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开工报告的审批管理办法

开工报告的审批管理办法
一、背景和目的
开工报告是项目启动阶段的重要文件,其内容涉及项目的目标、计划、资源安排等重要内容,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为
了规范开工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制定本
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责任和权限
1. 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开工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2. 项目负责人有权限选择相关部门、单位参与开工报告的审批过程,以确保相关利益方的意见被充分考虑。
三、审批流程
1. 项目负责人向相关部门递交开工报告申请;
2. 相关部门审查开工报告,对报告的内容、可行性进行评估;
3. 相关部门提出审批意见,并将开工报告及意见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4. 上级主管部门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估;
5. 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审批意见,并将开工报告及意见提交给最终决策者;
6. 最终决策者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批,并作出决策;
7. 决策结果通知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四、审批时限
1. 开工报告的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
2.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批时限,申请人需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并获得批准。
五、审批结果
1. 审批通过:项目负责人可正式启动项目,并按照开工报告的内容进行实施;
2. 审批不通过:项目负责人需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六、附则
1. 开工报告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2. 审批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须保持公正、客观、真实的态度,不得以个人喜好或非法利益干预审批结果;
3. 如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开工报告的审批管理办法,自X年月日起施行。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精品文档神华包神铁路工程公司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开工手续,工程处根据《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有关规定》(铁计[2007]29号),结合工程处所承建工程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属工程处新建、改建或停建以后复工的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
第三条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
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修建临时便道等都不算正式开工。
第二章开工条件第四条开工条件:1)承包合同、安全协议、用工协议已经签订;2)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已经设立。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技术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防护员已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要求全部到位;3)主要人员已接授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4)主要人员已接受过设计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5)施工所需机具、设备已进场;.精品文档6)主要物资(材料)订货已经完成;7)施工图纸复核工作已完成;8)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完成,内容符合施工要求;9)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用水、用电、临时房屋等能够满足开工要求。
第三章报告审批流程第五条开工报告要如实填写。
第六条审查工作由技术室、安全教育主任负责,审查结果必须于2日内通报施工单位。
经审查,满足开工条件的,由技术室、安全教育室主任签字确认。
第七条审查通过后,上报工程处经理进行审批。
第八条开工报告一式2份,施工单位1份、工程处1份。
第九条开工报告要按工程处统一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详细见附表)。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条进行开工审查时,要仔细核实开工条件,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一律不予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开工报告报审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开工。
.精品文档第十二条开工报告作为验工计价的重要依据之一,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一律不予验工计价。
第十二条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人员、机械、材料报审表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
开工报告及审批程序实施细则

开工报告及审批程序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开工报告内容和审批程序,确保工程在具备条件情况下及时开工建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单项工程划分单项工程划分参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JTG F80/1-2004)附录A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办法》中的单元划分,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安排的实际情况,按施工阶段或施工段落予以具体划分。
第二章合同段开工报告的内容及批复程序第三条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
第四条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驻地监理小组审查,审查完成后上报总监办审批并抄报项目公司,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合同段开工申请报表;3.施工管理机构表;4.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5.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的修建情况;6.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含工期);7.桥梁、路基、立交、隧道等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方法;8.合同段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人登记表;9.安全生产、环保作业、文明工地建设;10.施工交通保畅组织设计;11.雨季、冬季施工措施;12.主要材料的采购供应。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承包人收到开工令之后,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然后连续均衡地合理安排施工。
第三章单项开工报告的内容第五条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必须在单项工程开工之前14天送往驻地监理小组,以取得驻地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
第六条单项工程开工报告一式三份报驻地监理小组。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单项工程简介;2.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报表;3.单项工程数量批复表;4.单项工程施工进度(施工组织设计,含工期);5.土地占有及临建工程情况;6.测量控制桩点成果表;7.单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表;8.单项工程现场施工人力表;9.单项工程进场机械设备表;10.单项工程进场材料表;11.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审批表;12.施工图纸;13.有关施工外部条件的协议文件或资料复印件(如有);14.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人登记表;15.安全生产、环保作业、文明工地建设;16.交通保畅保证措施;17.雨季、冬季施工措施(如有)。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5篇)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根据____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凡属本项目新建、改建和停建后复工的施工标段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3、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
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
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都不算正式开工。
第二条合同标段工程开工报告具备条件1、工程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
2、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1)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2)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已经设立。
项目规章制度健全,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
(3)标段施工____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施工图的复核优化工作。
(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
(6)施工复测已完成,施工桩橛完备。
(7)征地、拆迁手续已经完成,有关外部生产条件已达成协议,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
(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已完成,并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0)施工用主要机具、设备已进场。
第三条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三通一平”、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3、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4、工程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工作已经完成。
5、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6、工程施工____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第四条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1、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三级审批三个等级。
2、一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合同标段及标段内重点工程和控制工程。
包括:____m以上的桥梁(或特殊结构大桥、深水基础桥梁)、____m以上的隧道(或特殊地质条件的隧道)、不良地质路基和特殊地质路基工程、无碴轨道工程等。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的开工报告能够及时审批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管理。
三、制度内容1. 开工报告的编制(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启动阶段编制开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进度计划等;(2)开工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批。
2. 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1)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应在收到开工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在开工报告上签字盖章,表示同意开展项目;(2)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开工报告必须依次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法务部门等;(3)审批结果反馈:各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项目负责人;(4)项目负责人收到审批结果后,应按照批准的内容执行项目。
3. 异议与复议(1)如果项目负责人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主管领导提出复议申请;(2)上级主管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就复议结果向项目负责人进行说明。
四、责任与义务(1)项目负责人有责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提交开工报告;(2)主管领导有责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开工报告的审批;(3)相关部门有责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对开工报告的审批;(4)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开工报告的审批能够顺利进行。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1)公司内部应设立开工报告的审批管理制度执行机构,负责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监督;(2)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执行开工报告的审批;(3)制度执行机构应定期对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六、制度改进(1)如果发现本制度存在问题或需要改进的地方,应及时向制度执行机构提出建议;(2)制度执行机构应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在实施中进行修订或调整。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二)1. 目的和适用范围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确保开工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保证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项目实施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开工报告审批的项目。
第三条开工报告是项目启动前必须上报的文件,包含项目的背景、目标、工作计划、预算等内容。
第二章开工报告的编制与上报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统一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开工报告,并填写相关附件。
第五条开工报告应当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真实完整,并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签字确认。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将编制完成的开工报告及附件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将报送情况记录在项目档案中。
第三章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八条上级主管部门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查后,可以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实地调查。
第九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审批意见,并告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调整或补充,并及时将调整或补充后的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对经调整或补充的开工报告重新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再次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实地调查。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最终的开工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
第四章开工报告的备案与监督第十三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开工报告,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报告备案。
第十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开工报告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照报告的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开工报告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并及时报送工程进度和质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项目的开工报告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展和问题解决等情况,并可以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提供相关的资料和工作报告。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一、引言开工报告是组织内部项目启动的重要文书,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开工报告的质量和有效性,我们建立了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开工报告的审批流程,确保项目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启动,并确保项目启动的决策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三、审批流程1. 提交开工报告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开工报告后,将报告提交给项目管理办公室。
2. 初步审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提交的开工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审查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3. 部门审批开工报告经过初步审查后,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报告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4. 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对开工报告进行协同审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部门之间需要根据需要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可行性。
5. 决策层审批开工报告经过部门协同审批后,提交给决策层进行最终审批。
决策层对报告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资源情况做出决策。
6. 审批结果通知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审批结果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将报告归档。
四、审批要点1. 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工报告必须包含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计划、风险等关键信息。
报告中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清晰且详尽,以便审批部门和决策层能够全面了解项目的情况。
2. 合规性和可行性开工报告必须符合组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需经过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合规性审查。
报告中提出的计划和目标必须合理可行,符合组织的资源和能力。
3. 协同审批和沟通部门之间需要进行协同审批,并在需要时进行沟通和协商。
审批部门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项目负责人进行修订和完善。
4. 综合评估和决策决策层在最终审批时需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项目的收益和风险等因素。
决策应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和资源情况进行,并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责任与义务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开工报告,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开工报告是企业项目实施的重要文件,审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开工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以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开工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保证项目顺利启动。
二、报告编制1. 开工报告的编制须由项目负责人牵头,涉及的各部门负责人协同参与,确保报告内容全面、准确。
2. 开工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目标、项目计划、项目组织机构、项目资源配置等内容,要求简明扼要,清晰易懂。
三、报告审批程序1. 开工报告的审批程序分为三级:初审、会议讨论和最终审批。
2. 初审阶段,经办人将开工报告提交给主管领导进行初步审查,主管领导需在24小时内给出初审意见。
3. 会议讨论阶段,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会议讨论,讨论结果需要书面记录,并在会后48小时内提交给最终审批人。
4. 最终审批阶段,最终审批人对开工报告进行综合评审,并在72小时内作出最终决策。
四、报告审批权限1. 初审权限: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有权进行初审。
2. 会议讨论权限:主管领导有权组织会议讨论,并记录讨论结果。
3. 最终审批权限:公司高级管理层拥有最终审批权。
五、审批结果1. 审批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审批人需在审批时间内给出明确的结果和意见。
2. 若开工报告通过审批,项目负责人需按照报告内容和时间计划启动项目。
3. 若开工报告未通过审批,审批人需提出具体不通过的原因,并给出改进意见,项目负责人需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六、变更管理1. 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开工报告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需向主管领导提出变更申请。
2. 变更申请需明确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和影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变更申请需经过主管领导的初审和会议讨论后,再由最终审批人进行最终决策。
七、追溯与归档1. 审批过程需记录并存档,包括审批意见、会议记录、变更申请和决策结果等。
2. 存档材料需按照公司的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并标示,以便查阅和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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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包神铁路工程公司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开工手续,工程处根据《铁道部
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有关规定》(铁计[2007]29号),结合工程处所承建工程特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凡属工程处新建、改建或停建以后复工的工
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
第三条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
次开始建设。
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
修建临时便道等都不算正式开工。
第二章开工条件
第四条开工条件:
1)承包合同、安全协议、用工协议已经签订;
2)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已经设立。
项目经理、项目总
工、安全总监、技术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
防护员已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要求全部到位;
3)主要人员已接授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4)主要人员已接受过设计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所需机具、设备已进场;
6)主要物资(材料)订货已经完成;
7)施工图纸复核工作已完成;
8)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完成,内容符合施工要求;
9)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用水、用电、临
时房屋等能够满足开工要求。
第三章报告审批流程
第五条开工报告要如实填写。
第六条审查工作由技术室、安全教育主任负责,审查
结果必须于2日内通报施工单位。
经审查,满足开工条件的,由技术室、安全教育室主任签字确认。
第七条审查通过后,上报工程处经理进行审批。
第八条开工报告一式2份,施工单位1份、工程处1份。
第九条开工报告要按工程处统一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
(详细见附表)。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条进行开工审查时,要仔细核实开工条件,对于
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一律不予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开工报告报审制度,未
经批准不得开工。
第十二条开工报告作为验工计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一律不予验工计价。
第十二条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人员、机械、材料报审表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
附件。
第十三条新建、停建后复工的工程,都应在正式停(复)工之前,办理停(复)工报告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包神铁路公司
工程处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工程
处安全教育室反馈,以便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开工报告相关样本详见附表。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工程开工/ 复工报审表
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
工程名称里程/部位
申请开工/复工日期计划工期
致:
我方承担的工程已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具备了开工/复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核查并签发开工/复工指令。
附:1.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
2 .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
3 .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4.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单
承包单位( 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意见
审查机构(章)
审查机构负责人
日期
审查机构(章)公章
审查机构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注:本表一式 3 份,承包单位 2 份,建设单位 1 份。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
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
下列施工机械、设备按合同约定已进场,并经我方检查,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请审查签证并准予使用。
承包单位( 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序号机械设备
名称
规格及
型号
数量
技术
状况
进场
日期
使用
工点
审验结论:
审查机构(章)审查机构(章)
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查机构负责人
日期日期
注:1. 对性能、数量不符合要求需要更换或补充的原因另附说明;
2. 本表一式3 份,承包单位 2 份,建设单位 1 份。
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
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
下列人员已进场,并满足合同约定,请予以审查。
附: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
承包单位( 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职务学历专业专业
年限
审查结论:
审查机构(章)审查机构(章)
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查机构负责人
日期日期注:本表一式 3 份,承包单位 2 份,建设单位 1 份。
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
下列原材料/构件/设备经自检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报请验证并准予在指定的部位使用。
附件:1. 出厂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
2. 出厂检验报告;
3. 自检试验报告。
承包单位( 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名称
规格及型号
本批数量
供货单位
到达时间
合格证
来源及产地
使用工点及部位
自
取样地点及日期
检
检验人及检查日期
情
况检查结果
使用日期
审查结论:
审查机构(章)审查机构(章)
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查机构负责人
日期日期
注:本表一式 3 份,承包单位 2 份,建设单位 1 份。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
致:
我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已编制完成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并经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承包单位( 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审查意见:
审查机构(章)审查机构(章)
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查机构负责人
日期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
日期
注:本表一式 3 份,承包单位 2 份,建设单位 1 份。
神华包神铁路工程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
承建单位编制:
承建单位审核:
承建单位批准:
包神公司审核:
包神公司批准:
二〇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