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研究生考试2014年细胞生物学答案

青岛大学研究生考试2014年细胞生物学答案
青岛大学研究生考试2014年细胞生物学答案

青岛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细胞生物学

一、填空

1.蛋白酶核酸酶糖苷酶脂酶磷酸酶溶菌酶细胞内消化细胞凋亡自体吞噬防御作用

2.蛋白质的合成修饰加工分选和转运分泌性蛋白膜整合蛋白构成细胞器中的驻留蛋白

3.氧化还原水解

4.磷脂糖脂胆固醇外在膜蛋白内在膜蛋白不对称性流动性

5. ①. 影响细胞的存活与死亡②. 决定细胞的形状③. 调节细胞的增殖④. 控制细胞的分化

⑤. 参与细胞的迁移

6.**

7.水分体积减少酶活性降低色素积累呼吸减慢膜通透性改变

8.**

二、名词解释

1.异噬性溶酶体:内体性溶酶体的作用底物为外源性物质(细菌、异物、坏死的组织碎片等),则该溶酶体为异噬性溶酶体。

2. 微管的主要功能:①支持细胞的功能,构成细胞内网状支架,维持细胞形状,固定与支持细胞器的位置;②与细胞器位移和细胞运动有关,染色体的移动、纤毛、鞭毛的运动都是由微管聚合和解聚产生的;③参与运输,颗粒物质可沿微管移动;④与某些信息的传递有关。

3. 干细胞的特征(形态和增殖):略

4. 小G蛋白及特点:小G蛋白(Small G Protein)因分子量只有20~30KD而得名,同样具有GTP酶活性,在多种细胞反应中具有开关作用。第一个被发现的小G蛋白是Ras,它是ras基因[5]的产物。其它的还有Rho,SEC4,YPT1等,微管蛋白β亚基也是一种小G蛋白。

小G蛋白的共同特点是,当结合了GTP时即成为活化形式,这时可作用于下游分子使之活化,而当GTP水解成为GDP时(自身为GTP酶)则回复到非活化状态。这一点与Gα类似,但是小G蛋白的分子量明显低于Gα。

5. 有丝分裂(分期和特征):见13年

6. 细胞融合术:是在自发或人工诱导下,两个不同基因型的细胞或原生质体融合形成一个杂种细胞。基本过程包括细胞融合形成异核体(heterokaryon)、异核体通过细胞有丝分裂进行核融合、最终形成单核的杂种细胞。

7.PCR: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是体外酶促合成特异DNA片段的一种方法,由高温变性、低温退火(复性)及适温延伸等几步反应组成一个周期,循环进行,使目的DNA得以迅速扩增,具有特异性强、灵敏度高、操作简便、省时等特点。

8. 转录调控元件;顺式作用元件是指与结构基因串联的特定DNA序列,是转录因子的结合位点,它们通过与转录因子结合而调控基因转录的精确起始和转录效率。

顺式作用元件包括启动子、增强子、调控序列和可诱导元件等,它们的作用是参与基因表达的调控。顺式作用元件本身不编码任何蛋白质,仅仅提供一个作用位点,要与反式作用因子相互作用而起作用。

9.管家基因:在生物体生命的全过程都是必须的,且在一个生物个体的几乎所有细胞中持续表达的基因。

10. 端粒酶组成:一种反转录酶,由蛋白质和RNA两部分组成核糖蛋白复合体,其中RNA 是一段模板序列,指导合成端粒DNA的重复序列片段。

三、问答题

1. 简述整合素的定义、组成、功能和作用途径。(10分)

整合素是细胞表面受体的主要家族,是细胞粘附分子

整合素是由α (120~185kD)和β(90~110kD)两个亚单位形成的异二聚体。

起着信号传导作用。在细胞与基质的粘附、T细胞归巢,T细胞协同刺激的信号传导方面起重要作用。

2. 简述蛋白质糖基化的基本类型、特征和生物学意义。(10分)

一,类型:N-连接,O-连接

二,特征:在蛋白质合成的同时或合成后,在酶的催化下寡糖链被连接在肽链特定的糖基化位点,形成糖蛋白。

三,意义

1,使蛋白质能够抵抗消化酶的作用。

2,赋予蛋白质传导信号的作用。

3,某些蛋白只有在糖基化以后才能正确折叠。

3. 简述细胞凋亡定义、特征和检测方法。(10分)

2014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下列表述中与全民守法精神相符的是()。 A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思维 B有一些人利用“特权”违背法律行事 C以侥幸心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种种手段逃避法律制裁 D公民积极主张和捍卫自己拥有的法定权利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关于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B.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地方政府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D.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都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不包括()。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 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是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出自()。 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B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C《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D《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A.安全警示标志 B.安全合格标志 C.安全使用标志 D.安全检验检测标志 7、有关公民信用记录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加强阳光记录,全部公开透明 B在惩戒与隐私保护之间保持平衡,避免公民信用记录被违法利用。 C信用记录事项应当不分标准,一视同仁, D任何国家机关都有权采集公民信息。 8、下列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职责履行说法错误的是()。 A.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B.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C.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D.无须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9、募集设立是()。 A.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 B.两合公司设立的一项原则 C.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 D.以上均不对

最新考研政治毛中特模拟试题及答案

考研政治毛中特模拟试题及答案:毛泽东思想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1。毛泽东思想开始形成的主要标志是() A。科学地区分了中国革命对象和中国资产阶级 B。农村包围xx革命道路的基本形成 C。认识到农民问题是xx革命的中心问题 D。科学分析了xx社会各阶级 2.xx产生的根本前提是() A.俄国十月革命对中国政局的影响 B.新文化运动的思想启蒙 C.马列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 D.党成立后领导的人民革命运动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意的。) 1.关于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 B.xx革命和建设的科学指南 C.党和人民的xx精神财富 D.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指针 2.xx的理论渊源是() A.xx优秀的传统文化 B.马列主义 C。资产阶级民主思想D.空想社会主义 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毛泽东思想初步形成的标志1927年7月至1935年1月是毛泽东思想逐渐形成和发展的时期。 毛泽东先后写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1928年10月)、《井冈山的斗争》(1928年11月)、《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1929年12月)、《星星之火,可以燎原》(1930年1月)、《反对本本主义》(1930年5月)等文章,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理论,标志着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区分中国革命对象和中国资产阶级,贯穿于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在毛泽东的很多著作中都有体现。选项C,毛泽东的确很早就认识到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比如,1927年3月5日,毛泽东发表《湖南农*动考察报告》,提出了解决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问题的理论和政策。选项D 科学区分了中国社会各阶级,也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但不是毛泽东思想形成的标志。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毛泽东思想形成的根本前提五四运动后,马列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是毛泽东思想产生的根本前提,因此备选项C符合题干要求。备选项A、B是毛泽东思想产生的时代条件,我们经常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十月革命的确对中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十月革命以前,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属于世界资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十月革命以后,就属于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十月革命对世界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毛泽东思想就是在这种时代背景条件下产生。 新文化运动为20世纪早期中国文化界中,由一群受过西方教育的人发起的一次革新运动。1919年5月4日前夕,陈独秀在其主编的《新青年》刊载文章,提倡民主与科学(德先生与赛先生),批判传统纯正的中国文化,并传播马克思主义思想;一方面,以胡适为代表的温和派,则反对马克思主义,支持白话文运动,主张以实用主义代替儒家学说,即为新文化运动滥觞。在这一时期,陈独秀、胡适、鲁迅等人成为新文化运动的核心人物,这一运动成为五四运动的先导。D是毛泽东思想产生的实践基础,因此备选项A、B、D都不符合题干要求。二、多项选择题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2、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2018年研究生政治中特课参考题

1、如何认识和把握当代中国的主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的主题,是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族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在当代中国,只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完成当代中国的历史任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把握当代中国的主题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1)铭记中国当代的历史任务 两大历史任务的提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是国家发展的主题,一个国家发展的主题总是和该国应当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应当完成的历史任务紧密相连的。从历史逻辑上看,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共富这一事业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程中,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是历史前提,其目的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 (2)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的旗帜,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是引领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旗帜。它把社会主义的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人物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人民共同富裕紧密联系在一起,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愿。因此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3)必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统筹好经济发展与保护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既遵循经济规律又遵循自然规律。既讲究经济社会效益又讲究生态环境效益,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2、如何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 一、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为什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富民强国路。这条道路全面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提高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它历史性地改变了中国人民的面貌,改变了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改变了中国共产党的面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人民摆脱了贫困,逐步走向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创造,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时代的选择。 三、怎么样才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首要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其次要坚持解放思想。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就是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其三要坚持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3、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经过90年的奋斗、创造、积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请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谈谈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总结出的一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成功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在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而且在实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最新)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总书记出席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014年民诉法司法考试选择题答案与解析

(2014年) 单项选择 35. 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因此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下列哪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 A. 检察监督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D.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涵之一。其基本内涵是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中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指的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该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 36. 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 A. 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 B. 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C. 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 D.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据此可知,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法院有权主动启动再审程序。 选项B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是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主要有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行政调解。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属于行政调解。 选项C中的行为违背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据此可知,法院调解要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而当事人自愿则指无论是法院的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在

研究生中特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题及答案

1、有人认为,30多年来,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而政治的改革和发展相对滞后。请谈谈对这一观点的认识。 答: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其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首先,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的固有思维模式的影响。长期以来,在许多人的头脑中似乎有一种误区并形成了思维定势,即一说到政治体制改革,就认为会影响社会稳定,就会导致“西化”甚至国家政权颠覆。有的把“稳定压倒一切”作为拒绝政治体制改革的托词;有人经常错误地把前苏联的解体归咎于政治体制改革,从而在中国不断制造“政治体制改革恐惧症”。大量事实证明,苏联剧变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执政党及其政府官员腐败变质,脱离人民群众,形成了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由这种腐败落后的上层建筑构筑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如果说苏共的倒台与政治体制改革有关的话,那也只能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和改革不当造成的,而不能本末倒置,以此作为拒绝改革的理由。 其次,始终没有摆脱姓“资”姓“社”的困扰。自从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后,经济领域姓“资”姓“社”的问题虽然不能说完全解决了,但是这方面的困惑和争议大大减少,而在政治领域似乎仍然受着姓“资”姓“社”的困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尽管困难重重,但总是不断有所突破。相比之下,政治体制改革却难有实质性的突破。一提到政治体制改革,有些人马上就和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多党制扯在一起,于是在有些地方政治体制改革似乎成了禁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认为主要有三种倾向的干扰:其一是“向西看”,即把政治体制改革等同于照搬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其二是“向后看”,即用完全否定的目光审视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在得出“今不如昔”结论的同时表现出对改革开放前社会状态的眷恋,甚至主张用“文革”的手段解决当前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其三是“向上看”,即完全无视我国存在的现实矛盾和问题,把我国的政治体制描绘得完美无缺,实际上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改革。 第三,政治体制改革往往是缺乏具体步骤的规划设计。我们看到,经济体制改革既有远景目标———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又有战略步骤———“三步走”发展战略,还有“五年规划”、“十年规划”等一系列的规划设计,甚至还规制出了每个阶段各个领域和行业所要达到的具体数据指标,而政治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和步骤则显得比较笼统模糊,这不能不说是政治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后,政治体制改革最大最直接的阻力来自权力主体。政治体制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权力的重新配置特别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衡,而这也就意味着某些既得利益的丧失。一方面,权力主体应该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组织策划者、推动者和具体操作者,而另一方面,权力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又是需要改革的对象。实践证明,当改革者自身成为改革对象的时候,改革是很难进行下去的。这就陷入了一个改革的逻辑悖论。正如新加坡国立大学郑永年教授所指出的:“现在的改革太过依赖于官僚机构自身。官僚机构自己设计改革,自己实施改革,所以不可避免地造成…左手改革右手?的局面。这样,改革往往陷入无限的既得利益的博弈,改革成了各方争取更多利益的工具。”从改革的实践过程来看也确实出现了这种倾向。本来是一个好的改革动议,也常常在操作中走样变形,甚至会出现与改革出发点南辕北辙的背反现象。 因此,要破除那种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的本末倒置的“伪稳定”观,理直气壮地、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稳定是建立在社会和谐基础之上的,在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尖锐化的情况下,采用强制性的手段造成的“稳定”只能是表面的和暂时的,最终将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根本的解决方法是通过体制改革调整利益关系,化解政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真正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体制改革恰恰是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摆脱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姓“资”姓“社”的困扰,研究设计出阶段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四)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四) 一、单选题(本大题60小题.每题1.0分,共6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证人的条件( ) A 与案件无牵连 B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C 有自己的住房,且收入亦较固定 D 虽不享有政治权利,但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保证人的条件。参见《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内容。 第2题 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某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某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 A 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 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 向某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D 报请某市人民检察院,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

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依据上述法条可知,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检察院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故题中某区检察院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即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故D项为正确答案。 第3题 赵某向甲行政机关申请某项行政许可,下列关于甲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的说法,哪个是不正确的( ) A 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甲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 B 如果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甲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C 如果甲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经甲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D 如果办理该行政许可的期限需要延长的,甲行政机关无须告知赵某延长期限的理由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的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所以,ABC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 项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故选D。 第4题 田某在一家医院偷了一老人携带的300元钱,当他准备离开医院时,听见被偷老人在医院大门口大哭,向周围的人诉说自己用来给孙子看病的钱被人偷了。田某动了恻隐之心,将偷来的钱还给了老人。对田某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 )。 A 不予处罚 B 从轻处罚

2019考研政治《毛中特》练习题及答案

2019考研政治《毛中特》练习题及答案【三篇】 【篇一】 1.我国能够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进行和平改造的客观条件(或可能性)在于 A.工人阶级掌握着国家政 B.建立了巩固的工农联盟 C.国家对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 D.国营经济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 2.下面关于社会主义改造正确的论述有: A.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B.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我国的阶级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 C.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D.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实现了中国历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3.1956 年中共八大前后,毛泽东在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提出的重要思想有: A.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方针 B.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C.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D.经济建设必须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的方针 4.1964 年,周恩来在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分两步走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发展战略,这就是: A.在1980 年以前,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B.1980 年代使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温饱 C.在20 世纪内使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 D.在20 世纪内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使我国国民经济走在世界前列

5.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动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2002 年12 月5 日,******到河北省西柏坡进行调研,重温了西柏坡精神,重申了毛泽东当年提出的“两个务必”。在经中央媒体报道后,此举引发了广泛而持续的关注,海内外舆论普遍将此解读为极具符号性的行为。针对上述材料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A.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一种忧患意识 B.“两个务必”,凝结着深刻的历史经验,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 C.“两个务必”对中国共产党“能不能长久执政,能不能为人民执好政”的历史性课题作出了科学的回答 D.共产党要永葆先进性,始终保持自己的政治本色,必须时刻牢记“两个务必” 6.毛泽东当年曾意味深长地说:“今天是进京赶考的日子”,“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新中国成立50 多年来,“两个务必”时时警示着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人,也激励着广大干部、党员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时代的发展,“赶考”仍在继续,但“赶考”的环境、“考题”和“考生”状况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下面关于变化判断正确的是: A.“考题”变为如何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B.“赶考”的主人没变,依然是中国共产党,”考官”没变仍然是全体中国人民 C.评判“考生”成绩的标准变为是否更好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D.“赶考”环境更加复杂,“赶考”的任务更加艰巨,“考生”的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 7.1964 年6 月毛泽东提出了培养和造就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问题,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必须具备: A.必须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须是全心全意为中国和世界绝大多数人服务的革命者 B.必须是能团结大多数人一道工作的无产阶级政治家,必须是民主集中指导模范执行者 C.必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富于自我批评精神,必须用于改正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D.必须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 8.在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毛泽东对我国基本国情的分析是: A.中国是一个大国, 经济发展不平衡 B.人口多、底子薄 C.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D.生产力不发达 9.在正确处理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关系问题上,毛泽东提出的重要思想有: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一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答案】B 【考点】依法治国 【解析】选项A正确。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坚持依法治国,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选项B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偏向,在我国社会的规范体系中,除了宪法和法律等规范性文件外,还有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道德规则、各种社会组织合法的规章制度,以及为人民群众所广泛认同的民规、民俗、民约等等,即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这一特征,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 选项C正确。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选项D正确。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 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C.体现了比例原则 D.符合法治原则 【答案】C 【考点】依法治国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2

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 2.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 A.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B.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C.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D.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 3.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 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 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4.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5.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小偷翻墙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主人甲认为小偷活该,任凭藏獒撕咬,小偷被咬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B.乙杀丙,见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欲将丙送医。路人甲劝阻乙救助丙,乙遂离开,丙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

中特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1怎么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内在联系?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早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就已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了十分明确的概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色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规律及其成果的文化,是源于人民大众服务的文化,是继承人类优秀精神成果,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首先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它是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指导思想。它包涵了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文化建设根本目的的理论,促进文化发展的理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推进先进文化体制改革的理论以及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理论。 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则是指现阶段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范社会文化生活,调整以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文化生活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的总和。它所涉及的内容很广泛,它既包括基本文化制度,也包括各项具体制度,也就是基本文化制度在文化各领域的具体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文化领域的具体运用和展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集中体现,它深入回答了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也指明了文化建设的前进方向和发展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制度和发展道路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是根本的指导思想,制度则是对理论做出的具体的规定和原则,二者之间的关系就好比大纲和具体步骤之间的关系一样,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道路就是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和制度即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事业、科学文化事业等各方面的建设,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从而得以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2怎么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和有效途径? 答: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4年1月4日,召开了全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座谈会,2月10日山东省又在曲阜市召开了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四德工程建设现场会议,要把《意见》、全国专题座谈会和我省现场会的精神落到实处,关键是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科学内涵,深刻领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路径,以增强主动性,把握规律性,并最终达到预期工作实效。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及其科学内涵

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详解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四提示:本试卷包括案例(实例)分析题、论述题。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 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5分) 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 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 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 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 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 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 害的赔偿请求。 问题: 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 么? 【答案】: 1. 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间,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 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 有效。该6间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 3. 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4. 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能, 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5. 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销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 6. 不能。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自身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权。 【解析】: 1、《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6间房屋作为王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张某获得3间,另3间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张某、王乙,王小 甲作为代位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王甲的妻子李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民通意见》89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 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1×21=21) 1.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 【答案】C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罪刑相适应原则 【解析】罪刑相适应原则,又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罪刑相适应原则既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一项基本量刑原则。 关于A项。公平和正义是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是法所追求的最终目标,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源自因果报应观念,是适应人们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它要求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当。从这一点来说,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因此,A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B项。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其具体体现在个案之中,是能够被人们察觉到和感受到的。在此意义上说,具体的个案才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佳载体。而任何个案(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处断,都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一项基本的司法准则。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犯罪不仅决定了行为人应当受刑罚处罚,而且决定了其所受刑罚的轻重。至于是否应当受刑罚处罚以及刑罚的轻重,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该条规定实际上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化。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C项。公平正义和罪刑相适应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具体的个案中,可以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况,在尊重案件事实和所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一定的灵活掌握。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即是不同的刑罚裁量方法。其中,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可见,减轻处罚的例外适用的决定权,仅由最高人民法院所掌握,而非其他任何下级人民法院。这种规定的目的在于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掌握减轻处罚的例外适用情形,以确保法律适用的严肃和统一。因此,C项错误,当选。 关于D项。公平正义并非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不同的个案、不同的语境,自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即使是同一个案件,由于评价主体的各种差异,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情理和法理的冲突不可避免,甚至无处不在,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妥善处理情理与法理的关系。罪刑均衡和刑罚个别化,是一般与特殊、原则与例外的关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完全可以统一在罪刑相适应原则之内,并不矛盾。因此,D项正确,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2.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 43.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就其设置及编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 B. 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C. 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 D. 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C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据此可知,国务院直属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并不履行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44. 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但因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对王某的试用期限,由某县财政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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