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剂型聚氨酯木器漆企业标准2020版
溶剂型木器涂料

附件2:
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量》GB 18581-2009、《溶剂型聚氨酯涂料(双组分)》HG/T 2454-2006、《S01-4聚氨酯清漆》HG/T 2240-1991、《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聚氨酯木器涂料》GB/T 23997-2009、《硝基清漆》HG/T 2592-1994、《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硝基木器涂料》GB/T 23998-2009、《醇酸清漆》HG 2453-1993、《各色醇酸调合漆》HG/T 2455-1993、《各色醇酸磁漆》HG/T 2576-1994、《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醇酸木器涂料》GB/T 23995-2009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含量总和,甲醇含量,卤代烃含量,可溶性重金属铅含量,可溶性重金属镉含量,可溶性重金属铬含量,可溶性重金属汞含量,闪点,硬度(铅笔硬度、双摆硬度),附着力,耐水性,耐热性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含量
总和、卤代烃含量、硬度(铅笔硬度)项目。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木材表面施涂溶剂型混色涂料施工工艺标准(928-1996)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文件资料要求,以及此工程中的工序技术特点和有关的工程量。采用先进科学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施工手段,工程质量确保合格,实现安全施工,创建省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充分准备,合理安排,理顺进度与质量、进度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使三者协调统一,在保证质量、安全目标的前提下,确保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 RFJ01-2008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16G101-1/2/3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2015年版)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08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版-防空地下室》
车库
基础C30防水混凝土,防水底板C30,防水等级P6,垫层C15;
地下室外墙C40防水混凝土防水等级P6,柱C40、梁、板C40.
车库地面:2-4厚环氧树脂防尘漆
消防水池:C30密实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6
地下防水:4厚SBS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一道
车库顶防水:3厚SBS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一道,4厚SBS高聚物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一道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13(J)185-201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住宅厨房卫生间防火型变压式排气道》 J13J13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以优良的工程质量和优质的服务满足该项目创优规划的实现。
PU油漆技术标准

上海安洋木业有限公司技术标准书
材料名称:PU油漆技术标准发行日期:年月日版本:01№:YQ002
采购:制造中心:品质:生产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适用木器涂装用PU透明漆。
序号检测项目方法/工具标准参考标准备注
外观指标
1
外包装目测漆桶表面干净整洁,无污染,
破损,漏漆。
2
标识目测标识印刷清楚,无破损。
应注
明油漆型号、名称、重量、厂
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
信息。
3
说明书目测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
书中应有以下内容:1、该油漆
的主要成分、粘度、漆膜硬度、
细度、附着力等技术参数信息。
2、详细的使用方法。
3、存储
方式及注意事项。
理化性能
1
流平性喷涂测试有良好的流平性
2
填充性喷涂测试纹孔深的木材例如白象、柚木底漆测试。
解读PU木器漆“耐黄变”新行标

解读PU木器漆“耐黄变”新行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T 2454-2006 溶剂型聚氨酯涂料(双组分),由HG2454-1993《聚氨酯清漆(分装)》、HG/T 2660-1995《各色聚氨酯磁漆(双组分)》、HG/T 3608-1999《聚酯聚氨酯木器漆》三个标准合并修订而成。
“耐黄变”项目为新行标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新增,指标见下表:注:标准将相关涂料产品分为I型和II型二种,并分别对应不同的标准。
I型产品包括家具厂和装修用面漆、地板用面漆和通用底漆。
II型涂料对应内用面漆和外用面漆,内用面漆适用于室内管道、金属家具、五金制品等表面的装饰和保护,外用面漆适用于金属设备和构件、桥梁、化工设备等表面的装饰和保护。
这里主要讨论I型产品相关标准情况。
耐黄变性检测制板要求:使用白色外用有釉瓷质砖,要求经过UVA(340)灯照射168h 后△E﹡应不大于0.5。
试板大小95mm*45mm。
对于耐黄变检测项目来说试板养护期为7天。
耐黄变性检测:用UVA(340)灯作为光源,将试板置于试验条件能满足试板温度为(60±3)℃、辐照度为0.68W/㎡、干燥(无凝露)的荧光紫外老化机中,全过程保持连续光照168小时。
光照结束后取出,与未经光照的试板做对照,用色差仪测量颜色变化,颜色变化值单位△E﹡。
实测值越小,耐黄变性越好。
尽管紫外光(UV)只占阳光的5%,但是由于紫外光的短波长特性,却成为造成户外耐用性下降、黄变的主要光照因素。
阳光的光化学反应影响随着波长的减少而增加。
因此在模拟阳光对材料物理性质的破坏影响时,不需要再现整个阳光光谱。
在一些情况下,只需要模拟短波的UV光即可。
UVA(340)灯可极好的模拟临界短波波长范围阳光光谱,即波长范围为295至360nm 的光谱,产生在阳光中能找到的UV波长的光谱。
新行标的耐黄变检测,非常适合模拟日常阳光照射对涂层的破坏。
168小时的连续光照测试,如果按正常每天日照8小时来计算,那就相当于正常日照21天。
聚酯聚氨酯木器漆1

安全技术说明书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称:聚酯聚氨酯木器漆商品俗名:聚氨酯油漆化学品英文名:Polyester polyurethane coatings for woodenware 企业名称:大连尼米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姚工街87号邮编:116037电子地址邮件:传真号码:+86-411-8688 6429应急电话:+86-411-3952 5755技术说明书编码:P080215-5生效日期:2015年1月1日2.成分/组成信息纯品 混合物成份浓度 CAS No甲苯10% 108-88-3丁酯 15% 123-86-4环己酮 25% 108-94-1聚氨酯树脂 45% 9009-54-53.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为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皮肤/眼睛接触健康危害: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作用,可引起急性中毒并强烈地作用于中枢神经很快引起痉挛:长期接触高浓度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慢性中毒。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应注意对水的污染。
燃爆危险:易燃,其蒸汽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混合物,于明火、高温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4.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呼吸困难时给输氧。
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5.消防措施危险特性: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于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于明火能燃烧。
有害燃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灭火方法及灭火器:撤退至安全距离或受保护的地点灭火。
位于上风处以避免危险的蒸汽和有毒的分解物。
灭火前先阻止液漏,如果不能阻止液漏且周围无任何危险,让火烧完,若没有阻止液漏而先灭火,蒸汽会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在引燃。
隔离未着火物质且保护人员。
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实施规则

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实施规则随着人们对家居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延长木器的使用寿命和美观性是其中的一个重点。
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不断推陈出新。
然而,对于生产商和消费者来说,如何保证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实施规则也是必不可少的。
溶剂型木器涂料是指使用石油醚、酮类、酯类等有机溶剂将之前制成的漆或树脂等制成的涂料中的颜料、添加剂等物质溶解后制成的涂料。
其特点是干燥迅速,涂膜干硬,在耐热、耐光、耐候方面表现出色。
但是,它的不同组分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必须实施规则,确保其质量。
首先,要明确的是,生产商需要遵守国家的环保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不可强制使用烟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等仪器。
必须减少溶剂挥发性,确保没有VOC含量及VOC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还需进行现场抽样,并发布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确保其质量。
其次,消费者在购买溶剂型木器涂料时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查看产品标识,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二是检查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三是检查涂料色彩的均匀度,涂装效果的质量,刮痕、脱落和斑点等是否存在。
四是一定要严格遵守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以免造成意外危害。
最后,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涂料的存放和处理。
首先,涂料应保存在干燥、通风、不受阳光直射和高温的地方,否则涂料中的有机溶剂会气化,导致涂料质量的下降。
其次,在喷涂和刷涂时,使用遮光板,保护涂料干燥的过程中不受阳光直射,以便保证干燥质量,防止阳光直射导致膜表面胶化。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多次涂刷,以提高涂层表面的平滑度和涂层的坚韧性。
总之,实施规则对于保证溶剂型木器涂料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生产商应该严格遵守环保和质量要求,消费者应该开展检查,以及遵循涂料的使用和存储方法。
合理的实施规则将有助于实现产品的良好性能和环保,同时保护生产商和消费者的利益。
新版装饰装修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溶剂型木器涂料)

附件1:编号:CNCA-12C-049:2010 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2010-07-06发布2010-07-06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2 术语及其定义3.认证模式4. 认证的基本环节5.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5.2产品抽样检测5.3初始工厂检查5.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时限5.5 获证后监督6.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6.1认证证书有效期6.2认证证书格式6.3认证范围的扩大6.4 认证证书的扩展和变更6.5认证范围的缩小7.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7.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7.2加施要求7.3相关要求8.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9. 收费10.附则附件1: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附件2: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抽样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附件3: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室内装饰装修用(注)聚氨酯类、硝基类、醇酸类溶剂型木器涂料。
注:包含室内装饰装修木质材料的工厂化涂装用溶剂型木器涂料。
2. 术语和定义本规则采用G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3.认证模式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跟踪检查注:初始工厂检查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
4.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委托和受理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5.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5.1.1认证单元划分原则上同一加工场所、同一主要成膜物质的清漆和色漆各为一个认证单元;申请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1《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5.1.2申请受理条件正式申请认证前,生产厂均应能正常生产所申请认证单元的产品。
ODM模式的认证活动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的要求。
5.1.3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提交正式申请,同时还应提交以下资料:1)产品描述(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a.认证单元,每一认证单元所覆盖的产品系列[注1]/产品名称(型号)、配方编号及批准时间、施工配比(注明体积比或质量比)[注2],固化剂/稀释剂型号及生产厂家名称;b.商标(需要时)。
BA-146溶剂型环氧聚氨酯面漆说明书

彩田八牌BA-146溶剂型环氧聚氨酯面漆概述彩田八牌BA-146溶剂型环氧聚氨酯面漆是一种常温固化双组份环氧聚氨酯漆。
特性可以在低温和高湿度的环境中施工,尤其适用于华东华南多雨高湿地区;涂层具有很好的硬度和耐磨性能。
用途适用于轻工业厂房,写字间、仓库等地面的涂饰。
物理参数性能指标施工说明混合:按比例将甲、乙组份倒入搅拌桶后搅拌均匀。
施工方法:喷涂、刷涂或滚涂施工。
参考用量:0.15㎏/㎡左右,(以干膜60μm计),要涂刷2遍,实际用量与施工方法和基面孔隙率有关;工具清洗:彩田八牌环氧稀释剂。
施工条件:建议在0℃以上使用本品。
空气相对湿度小于90%。
在狭窄空间内施工和干燥期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先涂油漆:涂在底油或者封闭好的腻子层上。
加涂油漆:无。
注意事项1、施工时要求环境清洁,空气干爽、无尘;2、在施工和固化期间,空气相对湿度大于80%时,漆膜表面会有回粘、失光现象;若漆膜强度没问题,则不会影响地板的质量;3、空气的流通状况会影响干燥时间;4、底油涂覆在基面上应均匀成膜。
基面的状况将改变涂布量、干燥时间和重涂间隔。
贮存:密封贮存于阴凉通风处,防潮、防晒、防冻。
保质期:12个月。
安全小心使用本品。
吞服是有害或致命的,如果吞服应立即求医。
皮肤、眼睛不得接触本品。
时刻注意采取预防措施,防火防爆。
残留物的处理应遵守有关国家或当地政府的安全法规。
重要声明彩田公司保证产品生产质量。
这里提供的建议和信息来源于我们独立的实验室,在可控的条件下是准确无误的,但是由于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我们无法进行直接和持续的控制,因此,无论是否采用所提供的建议、推荐、方案和资料,彩田公司不承担由于产品使用而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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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实干按 GB 1728-1979 中第三章甲法规定进行。
5.9 光泽测定
按 GB/T 9754-2007 规定进行。
5.10 划格试验测定
按 GB/T 9286-1998 规定进行,切割间距为 1mm,不进行胶粘带撕拉试验。
5.1 采样
产品按 GB/T 3186-2006 规定进行采样,样品应分为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 GB/T 3186-2006 规定重新采样进行复验,
如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规定时,产品即不合格。
4
5.2 试验的一般条件
Q/330621ZBT001-2020
无光
遮盖力(甲组份)g/m≤
黑
白
红
其他色
干燥时间, ≤
表干,min
实干,h
光泽,60
有光 ≥
半光
哑光 ≤
划格试验,级 ≤
硬度
≥
耐水性,72h
耐醇性 (体积分数 50%乙醇)
有害物质限量 5 试验方法
清面漆 有色透明面漆
指标 实色面漆
不低于标称值
底漆
腻子
透明,无机 械杂质
平整光滑
透明,无机械 杂质 无机械杂质
色面漆为(20±3)um;底漆为(23±3)um;为用于耐磨性试验的漆膜厚度为(45±5)um。
5.2.5 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按照 GB/T 9278-2008 的规定进行。测试光泽、附着力时,样板
干燥 4h;测试硬度、耐水性、耐醇性、耐干热时样板干燥 7d。
5.3 净含量
用相应感量的衡器称量
20
20
20
90
90
90
50-85
50-85
50-85
50
50
50
2
2
2
HB
HB
HB
不起泡,不 不起泡,不起 不 起 泡 , 不 起
起皱,不脱 皱,不脱落, 皱,不脱落,允
落,允许漆 允 许 漆 膜 变 许漆膜变白,2h
膜变白,2h 白,2h 恢复 恢复
恢复
2h 不起泡, 2h 不起泡,不 2h 不起泡,不起
平整光滑
均匀,无机械杂 质
平整光滑,符合 色差范围
均匀,无机械杂 质
平整光滑,符合 色差范围
均匀,无机械杂质
平整光滑,符合色差 范围
20
20
20
20
—
30
30
30
32
—
20
20
20
20
—
30
30
30
80
80
30
30
30
—
—
—
—
40
—
—
—
—
110
—
—
—
—
150
—
—
—
—
—
—
—
60
60
60
60
60
20
20
GB/T 1724-2019 色漆、清漆和印刷油墨研磨细度的测定 GB/T 1726-1979(1989) 涂料遮盖力测定法 GB/T 1728-1979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 18581-202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725-2007 色漆、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 1727-1992 漆膜一般制备法 GB/T 1768-2006 色漆和清漆 耐磨性的测定 旋转橡胶砂轮法 GB/T 3186-200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GB/T 4893.3-2005 家具表面耐干热测定法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739-2006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271-2008 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 GB/T 9274-1988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GB/T 9278-200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0-1998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 20°、60°和 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13491-1992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Q/ZBT
企业标准
Q/330621ZBT001-2020
代替 Q/ZBT 001-2017
溶剂型聚氨酯木器漆
2020-03-04 发布
2020-03-24 实施
Q/330621ZBT001-2020
溶剂型聚氨酯木器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溶剂型聚氨酯木器漆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
5.2.1 组份配比按生产厂的配比要求调配漆液。
5.2.2 除另有规定或商定外,试板均为马口铁板,应符合 GB/T 9271-2008 的规定。
5.2.3 漆膜制备按照 GB/T 1727-1992 规定进行。
5.2.4 漆膜厚度按照 GB/T 13452.2-2008 规定进行测定。用于试验的漆膜厚度:清漆、有色透明漆、实
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多元醇和多元酸的反应产物或其改性产物为甲组分,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三羟
甲基丙烷的加成物或 TDI 的三聚体为乙组分基料组成的分装型木器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21ZBT001-2020
产品分为 1 类:清面漆;2 类:有色透明面漆;3 类:实色面漆;4 类:底漆;5 类:腻子。
4 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1 要 求
项目
净含量 原漆外观 有光
半光或无光 漆膜颜色与外观
固体含量,% ≥
甲组份
乙组份
细度,μm ≤
乙组份
甲组份:有光半光
5.4 原漆外观、漆膜颜色与外观
目测。
5.5 固体含量测定
按 GB/T 1725-2007 中第二章规定进行,烘烤温度为(120±2)℃。
5.6 细度测定
按 GB 1724-2019 规定进行。
5.7 遮盖力测定
按 GB 1726-1979(1989)中规定进行。
5.8 干燥时间测定
5.8.1 表干按 GB 1728-1979 中第二章乙法规定进行。
不起皱,漆 起皱,漆膜无 皱,漆膜无异常
膜无异常变 异常变化
变化
化
按 GB 18581-2020 规定执行。
— — — — — 不起泡,不起 皱,不脱落,允 许漆膜变白,2h 恢复
2h 不起泡,不起 皱,漆膜无异常 变化
— — — — — 不起泡,不起皱,不 脱落,允许漆膜变 白,2h 恢复
2h 不起泡,不起皱, 漆膜无异常变化