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008-2016 农村水电站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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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平台建设的目标和愿景

标准化平台建设的目标和愿景

标准化平台建设的目标和愿景一、总则1.1编制目的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为明确水库、山塘、海塘、堤防、大中型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运管平台”)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特编制本导则,规范和指导运管平台的建设工作。

1.2适用范围《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确定的水库、山塘、海塘、堤防、大中型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等9类水利工程(水文测站除外)。

1.3编制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4号);《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15〕8号);《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浙水科〔2016〕1号);《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2016年度工作方案》(浙水办科〔2016〕4号);《浙江省水利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浙水函〔2016〕118号);《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方案要点》(浙水办信〔2016〕3号);《浙江省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规程(试行)》(浙水河〔2016〕1号);《浙江省大中型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水河〔2016〕2号);《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水农〔2016〕1号);《浙江省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水农〔2016〕1号);《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水农〔2016〕1号);《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水农〔2016〕1号);《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水管〔2016〕3号);《浙江省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水管〔2016〕4号);《浙江省海塘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水管〔2016〕5号);《农村水电站管理规范》(DB33/T2008-2016);《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浙水管〔2011〕65号)。

标准编制说明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6部分:农村水电站.pdf

标准编制说明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6部分:农村水电站.pdf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第6部分:农村水电站》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标准的编制说明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2020年9月17日,由江西省水利科学院申请地方标准的立项,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20年度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批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第6部分:农村水电站》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

2.起草单位、协作单位起草单位: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江西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九江市城区泵站管理处、南昌市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江西省水利技术中心、江西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3.主要起草人(以表格形式将内容明确)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工作单位任务分工吴永风男高级工程师江西省水利科学院项目负责人胡松涛男所长/高工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标准审定胡碧辉男工程师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标准校核陈金昌男副主任江西省水利技术中心标准审定高江林男副院长/教高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标准审定傅琼华女主任/教高江西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标准审定熊俊男工程师江西省水利科学院编写人员王剑男工程师江西省水利科学院编写人员陈铮男工程师江西省水利科学院编写人员彭勃男工程师江西省水利技术中心编写人员邵嵩男工程师江西省水利技术中心编写人员陈芳女工程师江西省水利科学院编写人员熊焕淮男教高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标准校核李焱男高级工程师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标准校核戴国强男高级工程师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标准校核林太清男工程师江西省水利科学院编写人员邹晨阳男工程师江西省水利科学院编写人员张浓浓女/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编写人员(二)制定(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农村水电站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脱贫致富、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农村水电站管理水平普遍偏弱,且大部份为社会投资自主经营管理,在运行管理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安全学习效果不理想、运行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这些都给水电站安全运行和效益带来较大影响。

农村水电站工程相关规范、规程、条例及标准目录(最新的)

农村水电站工程相关规范、规程、条例及标准目录(最新的)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高压喷射灌浆技术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农村水电站施工环境保护导则 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概估算编制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水闸安全鉴定规定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157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GB50706-2011 158 SL258-2000 159 SL214-98 9.工程管理技术规范 160 161 162 SL106-96 SL170-96 SL171-96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勘察规程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 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标准 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 水电站引水渠道及前池设计规范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钢筋气压焊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 碾压混凝土坝设计规范 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 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设计规范 砌石坝设计规范 溢洪道设计规范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水闸设计规范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 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 大中型水轮机进水阀门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反击式水轮机空蚀评定 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规程 水力机械振动和脉动现场测试规程 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出厂检验一般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季调节及以上水电站水库蓄水发电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季调节及以上水电站水库蓄水发电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季调节及以上水电站水库蓄水发电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7•【字号】川府办发电[2008]133号•【施行日期】2008.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季调节及以上水电站水库蓄水发电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3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2008年季调节及以上水电站水库蓄水发电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2008年季调节及以上水电站水库蓄水发电方案为做好我省当前和今冬明春枯水期电力供应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业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按照“确保安全度汛,着重蓄水,兼顾当前发电,结合流域实际分类实施”的原则,特制定《2008年季调节及以上水电站水库蓄水发电方案》如下。

一、二滩、宝珠寺、紫坪铺、舟坝电站在保证枯水期前蓄至最高水位的前提下,可根据来水情况兼顾当前电力需求尽量安排多发电。

到11月底,二滩水库蓄水至1200米、宝珠寺水库蓄至588米、舟坝水库蓄至429米的最高设计水位;紫坪铺水库因受库周213国道3年重建规划制约,蓄水至860米。

二、瓦屋山、水牛家、硗碛电站由于流域来水偏枯,设计发电利用小时数较低,当前应以蓄水为主,尽量少发电,为枯水期多发电作准备。

到11月底,瓦屋山水库蓄水至1080米、水牛家水库蓄至2270米、硗碛水库蓄至2140米的最高设计水位。

三、冶勒电站当前应停止发电,尽量蓄水,到11月底蓄至2650米的最高设计水位。

四、大桥电站可根据下游用水和灌溉需要,尽量多蓄水,争取蓄至最高设计水位。

各电站应按以上方案安排生产,在满足水库蓄水的同时兼顾当前电力生产供应。

8-11月上网发电量100亿千瓦时,日均可提供上网电量8200万千瓦时,今冬明春枯水期可提供上网发电量70亿千瓦时,日均上网电量4600万千瓦时。

浙江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规范》等25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6年第2号

浙江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规范》等25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6年第2号

浙江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规范》等25项地方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2号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3号),2016年1月1日至5月16日,共批准发布了25项浙江省地方标准,现予公告(详见附件)。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5月16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DB33/T998-2016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规范2016-01-042016-02-042DB33/T650-2016车(船)载全球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终端与控制中心通信协议DB33/T650-20072016-01-042016-02-043DB33/T728-2016电梯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范DB33/T728-20092016-01-182016-02-184DB33/T487-2016玄参生产技术规程DB33/T487.1-2004DB33/T487.2-2004DB33/T487.3-20042016-01-182016-02-185DB33/T769-2016农业用水定额DB33/T769-20092016-01-242016-02-246DB33/T999-2016公路工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2016-01-272016-02-277DB33/T2001-2016养老护理员培训规范2016-02-268DB33/T2002-2016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清洗导则2016-03-182016-04-189DB33/T618.1-2016彩虹明樱蛤养殖技术规范DB33/T618.1-20062016-03-182016-04-1810DB33/T560-2016泥螺养殖技术规范DB33/T560.1-20052016-03-182016-04-1811DB33/T471.1-2016大口黑鲈苗种繁殖技术规范DB33/T471.1-20042016-03-182016-04-1812DB33/T546.1-2016翘嘴鲌菌种繁育技术规范DB33/T546.1-20052016-03-182016-04-1813DB33/T2003-2016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规范2016-04-252016-05-2514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3/660-20082016-04-282016-07-0115DB33/T738-2016医疗机构单位综合能耗、电耗定额DB33/T738-20092016-05-122016-06-1216DB33/T2004-2016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导则2016-05-122016-06-1217DB33/T176-2016林木种子质量等级2016-05-122016-06-1218DB33/T2005-2016大棚西瓜生产技术规程2016-05-122016-06-1219DB33/T178-2016林木种子检验规程DB33/T178-20052016-05-122016-06-1220DB33/T2006-2016毛竹林套种多花黄精栽培技术规程2016-05-1221DB33/T2007-2016高节竹栽培技术规程2016-05-122016-06-1222DB33/T614-2016河道建设规范DB33/T614-2006 2016-05-122016-06-1223DB33/T2008-2016农村水电站管理规范2016-05-122016-06-1224DB33/T2009-2016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技术规程2016-05-122016-06-1225DB33/T2010-2016车用汽油(浙Ⅵ)2016-05-162016-06-16。

浙江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规范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

浙江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规范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

浙江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规范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浙江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规范》等25项地方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2号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3号),2016年1月1日至5月16日,共批准发布了25项浙江省地方标准,现予公告(详见附件)。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5月16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DB33/T998-2016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规范2016-01-042016-02-042DB33/T650-2016车(船)载全球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终端与控制中心通信协议DB33/T650-20072016-01-042016-02-043DB33/T728-2016电梯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范DB33/T728-20092016-01-182016-02-184DB33/T487-2016玄参生产技术规程DB33/T487.1-2004 DB33/T487.2-2004DB33/T487.3-2004DB33/T487.4-20042016-01-182016-02-185DB33/T769-2016农业用水定额DB33/T769-20092016-01-242016-02-246DB33/T999-2016公路工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2016-01-272016-02-277DB33/T2001-2016养老护理员培训规范2016-02-262016-03-268DB33/T2002-2016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清洗导则2016-03-182016-04-189DB33/T618.1-2016彩虹明樱蛤养殖技术规范DB33/T618.1-20062016-03-182016-04-1810DB33/T560-2016泥螺养殖技术规范DB33/T560.1-20052016-03-182016-04-1811DB33/T471.1-2016大口黑鲈苗种繁殖技术规范DB33/T471.1-20042016-03-182016-04-1812DB33/T546.1-2016翘嘴鲌菌种繁育技术规范DB33/T546.1-20052016-03-182016-04-1813DB33/T2003-2016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规范2016-04-252016-05-2514DB33/660-2016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3/660-20082016-04-282016-07-0115DB33/T738-2016医疗机构单位综合能耗、电耗定额DB33/T738-20092016-05-122016-06-1216DB33/T2004-2016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导则2016-05-122016-06-1217DB33/T176-2016林木种子质量等级DB33/176-20052016-05-122016-06-1218DB33/T2005-2016大棚西瓜生产技术规程2016-05-122016-06-1219DB33/T178-2016林木种子检验规程DB33/T178-20052016-05-122016-06-1220DB33/T2006-2016毛竹林套种多花黄精栽培技术规程2016-05-122016-06-1221DB33/T2007-2016高节竹栽培技术规程2016-05-122016-06-1222DB33/T614-2016河道建设规范DB33/T614-20062016-05-122016-06-1223DB33/T2008-2016农村水电站管理规范2016-05-122016-06-1224DB33/T2009-2016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技术规程2016-05-122016-06-1225DB33/T2010-2016 车用汽油(浙Ⅵ)2016-05-162016-06-16。

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课件(附录C)

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课件(附录C)
和管理水平; ▪ 4) 熟悉本单位基本情况。
❖2 主要职责:
▪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 关规定;
▪ 2) 水电站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站全面管 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努力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大 的经济效益;
▪ 3) 组织制定和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计划, 积极推动农村水电技术现代化建设;
❖1 任职条件:
▪ 1) 具有水电或相关专业大学文化程度; ▪ 2) 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3)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掌握水电生产、
管理方面的知识; ▪ 4)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2 岗位职责:
▪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程;
▪ 2) 全面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 设备评级,搞好安全生产,指导解决运行和检修中的技术问 题;
▪ 3) 负责接受并执行调度指令,组织监护或进行倒闸操作和 事故处理;
▪ 4) 负责组织本值巡视和维护设备,分析、鉴定和向调度汇 报设备的缺陷及异常情况;5) 负责受理和审核工作票,布 置现场安全措施,履行许可手续;
▪ 6) 负责本值各种记录审核工作;
▪ 7) 组织完成本值的日常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C.0.5 运行值班员
▪ 人员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可适当放宽。
▪ 8) 负责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管理工作;
▪ 9) 负责本站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管理工作。
❖C.0.4 运行值班长
❖1 任职条件:
▪ 1) 具有水电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 2) 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 格,在运行岗位工作3年以上,经岗位培训合格,持证 上岗;

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6.08.24•【文号】水电[2006]338号•【施行日期】2006.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水电[2006]338号2006年8月24日)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农村水电事业蓬勃发展,不仅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强大推动力,而且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农村水电在快速发展和体制转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无序开发和影响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的问题。

对此,我部从2003年开始对"四无"水电站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清查和整治。

各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一些地方在管理上仍存在职责不清、违反规划、越权审批、以批代审、违规建设、无证从业等问题。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开发规划和管理的指示,建立科学有序的农村水电开发建设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河流健康,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切实加强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是河流水能开发利用的依据。

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水法》要求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切实加强规划工作。

在流域综合规划指导下,抓紧编制或修编水能资源开发规划。

统筹考虑河流水能资源开发与防洪、用水、生态和环境保护等关系,科学有序开发水能资源,维护河流健康。

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或核准;对违反规划擅自建设的项目,要责令立即停工并予以处罚。

二、严格项目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各种所有制投资建设的农村水电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制度、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制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前期技术文件审查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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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报废管理
9.4.1 农村水电站应按 GB/T 30951 和 DB33/T 809 的规定开展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工作。 9.4.2 设备设施通过维护、保养、检修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时,应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已淘汰报废的 设备应及时拆除,退出生产现场。
9.5 评级管理
9.5.1 农村水电站宜按 SL 529 的规定每年开展一次设备设施评级工作,并根据评级结果相应调整检修 计划。 9.5.2 农村水电站应按 GB/T 50876 的规定开展安全检测与评价工作。安全检测与评价工作应委托有资 质的机构进行。
6.4 隐患治理
6.4.1 农村水电站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定期组 织事故隐患排查,并形成记录。 6.4.2 农村水电站应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 6.4.3 农村水电站在接到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应采 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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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008—2016
8.3 农村水电站应规范检修过程,检修前应编制检修实施计划,检修过程和结果应形成记录,检修完 成后应进行验收并提交检修报告。 8.4 农村水电站应按 DL/T 596 的有关规定开展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9 设备设施管理
9.1 水工建筑物
9.1.1 农村水电站应按规定进行水库大坝注册,并按规定定期对大坝进行安全鉴定或技术认定。 9.1.2 农村水电站应按 DB33/T 809 规定定期对水工建筑物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应确保观测资料和巡查 记录完整;定期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编和分析;对各类观测、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及校正。 9.1.3 农村水电站应及时对水工建筑物的受损部位及缺陷进行处理。
6.7 应急救援
6.7.1 农村水电站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防洪度汛、防台抗台、地质灾害、重 大火灾、人身伤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6.7.2 应急预案应按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6.7.3 农村水电站应对员工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效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6.7.4 农村水电站应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物资仓库并登记台账,确保应急设备、装备、物资的 充足、完好和可靠。
I
DB33/T 2008—2016
农村水电站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水电站在组织、防汛、安全、运行、检修、设备设施、档案、信息化、文明生产 及考核与改进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装机容量1 MW~50 MW的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管理,1 MW以下的农村水电站可参照执 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T 30951 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条件 GB/T 50876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GB/T 50964 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1066 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导则 SL 529 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 DB33/T 809 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技术规程
9.2 金属结构
9.2.1 农村水电站应按 DB33/T 809 规定定期对金属结构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确保巡查、维护记录和检 测、试验资料记录完整。 9.2.2 农村水电站应做好工作电源、备用电源和操作电气柜的日常保养及汛前的检查试验工作。 9.2.3 缠绕在金属结构上的垃圾应及时清除,确保金属结构本体和周边环境洁净;金属结构表面应定 期进行防腐处理。
5 防汛管理
5.1 农村水电站应按规定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人。 5.2 农村水电站应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和工程度汛方案。 5.3 农村水电站应严格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保证电站交通道路和通信畅通,满足防汛抢险 要求。 5.4 农村水电站应按防汛规定落实巡查、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捍东、季健康、董大富、林少青、林旭新、周伟彬、楼宏平、徐伟、陈晓健、 周丽娜、姚岳来、舒静、崔振华、王良、施银士、王晓飞、马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7 运行管理
7.1 一般规定
7.1.1 农村水电站应制定现场运行规程、制度,并发放到相关班组、岗位。 7.1.2 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7.1.3 工作票和操作票的执行率均应达到 100%。 7.1.4 农村水电站相关的工作场所应悬挂或张贴主要的运行规程及技术性图表,包括:
7.3 自动化及调度
7.3.1 农村水电站宜安装安全可靠的自动监控系统。 7.3.2 农村水电站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命令。
7.4 绿色运行
农村水电站生产运行应满足经批复的生态流量要求。
7.5 经济运行
农村水电站宜按GB/T 50964的要求,编制优化运行方案,充分发挥电站的综合利用效益。
8 检修管理
8.1 农村水电站应按 DL/T 1066 的有关规定开展设备检修工作。 8.2 农村水电站应按 DB33/T 809 规定编制机电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检修期应根据河流 来水特点、调度计划等因素合理安排,宜安排在枯水季节。
4.4 教育培训
4.4.1 农村水电站应制定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育培训实施记录,建立教育培训 档案,并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职工教育培训应纳入年度考核。 4.4.2 农村水电站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调度规程、运行规程及岗位技能等。 4.4.3 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的技能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4.4 农村水电站特种设备操作在岗人员需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机构考核合格后上岗。 4.4.5 农村水电站应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 1 次的安全生产培训。新入厂(站)人员、从业人 员转岗、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4.4.6 农村水电站应对外来人员就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和应急知识等进行教育和告知。
a) 水库大坝管理值班室: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规程、大坝运行规程等; b) 电站厂房: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运行设备巡查制度、运行值班制度等; c) 闸门启闭机室:闸门及启闭机运行规程、启闭机室管理制度等。
7.2 标志标识
7.2.1 7.2.2 7.2.3 7.2.4
标志标识、安全警示、安全生产提醒应规范、齐全。 巡查线路、应急疏散路线、消防设施布置等标志应清晰明了。 设施设备的名称、编号、主要信息、状态标识应规范、齐全。 油气水管路着色应规范、齐全,流向标示应正确。
6.3 职业健康
6.3.1 农村水电站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 环境和条件,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并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6.3.2 农村水电站应定期安排各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 6.3.3 农村水电站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 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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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008—2016
4.2 经费保障
4.2.1 农村水电站应保障大修理费、运行维护费,标准参见附录 B。 4.2.2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宜按不少于上年度农村水电站发电收入的 1%提取。
4.3 管理制度
农村水电站应制定岗位责任、设备设施管理、运行维护、检测监测、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档案管 理等制度,应配备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等(见附录C)。
ICS 27.140 P 59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008—2016
农村水电站管理规范
Code for management of rural hydropower station
2016 - 05 - 12 发布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06 - 12 实施 发布
DB33/T 2008—2016
6.2 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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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008—2016
6.2.1 农村水电站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规范,转动部件防护应完整有效,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地装置 应安全可靠,并做好防小动物措施。 6.2.2 农村水电站消防设施与器材应按消防规定配置,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应急照明配置 应符合要求,紧急逃生路线应通畅。 6.2.3 农村水电站应配备数量合理、定期试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并按规定存放。 6.2.4 农票 三制”,杜绝“三违”行为。 6.2.5 农村水电站进行吊装、登高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时,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 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6 安全管理
6.1 目标与职责
6.1.1 农村水电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 目标。 6.1.2 农村水电站应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目 标及考核要求。 6.1.3 农村水电站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核。 6.1.4 农村水电站应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和考核内容。 6.1.5 农村水电站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和义务。 6.1.6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管理领导小组应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并形成记录或会议纪要。 6.1.7 农村水电站各级人员应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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