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平等与教育公平
学校教育公平与平等制度

学校教育公平与平等制度一、公平的教育机会教育是每个人都应该平等享有的权利,而学校教育的公平与平等制度对于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公正的教育机会至关重要。
公平的教育机会意味着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不受种族、地域、性别、财富等因素的限制。
只有确保公平的教育机会,才能打破贫困与地域的限制,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平等的教育资源分配为了实现教育的公平与平等,学校教育制度应该确保平等的教育资源分配。
这包括教育设施、师资、教材等资源的公平分配,无论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经济条件如何,每个学校都应该有相同的资源保障。
平等的教育资源分配不仅包括学生所在的校园环境,还应涵盖教学质量、实践机会等方面,确保每个学生获得同等待遇和发展机会。
三、公正的招生考试公平的教育制度必须建立在公正的招生考试基础上。
招生考试是学校选拔学生的方式,应该公正、公正、透明。
考试的内容应该充分体现学生的综合能力,避免仅仅以分数为导向。
同时,也应该多样化招生渠道,给予具有特殊发展需求的学生更多的机会,让每个有潜力的学生都有机会接受优质教育。
四、个性化教育的实施平等制度下的学校教育应该秉持个性化教育原则。
学生是有差异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特长和兴趣。
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个性和需求,灵活调整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为每个学生量身定制教育方案。
只有在个性化的教育模式下,每个学生才能得到最适合自己的教育,实现最大的发展潜力。
五、关注弱势群体学校教育公平与平等制度需要特别关注那些弱势群体,包括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少数民族等。
对于这些学生,学校应该加大资助力度,通过提供奖学金、补贴等方式,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获得良好的教育。
同时,学校也需要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特殊教育资源,确保弱势群体的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六、师资培训与发展教师是学校教育的核心,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学校教育公平与平等制度需要重视师资培训与发展。
通过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教育资源和交流平台,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育社会学基础17第十七章——教育的功能:平等、公平与权益

尽管之后的研究者们与他们不同,大多从批判的角度或 质疑或抨击教育带来的社会后果,但研究大多仍以涂尔干、 帕森斯等人的分析框架展开。比如特纳深入分析了学校的 选择功能,认为工业化社会中的学校促成了“升迁性社会 流动”,在英国表现为“赞助性流动”,而在美国表现为 “竞争性流动”。鲍尔斯和金迪斯提出,学校教育事实上 再生产了不平等的生产关系与阶级结构。杜威则认为,教 育具有整合、平等与发展的功能,是延续社会生命、使贫 富两大极端平等化、促进个人心灵发展与道德进步的工具。
第二节 从教育平等走向教育公平
教育自身的平等、公平等是实现社会平等、正义等的必 要条件和社会基础。但是,教育平等并不是理所应当和一 蹴而就的,同社会的不平等一样,教育不平等由来已久, 追求平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同时,与教育平等相伴随的 教育民主化也在缓慢中推进发展。在当前阶段,教育公平 成为最重要的诉求。
(1)他所属的社会认为其每个成员不应该不具备的某些 身心状况;
(2)他所属的特定社群(社会等级、社会阶级、家庭、 职业)认为其全体成员必须具备的某些身心状况”。
可以说,在涂尔干那里,教育的功能主要在于社会化。
而在《当代社会制度》和《作为社会系统的学校班级》 中,帕森斯赋予了教育的两种基本社会功能,即社会化和 选择。其中,社会化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功能。帕森斯认为, 一个社会系统总是包含对一个价值文化系统的内化,必须 通过对价值取向的建构和重构,或将价值取向的变化有效 地转化为新的实践,以此保证其社会实践与普遍的价值取 向相适合。因此,必须要有联结社会系统与文化的社会过 程。学校作为联结家庭和职业生活的中间站,成为社会化 的典型的现代环境。在《作为社会系统的学校班级》中, 帕森斯认为,学校课堂中所学到的最重要的不是事实性的 知识,而是社会知识。教师作为社会知识与学生的中间人, 帮助学生内化社会知识以及社会价值观。从这个角度讲, 教育将社会的要求和理想转移到每个个体身上,教育在成 就每一个个体的同时也在对社会进行建构。
教育公平与教育机会平等

教育公平与教育机会平等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平等是一个全球范围内非常重要的议题。
作为一种普遍权利,教育应该对每个人平等开放,无论其性别、种族、社会经济地位或身体状况如何。
然而,在现实中,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平等仍然面临很多挑战。
本文将探讨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平等的概念,并提出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首先,教育公平是指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这意味着无论贫富、地域或其他因素如何,每个人都有权获得高质量的教育。
然而,现实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因素影响教育的公平性。
例如,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导致一些地区的学校设施和教学质量较差。
另外,社会经济地位也对一个人接受教育的机会造成影响。
富裕家庭的孩子通常有更多的机会接受优质教育,而贫困家庭的孩子则面临着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
教育机会平等强调的是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发展他们的能力和潜力。
这意味着无论个人的背景如何,每个人都应该被视为拥有相同的潜力和价值。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一些群体面临更多的机会不平等。
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以及身体残疾等因素都会限制某些人群的教育机会。
这种机会不平等不仅对个人产生负面影响,也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造成困扰。
要实现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平等,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和不发达地区。
这样可以确保每个地区都有良好的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
其次,政府还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来减少教育不平等。
例如,通过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此外,学校和教育机构应该采取措施,促进多元化和包容性教育。
通过培养尊重和欣赏不同背景的学生,我们可以消除种族、性别和身体残疾等方面的不公平。
除了政府和教育机构的努力,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平等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
家庭和社区应该给予教育以更高的重视,鼓励孩子们追求教育,并提供支持和帮助。
此外,企业和非盈利组织也可以在教育公平上发挥重要的作用。
他们可以提供资助和资源,支持教育项目,帮助那些缺乏教育机会的人群。
教育平等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教育平等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教育是每个人成长的基石,也是一个国家进步的关键因素。
然而,在当今社会,一些群体仍面临着教育资源不均等的问题,这导致了教育的不公平现象。
因此,教育平等的实现成为了当前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本文将探讨教育平等如何促进教育公平发展,以及如何实现和推进教育平等。
教育平等是指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教育平等的实现对于消除社会不平等、促进社会公正至关重要。
首先,教育平等可以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
不论社会背景、财富状况或种族差异,每个人都应该有公平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这将有助于打破贫富差距,为每个人提供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
其次,教育平等可以提高教育质量的普及。
通过提供平等的教育资源,并确保教育质量的均衡,可以使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
这有助于提高整个国家的人力资源素质和竞争力,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此外,教育平等还能够促进社会的多元发展。
平等的教育机会可以打破不同群体之间的界限,促进不同文化、背景和价值观的交流和融合。
这将有助于培养出更加开放和包容的社会环境,提升社会整体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那么,如何实现和推进教育平等呢?首先,政府在教育资源配置上应该注重公平和平等原则。
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教育投入,保障他们能够享受到与其他地区和群体同等的教育资源。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城市贫困地区学校的建设和改善,提高他们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条件。
其次,教育制度应确保教育公平的落地实施。
改革教育考试制度,减少对成绩的过分重视,更加关注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
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和潜能,为他们提供多样化的发展空间。
此外,推动素质教育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让教育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最后,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家庭应重视子女的教育,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和教育资源。
学校应确保教育的公平和平等,关注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
教育中的性别平等与教育公平

教育中的性别平等与教育公平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社会公平的追求,教育中的性别平等问题逐渐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性别平等与教育公平密切相关,只有在教育中实现了性别平等,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教育中的性别平等与教育公平的关系,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性别平等对教育公平的重要性1.1 性别平等是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任何形式的歧视都是不允许的,包括性别歧视。
这意味着教育中必须实现性别平等,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1.2 促进个人全面发展性别平等的实现可以杜绝性别差异对于个人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让每个学生都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和兴趣,获得全面的教育。
1.3 增加社会公平通过消除性别歧视,教育平等的机会将得到增加,社会中原本因性别而导致的不公平现象将逐渐减少,从而提高整体社会的公平性。
二、实现教育中的性别平等2.1 平等的教育机会教育机会是实现性别平等的重要前提。
学校应确保男女学生具有相同的学习和发展机会,不因性别差异而对学生进行歧视。
2.2 平等的课程设置课程应当包括多样化的内容和角色,避免强调某一性别的特质和角色模式,以免对学生产生性别偏见。
同时,教师也应摒弃性别刻板印象,给予每个学生平等的尊重和关注。
2.3 性别平等的教育教材教育教材应当去除性别歧视的言论和插图,展示男女平等的形象和事例,教育学生平等尊重和包容不同性别。
三、教育公平与性别平等的挑战和应对3.1 传统观念难以改变尽管现代社会对性别平等已经有了很大的认识和意识,但一些人仍然对于女性在教育中的地位抱有传统的观念。
这需要通过教育和宣传来推动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改变社会对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
3.2 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除了学校的教育工作,家庭也需要在培养孩子的性别平等观念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学校和家庭应携手合作,共同培养学生的性别平等意识。
3.3 强化法律保护相关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加强对性别歧视行为的法律保护力度,对于违反性别平等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确保教育中的性别平等得到有效维护和执行。
高等教育的公平与平等问题

高等教育的公平与平等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已经成为了人们获取知识和提升自我素质的重要渠道之一。
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高等教育的公平和平等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那么,高等教育的公平与平等问题是怎样的呢?又应该如何去解决呢?一、高等教育的公平问题1、招生公平问题高等教育的公平首先涉及到招生问题。
一些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着非理性的要求,比如招收必须要在某省考上的学生;或者专业之间的配额不合理,导致某些专业大量录取,而另一些专业却鲜有录取生源。
这些都会影响到招生的公正性。
2、学费公平问题学费公平问题是指在高等教育中,学费的收取是否公平。
在我国,高等教育的学费已经远高于一般家庭的承受能力。
虽然政府出台了相关资助政策,但是由于资金有限,导致许多优秀的贫困生无法享受这些政策。
3、教育资源公平问题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衡是高等教育公平的另一个问题。
一些重点大学在教师、学术资源、实验室等方面拥有巨大的优势,而其他学校则很难提供与之相当的教学资源。
这些不平等的分配,会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学业发展,也会影响到高等教育的公平性。
二、高等教育的平等问题高等教育的平等问题则主要指的是各个群体在高等教育中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机会。
1、性别平等问题性别平等问题在高等教育中尤为突出。
在一些学科领域,男性往往占据了统治地位,女性难以进入。
部分领先高校的女性教授占比仍然较低,对于女性学生的职业发展也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2、地区平等问题地区平等问题是指来自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学生,是否能够享有相同的教育机会和资源。
目前,来自一些贫困地区的学生,由于经济条件等原因,很难去获得高水平的教育资源,这就造成了地区间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公。
3、民族平等问题在民族地区,民族平等问题是一些学校最为紧迫的问题。
由于语言不同、文化背景差异等,一些少数民族的学生往往很难适应普通话授课,这就对他们的学业发展和就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三、如何解决高等教育的公平和平等问题?为了迎接新时代,构建公平与平等的高等教育,我们应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1、招生制度改革高等教育的招生制度应当更加趋向于公平和公正性。
教育平等与教育公平

从教育平等到教育公平——谈教育政策的历史进步性教育平等与教育公平是当前我国教育理论界讨论较多的问题之一。
这是两个不同内涵的概念,就这一点而言相信大多数理论同仁还是可以认同的。
但是它们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却是众说纷纭。
澄清两者的关系,对于解决我国当前社会生活和教育领域内的教育公平问题是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因为教育公平问题不仅直接涉及教育领域内的公平与正义,教育政策的科学与民主,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国家的安全与繁荣。
笔者认为教育平等与教育公平这两个概念其实是同一个问题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形式,既教育政策作为具体表现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反映的教育平等观不同。
教育政策从教育平等到教育公平是教育平等观的进步,也是教育政策自身的历史性进步。
一、教育平等1、平等:平等主要是指人们在社会地位、权利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相同状态,主要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是人们对于一种事实关系的描述,具有客观性。
平等是与不平等相对的,“平等观念是不平等发展的产物”,『1』是针对特权提出的。
法国思想家卢梭指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私有制的产生。
为了消除这种不平等的社会状态,他在《社会契约论》中寻找一种在进入社会状态的时候不至于丧失自由和平等的社会契约。
这种政治上的平等理念体现在“人生而自由、平等”的口号上,在法国大革命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扬。
但是,“卢梭幻想的是将立法与守法统一起来从而实现真正的自由、平等的政治理想是不能成为现实的,我们最好把它当成一种道德理想。
”『2』可见,这里所说的平等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一种价值标准,一种政策法规的价值取向,卢梭也意识到,人类是不可能再回到自然平等的状态之中去的。
『3』针对不平等的存在和特权的泛滥,人们自然渴望能够拥有一种自由平等的状态。
但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不平等在当今社会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
于是,“平等”一词多出现在口号中,尤其是政治口号和思想理论中。
所以,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才发现我们所追求的“平等”还是停留在理论中而不能实现时,现实中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转而追求可以在现实中实现的“公平”。
教育资源的平等化与教育公平的实现

教育资源的平等化与教育公平的实现教育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基石,也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教育资源的平等化和教育公平的实现是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在现代社会,教育资源能否得到平等分配,教育公平能否得到实现,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教育资源平等化的背景教育资源平等化的背景是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需求。
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了决胜阶段,我国的经济、文化、科技也在不断地发展。
然而,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仍然存在。
一些地区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条件与一线城市相比,还存在差距。
因此,教育资源平等化已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社会问题。
教育资源平等化的路线教育资源平等化需要实施多层次的计划。
首先,要实现教育基础设施的平等化。
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协调、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原则,加大对乡村、西部、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投入。
其次,要实现教育机会与资源的平等分配。
针对不同的区域和社会群体,制定公平的招生政策,以确保教育机会得到公平分配。
同时,要加大对学生和教育者的资助力度,以确保所有人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教育公平的实现机制教育公平的实现机制包括:政策机制、经济机制、法律机制和文化机制等。
其中,政策机制是教育公平的重要支撑。
政府应该制定公平、透明、开放、平和的教育政策,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此外,经济机制也是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该加大扶贫力度和对困难家庭的资助,建立公平的奖、助学金和广泛的教育贷款制度,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接受优质教育。
法律机制也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该加强对教育领域的监管机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健全的法律体系,确保教育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同时,文化机制也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文化建设,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合格的教育人才,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公平的现状和展望教育公平的现状是复杂多变的。
虽然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和教育机会的不平等现象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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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育平等到教育公平——谈教育政策的历史进步性教育平等与教育公平是当前我国教育理论界讨论较多的问题之一。
这是两个不同内涵的概念,就这一点而言相信大多数理论同仁还是可以认同的。
但是它们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却是众说纷纭。
澄清两者的关系,对于解决我国当前社会生活和教育领域内的教育公平问题是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因为教育公平问题不仅直接涉及教育领域内的公平与正义,教育政策的科学与民主,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国家的安全与繁荣。
笔者认为教育平等与教育公平这两个概念其实是同一个问题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形式,既教育政策作为具体表现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反映的教育平等观不同。
教育政策从教育平等到教育公平是教育平等观的进步,也是教育政策自身的历史性进步。
一、教育平等1、平等:平等主要是指人们在社会地位、权利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相同状态,主要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是人们对于一种事实关系的描述,具有客观性。
平等是与不平等相对的,“平等观念是不平等发展的产物”,『1』是针对特权提出的。
法国思想家卢梭指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私有制的产生。
为了消除这种不平等的社会状态,他在《社会契约论》中寻找一种在进入社会状态的时候不至于丧失自由和平等的社会契约。
这种政治上的平等理念体现在“人生而自由、平等”的口号上,在法国大革命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扬。
但是,“卢梭幻想的是将立法与守法统一起来从而实现真正的自由、平等的政治理想是不能成为现实的,我们最好把它当成一种道德理想。
”『2』可见,这里所说的平等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一种价值标准,一种政策法规的价值取向,卢梭也意识到,人类是不可能再回到自然平等的状态之中去的。
『3』针对不平等的存在和特权的泛滥,人们自然渴望能够拥有一种自由平等的状态。
但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不平等在当今社会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
于是,“平等”一词多出现在口号中,尤其是政治口号和思想理论中。
所以,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才发现我们所追求的“平等”还是停留在理论中而不能实现时,现实中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转而追求可以在现实中实现的“公平”。
王海明先生认为,平等是人们相互间与利益获得相关的相同性,而不平等则是人们相互间与利益获得有关的差别。
平等与不平等,一方面起因于自然,是自然造成的,因而是不可选择的,不能进行道德评价,无所谓善恶、应该不应该的,如性别、肤色、人种、相貌、身体、天赋、能力等方面的平等于不平等。
另一方面则起因于人的自觉活动,是人的自觉活动造成的,因而是可以选择、进行道德评价,有善恶、应该不应该之别的,如贫与富以及均贫富、贵与贱以及等贵贱、按贡献分配以及收入均等化等等。
这就是社会平等与不平等。
社会平等不仅是个利益问题,而且根本来说,是个应该不应该的权利问题:社会平等正如无数先哲所说,实乃权利平等。
『4』作为应该如何的道德规范,社会平等也就是公平、公正。
这是因为,“当对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没有在个人之间做出任何任意的区分时,当规范使各种对社会生活利益的冲突之间有一恰当的平衡时,这些制度就是正义的。
”『5』罗尔斯还补充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种正义观比另一种正义观更可取是因为它的更广泛的结果更可取。
”『6』2、教育平等:《教育大辞典》对教育平等的界定是:指人们不受政治、经济地位和民族、种族、信仰及性别的限制,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夸美纽斯和人文主义教育,早期空想社会主义都提出过这方面的主张。
而作为一个具有政治色彩的口号,它是伴随着近代资产阶级政治民主的口号和普及教育的思想而出现的。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爱尔维修以智力平等说否定了“天赋观念”论,从理论上确认了人人都应该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
『7』由此可见,最初的教育平等是伴随着政治、经济平等而提出的。
其次,教育平等是他通过普及教育来实施的。
夸美纽斯提出了普及教育的响亮的口号,他主张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有权享受教育,“不仅有钱有势的人的子女应该进学校,而且一切城镇乡村的男女儿童,不论富贵贫贱,都应该进学校。
”『8』最后,爱尔维修在智力平等说的基础上主张人人都应该受教育,人人都有受教育、高等教育的权利。
『9』由此可见,早期的教育平等思想是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由政治平等发展而来的,主张的是“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
这是一种绝对平等的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也是无法实现的。
二、教育机会均等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是随着生活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
同样,对教育平等问题的认识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进步的。
随着绝对的教育平等的无法实现,人们又回到了对教育平等问题的认识起点,以一种务实的态度来重新审视这一重要的问题。
于是,人们提出了教育机会均等。
只有把抽象的教育平等具体化为人人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机会,这样的教育权利的平等才有现实的意义。
教育机会均等,从词源上说,是西方学者研究教育平等问题所使用的一个特定的概念。
瑞典教育家托尔斯顿•胡森对以前的研究做了概括性总结,指出教育机会均等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含义,经历了起点均等论、过程均等论、结果均等论等三个阶段。
【10】而在《新伦理学》中,王海明先生却认为,平等的历史进步可以分为四类或是四种形式,即(1)法律-政治平等; (2)社会平等; (3)机会平等;(4)经济平等。
但是就具体的平等问题而言又有三大平等,即政治平等、经济平等和机会平等。
【11】可见,教育机会平等或是均等是教育平等思想发展的新阶段,也是教育平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机会平等原则之一是竞争权利的机会平等与发展潜能的机会平等:机会平等原则也是一种权利平等原则。
但是,一方面这种权利本身并非政治或是经济权利等具体的权利,而是获得这些具体权利之机会;另一方面,该原则所关涉的权利之机会,仅仅是竞争非基本权利之机会,而不是竞争基本权利之机会。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机会平等原则已经隐含于政治平等与经济平等原则。
所有人虽不能获得各种均等的非基本权利,却有同等的机会去获得各种非基本权利:即每个人获得这些具体权利的机会是平等的。
这也就是罗尔斯所说的,‘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前途是向才能开放的。
’‘作为向才能开放的前途的平等’。
机会平等分为两类:一类是竞争非基本权利的机会平等,它是形式的,表层的机会平等;另一类则是发展才能、作出贡献的机会平等,它是实质的、深层的机会平等。
萨托利对机会平等的分析也为这种分类提供了前提:“我建议把机会平等再分为平等进入和平等起点。
”“平等近入就是在进取和升迁方面没有歧视,为平等的能力提供平等的进入机会……平等起点的概念则提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基本问题,即如何平等地发展个人潜力。
”大体上说,机会平等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叫“竞争权利地机会平等”,视竞争非基本权利地目标的机会平等,主要是获得职务和地位,权力和财富地机会平等。
这种机会平等可以归结为“职务和地位唯才德是举而向所有人开放”。
它是形式的、表层的机会平等。
另一类叫做“发展潜能的机会平等”,是竞争非基本权利的手段的机会平等,主要是指受教育的机会平等。
这种机会平等可以归结为“每个人的才德都有平等的机会去发展和发挥”。
它是实质的、深层的机会平等,也就是我所说的教育公平。
2.机会平等原则之二是社会提供的机会与非社会所提供的机会平等。
机会的提供者分为两类:社会提供的机会与非社会提供的机会。
非社会提供的机会主要包括:家庭提供的机会、天资提供的机会、运气提供的机会。
首先,出生于不同的家庭,则所享有的竞争非基本权利的机会是不平等的。
其次,天资不同的人,竞争职务和地位、权利和财富等非基本权利的起点和获胜的机会显然也是不平等的。
前者的不平等是否公平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但有一点却是没有任何异议的,那就是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应该完全平等。
很显然,接下来要争议的问题就是:教育属于基本权利还是非基本权利?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历史发展性的问题,也就是教育公平的问题。
而后者的不平等显然是公平的。
最后,运气所提供的收益,所提供的机会不平等,是幸运者的权利。
这种不平等显然也是公平的。
14三、教育公平公平:在《新论理学》中,王海明先生认为正义、公平、公正乃是同一概念,是行为对象感受的行为,是给予人应得而不给人不应得的行为。
公正是平等(相等、同等)的厉害相交换的善的行为,是等厉害交换的善的行为,不公正则是不平等(不相等、不同等)的厉害相交换的恶的行为,是不等厉害交换的恶行。
15显而易见,这里面是有一种价值评判标准的,这种价值评判标准是应该以人类的道德为基准的。
正如王海明先生所说,公正与善一样,都是人的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原则,属于“应该”、“价值”、“道德价值”的范畴。
16社会公正也就是亚里士多德以来所说的分配,亦即是社会给每个人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公正: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是社会公正的根本问题。
【17】社会公平的的根本问题,是社会对每个人权利和义务的分配。
通过分析,发现按才德、成绩和努力(其实努力也是一种品德,成绩与德才作出的贡献又是相关的)原则进行分配才是最公正、最公平的。
【18】同样道理,教育公平也应该按德才、成绩和努力原则进行教育资源的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
也就是说,因材施教乃是最大的教育公平。
具体地说,教育公平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基本教育权利完全平等,即免费地义务教育,保证所有人都能接受一定年限的教育,国家、社会为此提供必要的保障,而不论其家庭出生、天资、运气等非社会因素如何;二是非基本教育权利比例平等,即按天资、努力、品德的不平等来不平等地分配教育资源,而不考虑非社会因素中家庭出生地影响,这一点是很难地,却恰恰是显示教育是否公平地重要方面。
如果在教育政策地制定中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就是教育政策的巨大进步,也是教育的巨大进步,对社会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注释:[1].周仲秋. 平等观念地历程[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2[2][3].张志伟. 西方哲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4][8]--[18]. 王海明. 新论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5][6]. 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7]. 教育大辞典.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