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管道工程2012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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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北京2012定额章节说明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预算定额》

北京2012定额章节说明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预算定额》

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安装部分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安装部分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安装部分LT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安装部分目录总说明 0安装工程 (6)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 (6)第一章起重设备安装 (7)第二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8)第三章输送设备安装 (9)第四章电梯安装 (10)第五章风机安装 (11)第六章泵安装 (12)第七章压缩机安装 (14)第八章其他机械安装 (15)第九章措施项目费用 (18)附录(一) (21)附录(二) (46)附表: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47)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 (48)第一章压锅炉本体设备安装 (49)第二章锅炉清洗及实验 (53)第三章锅炉附属机械安装 (54)第四章锅炉专用辅助设备安装 (55)第五章燃料供应设备安装 (58)第六章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 (59)第七章炉墙砌筑 (62)第八章低压锅炉设备安装 (64)第九章措施项目费用 (68)附录(一) (71)附录(二) (73)附表: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74)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册说明75 第一章静置设备制作 (76)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 (77)第三章金属油罐制作安装 (81)第四章球形罐组对安装 (82)第五章气柜制作安装 (83)第六章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84)第七章无损检测及热处理 (86)第八章设备压力试验、清洗、钝化、脱脂 (87)第九章措施项目费用 (89)附录(一) (94)附录(二) (99)附录(一) (150)附录(二) (151)附表: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152)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册说明 (153)第一章通风空调设备件制作安装 (154)第二章薄钢板通风管道及附件 (156)第三章玻璃钢通风管道 (157)第四章复合型通风管道 (157)第五章柔性软风管 (158)第六章阀门 (158)第七章风口 (159)第八章风帽 (159)第九章罩类 (160)第十章消声装置 (160)第十一章地下人防通风 (160)第十二章措施项目费用 (161)附录(一) (164)附录(二) (174)附表: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175)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册说明 (176)第一章低压管道安装 (177)第二章中压管道安装 (178)第三章高压管道安装 (179)第四章低压管件连接 (179)第五章中压管件连接 (180)第六章高压管件连接 (181)第七章低压阀门安装 (182)第八章中压阀门安装 (182)第九章高压阀门安装 (183)第十章低压法兰安装 (184)第十一章中压法兰安装 (185)第十二章高压法兰安装 (186)第十三章板卷管制作 (186)第十四章管件制作 (187)第十五章管架及其他项目制作安装 (188)第十六章无损探伤与焊口热处理 (189)第十七章管道试验、吹扫与清洗 (190)第十八章措施项目费用 (190)附录(一) (193)附录(二) (206)附表: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207)第九册消防工程册说明 (208)第一章水灭火系统 (208)第二章气体灭火系统 (210)第三章沫灭火系统 (211)附录(一) (213)附录(二) (214)附表: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215)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册说明 (216)第一章室外管道 (218)第三章燃气管道 (220)第四章支架、套管及其他 (222)第五章阀门及管道附件 (223)第六章卫生器具 (224)第七章采暖器具 (225)第八章采暖、给排水设备 (226)第九章燃气设备、器具及附件 (228)第十章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 (228)第十一章措施项目费用 (229)附录(一) (231)附录(二) (238)附表: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239)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册说明 (240)第一章通信设备 (242)第二章移动通信设备工程 (243)第四章措施项目费用 (245)附录(一) (248)附录(二) (249)附表: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251)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册说明 (252)第一章除锈工程 (252)第二章刷油工程 (253)第三章防腐蚀涂料工程 (254)第四章绝热工程 (255)第五章管道补口补伤工程 (256)第六章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 (257)第七章措施项目费用 (257)附录(一) (260)附录(二)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266)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2012北京市政定额

2012北京市政定额

第一册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册说明一、市政道路、桥梁工程预算定额包括: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两部分。

道路工程包括:土方工程,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挡土墙,室外道路等共七章;桥梁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砌筑工程,立交箱涵,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其他,钢筋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等共十二章。

二、定额中注明的材料材质、规格、型号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三、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和混凝土输送泵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混凝土定额子目内不含钢筋、预埋件。

五、定额中所有涉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金属构件安装工作内容的定额均不包括构件厂至施工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点运输。

六、桥梁工程中的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项目执行道路工程相应定额。

七、道路工程措施项目执行桥梁工程第十二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

第一章土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挖填土及运输等共10个子目。

二、路床土方定额以机械施工为主编制,实际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使用时不得调整。

四、运距确定:建设单位提供土源或指定弃土场时按实际运距计算。

内部平衡土运距以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运距计算。

五、土方运输每增1km子目适用于1km平衡土、1km装运土方、1km旧路材料装运。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道路土方挖填数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计算方法规定如下:1.挖路床土方:按土方计算表中挖方的合计数量计算。

2.填土压实:按土方计算表的填方合计数计算。

3.3.平衡土运输:填土压实量×1.2;石灰土用量×1.1。

4.装运土方(含运弃、借土)一挖路床土方量一平衡土方量,计算结果正值为运弃,负值为运借。

二、挖土质边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路基处理说明一、本章包括:掺石灰、抛石挤淤、石灰砂桩、挤密砂桩、土工合成材料、排水沟、盲沟、路基掺灰处理翻浆、路基回填、CFG桩等十节共38个子目。

2012北京给排水定额规则与说明要点

2012北京给排水定额规则与说明要点

一、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和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安装。

二、本册管道界限划分:1.采暖、给排水管道:室内、外管道均以建筑物外墙皮1.5m 为界。

2.燃气管道:(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2)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3.本册与市政管道工程划分:室外管道公称直径≤ 125、管外径≤ 133 ,均执行本册定额。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管道、站(泵、机)房、锅炉房内设备配管均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室外管道公称直径>125、管外径>133, 均执行第四部分《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3.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4.埋地管道挖填土方、基底处理、填砂等工程,执行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暖气沟、各类井砌筑工程,执行第七部分《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5.本定额设备安装未包括基础浇注及二次灌浆,基础浇注执行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二次灌浆执行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四、系统调试费1.采暖工程系统调试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4%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2.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费,按空调水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3. 系统调试费中的人工费应作为计取措施项目费用的基数。

五、有关规定:1.本定额均不包括施工、试验、空载、试车用水和用电,已含在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带负荷试运转、系统联合试运说明一、本章包括室外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安装,直埋保温管埋设及室外热源管道碰头等共九节67个子目。

三、钢管(焊接)、塑料管、钢塑复合管安装项目,已包括管件安装,管件含量可参考附录管件含量参考表计算,也可依据设计图纸用量计算,其中钢塑复合管管件可参考室外钢管接头零件(丝接)含量取定表。

2012北京定额及计算规则

2012北京定额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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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土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沟槽土方、基坑土方、回填土方、土方运输共四节24个子目。

二、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使用时不得调整。

三、附录一每米管道土方数量表内包括放坡系数、分层开挖所增加的土方量。

四、土方工程定额中包括了自然方、压实方、虚方之间的换算因素,挖、运、回填土方工程量均按自然方计算。

五、土方工程定额按机械土方与人工土方两种施工方法编制。

使用中根据施工方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当采用机械挖土施工时,槽底人工清底执行人工土方定额子目。

六、基底处理执行回填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七、借土及倒运土运输执行土方运输相应定额子目。

八、现场不具备放坡条件,采用支撑方式进行土方开挖时,不得参考附录一每米管道土方数量表计算土方工程量。

按实际开槽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号长度计算,执行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支撑费用在措施费中计取。

九、本章不含现场障碍物清理、占地费、渣土消纳费、占道费、道路挖掘修复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土方开挖沟槽长度在12m以内时执行基坑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沟槽及基坑挖土按沟槽或基坑开挖的断面面积(或参照每米管道土方数量表)乘以设计桩号长度计算。

二、开挖断面的计算:1.槽深:同一结构断面的沟槽按管道纵断图折点分段,挖土深度从实际自然地面标高算至管道基底标高(有垫层时算至垫层底)。

管道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期施工时,且管道位于新建道路下,管道沟槽深度从设计道路路床底标高(若自然地面标高低于设计路床底标高时从自然地面标高)算至管道基底标高(有垫层时算至垫层底)。

2.槽底宽:①砂基础管道铺设槽底宽:当设计图示砂基础槽底宽度≥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时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槽底宽。

当设计图示砂基础槽底宽度<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时按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槽底宽。

②其他形式管道铺设槽底宽度:按管道结构最大宽度(含基础)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槽底宽(工作面宽度详见下表)。

沟槽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注:①有外防水设计要求的方沟W≤1000mm时,每侧工作面宽度取定80cm。

②采用沟槽支撑时每侧工作而宽度不增加。

③采用排水井排水时,单侧排水糟底宽度另加30cm。

双侧排水槽底宽度另加60cm。

3.土方放坡规定:开挖深度≤3m时按1:0.33计算,开挖深度>3m时按1:0.5计算。

二、给水、排水(排水方沟检查井除外)、燃气管道附属构筑物增加的土方量,均折成沟槽长度计算。

每座附属构筑物增加2m沟槽长度。

热力小室增加的土方量按设计图示结构外形尺寸并考虑工作面及放坡计算超出沟槽宽度及深度的土方量。

三、计算回填土工程量时应扣减管道及结构体积和各种检查井、闸井、热力小室等所占外形体积。

管道工程及道路工程同期施工时,回填土算至路床底标高。

四、管道工程土方合槽的计算规定:两条或两条以上市政管线同期施工,且管线外皮水平间距小于2m时按合槽考虑计算土方工程量。

土方工程量按各条管线单独计算出的工程量之和分别乘以以下系数计算:二条管线合槽乘以0.9,三条管线合槽乘以0.8,四条(及四条以上)管线合槽乘以0.7。

热力直埋管道工程不按合槽处理。

第二章砌体与装修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砌筑、抹面及勾缝、其他项目共三节29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管道工程的砖石砌体工程。

三、有防水要求的砌体按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四、砖砌出水口帽石工程量与砖砌翼墙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砖砌直墙相应定额子目。

五、方沟工程各种检查井盖板以下的砌体、热力小室砌体、保护墙砌体执行砖砌直墙相应定额子目。

六、井筒与井室的划分:各种井及热力小室以盖板划分,盖板以上执行井筒相应定额子目;无盖板的以收口结束处划分,收口结束处以上执行井筒相应定额子目。

七、砌筑工程的级配砂石垫层执行第一章级配砂石回填相应定额子目。

八、砖墩执行砌筑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砖、石、混凝土模块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抹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三、井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四、井盖、踏步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第三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伸缩缝、施工缝,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及安装,工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钢筋,预制混凝土井筒安装,钢构件,构件运输,水处理构筑物共十节81个子目。

二、钢筋使用机械连接时另行计算机械连接费,不再计算搭接用量。

三、施工中的钢筋搭接用量并入钢筋总量内计算。

四、施工中的支撑钢筋(马凳筋)单独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五、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分为现场预制及工厂预制,使用时按实际发生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六、工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定额子目中不含构件运输费。

运输费用执行本章构件运输相应定额。

七、检查井及热力小室的混凝土基础执行方沟基础相应定额子目。

八、钢构件定额子目不包括防腐刷油,另执行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预埋铁件、钢筋、穿墙螺栓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及运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钢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四、马凳筋按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五、钢筋搭接计算:按设计图纸注明或规范要求计算;未注明搭接的按以下规定计算钢筋搭接数量:1.钢筋φ10以内,按12m长计算1个搭接;2.钢筋φ10以外,按8m长计算1个搭接;六、钢筋机械连接、穿墙螺栓按数量计算。

七、预埋铁件、滑动支架、固定支架、导向支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八、钢平台、钢爬梯、钢护栏按成品质量计算。

九、伸缩缝、施工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十、金属构件及防腐、保温管运输按质量(包括防腐及保温材料的重量)计算。

十一、预制混凝土井筒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第四章给水管道铺设及附件安装说明一、本章包括:钢管铺设、球墨铸铁管铺设、管道内壁修复涂膜、管道试压、管道冲洗消毒、带介质勾头、临时放水管线、钢管管件安装、球墨铸铁管管件安装、阀门安装、伸缩接头安装、排气阀安装、消火栓安装、水表安装、流量计安装共十五节232个子目。

二、钢管管件安装、球墨铸铁管件安装不分管件种类,均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三、阀门、排气阀、消火栓、水表安装定额子目中均不包括各种管件安装。

四、钢管防腐蚀执行第十一章刷油、防腐、保温、防水相应定额子目。

五、带介质勾头定额适用于新建与原有管线碰头连接时使用。

定额子目中不含工作坑土方的所有工作内容。

六、带介质勾头定额子目标注的管径为给水管道主干管管径。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钢管铺设、球墨铸铁管铺设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不扣除附属构筑物、管件及阀门等所占长度。

二、管道内壁修复涂膜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不扣除附属构筑物、管件及阀门等所占长度。

三、管道试压、管道冲洗消毒按试压及冲洗消毒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四、带介质勾头按勾头数量计算。

五、临时放水管线10m以内以处计算,超出10m时按每增1米计算。

六、管件、阀门、消火栓、伸缩接头、排气阀、水表、流量计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第五章给水管道附属构筑物说明一、本章包括:砖砌附属构筑物、混凝土附属构筑物共二节96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子目是按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7MS101《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所列井型编制,使用时按设计要求选用相应定额子目。

本章未列的井型分别套用第二章砌体与装修和第三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三、井深是指底板上表面至盖板下表面的垂直距离。

四、本章定额涉及到混凝土的相关项目均按预拌混凝土考虑,但不包括混凝土输送泵车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钢筋使用机械连接时另行计算机械连接费。

六、本章定额子目中的钢筋含量不包括钢筋搭接及马凳筋用量,相关计算规定按第三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定额执行。

七、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工厂预制编制,但不含构件运输。

发生时执行第三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八、本章定额不含井筒,另执行第二章砌体与装修和第三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各种附属构筑物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第六章排水管道铺设说明一、本章包括:砂石基础钢筋混凝土管铺设、混凝土基础承插口混凝土管铺设、混凝土基础企口钢筋混凝土管铺设、现浇混凝土套环接口增加费、现浇混凝土套环柔性接口增加费、柔性接口填充、闭水试验共七节452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MS2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编制。

三、本定额按常用管材等级编制,设计要求管材级别与定额不同时换算管材价格。

四、钢筋使用机械连接时另行计算机械连接费,不再计算搭接用量。

五、本章定额子目中的钢筋含量不包括钢筋搭接及马凳筋用量,相关计算规定按第三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定额执行。

六、本章定额涉及到混凝土的相关项目均按预拌混凝土考虑,但不包括混凝土输送泵车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米计算。

不扣除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二、现浇混凝土套环接口增加费、现浇混凝土套环柔性接口增加费、柔性接口填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闭水试验按实际闭水试验长度计算。

第七章排水附属构筑物说明一、本章包括:雨水检查井、污水检查井、雨水口共三节218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按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MS2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及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标准图《混凝土雨水检查井》YBJ - PS04 - 2006、《混凝土污水检查井》YBJ - PS05 - 2006所列井型编制,使用时按设计要求选用相应定额子目。

本章未列的井型分别套用第二章砌体与装修和第三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三、本章定额涉及到混凝土的相关项目均按预拌混凝土考虑,但不包括混凝土输送泵车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钢筋使用机械连接另行计算机械连接费。

五、本章定额子目中的钢筋含量不包括钢筋搭接及马凳筋用量,相关计算规定按第三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定额执行。

六、预制混凝土构件均为工厂预制,但不含构件运输,发生时执行第三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七、本章定额不含井筒,另执行第二章砌体与装修和第三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雨水检查井、污水检查井、雨水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跌落井设计图示尺寸跌差与定额子目跌差不同时,另执行”跌差每增减0. 25m”子目进行调整。

三、铸铁管弯头按图示数量计算。

二、第八章混凝土模块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矩形雨水管道、热力管道地沟、单侧砌体沟道高度每增减0. 18m、排水检查井、化粪池共五节459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9SMS202-1《埋地矩形雨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混凝土模块砌体)》、08R419《混凝土模块砌体热力管道地沟》、12S522《混凝土模块式排水检查井》、08SS704《混凝土模块式化粪池》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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