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版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 版)1 总则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1.2 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1.3 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1.4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本“要点”执行。
1.5 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 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基本要求:消除寄生回路: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2.1 直流熔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2.1.1 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2.1.2 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接线方式112 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的配置原则:2.1.2.1 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2.2 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3 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 有两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当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1.5 采用“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差动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之继电保护专项检查要点

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低压侧并联电抗器和电容器、站用变压器的保护配置与设计,应与一次系统相适应,防止电抗器和电容器故障造成主变压器的跳闸。
3.11
智能变电站的保护设计应遵循“直接采样、直接跳闸”、“独立分散”、“就地化布置”原则。应特别注意防止智能变电站同时失去多套保护的风险。
3.12
5.3
加强微机保护装置软件版本管理,未经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版本不得投入运行。
5.5
所有差动保护(线路、母线、变压器、电抗器、发电机等)在投入运行前,除应在负荷电流大于电流互感器额定电流的10%的条件下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5.8
2.13.5
2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应装设起、停机保护及断路器断口闪络保护。
2.13.6
并网电厂都应制定完备的发电机带励磁失步振荡故障的应急措施,2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应配置失步保护,在进行发电机失步保护整定计算和校验工作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13.6.1
失步保护应能正确区分失步振荡中心所处的位置,在机组进入失步工况时发出失步起动பைடு நூலகம்号。
6
定值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6.1
依据电网结构和继电保护配置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
6.2
当灵敏性与选择性难以兼顾时,应首先考虑以保灵敏度为主,防止保护拒动,并备案报主管领导批准。
6.4
发电厂继电保护整定
6.4.1
发电厂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并认真校核与系统保护的配合关系。
6.4.2
5.13
实施调控一体操作时,应具备保护投退和定值变更等验证机制,防止保护误投和误整定的发生。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公司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点反事故措施(试行),现印发执行.做好防止电网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本重大反措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重大反措和已下发的输变电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印)二〇〇五年六月十四日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 (4)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3)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6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12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
.1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16)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 (18)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21)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25)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28)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34)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38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40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电安生[1994]191号_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安生[1994]191号_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4d5a6e966bec0975f465e219.png)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电安生[1994]191号为提高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安全运行水平,在总结多年来继电保护运行经验和事故教训的基础上,部组织编写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经组织专家讨论,审查通过,现颁发执行。
新建、扩建、技改等工程均必须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凡涉及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改造。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均应按本“要点”的规定执行。
科研、制造、基建、设计和运行等单位必须执行本“要点”的有关规定。
请各单位将执行“要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电力部安生司和国调中心。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工业部1994年1月)总的说明:(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2) 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3) 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4)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本“要点”执行。
(5) 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高度通令中心负责解释。
1. 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基本要求:(1)消除寄生回路;(2)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1.1 直流溶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1.1.1 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它回路混用。
1.1.2 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结线方式(一又二分之一断路器、双断路器、角结线等):(1) 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培训(林志强)

2.3 经控制室零相小母线(N600)连通的几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变电站的 N600小母线应通过电缆(至少4平方以上多股黄绿线)在控制室内可靠一点直接 接地并严禁解开,在接地点应悬挂明显标示牌。各电压互感器二次中性点在开关 场地接地点应断开;为保证接地可靠,各电压互感器地中性线不得接有可能断开 的断路器或接触器等。对于没有与其他PT回路存在电气联系的电压互感器可直接 在线路PT端子箱可靠接地。 案例:水口电厂在改造220KV母线PT二次回路交直流混缆工作时,不慎将220KV 母线PT二次回路N611与接地点断开,导致PT一次电压通过一、二次绕组之间耦合 电容致使PT二次绕组产生过电压,造成其余5台主变间隙保护3U0动作,除接地运 行的#1主变外,其余 5台运行主变全部跳闸。 一二次耦合电路示意图:正常情况下,PT一二次绕组由于两端接地,耦合电容 PT C1不起作用,开口三角形电压输出为零。
以南自的PSL621C保护操作回路图为例: 保护操作回路的跳合闸电流要根据开关动作电流来调整,跳合闸电流 是由开关线圈本身的电阻决定的。保护保持继电器线圈为电流型内阻很小,所 以保护装置跳合闸回路本身的电阻可忽略不计,整个跳合闸回路电阻主要是开 关跳合闸线圈内阻,该回路的电流大小就决定于直流系统控制电压和开关线圈 电阻的大小,如直流电压为220V,开关合闸线圈阻值110 ,则电流为 220/110=2A。 现场只是调整的流过TBJ(/HBJ)线圈的电流。PSL621C跳合闸保持 继电器动作电流为250mA,如果一个并联电阻也不接入(不包括R12),跳合 闸电流全部从保持线圈流过,可配合的跳合闸电流为0.5A,此时保持系数为2 。 并入电阻R13,该电阻的阻值设计同保持线圈回路阻值基本相等, 因为电阻分流, 则外部整个跳合闸电流为1A时,此时流过保持继电器线圈的电流还是0.5A,, 保持系数还是2。操作板上还有几个不同阻值的电阻,在并入该电阻后,可以 在原来0.5A基础上“增加”的跳合闸电流。通过这几个电阻的组合,就可以 适应外部开关动作电流从0.5A~4A的情况,目的就是要保证流经TBJ(/HBJ) 线圈的电流在0.5A左右。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试行)

36 制造或科研单位在制造或研制、改进产品时,应贯彻反措规定,并及时向用户通报。 . 4 反措的监督管理 41 各单位的反措计划、年度执行情况应于每年的一季度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报 . 本单位安监部门。20V及以上系统的反措计划及执行情况 ,由各网、省局继电保护主管部 2k 门负责汇总,并于每年一季度内上报部 ,同时抄送同级安监部门。 42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应监督检查反措计划的完成进度和实施效果。对无故不执行反措 , . 长期拖延反措计划的实施或执行不力的单位 ,安监部门有权责令和监督执行 ,并 向上级主管
部门汇报情况。
5 奖励和处罚 51 电力部及各网、省局不定期下发通报,对积极贯彻反措保证 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做出贡 . 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由网、省局给予奖励。反措项 目可申报合理化建议 、技术改进
奖。
52 对于反措贯彻执行不力 ,反措实施计划、项 目不落实的单位 ,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 .
令限期完成。 53 对因不执行反措造成继电保护事故导致电力系统事故停电,主管部门应严肃处理。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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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与生产协调司
关于颁发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 及安全 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管理 规定》( 试行)的通知
调 网 [94 3号 19 ] 4
各电管局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电力设计院,电科院,南京 自动化所 ,各有关
3 反措 的贯 彻执行
31 各单位根据上级颁发的反措要求 ,分轻重缓急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反措项 目一经确 . 定 ,应严格按期完成,各单位都应维护执行反措计划的严肃性。 32 各网、省局及其所属单位,以及接人电网的其他 电厂 、小电网对反措计划项 目要从资 . 金 、人力、时间安排等方面予以保证。 33 各级调度部门主管生产的领导,发、供电单位主管生产的副局 ( . 厂)长及总工程师, 对本单位反措计划的实施负有领导责任。各级继电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反措计划的 具体实施。 34 设计部门 ( . 包括非电力系统所属的设计单位)在进行电力工程的保护装置设计时,应 贯彻执行反措规定。凡不执行反措 ,运行部门有权要求不予通过设计审查或拒绝投人运行。 35 施工单位在进行电力工程保护装置设备安装调试时,应遵守已有设计的反措规定。凡 . 因执行反措引起的设计变更、费用增加等问题应由业主与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 解决。凡不执行反措,业主有权拒绝验收,电网调度部门有权不允许保护投人运行,基建项 目不能报竣工。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重点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1)2 规划、设计与配置 (1)3 线路保护 (2)4 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5 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6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7 运行与检修 (8)8 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9)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 400 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 《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 《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1.4 《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
1.5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
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版)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94版)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系统的规模不断扩大,电力负荷也不断增加,而电力事故的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防止电力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
本篇文档将重点介绍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版)。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一、继电保护继电保护是指在发生断电故障时,继电保护装置将电力系统分段或切断故障部分以保护电力系统的过电流、欠电压、过电压和接地等方面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主要包括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接地保护以及差动保护等。
其中,过电流保护是继电保护中最常用的一种。
二、安全自动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在电力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以保护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的系统。
安全自动装置包括二次侧欠电压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及断路器操作装置等。
安全自动装置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电力设备进行巡检及设备状态监控,保障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防止设备过载,避免过电流和过电压的情况发生;•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和危险;•配置相应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并正确设置保护参数;•对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工作正常;•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
通过巡检设备、防止设备过载、监测运行情况、配置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期检测和维护以及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手段,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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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1 总则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1.2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1.3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1.4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本“要点”执行。
1.5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讯中心负责解释。
2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基本要求:消除寄生回路;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2.1直流熔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2.1.1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它回路混用。
2.1.2对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接线方式(3/2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的配置原则:2.1.2.1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2.2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3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有两套纵联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当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1.5采用“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2接到同一熔断器的几组继电保护直流回路的接线原则:2.2.1每一套独立的保护装置,均应有专用于直接到直流熔断器正负极电源的专用端子对,这一套保护的全部直流回路包括跳闸出口继电器的线圈回路,都必须且只能从这一对专用端子取得直流正、负电源。
2.2.2不允许一套独立保护的任一回路(包括跳闸继电器)接到由另一套独立保护的专用端子对引入的直流正、负电源上。
2.2.3如果一套独立的继电器及回路分装在不同的保护屏上,同样也必须只能由同一端子对取得直流正、负电源。
2.2.4由不同熔断器供电或不同专用端子对供电的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逻辑回路间不允许有任何电的联系,如有需要,必须经空接点输出。
上述原则主要是防止在断开某回路的一个接线端子时,造成寄生回路而引起保护装置误跳闸。
2.4找直流接地点,应断开直流熔断器或断开由专用端子对到直流熔断器的连接,并在操作前,先停用由该直流熔断器或由该专用端子对控制的所有保护装置,在直流回路恢复良好后再恢复保护装置的运行。
2.5所有的独立保护装置都必须设有直流电源断电的自动报警回路。
2.6上、下级熔断器之间必须有选择性。
3保护装置用直流中间继电器、跳(合)闸出口继电器及相关回路3.1直流电压为220V的直流继电器线圈的线径不宜小于0.09mm,如用线圈线径小于0.09mm的继电器时,其线圈须经密封处理,以防止线圈断线;如果用低额定电压规格(如220V电源用于110V继电器)的直流继电器串联电阻的方式时,串联电阻的一端应接于负电源。
3.2直流电压在110V及以上的中间继电器一般应有符合下列要求的消弧回路:3.2.1不得在它的控制触点上并接电容、电阻回路实现消弧。
3.2.2用电容或反向二极管并在中间继电器线圈上作消弧回路,在电容及二极管上都必须串入数百欧的低值电阻,以防止电容或二极管短路时将中间继电器线圈回路短接。
消弧回路应直接并在继电器线圈的端子上。
3.2.3选用的消弧回路所用反向二极管,其反向击穿电压不宜低于1000V,绝不允许低于600V。
3.2.4注意应并联消弧回路而引起中间继电器返回延时对相关控制回路的影响。
3.3跳闸出口继电器的起动电压不宜低于直流额定电压的50%,以防止继电器线圈正电源侧接地时因直流回路过大的电容放电引起的误动作;但也不应过高,以保证直流电压降低时的可靠动作和正常情况下的快速动作。
对于动作功率较大的中间继电器(例如5W以上),如为快速动作的需要,则允许动作电压略低于额定电压的50%,此时必须保证继电器线圈的接线端子有足够的绝缘强度。
如果适当提高了起动电压还不能满足防止误动作的要求,可以考虑在线圈回路上并联适当电阻以作补充。
由变压器、电抗器瓦斯保护起动的中间继电器,由于连线长,电缆电容大,为避免正极接地误动作,应采用较大起动功率的中间继电器,但不要求快速动作。
3.4断路器跳(合)闸线圈的出口触点控制回路,必须设有串联自保持的继电器回路,并保证:a.跳(合)闸出口继电器的触点不断弧。
b.断路器可靠跳、合闸。
3.4.1只有单出口继电器的,可以在出口继电器跳(合)闸触点回路中串入电流自保持线圈,并满足如下条件:3.4.1.1自保持电流不应大于额定跳(合)闸电流的的50%左右,线圈压降小于5%额定值。
3.4.1.2出口继电器的电压起动线圈与电流自保持线圈的相互极性关系正确。
3.4.1.3电流与电压线圈间的耐压水平不低于交流1000V、1min的试验标准(出厂试验应为交流2000V、1min)3.4.1.4电流自保持线圈接在出口触点与断路器控制回路之间。
3.4.2当有多个出口继电器可能同时跳闸时,宜由防止跳跃继电器KBJ实现上述任务,防跳继电器应为快速动作的继电器,其动作电流小于跳闸电流的50%,线圈压降小于额定值的10%,并满足上述3.4.1.2~3.4.1.4的相应要求。
3.5不推荐采用可控硅跳闸出口的方式。
3.6两个及以上中间继电器线圈或回路并联使用时,应先并联,然后经公共连线引出。
4信号回路4.1应当装设直流电源回路绝缘监视装置,但必须用高内阻仪表实现,220V的高内阻不小于20kΩ;110V的高内阻不小于10kΩ。
4.2检查测试带串联信号继电器回路的整组起动电压,必须保证在80%直流额定电压和最不利条件下分别保证中间继电器和信号继电器都能可靠动作。
5跳闸连接片5.1除公用综合重合闸的出口跳闸回路外,其他直接控制跳闸线圈的出口继电器,其跳闸连接片应装在跳闸线圈和出口继电器的触点间。
5.2经由公用重合闸选相元件的220kV线路的各套保护回路的跳闸连接片,应分别经切换连接片接到各自起动重合闸的选相跳闸回路或跳闸不重合端子上。
5.3综合重合闸中三相电流速断公用跳闸连接片,但应在各分相回路中串入隔离二极管。
5.4跳闸连接片的开口端应装在上方,接到断路器的跳闸线圈回路,应满足以下要求:连接片在落下过程中必须和相邻连接片有足够的距离,保证在操作连接片时不会碰到相邻的连接片;检查并确证连接片在拧紧螺栓后能可靠地接通回路;穿过保护屏的跳闸连接片导电杆必须有绝缘套,并距屏孔有明显距离;检查跳闸连接片在拧紧后不会接地。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需立即处理或更换。
6保护屏6.1保护屏必须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接地网直接接通。
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间应用专用接地铜排直接接通,各行专用接地铜排首末端同时连接,然后在该接地网的一点经铜排与控制室接地网连通。
专用接地铜排的截面不得小于100mm2。
6.2保护屏本身必须可靠接地。
6.3屏上的电缆必须固定良好,防止脱落、拉坏接线端子排造成事故。
6.4所有用旋钮(整定连接片用)接通回路的端子,必须加铜垫片,以保证接通良好,特别注意螺杆不应过长,以免不能可靠压接。
6.5跳(合)闸引出端子应与正电源适当地隔开。
6.6到集成电路型保护或微机型保护的交流及直流电源来线,应先经过抗干扰电容(最好接在保护装置箱体的接线端子上),然后才进入保护屏内,此时:6.6.1引入的回路导线应直接焊在抗干扰电容的一端,抗干扰电容的另一端并接后接到屏的接地端子(母线)上。
6.6.2经抗干扰电容后,引入装置在屏上的走线,应远离直流操作回路的导线及高频输入(出)回路的导线,更不得与这些导线捆在一起。
6.6.3引入保护装置逆变电源的直流电源应经抗干扰处理。
6.7弱信号线不得和有强干扰(如中间继电器的线圈回路)的导线相邻近。
6.8高频收发信机的输出(入)线应用屏蔽电缆,屏蔽线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小于1.5mm2。
6.9两个被保护单元的保护装置配在一块屏上时,其安装必须明确分区,并划出明显界限,以利于分别停用试验。
一个被保护单元的各套独立保护装置配在一块屏上时,其布置也应明确分区。
6.10集成电路及微机型保护屏宜采用柜式结构。
7保护装置本体7.1保护装置的箱体,必须经试验确证可靠接地。
7.2所有隔离变压器(电压、电流、直流逆变电源、导引线保护等)的一二次线圈间必须有良好的屏蔽层,屏蔽层应在保护屏可靠接地。
7.3外部引入至集成电路型或微机型保护装置的空触点,进入保护后应经光电隔离。
7.4半导体型、集成电路型、微机型保护装置只能以空触点或光耦输出。
8开关场到控制室的电缆线8.1用于集成电路型、微机型保护的电流、电压和信号触点引入线,应采用屏蔽电缆,电缆层在开关场与控制室同时接地;各相电流线、各相电压线及其中性线应分别置于同一电缆内。
8.2不允许用用电缆芯两端同时接地的方法作为抗干扰措施。
8.3高频同轴电缆应在两端分别接地,并靠紧高频同轴电缆敷设截面不小于100mm 2两端接地的铜导线。
8.4动力线、电热线等强电线路不得与二次弱电回路共用电缆。
8.5穿电缆的铁管和电缆沟应有效的防止积水。
9仪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9.1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必须分别有且只能有一点接地。
9.2由几组电流互感器二次组合的电流回路,如差动保护、各种双断路器主接线的保护电流回路,其接地点宜选在控制室。
9.3经控制室零相小母线(N600)连通的几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只应在控制室将N600一点接地,各电压互感器二次中性点在开关场的接地点应断开;为保证接地可靠,各电压互感器的中性线不得接有可能断开的断路器或接触器等。
9.4已在控制室一点接地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
如认为必要,可以在开关场将二次绕组中性点经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接地,其击穿电压峰值应大于30m ax I V 。
其中m ax I 为电网接地故障时通过变电所的最大接地电流有效值,单位为kA 。
9.5宜取消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B 相接地方式,或改为经隔离变压器实现同步并列。
9.6独立的、与其他互感器二次回路没有电的联系的电流或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可以在控制室内也可在开关场实现一点接地。
9.7来自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的4根开关场引入线和互感器三次回路的2(3)根开关场引入线必须分开,不得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