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国资委事务所备选库

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入选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围名单公告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委内各处室:根据2009年省国资委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通知要求,经各社会中介机构自愿报名申请,入选资质评审,现将第一批入选广东省国资委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名单公布如下:1、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4、广东中瑞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广东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7、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8、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9、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0、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12、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3、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14、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5、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分所17、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18、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19、广东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1、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2、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广州分所23、广东中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25、广东旭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6、广东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7、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8、广州中孚会计师事务所29、广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0、广东金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1、广州新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2、广州市正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3、广州市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4、广州市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5、广东佰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6、广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7、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8、广州业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9、广州市金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41、广州市永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42、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43、广州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44、广州市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45、广东中乾会计师事务所46、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47、广州新穗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48、广州德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49、广州信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0、广州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52、广州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3、广州市新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55、广东至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6、广州银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7、广州市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8、广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9、广州嘉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0、广州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1、广州富扬健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2、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3、广州市安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65、广州浩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6、广州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7、广东金五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8、广东广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9、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70、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71、广东数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2、广东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3、广州市会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4、广州市增城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5、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6、广州市光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77、广东华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8、中山百富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9、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80、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81、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莞分所。
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试行).介绍

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日期:2009-11-14 来源:市国资委阅读次数:5382名称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时间2007-8-6 下午02:08:32文件编号信息内容(2007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及所出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聘用中介机构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省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国资委或企业聘用中介机构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选聘中介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省国资委通过比选方式建立统一的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
省国资委或企业应当从备选库中选聘中介机构。
备选库中的中介机构都有为省国资委或企业提供服务的资格,不受任何歧视。
第五条省国资委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建立备选库并对备选库实施动态管理。
省国资委主办业务处室或企业承办部门负责从备选库中选聘中介机构;省国资委纪委监察、企业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对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选聘中介机构,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无规定的,按本办法办理。
第二章备选库的建立第七条申请入选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关执业资质,连续执业3年以上;(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三)上年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检;(四)在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管理方面有规范健全的制度;(五)资产规模、专业人员数量、业绩等指标在同行业中具有比较优势。
第八条申请入选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应将下列相关资料报送省国资委政策法规部门:(一)书面申请;(二)注册资金、人员构成、部门设置、质量和风险控制等基本情况;(三)过去执业的业绩,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四)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五)机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专业人员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七)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资料;(八)其他有关资料。
成都市国资委发布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

成都市国资委发布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来源:成都市国资委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县国资监管机构: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52号)、《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川国资委〔2019〕175号)精神,我委制定了《成都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分级开展授权放权《清单》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改革发展实际,分别针对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专业化公司相应明确了授权放权事项。
同时,各集团公司要结合所属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管理基础等情况,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子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全面激发各层级企业活力。
二.加强行权能力建设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坚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要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总部职能、管理架构和集团管控,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体系,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市国资委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推动国资监管转职能转方式改革,加强对放权授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健全监管制度、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等方式,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市国资委将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评估情况和国资国企改革进展,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
成都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是指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包括:(一)设立公司、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所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的股权投资;(二)与新项目立项相关及扩大产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三)金融投资等其它投资;(四)抵押、担保等融资行为。
第四条企业投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国有资本从竞争领域退出”及不办“三级”公司的要求;(二)符合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三)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四)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五)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实际能力相适应,非主业投资应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
第六条企业是投资的主体,应当制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投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
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性的因素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第七条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及法定代表人是投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请企业规范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认真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公司应该按照市国资委的批复意见实施投资行为;国有控股企业国资代表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前应当提前将公司投资事项报告市国资委,并按照市国资委批复意见在企业决策程序中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国资办及所监管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

XX县国资办及所监管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国资办)和县国资办所出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所监管企业)聘用中介机构行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促进国企廉政建设,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国资办或所监管企业聘用中介机构提供审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法律顾问等中介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选聘中介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县国资办通过比选方式建立统一的XX县国资办中介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
县国资办或所监管企业应当从备选库中选聘中介机构。
第五条县国资办负责中介机构库的管理,并根据国资监管工作的需要聘用中介机构;所监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具体负责聘用中介机构有关事宜。
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及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等相关部门对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实施监督。
1第二章中介机构的服务范围第六条聘用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范围包括:(一)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和清算;(二)除上市公司以外的股权比例变动;(三)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部分产权转让;(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五)年终财务决算审计;(六)确定涉讼资产价值;(七)专项财务检查、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八)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偿还债务;(九)与建设工程(包括政府性代建工程及企业自身的商业开发建设等)有关的造价咨询中介服务;(十)法律顾问服务;(十一)企业重大投资(包括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的投资行为)的项目论证;(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县国资办根据监管工作要求确定的其他需要聘用中介机构的事项。
第三章备选库的建立第七条县国资办对备选库实施动态管理。
关于申报入围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关于申报入围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各有关中介机构: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衡阳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行为,切实做好衡阳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入库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更新中介机构备选库,分为评估业务库(其中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财务业务库、咨询管理库、拍卖业务库、律师法务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
1、书面申请;
2、中介机构入库申报表(表样附后);
3、机构简介(包括成立时间、股东及股权构成、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状况等);
4、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
5、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
6、执业后续教育证明文件;
7、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
8、近2年的执业情况总结(包括经营情况、执业水平情况、主要执业业绩以及机构和从业人员近2年有无违法违规、受表彰、处罚等情况);
9、选聘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10、注册地不在衡阳的,且在衡阳设有分支机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另外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在衡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产权证或2年以上租赁协议)、工作人员等有关资料。
所有材料需纸质1份,使用A4纸张,按申报资料顺序装订成册。
二、审核程序
衡阳市国资委对中介机构入库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申请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对申请资料齐全的,经国资委审核评定,初步确定备选库入选名单后,将组织进行现场核实,如发现虚假行为,取消入库资格,对最终确定后的入库名单在衡阳市国资委网站(*******)予以公示、公告。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国资委履职事项办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国资委履职事项办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03•【字号】•【施行日期】2011.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国资委履职事项办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市属国有企业、委内各处室:《成都市国资委履职事项办理指引》(试行)已经2011年8月2日市国资委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附件:《成都市国资委履职事项办理指引》(试行)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一年八月三日附件:《成都市国资委履职事项办理指引》(试行)企业车辆购置审批办理指引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企业车辆购置申报项目审批。
(二)适用范围: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全资、控股总公司(集团)本级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购置车辆项目。
(三)办理处室:办公室。
(四)承诺时限:申报材料齐备之日起立即办理,正常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61885698(六)投诉电话:61885695二、相关依据(一)成都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车辆购置与管理的意见(成国资办〔2007〕12号)。
(二)成都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车辆编制管理的意见(成国资办〔2009〕16号)。
三、申报材料(一)由集团总公司统一书面申请。
(二)申请车辆的数量、价格、用途。
(三)集团总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的会议纪要。
(四)报废更新需要报废车辆的相关复印资料,包括车管所及具有报废资格的车辆报废公司出具的相关资料。
四、办理程序(一)企业集团总公司按要求申报。
(二)办理处室初审合格后,提出意见报分管委领导审定(重大事项报委办公会议定)。
(三)办理处室下达批复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指引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市属事业单位投资项目审批。
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市国资委统评处中介机构选聘及使⽤管理办法(草案)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出选聘中介机构从事审计及相关中介业务的活动,参照《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统评处选聘中介机构参与年报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及其他专项财务检查等中介业务。
第三条选聘及使⽤中介机构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和择优的原则。
第⼆章选聘程序第四条选聘中介机构基本程序:由统评处提出选聘⽅案,⽅案包括参审项⽬、选聘年限、评分标准等要素,报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按我委规定,交由法规处组织选聘⼯作。
第五条选聘中介机构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式,特殊事项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采⽤邀请⽐选⽅式。
(为便于强化参审中介机构的考核及约束,对我处2014-2016年度审计业务拟采⽤打包招标⽅式进⾏,本办法下⽂中的管理使⽤办法,以采⽤该招标⽅式为前提。
)第三章使⽤原则第六条对⼊选中介机构按照招标评分进⾏排序,审计项⽬的安排顺序原则上以该排序为准,并兼顾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决算审计回避的原则进⾏轮转,该排序结果报分管领导及法规处。
第七条同⼀批次审计项⽬安排时,根据被审计项⽬付费⾦额⼤⼩对审计项⽬进⾏排序,按照⼊选中介机构排序结果依次安排审计。
对未采⽤排序结果轮转的,应提供依据说明。
该安排⽅案由统评处内形成草案,处内经办⼈员、副处长、处长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第⼋条对参审中介机构按照项⽬对参审质量进⾏评分,实⾏百分制考核,考核由统评处负责,考核内容及标准包括:(⼀)审计实施⽅案内容完整规范,实施⽅案符合审计⽬标,审计事项的确定详尽准确;(10分)(⼆)审计质量符合预定要求,审计事项应审尽审,审计档案规范;(20分)(三)审计成果突出,发现问题显著;(20分)(四)审计报告规范,问题表述准确,审计建议针对性强且有较强建设性;(10分)(五)审计过程审计⼒量投⼊符合要求;(10分)(六)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反馈沟通;(10分)(七)服从⼯作安排,符合审计进度要求,⽆⽆故拖延进度情况;(10分)(⼋)遵守⼯作纪律,未有违反廉政情况及其他违规问题反映;(10分)第九条评分办法评分由项⽬分管⽼师和处内参审⼈员、分管副处长、处长共同确定,按照分管1:1:1的⽐例按百分制进⾏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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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2009-3-31 来源:政策法规处
成都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2009年3月31日)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委依据《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中介机构服务工作表现,对原中介机构备选库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公布如下(2008
年9月9日公布的名单废止):
一、会计审计机构(52户)
四川中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鹏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兴良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智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恒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恒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建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协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天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通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利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众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臵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西分公司成都仁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经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恒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标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四川建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二、评估机构
(一)资产评估机构(32户)
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海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元国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正则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君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建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信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四川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万方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圆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中意资产评估事务所
四川同兴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红云会计师事务所
四川中砝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德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中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衡安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鹏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新良信恒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同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华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振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智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恒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恒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建科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协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嘉汇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天润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土地评估机构(12户)
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A级)
四川通和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A级)
四川瑞来土地评估有限公司(A级)
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师事务所(A级)成都九鼎房地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A级)
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A级)
四川中砝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A级)
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A级)
四川通和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A级)
四川嘉汇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A级)
成都中地华诚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B级)
成都鑫英土地评估有限公司(B级)
(三)房地产评估机构(11户)
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一级)
四川通和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级)
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一级)成都九鼎房地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一级)
四川省同正地产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一级)
四川大友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一级)
四川中兴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一级)
成都精至诚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一级)
四川瑞来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级)
成都中地华诚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级)
四川嘉汇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三级)四川建科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二级)三、律师事务所(40户)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
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
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
四川央济华律师事务所
四川华晨律师事务所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
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
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四川东森律师事务所
四川思创远卓律师事务所
四川金开律师事务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四川中一律师事务所
四川原则律师事务所
四川天闻律师事务所
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
四川中超律师事务所
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
四川中川大众律师事务所
四川恒成律师事务所
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四川博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四川汇高律师事务所
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
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
四川世正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四川金领律师事务所
四、拍卖机构(20户)
四川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省瑞诚拍卖有限公司
成都翰荣轩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联拍拍卖有限公司
成都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绵阳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华联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恒昌国际资产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金通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南充新思路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国信拍卖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光房地产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商品拍卖中心
四川省中联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诗婢家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翰雅拍卖行
四川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炳鑫拍卖有限公司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41户)
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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