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华东电网有限公司《33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 及以上线路1、330kV 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 线路编号由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二)110kV 及以下线路1、110kV 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 ××路。
2、11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3、“T ”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 ”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 ”×(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 ”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 ”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设备命名及编号原则

设备命名及编号原则1 总则1.1 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提高我公司设备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原则。
1.2 凡属我公司生产设备,均应照本原则实行统一命名及编号。
1.3 凡与省调关联的设备,参照省调编号原则编号,并报请省调同意后方可执行。
1.4 设备变更或技改后,新增设备的命名及编号应按照本原则套编。
1.5 凡遇本原则未明确的设备的命名及编号,应报生产调度部门审定。
1.6 本原则由工程技术部、运行部组织实施,有关专业应根据本原则编制各专业的设备名称及编号清册。
1.7 本原则的解释权归运行部。
2 电气系统部分设备名称调度管理中常用的电力系统设备名称,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命名,其文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缩写而成,常用基本符号见表1。
表1 常用基本符号3 交流220kV设备编号3.1 220kV交流线路命名遵循如下原则:3.1.1 线路及主变名称按照调度下发的命名执行;3.1.2 每一条线路均有独立的线路名称,不同的线路对应不同的代码编号。
3.1.3 母线命名原则:按照调度下发的命名执行。
4 6kV及以下系统设备编号原则4.1 变压器命名原则4.1.1 6kV及以上变压器为高压变压器,在命名第一字中以“高”标示,400V变压器为低压变压器,不标注电压等级。
4.1.2 根据变压器所带主要负荷的不同,在名称中加入标示字,如6kV系统中#1机高厂变、#2机高厂变、#01高备变。
4.1.3 各低厂变命名标明机组号、变压器名称。
如:#1机汽机1A变、#1机锅炉1B变等。
4.1.4 按低厂变所带负荷不同,以数字与英文字母作为标示,作为其开关及相关元件的编号代码。
(见附表1)4.2 母线命名原则4.2.1 母线名称标示出机组号、负荷类型、电压等级、母线段号,两段母线一般以A、B 标注,如:#1机汽机400V PC ⅠA段母线,#1机6kV ⅠB段母线,6kV输煤A段母线。
4.3 6kV开关命名原则4.3.1 6kV段进线开关以“1或2”代表机组号,“6”表示电压等级,“01”“10”“02”“20”表示某段工作进线、备用进线。
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华东电网有限公司《33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 及以上线路1、330kV 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 线路编号由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二)110kV 及以下线路1、110kV 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 ××路。
2、11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3、“T ”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 ”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 ”×(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 ”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 ”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 》;2、华东电网有限公司《33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 及以上线路1、330kV 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 线路编号由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二)110kV 及以下线路1、110kV 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 ×线、35 kV ××线、10kV × 路。
2、11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3、“T ”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 ”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 ”×(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 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 ”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 ”接点至厂站,从 1 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青海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修订)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及以上线路1、330kV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线路编号由西北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二)110kV及以下线路1、1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 ××线、35 kV××线、10kV××路。
2、11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3、“T”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厂站简称)线。
电气编号管理制度汇编

电气编号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设备的编号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编号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气编号应当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管理,确保编号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电气设备编号管理部门,负责电气编号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章编号原则第六条电气设备的编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编号原则:同类设备应当采用相同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制。
(二)顺序编号原则:设备的编号应当按照设备的购置时间或安装顺序依次编号。
(三)唯一编号原则:每个设备应当拥有唯一的编号,确保设备之间不发生混淆。
第七条公司应当将电气设备的编号信息建立电子档案进行管理,确保编号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存档。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编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类型:表示设备所属的类型,如发电机、变压器、配电箱等。
(二)设备编号:表示设备的编号信息,由字母和数字组成。
(三)设备名称:表示设备的具体名称,如品牌型号等。
(四)设备位置:表示设备所在的位置信息,如具体楼层、房间号等。
第三章编号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电气设备编号管理系统,对设备的编号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编号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编号的规划: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编号规划方案。
(二)设备编号的分配:按照规划方案逐个分配设备编号。
(三)设备编号的更新:对设备的编号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
(四)设备编号的查询:提供编号查询功能,方便员工了解设备的具体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电气设备编号管理规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所属设备的编号进行认真管理,确保编号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的编号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四章编号变更第十四条在以下情况下,公司可以对设备的编号进行变更:(一)设备更换:设备更换后,应当对设备的编号进行变更,确保新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

昆明供电局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及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 (1)4 线路命名 (2)4.1 线路名称结构 (2)4.2 线路命名原则 (2)5 杆(塔)命名 (3)5.1杆(塔)名称结构 (3)5.2杆(塔)命名原则 (3)6 柱上开关设备命名 (4)6.1柱上开关设备名称结构 (4)6.2柱上开关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4)7柱上台变命名 (6)8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 (7)8.1开关站、配电站设备结构 (7)8.2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原则 (7)9 电缆及电缆中间头命名 (7)10命名、编号 (8)10.1设备电压等级编号 (8)10.2 变压器编号 (8)10.3 母线编号 (8)10.4 站内断路器、负荷开关编号 (8)10.5 站内隔离开关编号 (8)10.6 接地开关编号 (9)昆明供电局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1 适用范围本原则适用于昆明供电局系统全资、控股的直属、代管配电网设备生产管理单位对配电网设备(不包含变电站内设备)的命名、编号管理。
昆明供电局系统各单位新投产配电网设备应严格按照本原则编号,已投产运行的设备有计划地逐步将已有设备命名、编号按照本原则进行调整。
2 规范及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原则的引用即成为本原则的条款,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Q/CSG 10703-200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Q/CSG 510001-2015《云南电网电气一次设备调度编号原则》QG/YW207-08-2007《云南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QG/YW-SC-13-2009《云南10kV及以下配电网柱上开关设备命名编号指导原则》3 术语定义3.1 配电网由6/10/20kV和380V/220V等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组成。
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华东电网有限公司《33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 及以上线路1、330kV 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 线路编号由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二)110kV 及以下线路1、110kV 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 ××路。
2、11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3、“T ”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 ”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 ”×(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 ”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 ”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华东电网有限公司《33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 及以上线路1、330kV 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 线路编号由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二)110kV 及以下线路1、110kV 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 ××路。
2、11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3、“T ”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 ”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 ”×(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 ”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 ”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5、10kV 联络线命名由联络线大号侧名称+另一线路名称+L 联络线命名,如宁八朝三L 联络线。
四、发电机组、变压器命名原则1、发电机组(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一般应由始建端向扩建端编号,分别以数字1、2、3、4、5……编为X 号机、X 号变。
2、厂站变压器分别命名为#X变,并用符号+阿拉伯数字组成,如#X 变。
若厂站为单母分段接线,与I 、II 段母线对应的分别为#1、2主变,其她接线方式不需对应。
3、750、330kV 主变低压侧母线命名按变压器编号命名。
如#2主变35kV 侧母线命名:35kV Ⅱ母。
五、母线命名原则1、母线分别用Ⅰ、Ⅱ、Ⅲ、Ⅳ等罗马数字表示。
命名用电压等级+罗马数字表示。
如110kV Ⅱ母。
2、母线排列顺序为(除单母分段以外):双母线、双母单分段、3/2接线靠发电机、变压器侧为Ⅰ母;上下排列母线下层为Ⅰ母、上层为Ⅱ母。
3、双母单分段短母线分别命名为Ⅰ、Ⅱ短母线,长母线命名为Ⅲ母。
4、双母双分段母线分别命名为Ⅰ、Ⅱ、Ⅲ、Ⅳ母,其中,Ⅰ、Ⅲ母,Ⅱ、Ⅳ母对应。
5、旁路母线命名用电压等级+旁母。
如110kV 旁母。
六、电抗器(或电容器)编号原则本厂(站)内的电抗器(或电容器)分别以数字1、2、3、4、5等进行编号,并命名为#X电抗器(或电容器);对有高、低抗的厂站,命名前需加高或低,如#2高抗。
七、断路器编号原则1、断路器编号采用四位数字表示,格式为:电压等级或厂站站号。
(第一、二位)+断路器序号(第三、四位)。
其中,电压等级分别用75、33、11、66、35表示,断路器序号为00-99(备注:0-20为发电机、变压器开关编号,21-99为出线开关编号)。
2、3/2接线方式断路器的编号按矩阵排列编号,其中靠I 母为1开关,中间为0开关,靠II 母为2开关,编号方式为:电压等级+串号+开关号。
如第一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11(靠I 母)、××10(中间)、××12(靠II 母);第二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21(靠I 母)、××20(中间)、××22(靠II 母)……;当断路器串数超过9串时,第10串以上按矩阵排列编号,如第十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A1(靠I 母)、××A0(中间)、××A2(靠II 母);第十一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B1(靠I 母)、××B0(中间)、××B2(靠II 母)……;串序自始建端向扩建端依序排列。
3、10kV 、6kV 断路器编号用三位数字表示,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断路器序号(第二、三位)4、电压等级的编号规定750kV ——编为75330 kV——编为33110 kV——编为1166 kV——编为6635 kV——编为3510 kV——编为16 kV——编为65、双断路器接线按照3/2断路器接线方式编号,即电源侧开关为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断路器序号(第三、四位)+A,负荷侧开关为为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断路器序号(第三、四位)+B。
6、双母线接线方式母联断路器编号为“电压等级+00”,如3300、1100、3500等(适用于两条或两段母线间的联络断路器);7、双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断路器编号为“电压等级+本段母线编号+另一段母线编号”,如1112(Ⅰ母、Ⅱ母联络断路器)。
8、旁路母线断路器编号:330kV 为“电压等级+15”,110kV 为“电压等级+15”。
如3315、1115。
9、10kV 线路联络开关编号为联络线大号侧名称+另一线路名称+L +两侧开关号(各取两位数)组成,如宁八朝三L2312开关。
八、隔离开关编号的原则1、隔离开关由五位数字组成,前四位为所属断路器编号,第五位数表示其所在位置。
其中,靠I 母为1,靠II 母为2;出线侧为6,旁母侧为5。
如1126开关,Ⅰ母侧为11261,Ⅱ母侧为11262,出线侧为11266,旁母侧为11265。
2、主变压器高压侧隔离开关:由断路器号+“6”组成。
5如2号主变压器断路器3302,其主变压器高压侧隔离开关为33026。
3、3/2接线方式隔离开关编号第五位数根据所指向母线位置确定,靠近I 母线的取“1”,靠近II 母线的取“2”。
如3310断路器的隔离开关,靠近Ⅰ段母侧为33101,靠近Ⅱ段母侧为33102。
(如附图1所示)4、330kV 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三位数字组成,由表示电压等级的第一位数组成(第一位)+母线编号+“9”。
如330kV Ⅰ母的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编为:319(见附图2)。
5、110kV 、66kV 、35kV 母线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由“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母线编号+“99”组成,如电压互感器同时带有避雷器的由“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母线编号+“89”组成。
6、10kV 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电压等级”10(第一、二位)+母线编号+“99”或“89”组成。
7、6kV 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电压等级”6(第一位)+母线编号+“99”或“89”组成。
8、避雷器隔离开关:以“8”作为避雷器的标志,编号原则同上。
9、线路出线带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隔离开关:由五位数字组成,即断路器编号(前四位)+避雷器的标志“8”或“9”组成(专用避雷器为8;电压互感器为9)。
如110kV 出线电压6互感器隔离开关编为:11269。
(如附图3)10、主变低压侧隔离开关:编号按靠母线侧为“1”、靠设备侧为“6”,其隔离开关编号为断路器号+编号。
11、线路高抗隔离开关编号为: 线路断路器+DK +“电抗器序号”。
如330kV 格林线#1电抗器隔离开关为3312DK1。
(见附图4)10、对电抗器中心点带小电抗器的隔离开关编号按电压等级第一位数+“0”(第二位)+电抗器序号组成,如格尔木变330kV 乌格线线路#2电抗器编号为302。
(见附图5)九、接地隔离开关编号原则1、接地隔离开关编号由相应的隔离开关编号末尾加数字“7”组成;一般由六-七位数组成。
2、330kV 线路隔离开关两侧均有接地隔离开关时,靠线路侧编号为“相应隔离开关+“17”组成”;靠开关侧编号为“相应隔离开关+“7”组成”;如出线3326断路器,其出线隔离开关为33266隔离开关,靠近线路侧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3326617接地隔离开关,靠近断路器侧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332667接地隔离开关见附图6 (1)。
3、110kV 线路隔离开关两侧均有接地隔离开关时,靠线路侧编号为“相应断路器+“67”;靠近断路器侧编号为“相应断路器+“617”组成”;如出线1126断路器,其出线隔离开关为11266隔离开关,靠线路侧编号为”112667接地隔离开关,靠7近断路器侧编号为1126617接地隔离开关见附图6 (2)。
4、750kV 、330kV 电压等级母线接地隔离开关由四位数字组成,其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当一条母线上只有一个接地隔离开关时,按“电压等级(第一位)+母线编号(第二位)+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第三位)“1”+“7”组成”方式命名;当一条母线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地隔离开关时,按“电压等级(第一位)+母线编号(第二位)+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第三位)“1”或“2” ……+“7”组成”(见附图7)。
5、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母线接地隔离开关:由五或四位数字组成,其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与第二位)+母线编号(第三位)+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第四位)+7组成,如11117;当一段母线上有两个接地隔离开关时,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为27。
(见附图8)6、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元件的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在该设备隔离开关编号后+“7”。
(见附图9)7、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编号由电压等级+主变号+“07”组成。
如#1主变中性点隔离开关为11107(见附图10)。
8、电抗器元件接地隔离开关:当电抗器隔离开关内外侧均有接地隔离开关时,电抗器隔离开关内侧与电抗器之间的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相应隔离开关编号+“7”组成”,电抗器隔离开关外侧靠线路端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相应隔离开8关+“17”组成”; 电抗器后面接有接地隔离开关编号“相应隔离开关+“7”组成”,如格尔木变330kV 乌格线线路#2电抗器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3027(见附图11)。
9、发电机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以发电机接入系统电压等级+发电机号+ “00”组成。
10、电网其它特殊编号视具体情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