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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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局关于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2018年)的通知

国防科工局关于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2018年)的通知

国防科工局关于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2018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公布日期】2018.07.03
•【文号】科工技〔2018〕950号
•【施行日期】2018.07.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防科技
正文
国防科工局关于发布
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
(2018年)的通知
科工技〔2018〕950号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全社会优势力量资源参与国防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创新科研任务,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现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2018年)》(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

请根据《指南》和《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科工技〔2010〕136号)有关规定要求开展项目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初审参考标准详见附件2),于2018年7月31日前按规定渠道报送我局(项目建议书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并附带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3)。

联系人及电话:裴毅东,************。

附件:1.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2018年)
2.项目建议书初审参考标准
3.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
国防科工局
2018年7月3日。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公布日期】2010.03.01•【文号】科工技〔2010〕136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科技正文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科工技〔2010〕1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防基础科研计划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是以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提升军工核心能力为主要任务,对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专项科研计划。

第三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包括先进工业技术研究和国防基础研究两个领域。

根据国防科技发展趋势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需要,在领域内设立专题。

(一)先进工业技术研究,是指为解决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中的瓶颈制约问题,提高先进设计、工艺与装备、试验与测试、材料工程化等技术水平,促进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和支撑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开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工程应用研究。

(二)国防基础研究,是指为推动国防科技原始创新,增强基础和核心技术储备,开展具有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和新方法特色的国防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制约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武器装备研制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机理研究。

第四条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重大项目,是指围绕国家和国防重大战略需求,以提升军工核心能力,实现共性关键技术群体性突破和工业技术升级应用为目标,具有集成性、示范性、带动性和标志性特点的项目。

以跨领域、跨专题形成产品工程样机、重大技术系统并实现工程应用为主要成果。

(二)重点项目,是指具有较明确应用背景,以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或工程应用为目标的项目。

以形成原理(验证)样机、实用新技术、先进装(设)备或集成应用系统、标准规范等为主要成果。

(三)一般项目,是指探索性、基础性较强,以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支撑国防特色学科发展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的项目。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中期评估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中期评估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手册国防科工委科技与质量司二〇〇七年六月为了加强国防基础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保证国防基础科研计划的执行效果,按照《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国防基础科研2006年、2007年年度计划和《项目任务书》,对2006年开始实施的第一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调整的重要依据。

一、评估重点1.研究内容、关键技术突破的进度完成情况,是否达到计划和任务书规定的进度。

2006年的研究任务应全部完成; 2007年的研究任务应完成约三分之一;研究周期为3年、4年和5年的项目,关键技术突破的数量应分别达到总数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

2.项目研究方案和关键技术的解决途径的实现情况,是否正确、有效。

项目应按照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预定的方案开展研究,重点评估按照实施方案和关键技术解决途径开展研究的实现程度和有效性。

3.阶段性研究目标、技术指标与研究成果的完成情况,是否达到任务书规定的要求。

阶段性的成果和技术指标应明确、具体,可考核。

4.项目研究的作用和创新性。

重点评估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对实现项目总体研究目标的作用和贡献;研究工作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相比是否有创新性;阶段性研究成果的水平如何。

5.项目的研究前景与风险。

重点评估后续研究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是否能够完成项目总体研究内容、突破所列关键技术,是否存在技术风险。

6.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

重点考察国拨经费是否划拨到承研单位及分任务承研单位,自筹经费是否落实,使用是否合理。

7.项目管理情况,重点考察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和有效,配套条件是否完备。

8.项目负责人作用是否显著、管理是否到位,研究队伍及其分工是否合理。

重点考察是否项目负责人,汇报是否清晰,答辩是否准确,对项目进展情况是否全面了解;研究队伍结构是否合理,分工是否明确。

二、评估程序1.组织单位主持召开项目评估会议(1)领导讲话;(2)宣布评估要求;(3)宣布专家组名单,确定专家组长。

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编制和立项暂行办法-[91]国科发高字521号

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编制和立项暂行办法-[91]国科发高字521号

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编制和立项暂行办法正文:---------------------------------------------------------------------------------------------------------------------------------------------------- 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编制和立项暂行办法(1991年7月22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91]国科发高字5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下简称基础性研究)工作的领导,根据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科学发展的趋势,国家在以指导性的方式支持基础性研究中科学家自选课题、学科发展重点课题的同时,设立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

第二条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是基础性研究中对国家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需要国家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重要项目。

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是国家基础性研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科学家充分论证,由国家以指令性的方式推动实施。

第三条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由国家科委主持,会同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有关部委共同遴选。

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专家评议,多方协商,择优支持。

第二章计划编制第四条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由国家科委以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为指导,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统一规划。

第五条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要与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发展计划、其它研究发展计划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工作相互协调和衔接。

第六条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一)学科前沿性基础研究项目,已有较好基础,估计在本世纪末有可能取得重大突破的;(二)具有重要应用背景的基础研究项目,为我国经济建设所急需,国际上很活跃,预计在本世纪内有可能做出优异成绩的;(三)能发挥我国自然地理和资源特点的基础研究项目,预计在本世纪内有可能得到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工作成果的;(四)我国已在国际上有优势,居领先地位的基础研究项目,预计在本世纪末将继续取得重大进展的。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建议书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建议书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与封面一致移动电话:与封面一致
项目性质
(不超过2项)
(填序号)
Ⅰ基础研究类Ⅱ技术研究与开发类
Ⅲ工程研制类Ⅳ其它
项目类 型
(填序号,与封面一致)
1-重大项目
2-重点项目
3-一般项目
主要研究内容
(200字左右)
(分条列出,分号隔开,句号结束。要与正文研究内容小标题相对应)
项目关键技术
分条列出,分号隔开,句号结束。对于重大项目应根据技术成熟度评价报告,列出关键技术。序号用加注括号的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如(1);(2)等。
7.正式行文报国防科工局。
8.版本修改日期:2012年2月10日。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
主承研单位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已仔细阅读国防基础科研计划相关的管理办法,理解其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郑重承诺:
项目材料真实、可靠,所申报的项目未列入国家或军队其他科研计划,申报渠道唯一。对因申报内容失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我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主承研单位:(盖章)
主管单位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编号
与封面一致
项目名称
与封面一致
承研单位
主承研单位
与封面一致
合作单位
1.不含外协单位,重大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4个,重点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一般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1个。
2.
……
主管部门
与封面一致
项目负责人
与封面一致
关键技术指标
(100字左右)
量化可考核,针对性强,能够体现项目关键技术特征。分条列出,分号隔开,句号结束。对于重大项目应根据技术成熟度评价报告,列出关键技术当前成熟度等级及要达到的等级。序号用加注括号的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如(1);(2)等。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工计【2009 】289 号2009 年 3 月 6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防基础科研计划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是以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提升军工核心能力为主要任务,对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专项科研计划。

第三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包括先进工业技术研究和国防基础研究两个领域。

根据国防科技发展趋势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需要,在领域内设立专题。

(一)先进工业技术研究,是指为解决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中的瓶颈制约问题,提高先进设计、工艺与装备、试验与测试、材料工程化等技术水平,促进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和支撑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开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工程应用研究。

(二)国防基础研究,是指为推动国防科技原始创新,增强基础和核心技术储备,开展具有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和新方法特色的国防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制约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武器装备研制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机理研究。

第四条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重大项目,是指围绕国家和国防重大战略需求,以提升军工核心能力,实现共性关键技术群体性突破和工业技术升级应用为目标,具有集成性、示范性、带动性和标志性特点的项目。

以跨领域、跨专题形成产品工程样机、重大技术系统并实现工程应用为主要成果。

(二)重点项目,是指具有较明确应用背景,以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或工程应用为目标的项目。

以形成原理(验证)样机、实用新技术、先进装(设)备或集成应用系统、标准规范等为主要成果。

(三)一般项目,是指探索性、基础性较强,以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支撑国防特色学科发展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的项目。

以实现原理验证,形成专项技术报告、发明专利等为主要成果。

第五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管理分为规划与指南、年度预算与计划、项目论证与审批、项目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等五个阶段。

第六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遵循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考核严密、注重绩效的管理原则。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工计【2009】289号2009年3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

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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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实施方案和
任务书编制要求
1.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应与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相关内容基本一致,并按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的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有较大变化的应予以说明。

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的相关内容要保持一致。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起止时间、项目经费等均以批复为准编报。

3.研究目的和作用,要言简意赅,原则上字数限制在500字以内。

4.主要研究内容要完整,关键技术要明确,突出重点和创新性。

5.技术指标和研究目标要明确、具体,技术指标要完整,要体现项目的关键技术特征,具有先进性,量化可考核,验证方法、环境和条件明确可行。

6.最终成果形式要具体,不仅要有名称(报告、软件、样机、标准、规范、发明专利等)和数量,还要有成果的具体内容,如样机、软件的名称,标准规范和发明专利的技术方向等。

7.实施方案中要详细论述技术方案,关键技术和技术
难点的解决途径要分项详细论述。

突破关键技术具备的基础中要明确叙述现有的研究条件(包括软硬件条件)、已完成的相关项目及成果水平,尚不具备的条件如何解决。

8.任务的分工、进度及经费安排要详细。

主承担单位和各联合承担单位的任务、经费和成果形式要详细明确。

9.年度研究进度要按主承担单位和各联合承担单位分列研究内容、成果形式、考核指标和经费额度。

10.经费预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主承担单位和各联合承担单位分列详细预算。

11.效益和应用分析,要注明应用单位、应用型号、产品的具体情况。

12.项目负责人只能有1人;课题组成员只能有主承担单位和各联合承担单位的人员,其他单位(如外协单位)的人员不予列入;研究人员要注明每人、每年平均为本项目进行研究工作的月数;任务书中需要本人签字。

13.依托国防科技实验室和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技术研究应用中心的项目,应在封面承担单位后面注明。

14.承担单位(包括各联合承担单位)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5.各单位按照保密规定,确定项目及各项文档的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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