符合GB/T 3484。
5.7 各种能源的折算应符合GB/T 2589。
5.8 能量利用率按式(1)计算:ηe =(Q1/Q2) (1)式中:ηe —能量利用率;Q1 —有效能量;Q2 —供入能量。
能源消费总量及其核算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能量总和;指能源的能量消耗总量,不是能源的物量消耗总量。
从消费能源消费形式的角度看: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能源加工转换产出+能源损失量一、全国的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时期,全国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能量总和;全国的能源消费总量是通过国家统计局每年编制《全国能源平衡表》进行核算的。
《实物量能源平衡表》与《标准量平衡表》(一)能源平衡表的编制原则1、能量守恒定律原则。
能量守恒定律是编制能源平衡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能量守恒定律阐明了能源可以互相转换,在能源转换过程中全部能源的总量保持不变。
根据这一原理,表格的设计、资料的搜集直至平衡表的编制都必须符合平衡的要求。
所有能源各品种均有来源和去向。
平衡表的纵列与横行的相关数据以及各子矩阵必须形成相互之间平衡关系。
2、消除数据的重复计算,补充统计内容和范围的遗漏。
对无法从定期统计报表中搜集整理的有关资料,可进行一次性调查,也可进行有根据的合理估算,以便补充编制能源平衡表中出现的资料缺口。
3、必须采用两种计算单位,一是实物量,二是标准量。
标准量采用标准煤。
4、对能源平衡表的数据进行验证。
进行总平衡后允许出现平衡差,但数量不能超过正常范围。
平衡差过大,说明某些能源流程的数据质量存在问题,必须对造成平衡差额过大的原因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校正有关数据,调整平衡差额。
(二)“平衡法”的能耗核算公式能源消费总量=年初全国能源库存量+全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全年国外能源输入我国能源量-全年我国向国外输出能源量-全国年末能源量库存二、省级能源消费总量及其核算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省一级能耗总量的核算办法是:各省统计局利用“能源平衡统计”方法(即编制《地区能源平衡表》与“分行业能源消费统计”方法(即同时对各产业能源消费量进行统计调查)两种方法同时进行综合核算,互相验证,查缺补漏,消除重复。
《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

5.3 企业能量平衡表的结果应符合能量守恒定律。各种能源的当量值收支总量应保持平衡;供入能量与有效能量及损失能量之和保持平衡。
5.4 非平衡项数值应使用方括号括住。
5.5 购入贮存栏内数据已扣除库存增量及外销量。
5.6 有效能量的计算应符合GB/T 3484。
16.2
35.5
94.6
84.7
13.6
70.1
32.2
企业能量利用率 31.77%
(编辑:厦门节能中心)
5968.7
1217.6
156.6
7342.9
电力
6.68GWh
2701.5
821.52
38.15
769.4
785.8
497.4
49.8
136.0
68.9
17.3
769.6
柴油
89.4 T
155.5
131.05
82.6
48.4
48.4
48.4
48.4
汽油
82.33 T
133.3
121.14
121.1
购入贮存
加工转换
输送分配
最终使用
实物量
等价值
当量值
发电站
制冷站
其他
小计
主要生产
辅助生产
采暖(空调)
照明
运输
其他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供入
能量
蒸汽
电力
柴油
能源平衡表

能源平衡表
1 基本概念和编制原则
重要作用
3.反映能源的供给结构和消费结构。即通过对各种能源的 生产、进口、出口、地区间流入与流出以及库存的描述, 反映资源供给的来源结构、品种结构;对各种能源加工转 换、回收利用、终端消费以及消费去向和方式的描述,反 映能源消费的类别结构、行业结构、使用方向结构以及加 工转换与消费的比例关系等。
能源平衡表
1 能源平衡表编制原则
编制原则
2、投入、产出、使用的对应一致原则:
能源平衡表的加工转换,要坚持投入、产出、使用 的对应一致原则,即有投入,就一定要有产出,同时也 应该有使用,缺一不可。使用包括消费、出口(地区间 调出)或增加库存。
能源平衡表
1 能源平衡表编制原则
编制原则
3、协调与统一的原则:
能源平衡表
主要内容
01 能源平衡表基本概念和重要作用 02 能源平衡表的编制原则 03 能源平衡表的构成 04 能源平衡表表式 05 能源平衡表数据测算(来源) 06 审核要点与常见错误
能源平衡表
1 基本概念和重要作用
基本概念
能源平衡表是由各种能源品种的单项平衡表组成的,是以 表格的形式,将各种能源的资源供应、加工转换和终端消 费等各种数据汇总记入若干张表格内,直观地描述报告期 内地区各种能源的供应与需求和他们之间的加工转换关系, 以及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需求结构。
能源平衡表
1 能源平衡表编制原则
编制原则
1、能量守恒原则:
编制能源平衡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能量守恒定律。根据能量 守恒原则,在能量转换和使用的过程中,能源的总量保持不变。能 源平衡表就是根据这一原则设计的,所以,平衡表资料的搜集也要 遵循这一原则,有来源(资源供应)就要有去向(消费或者损失), 反之,有能源的消费,就要有能源供应(来源)。
《中国能源统计年鉴》能源平衡表解读

《中国能源统计年鉴》能源平衡表解读我国能源统计年鉴是我国能源统计的一部权威性年度资料汇编,包括对我国国民经济全行业和各地区的能源生产、消费、储备、能源平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
它是评估我国能源资源利用与管理水平,研究国家能源经济发展形势,分析国民经济各行业能源消费结构及其变化规律,为我国的能源管理与节约提供了丰富的基础数据。
在《我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能源平衡表(Energy Balance Sheet),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能源统计的核心内容之一,用于对国家或地区的能源生产、转化、消费及库存情况进行总体和系统的核算。
能源平衡表也是一个显示能源供需关系、反映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源结构合理性的重要工具。
让我们深入研究一下《我国能源统计年鉴》中的能源平衡表。
能源平衡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三大部分:能源供应、转化和消费。
在能源供应方面,它包括能源的生产、进口和库存等情况;在能源转化方面,主要包括对各种类型能源的转化利用情况;在能源消费方面,则是各行业、用途的能源消费情况。
通过详细解读能源平衡表,我们不仅能够了解我国能源的来源、转化和利用情况,还能够了解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能源消费差异,以及国家能源结构的合理性和优化方向。
让我们分析一下能源平衡表对于我国能源管理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能源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能源的供需关系一直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国民生活稳定的重要因素。
通过对能源平衡表的详细解读和分析,我国能源管理部门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国家能源供需结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
对于企业和社会来说,能源平衡表也可以为其提供有价值的能源消费信息,引导其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想共享一下我个人对《我国能源统计年鉴》和能源平衡表的理解。
在我看来,这些数据不仅仅是冰冷的数字,更是我国国民经济、能源管理、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全貌和缩影。
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

ICS 27.010 Array F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Methods for drawing up energy balance table in enterprises(征求意见稿)200×-××-××发布200×-××-××实施前言本标准代替GB/T 16615-1996《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
本标准与GB/T 16615-199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非平衡项”的定义;——增加了企业用能过程中有关回收利用能量的分析要求;——修改了能量平衡表样式;——增加了企业能源利用率计算公式;——增加了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示例。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能量平衡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用能过程的能量分析和能量平衡表的编制,其他用能单位能量平衡表的编制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3 能量平衡表样式3.1 企业能量平衡表的样式参见附录A。
3.2 企业能量平衡表中,横向各列划分为购入贮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四个环节;纵向各行划分为不同能源种类的供入能量、有效能量、损失能量、能量利用率和能源利用率等项。
能源消费总量及其核算

能源消费总量及其核算能源消费总量是指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能量总和;指能源的能量消耗总量,不是能源的物量消耗总量。
从消费能源消费形式的角度看: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能源加工转换产出+能源损失量一、全国的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时期,全国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能量总和;全国的能源消费总量是通过国家统计局每年编制《全国能源平衡表》进行核算的。
《实物量能源平衡表》与《标准量平衡表》(一)能源平衡表的编制原则1、能量守恒定律原则。
能量守恒定律是编制能源平衡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能量守恒定律阐明了能源可以互相转换,在能源转换过程中全部能源的总量保持不变。
根据这一原理,表格的设计、资料的搜集直至平衡表的编制都必须符合平衡的要求。
所有能源各品种均有来源和去向。
平衡表的纵列与横行的相关数据以及各子矩阵必须形成相互之间平衡关系。
2、消除数据的重复计算,补充统计内容和范围的遗漏。
对无法从定期统计报表中搜集整理的有关资料,可进行一次性调查,也可进行有根据的合理估算,以便补充编制能源平衡表中出现的资料缺口。
3、必须采用两种计算单位,一是实物量,二是标准量。
标准量采用标准煤。
4、对能源平衡表的数据进行验证。
进行总平衡后允许出现平衡差,但数量不能超过正常范围。
平衡差过大,说明某些能源流程的数据质量存在问题,必须对造成平衡差额过大的原因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校正有关数据,调整平衡差额。
(二)“平衡法”的能耗核算公式能源消费总量=年初全国能源库存量+全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全年国外能源输入我国能源量-全年我国向国外输出能源量-全国年末能源量库存二、省级能源消费总量及其核算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省一级能耗总量的核算办法是:各省统计局利用“能源平衡统计”方法(即编制《地区能源平衡表》与“分行业能源消费统计”方法(即同时对各产业能源消费量进行统计调查)两种方法同时进行综合核算,互相验证,查缺补漏,消除重复。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The general principles for energy balance ofindustrial enterprise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进行能量平衡的原则.企业能量平衡的目的是为改进企业能源管理、实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提供科学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也可参照使用.2引用标准GB 3485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 3486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 2588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1028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与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GB 6421企业能流图绘制方法3企业能量平衡的定义企业能量平衡是以企业为对象的能量平衡,包括各种能源的收入与支出的平衡,消耗与有效利用与损失之间的数量平衡.4企业能量平衡的方法4.1企业能量平衡采用统计计算的方法.在统计资料不足,统计数据需要校核与特殊需要时,应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反映的是测试状态下的水平,应折算为统计期运行状态下的平均水平.4.2统计计算以统计期内的计量、记录与统计数据为基础进行综合计算.5能量平衡表的编制要求5.1在企业能量平衡表的编制过程中,能源的计量、统计资料要完整无误,有关数据不得错计、漏计和重计.5.2各种能源的实物量和折算标准煤量应有必要的分析化验等依据.5.3能量平衡表中各种能源数量应与实际收入量相符.各车间使用和供出的各种能源数量应与平衡表中相应的能源数量相符.6企业能量平衡的技术指标6.1能耗指标6.1.1产品单位产量实物能耗按式<1>计算:E m= (1)式中:E m——产品单位产量实物能耗,t〔吨〕〔标准煤〕;E i——某种能源消耗量,实物单位;M——期内产出的某种产品的合格品数量,实物单位.6.1.2单位产值〔增加值〕实物能耗按式<2>计算:E g= (2)式中: E g——单位产值〔增加值〕实物能耗,t〔吨〕〔标准煤〕;G——期内产出的产值〔增加值〕,万元.6.1.3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按GB 2589标准计算.6.2能量、能源利用指标6.2.1设备热效率设备热效率按GB 2588标准计算.6.2.2企业能源利用率企业能源利用率是企业消耗的各种能源,并折算为一次能源总消耗的有效利用程度.企业能源利用率按式<3>计算:= (3)式中:——企业能源利用率,%;E y——企业有效利用能量,t〔吨〕〔标准煤〕;E——企业综合能耗量,t〔吨〕〔标准煤〕.6.3余能指标6.3.1余能资源量余能资源量按GB 1028标准计算.6.3.2余能资源率余能资源率是企业消耗各种能源能量的总和中余能资源量所占的百分数.余能资源率按式<4>计算:= (4)式中:——余能资源率,%;E yu——余能资源量,t〔吨〕〔标准煤〕;E d——企业消耗总能量,t〔吨〕〔标准煤〕.6.3.3余能资源利用率余能资源利用率是企业的余能资源量中已利用的程度.余能资源利用率按式<5>计算:= (5)式中:——余能资源利用率,%;E yl——已利用的余能资源量,t〔吨〕〔标准煤〕.7企业有效利用能量的计算企业有效利用能量是指企业消耗的各种能源,在终端利用所必须的能量.7.1用于生产的有效利用能量7.1.1对工艺过程为实现工艺要求所必须消耗的能量〔包括进入产品的能量〕.7.1.2对物质输送过程为满足特定输送要求所必须消耗的能量.7.2用于采暖的有效利用能量采暖耗热量低干规定指标时,实际耗热量视为有效利用能量;高于规定指标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有效利用能量.7.3用于照明的有效利用能量照明耗电量低于规定指标时,实际耗电量视为有效利用能量;高于规定指标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有效利用能量.7.4用于运输的有效利用能量运输耗能量低于规定指标时,实际耗能量视为有效利用能量;高于规定指标时,超出部分不计人有效利用能量.7.5生产设备空转、运输工具空载行驶,不计入有效利用能量.8企业能量平衡报告企业能量平衡报告应包括下列图表与用能分析.8.1企业能源收支平衡表〔表1〕.8.2企业能源消耗量表〔表2〕.8.3企业能量平衡表〔表3〕.8.4主要耗能设备效率表〔表4〕.8.5主要产品能耗表〔表5〕.8.6企业能流图按GB 6421标准绘制企业能流图.8.7用能情况分析8.7.1分析报告期与上期与历年企业用能指标的对比和变化原因. 8.7.2列出企业内余能资源量、余能资源率与余能资源利用情况. 8.7.3根据能源流向情况作出用能合理性分析.8.7.4根据能耗指标、设备用能分析和GB 3485,GB 3486,找出节能潜力与部位,并提出节能措施方案.8.7.5对已完成的节能措施,作出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评价分析.9企业能量平衡的资料应建立技术档案表l企业能源收支平衡表〔统计期:〕注:①自产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由实物量折算成标煤量时,均按用于转换所消耗的一次能源标煤量计算.②购入的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由实物量折算成一次能源标煤量时,应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③小计与合计项只相加各种能源标准煤量.④<4>一<5>=<6>,企业能源收入总量= <6>+<7>,企业能源支出总量= <10>+<ll>,括号内数字不加,<6>+<7>= <10+ll>,〔8>= <9>.表2 企业能源消耗量表 t〔标煤〕〔统计期:〕注:①本表的第5项数据应与表1的第10项一致.②采暖、空调、照明等能源消耗,应分别计入各生产系统.表3 企业能量平衡表〔统计期:6表4 主要耗能设备效率表注:①用统计计算,不需再测试,则不填测试计算部分.②统计计算项目与测试计算中的损失项目,可根据设备特点调整,各种设备不适合在同一表上表示的,可分别列表表示.表5 主要产品能耗表〔统计期:〕附加说明:本标准的修订由国家计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与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提出,由能源管理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国家计委能源所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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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能源平衡表的规则
日期:2011-05-05
1.编制能源平衡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能量守恒定律。
能量守恒定律阐明了能源可以互相转换,在能源转换过程中全部能量的总量保持不变。
平衡表的编制必须符合能量平衡的要求。
所有能源品种均有来源和去向。
平衡表的纵列与横行的相关数据以及各子矩阵必须形成相互之间平衡关系。
2.消除数据的重复计算,补充统计内容和范围的遗漏。
对无法从定期统计报表中搜集整理的有关资料,可进行一次性调查,也可进行有根据的合理估算,以便补充编制能源平衡表中出现的资料缺口。
3.必须采用两种计算单位,一是实物量,二是标准量。
标准量单位采用标准煤。
4.对综合能源平衡表的数据进行验证。
进行总平衡后允许出现平衡差,但数量不能超出正常范围。
平衡差过大,说明某些能源流程的数据质量存在问题,必须对造成平衡差额过大的原因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校正有关数据,调整平衡差额。
现行地区能源平衡表采用矩阵式,主栏用来表示能源流向,宾栏用来表示能源品种,有些指标项采用“-”号表示,便于各模块数量关系和总平衡关系用代数和运算。
地区能源平衡表分为实物量表和标准量表。
地区能源平衡表的主要指标:
1.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
需要用如下指标进行核算:本地区年初库存量、一次能源产量、进口量、外省调入量、我国轮船、飞机在国外加油量、出口、调给省外、年末库存和外国轮船、飞机在我国加油量。
其中:出口、调给省外、年末库存和外国轮船、飞机在我国加油量用“-”号表示,负号仅表示在计算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时要扣除的指标项。
(1)一次能源生产量,指原煤、原油、天然气和一次电力的产出量。
一次电力包括水电、核电、利用风能、地热、太阳能发电等,即除火力发电以外其它形式的发电量。
各种一次能源生产量应与工业统计中生产量数字一致。
(2)进口、出口量,采用海关进出口统计数字,即报告期内进出我国国境的各种能源的数量,不通过我国国境的转口能源贸易数量不统计。
由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能源品种与我们报表制度中的能源品种不完全一致,海关统计的目录分类比较细,采用数字时要根据我们能源统计目录的划分进行调整。
(3)我国轮、机在国外及外国轮、机在我国的加油量,可向在本辖区设置的航空公司、远洋运输公司、航空油料公司、船舶燃料公司收集资料。
远洋运输用油可按该轮船所挂的旗帜区分,挂中华人民共和国旗帜的轮船视为我国轮船。
(4)省间调入、调出量,指本地区报告期内能源主管部门、能源销售部门以及能源生产企业和各能源消费单位从辖区外直接调入或从辖区内直接调出的各种能源数量。
(5)库存量,指本地区报告期某一时点上实际结存的各种能源的数量。
年初库存量即上年末库存量。
2.加工、转换投入量和产出量。
本模块反映从一次能源转换为二次能源的数量关系。
投入量指生产二次能源的加工、转换企业投入到发电、洗煤、炼焦、炼油、制气等装置的能源数量,不包括厂内的生产工艺、维修、照明等的消费量(这部分用能直接计入终端消费)。
在全国能源平衡表和地区能源平衡表中,投入量用负号表示。
产出量指各种能源加工转换设备所产出的二次能源及非能源石油制品和焦化产品。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投入的能源=产出的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所以加工转换效率,即产出的能源占投入的能源的百分比不能大于百分之百。
本模块数据来自能源加工转换报表,各种二次能源产出量原则上应与工业统计中的生产量数字一致。
制气类别下焦炭再投入的填报方法是:在制气中产出的焦炭以正数形式填在制气行焦炭列上,这一数字与炼焦类别中产出的焦炭数量相加后应与工业统计的焦炭生产量基本一致。
在制气中生产煤气所投入的焦炭,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的,均以负数形式填在焦炭再投入行焦炭列上。
加工转换损失量按行业划分方法:将加工转换表中各种加工转换类别中的损失量按行业汇总,然后划归到相应的行业中去。
3.损失量。
指能源在经营管理和生产、输送、分配、储存等过程中发生的损失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量,如煤炭的亏吨、自燃、被水冲;电的输送过程中的送、变、配电所损失的电量;石油、天然气运输中的损耗量等。
不包括煤炭、冶金及焦化企业的煤气放散量;工业窑炉燃烧时的损失量,石油脱盐脱水的损失量等。
损失量不包括加工转换损失量。
损失量按行业分摊原则:煤矿原煤损失量划归煤炭采选业;油、气田原油和天然气损失量摊入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中;电力输送分配损失量、热力输送损失摊入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原油、成品油、天然气运输损失量摊入交通运输业中相应的运输方式中等等。
4.终端消费量。
又称最终消费量,本模块反映作为原料、燃料和动力消费的能源及其去向,它们的消费过程体现了能源消费的终止,不会再在社会上重新作为能源投入使用。
终端消费量不包括用于加工转换的投入量、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
5.平衡差额。
指各种能源资源与消费进行平衡时产生的差额,造成平衡差额的主要原因应是统计误差和在途能源的年初年末的差额。
平衡差额=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损失量-终端消费量
6.消费量合计。
某能源品种的消费量合计=该品种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绝对值+该品种能源损失量+该品种能源终端消费量。
7.能源消费总量。
是指对各能源品种能量消费的核算,其依据是能量守恒定律,计算单位为标准煤。
计算方法是根据地区能源平衡表的标准量表中的合计栏进行计算:
能源消费总量=终端消费量+加工转换损失量绝对值+损失量。
加工转换损失量在标准量平衡表中为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行与合计列相交的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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