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通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无线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无线网络(以下简称“无线网络”)的管理,确保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公司信息资源的安全与保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无线网络的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无线网络的使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和网络安全要求。
第二章无线网络接入第四条无线网络接入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使用,非公司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入。
第五条员工申请接入无线网络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无线网络接入用户需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公司统一分配的无线网络账号和密码,不得私自更改或泄露。
(二)不得利用无线网络进行非法活动,如传播有害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等。
(三)不得使用无线网络进行商业活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无线网络安全管理第七条无线网络应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确保网络安全。
第八条无线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第九条无线网络用户应遵守以下网络安全规定:(一)不得在无线网络环境下进行敏感信息传输,如个人隐私、公司机密等。
(二)不得使用非法软件、插件,防止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入侵。
(三)不得非法连接外网,防止外部攻击。
第四章无线网络使用规范第十条无线网络使用时间应合理分配,不得占用工作时间进行非工作性质的活动。
第十一条无线网络使用过程中,用户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随意更改无线网络设置,如路由器、防火墙等。
(二)不得在无线网络环境下进行下载、安装等操作,防止病毒感染。
(三)不得在无线网络环境下进行视频、音频等大流量数据传输,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三条无线网络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无线网络管理员报告。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无线ap管理制度

无线ap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了保证无线AP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明确无线AP的管理责任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无线AP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管理责任2.1 网络部门负责无线AP的整体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包括无线AP的选型、布局、配置和系统优化等工作。
2.2 运维部门负责无线AP的日常监测、故障排除和维护工作,保证无线AP的稳定运行。
2.3 安全部门负责无线AP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策略的制定和执行,安全事件的处理和安全漏洞的修复等工作。
2.4 用户部门负责无线AP的接入控制和用户管理工作,包括用户身份认证、权限管理和行为监控等工作。
2.5 设备采购部门负责无线AP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工作,保证设备的品质和性能。
三、无线AP的规划和建设3.1 无线AP的规划网络部门根据公司的网络需求和用户分布情况,制定无线AP的规划方案,包括无线AP的数量、布局和覆盖范围等内容。
3.2 无线AP的选型运维部门根据无线AP的实际使用环境和技术要求,选择适合的无线AP设备,并与设备采购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3 无线AP的建设设备采购部门根据规划方案和选型结果,采购符合要求的无线AP设备,网络部门负责设备的部署和配置工作,运维部门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四、无线AP的监测和维护4.1 日常监测运维部门根据无线AP的运行情况和性能指标,进行日常监测和数据收集,及时发现故障和异常情况,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4.2 故障排除运维部门负责对无线AP的故障进行诊断和排除,及时修复故障,保证无线AP的正常运行。
4.3 维护和优化运维部门对无线AP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优化,包括设备的固件升级、系统参数调整和网络性能优化等工作,保证无线AP设备的长期性能和稳定性。
五、无线AP的安全管理5.1 安全策略制定安全部门负责制定无线AP的安全策略和规范,包括无线网络的访问控制、加密认证、防火墙设置和安全监控等内容。
学校无线路由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无线网络的使用,保障无线网络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使用无线网络的师生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图书馆、办公室、宿舍等场所。
三、管理制度1. 无线网络接入(1)学校无线网络仅对校内师生员工开放,校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入。
(2)师生员工需通过学校官方认证系统进行实名注册,获取无线网络接入权限。
(3)接入无线网络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网络安全规定。
2. 网络使用规范(1)严禁利用无线网络进行违法活动,如传播不良信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2)禁止使用无线网络进行商业活动,如广告宣传、销售商品等。
(3)禁止使用无线网络进行游戏、观看影视等娱乐活动,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禁止私自修改、破解无线网络配置,确保网络稳定运行。
3. 网络安全(1)师生员工应自觉维护网络安全,不随意下载、安装未知来源的软件,防止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侵入。
(2)不得非法入侵他人网络,窃取他人信息,干扰他人正常使用。
(3)使用无线网络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泄露个人及他人信息。
4. 网络管理(1)学校设立无线网络管理部门,负责无线网络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2)无线网络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无线网络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络安全。
(3)发现网络异常或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维护网络安全,为学校无线网络建设作出贡献的师生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网络安全事故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师生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无线网络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学校无线路由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学校无线网络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为师生员工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无线通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无线通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线通讯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和网络信息传输的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无线通讯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个人用户等。
第三条无线通讯系统是指利用无线电波进行通讯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移动通信网络、卫星通信系统、微波通信系统、蓝牙通信系统、Wi-Fi系统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加强无线通讯系统的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和提高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五条国家信息化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无线通讯系统安全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第六条地方各级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无线通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无线通讯系统的所有者、运营商和使用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无线通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无线通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无线通讯系统的管理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系统的监控、维护、更新、备份等。
第九条无线通讯系统的用户应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护自己的通讯设备和信息安全。
第十条监管部门负责对无线通讯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无线通讯系统的所有者、运营商和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认证和备案登记。
第十二条无线通讯系统的管理员应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升级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无线通讯系统的用户应使用合法、合规的通讯设备和软件,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设备和软件。
第十四条无线通讯系统的所有者、运营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信息安全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无线通讯系统应实施访问控制、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等安全措施,防范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
第十六条无线通讯系统的管理员应对系统设备和设施进行防灾防护工作,确保系统的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无线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无线网络安全管理,保障无线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无线网络设备、网络资源的使用者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提高无线网络安全防护能力,防范无线网络安全风险,保障无线网络信息传输安全,促进无线网络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无线网络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系统管理员负责无线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
第五条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无线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处理和报告。
第六条无线网络设备使用者应遵守本制度,合理使用无线网络资源,确保网络安全。
第三章无线网络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无线网络设备接入管理(一)所有无线网络设备接入前,必须经过系统管理员审核批准。
(二)无线网络设备接入时,需提供合法身份证明,并签订无线网络设备接入协议。
第八条无线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一)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更新无线网络安全策略,确保无线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有效。
(二)无线网络设备使用者应设置复杂密码,定期更换密码,确保账户安全。
(三)禁止使用已知的弱密码或密码破解工具。
(四)禁止使用无线网络进行非法活动,如非法入侵他人网络、传播病毒、恶意攻击等。
第九条无线网络安全监测与预警(一)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无线网络安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风险。
(二)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无线网络安全。
第十条无线网络安全事件处理(一)发现无线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二)系统管理员应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无线网络安全。
第四章无线网络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无线网络设备使用者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用户网络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无线网络设备使用者应积极参加网络安全培训,了解网络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造成无线网络安全事故的,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通讯设备管理制度(四篇)

通讯设备管理制度是一种针对企业或组织的通讯设备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通讯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以下是一份通讯设备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1. 通讯设备的定义:通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固定电话、传真机、电脑、平板电脑、路由器、无线AP等。
2. 设备的购置:企业或组织统一购买和分配通讯设备,个人不得私自购买。
3. 设备的使用:通讯设备仅限于工作需要使用,不得用于个人目的或违法活动;不得使用通讯设备传播和接收非法、淫秽、恶意信息。
4. 设备的保管:个人持有的通讯设备应妥善保管,不得将设备外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设备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
5. 设备的维护:个人应定期对通讯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维修部门进行修复。
6. 设备的更新和淘汰:通讯设备的更新和淘汰应按照企业或组织规定的程序进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和报废设备。
7. 安全保密:个人应妥善保管通讯设备上的密钥、密码和账号,不得泄露给他人;不得将通讯设备连接到不安全的网络或不信任的设备上。
8.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通讯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止使用通讯设备等。
通讯设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由企业或组织的管理层负责,通过宣传、培训和监督等方式来推行和执行。
这样可以提高通讯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护企业或组织的信息安全。
通讯设备管理制度(二)目的第一条为提高通讯、办事效率,降低行政费用,特制订本办法。
管理部门第二条通讯设备使用由行政负责统一管理,各部门负责监督与控制使用。
第三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配置通讯设备。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配备通讯设备时,报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
电话使用管理第五条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长途电话管理。
第六条凡因公需使用长途电话的部门、人员,须事先填写长途电话使用申请,经各级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打电话坚持长话短说、不聊天占线。
第八条按照长体使用记录,逐次登记电话使用人、受话人、起止时间、用途等,统计各部门、人员的电话费用,报管理部门主管审阅,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
公司无线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保障公司信息安全和员工工作便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无线网络的员工及访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确保无线网络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无线网络规划与部署第四条公司无线网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规划和部署,确保网络覆盖范围、信号强度和安全性。
第五条无线网络应分为不同区域,如办公区、会议室、访客区等,并根据实际需求设置不同的接入权限。
第六条无线网络应采用加密技术,如WPA2等,确保数据传输安全。
第三章无线网络接入与使用第七条员工需通过公司内部认证系统获取无线网络接入权限。
第八条访客在使用公司无线网络时,应先通过访客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接受网络安全协议。
第九条无线网络使用过程中,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利用无线网络进行非法活动,如传播病毒、窃取他人信息等。
2. 不得未经授权擅自修改网络设置。
3. 不得占用无线网络带宽进行非工作用途,如在线游戏、视频等。
4. 不得使用非法外接设备接入无线网络。
第四章网络安全与监控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无线网络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络设备、系统和数据的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网络安全监控部门,对无线网络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风险。
第十二条网络安全监控部门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网络安全状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网络管理与维护第十三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无线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对无线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升级,确保网络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备份网络配置和数据,防止数据丢失。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七条对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损害公司声誉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无线网管理制度以上为一份基本的无线网管理制度,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无线网络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无线网络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一、引言无线网络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学习和娱乐的重要工具。
为了规范无线网络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网络使用效率,加强网络安全,有必要制定一套细致的管理制度。
二、网络使用权限1. 公司、学校或组织员工、学生或成员可以享有无线网络使用权限,同时也要对自己的网络使用行为负责。
2. 游客或非网络使用者可以通过申请或购买访客账号来获得临时的网络使用权限。
三、网络使用行为准则1. 合法性:用户在使用无线网络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任何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传播色情、暴力、反动或其他违法信息。
2. 侵犯隐私禁止性: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包括未经授权查看、窃取或散布他人的个人信息、图片、音频、视频等。
3. 带宽合理利用:用户需合理利用网络资源,避免大量下载或上传影响他人网络使用,禁止通过大容量文件传输占用过多带宽。
4. 网络安全:用户需确保自己的设备和操作系统处于更新状态,禁止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非法入侵行为,禁止传播病毒、木马、恶意软件等。
5. 版权保护:用户不得在无线网络上未经授权共享、下载或传播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影、音乐、软件等。
6. 公共秩序: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无线网络上传播或生成任何淫秽、恶心、侮辱、歧视、暴力等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信息。
四、网络使用责任1. 设备安全:用户需保证自己的设备没有安装任何非法软件,经常进行杀毒软件扫描,并及时更新防火墙和操作系统的补丁。
2. 账号安全:用户需保护自己的账号信息,不得将账号信息泄露给他人,不得让他人代替自己使用账号。
用户需定期修改密码,以提高账号安全性。
3. 网络安全意识:用户需关注网络安全问题,避免在不明来源的网站下载软件、打开陌生邮件或点击可疑链接,以免遭受网络欺诈、钓鱼等安全威胁。
4. 合法合规:用户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传播、发布任何非法信息,如传播恶意广告、传销、淫秽、谣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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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无线通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无线通讯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可靠安全的通讯保障功能,创建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最新技术与国家强制性标准推广系列—井下人员定位与无线通讯技术实用手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当地煤炭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和公司系统使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梅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分管领导和科室,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安装、使用与维护
第四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煤矿安全生产最新技术与国家强制性标准推广系列—井下人员定位与无线通讯技术实用手册》的规定要求,煤矿装备的无线通讯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及要求:(一)基本语音业务:内部通信、主叫号码显示、无条件呼叫转移、用户忙转移、不可及转移、无应答转移、免打扰服务和呼叫等待等基本语音功能。
(二)提供系统内部话路交换功能并可与程控调度电话等其他交换机对接,实现井上井下通讯一体化、有线无线一体化、调度通讯行政通讯一体化、语音和数据一体化。
(三)完善的信令跟踪和分析功能,实现一机双号、双机一号,在局网和公网之间自动漫游,跟踪、救助等定位功能和通知、广播、寻呼、短信以及盲区呼叫等业务功能。
(四)完善的调度和交换功能。
可以提供排队、调度、会议功能;实现广播、
调度紧急呼叫分机;调度群呼、组呼;强插、强拆;呼叫转接、保留、切换、代答等功能。
第五条煤矿装备的无线通讯系统安装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准用证、产品合格证和本安或隔爆检验合格证;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二)传输线缆应具有MA标志准用证,具有阻燃与抗静电性能;有一定的抗拉性和抗弯曲性。
(三)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四)煤矿地面根据工业广场大小及人员活动范围安装一台或多台地面基站,煤矿井下以下位置应安设井下基站覆盖无线通讯信号:主副井巷道、皮带运输巷道、掘进工作面、综采工作面、中央变电所、水仓及煤矿认为重要经常需要通讯的地点。
(五)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信号传输、调试检修、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的位置。
(六)井下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敷设通讯电缆,要整齐、接头必须使用专用接线盒。
(七)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无线通讯系统的分站的安设地点,信号电缆、电源电缆的敷设,无线信号覆盖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附详细布置图。
第六条煤矿装备的无线通讯系统使用维护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煤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无线通讯系统日常使用及主站设备的运转情况监视,有故障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后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二)专业维护部门负责井上下通讯线路及大巷内的通讯线路的敷设、维护工作,各施工单位负责对节点至工作面(装机点)的通讯电缆及基站使用维护。
(三)专业维护部门定期对无线通讯系统装置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
各施工单位及有关区队要加强管辖区域内所安设的无线通讯装置看护管理,每班要派专人对设备线路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四)各部门或维护人员发现无线通讯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值班人员汇报并核实。
(五)现使用的小灵通具有防爆证书、MA标志证书及生产许可证,非本煤矿发放的小灵通手机不能在本矿的无线通信系统内使用,同时严禁下井。
(六)在下井前应确保手机的电量充足,严禁在井下插拔电池、打开后盖,避免强烈碰撞、抛掷手机或电池。
(七)井下不得随意拨打电话,禁止闲聊。
(八)小灵通手机由煤矿指定部门管理,人员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煤矿的,小灵通手机应交还管理部门。
(九)按规定使用携带小灵通者,在矿区必须保证小灵通正常开机,以确保矿领导及管理部门统一调度指挥。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七条煤矿应配备满足无线通讯系统使用需要的操作、维护人员。
操作、维护人员应了解系统的基本原理并能熟练地操作使用系统,有现场实践经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各煤矿无线通讯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煤矿必须将无线通讯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范围,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第九条矿生产指挥与调度指挥中心负责系统日常使用管理。
值班员应密切注视无线通讯系统主站各设备状态显示信息,发现系统通讯不畅或中断及时通知专业维护人员维修,详细记录维修维护信息及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
第十条要建立无线通讯系统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技术资料要妥善保存,做好设备台账的管理。
第四章罚则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察处和设备管理中心依据梅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和梅花沟矿井生产(机电)绩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实行经济处罚:
(一)煤矿入井设备无“两证一标志”或未按规定检测、校验入井使用的。
(二)未按规定配足无线通讯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或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
(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
(四)故障排查不及时,影响及时通讯或由于通讯设备线缆等出现安全生产隐患的。
第十二条对故意破坏、盗窃无线通讯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